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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黎孅    


  留戀 黎奷

  我的身邊有很多人來來去去,走走停停,而不知為何,我很容易聽見他們的故事,他們有些家世傲人,有些自己很努力過生活,也有些人知足、不強求不屬於他們的東西。

  受他們影響,我一直很愛寫關於堅強女性的故事,在大家族中出生,擁有很好的家世,卻不見得有得到溫暖的女孩。

  我曾經接觸的女孩子中不只一個人背景驚人,但有一個女孩子很不同,她跟卞玨一樣很聰明、跟卞玨一樣懂得心計、跟卞玨一樣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擁有一般人沒有的生活歷練和人脈。她很完美,不論家世、外貌、才情。

  但是上帝奪走了她的健康,她可能一生都沒有辦法生下自己的小孩。

  她是一個遇到愛情的時候,變得不會為自己著想的女孩子,所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是為了那個男孩子好,因為身體狀況的關係,她成全退讓,一個天之驕女卻這麼的委屈自己。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她有健康的身體,那麼,她會坦率的跟那個男孩子一起走下去嗎?

  如果,她有小孩呢?

  於是啊,我設定了這個叫卞玨的女孩子,她是一個不懂愛情,也不奢求愛情的女孩子,在她的世界中,一切都可以拿來「交易」,她是一個只想到自己,不在乎別人的女孩。

  直到她遇上了諾頓,體會到愛、發現愛,瞭解到在人和人的接觸時,那種溫暖的感覺多麼讓人留戀,她開始想要留下幸福,但環境不允許,於是她犧牲了很多,甚至捨棄很多人一生中所追求的生活,她完全不留戀,只想抓住她要的幸福。

  故事中的情節,都不是我認識的那個女孩曾經過過的,但我想,結局應該會是她想要的。

  只要能跟心愛的人廝守,能夠擁有自己的小孩,那麼,捨去那公主般的生活又有什麼關係呢?

  最後,我想要說明下,在故事中寫到的,關於諾頓被羈押八個月的時間問題。

  可能我看太多歐美影集的關係(遮臉),很自然而然的寫到女主角設了一個局,把男主角送進監獄,關了八個月才讓他出來,讓我的故事轉彎。

  後來查了資料才明白,要判刑才能進監獄,而且殺人罪是非常重的,通常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的重罪,不可能八個月就被放出來。

  這時候,我就要感謝我的朋友亭瑩,在我苦惱地打了一通電話給她時,立刻解決了我這個問題。

  雖然我的故事背景是在美國,但我的法律條文是參考台灣的法律,在這裡解釋一下——

  我依據的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因為文長限制,我就稍微解釋一下我設定的邏輯,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搜尋一下這一條法令。

  在這法條中,第二項或第三項,寫道有「逃亡之虞」或是所犯的罪很重,可以伸請羈押。

  也就是說在警察抓了犯人或犯人自首時,警察二十四小時之內要將人送到法院接受法官訊間,訊問後發現嫌犯若被放回去會有逃亡之虞,或是他犯的罪太重,檢察官可以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怕犯人跑掉,聲請羈押請求法官決定。

  所以,我設定了案發現場、凶器、血跡,雖然沒有屍體(殺人罪要有屍體,進而解剖驗屍,可我不想寫真正的屍體!(任性)),仍硬安給諾頓一個「嫌疑重大」的罪名羈押他。

  羈押期則是參考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頃,偵查中——就是檢察官調查案件時為兩個月,可以聲請法院延長,法院審判時也可以羈押一次三個月,而殺人罪是十年以上重罪,可以無限期羈押,所以我訂下八個月,直到卞玨出現,洗清他的殺人罪嫌。

  羈押跟監獄是不一樣的,我直到寫了這個橋段才明白,洩露了自己功課沒做足的缺點。(抱頭)

  最後告訴大家,我不知死活的開了一個臉書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lilyanna1007

  歡迎大家來玩,我們下一本書見!

  黎奷信箱:100台北郵政出33-376號信箱

  第1章(1)

  車齡超過二十年的藍色小車,在傍晚時分駛離曼哈頓,奔馳在筆直的公路上,往長島方向駛去。

  小車內有四名年輕男人,除了開車的人之外,其餘三人互相灌著啤酒,而後開始胡言亂語,甚至扯開喉嚨大聲唱歌,直到醉了、累了紛紛睡下,僅剩下開車的男人清醒著。

  諾頓深藍色的眼珠掃向在副駕駛座的友人安迪,見他睡了,還抱著酒瓶說夢話,他一挑眉、抬眼,又透過後視鏡瞟了後座醉得東倒西歪的兩名友人。

  都睡了,很好。

  他伸手關掉音響,讓車內安靜無聲,耳邊聽見的僅有沉靜的引擎聲,他一手握著方向盤,空出來的另一手拿起儀表板上的煙盒,抽了一支塞進嘴裡,點燃,然後降下車窗,讓白色煙霧隨著風飛逝,消失在後頭。

  在開了一小時之後,他的車速慢了。

  那是因為前頭的車速先慢了下來,前方車子大排長龍,而他後頭的車輛也漸漸多了起來。他索性拉起手煞車,再為自己點了一根煙。

  下一刻,一輛紅色敞篷跑車停在他左手旁,但他眼不斜視,只望著前方的車陣,耐心等待放行。

  那輛紅色跑車的車主是一名年輕女孩,車上載了數名女孩同伴,車上放著歌,正歡笑吵鬧著。正好,是四個人。

  其中一個女孩似乎發現他們這一車也同樣是四個人,於是竊竊私語起來,而後一個膽子大的女孩下了車,刻意整了整身上的比基尼,朝諾頓走來。

  「嗨,要進城嗎?」女孩彎腰,手扶在駕駛座上,好身材彎成了誘人的型,美腿修長,搭配比基尼和超短小熱褲,火辣又性感。

  諾頓眼睛仍看著前方,理也不理女孩的搭訕,見前方車陣移動,他放下手煞車,讓車子也往前進。

  只有三公尺的移動距離,不死心的女孩踩著楔型涼鞋跟上,這回側身,雙手一撐,坐上車頭。

  「我叫金妮,你們有四個人,我們也是四個人,進城後沒事的話要不要一起玩?雪兒家裡今晚辦了個派對,一起來吧。」

  諾頓慢條斯理地抽著煙,讓尼古丁在肺裡循環,再緩緩吐出煙,態度冷淡,沒有回應,也沒有多看女孩一眼。

  另一個女孩見效果不佳,便跟著下車前來遊說,兩個女人一直纏著諾頓,力邀他入城之後一塊玩,這聲音吵醒了醉死的其中一人。

  安迪微微睜開眼,就看見諾頓被兩個比基尼辣妹癡纏,他不禁暗暗竊喜,果然,硬拉著諾頓跟他們兄弟一塊來漢普頓,絕對有好玩的!

  誰教這傢伙天生就長了一張好看的臉——一頭黑髮,深藍色眼珠乍看之下會誤以為是黑色,仔細一看,才發現他眼珠的顏色如上好的藍寶石,深邃迷人,五官甚為英俊,皮膚又白皙,不輸給那些漢普頓的新貴、少爺,而諾頓更勝一籌的,就是他那一身硬邦邦的男子氣概!

  像現在,他沒有穿亞曼尼,僅著一件黑色背心、牛仔褲,頭髮亂糟糟的,後頸還有一隻骷髏馬頭刺青,要說他有貴氣嘛,他又叛逆,要說他像混混嘛,他又有沉靜的特質,不只是女孩子會迷他,就連他們這些哥兒們也都被他的氣勢懾服,以諾頓馬首是膽。

  「好啊,進城後幾點?」安迪突然出聲,接受了女孩的邀請。「地點在哪?有酒喝嗎?」

  諾頓掃了一眼身旁的兄弟,不是責備反對,但也沒有多開心就是。

  安迪明白這就是表示隨便他的意思,便笑嘻嘻地和女孩們交換電話,約定了進城後要在哪裡見面,他甚至叫醒了後頭睡著的兄弟們,一同參與。

  兩個男人一看見隔壁那輛紅色跑車和四名年輕火辣的女孩,瞬間酒都醒了,熱絡地和女孩們攀談起來。

  男人的積極響應,彌補了女孩們一開始自諾頓身上得到的挫折感,幾人還算愉快的訂下了深夜之約後開車離去。

  「那個開車的叫雪兒肯定喜歡你!」坐在後頭的凱瑞上前勒住諾頓的脖子。

  「拜託,誰來把我這張臉給換了?」比起面對女孩們的冷酷,諾頓對好友們熱情多了,會說笑吵鬧。

  剩下的塞車行程,在一群人的打打鬧鬧下度過,終於進了城。

  漢普頓,一個偏遠的小鎮,但這裡是美國有錢人的避暑勝地,每到夏天,這裡總是熱鬧滾滾,名媛名流都聚來此地,有參加不完的派對,也有聊不完的各家八卦。

  諾頓和好友們一塊來到漢普頓,只打算待一周,一行人也並未在鎮上置產——漢普頓的房價非一般市井小民負擔得起,一到夏天住宿飯店也供不應求,因此一行人落腳在一家離海邊有點遠,看上去破敗的小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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