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井上青 > 老公二號人選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第4頁 井上青 「我是這麼打算的,但人算不如天算,有時我得加班到很晚。」 他微笑,「但通常你都很能體諒我。」 「我不是你老婆!」她第一次斷然否定。最然她一開始被告知自己是「何秀珍」,而這個男人是突然出現報名當她的老公的,她依然秉持著每個都信,也每個都不信的公平原則,讓他們兩人都有證明是她老公的機會,但現在…… 看看他老婆朵薔薇每一張照片都化著艷麗的大濃妝,每件衣服都露成那個樣,她看了都覺得不自在,更遑論他還說他們幾乎每晚都上汽車旅館--她本能覺得自己沒那麼需要…… 所以,這個帥痞子,出局! 「你是。」他語氣堅定,「你的右耳上有一小點不是很清楚的紅痣,薔薇也有。」 她摸摸自己的右耳,「有嗎?我看不到。」 「有,就在……」他想指給她看,但又擔心被她誤會他想騷擾她,「你的耳朵上。」 「好,就算有,那又如何?也許是你剛才看到的。」她高度懷疑。 「我敢說,高山青絕對不知道。」 「那也只能說他粗心,你細心。」她不覺得這有什麼,有的人天生就是粗心大意,不是嗎? 她明顯偏袒小高,果然先搶先贏!夏淮瑾洩氣,「好吧,不提那個,我們……繼續看照片。」他慶幸薔薇真有心,婚後兩人所到之處,她全要求要拍照,而且隔天她就去沖洗照片,將其一一保存,要是沒有這些照片,他還真不知該怎麼證明才好。 「不需要了。」 「不,後面還有一堆照片,你再多看一點,說不定就能想起什麼了。」他滿心期望下一刻聽到噹的一聲,她突然恢復記憶。 她垮下臉,「你拿一堆和老婆去汽車旅館的照片,希望我能想起什麼?想起和你在汽車旅館一起做……做那種事?」她漲紅臉,又羞又氣。 也是!用這些照片來讓她恢復記憶,似乎……太刺激了些。 「我來看看。一定有一些是在不這麼刺激的地方拍的……」說著,他認真的翻閱相簿,「我記得我們在客廳拍過照片……找到了,在這裡。」他興奮的指著自己和薔薇偎在客廳沙發上一起自拍的照片。「這張照片你記得吧,那天我買了一台新相機送你,你迫不及待地想試試新相機的功能,我們拿著相機自拍,大概這一張拍得最清楚,所以你只洗了我們合拍的這一張。」 她垂眸望著照片,照片中的女人穿著紅色薄紗,沒穿內衣,下擺還開叉到大腿快接近屁股的地方,擺出性感交迭姿勢,頗有狐媚味--這不會是她,她本能地對「這種女人」反感。 「那天收到禮物你好高興,熱情的吻我,最後我們就在沙發上做……」瞥見她的白眼對準他,他委婉的道:「做……能增進夫妻感情的事。」 瞧她眼神不太妙。「好吧,跳過這張,我記得還有一張是在廚房拍的……就這張,我主廚,你是助手,看吧,你連穿圍裙都這麼性感……」 當然性感,因為「她」圍裙下只穿了一件丁字褲。 「還記得那天我們煮了什麼嗎?兩份焦掉的牛排,因為你太火熱、太性感,所以我們就在廚房做起……能增進夫妻感情的事。」 他一副沉浸在「美妙」往事的愉悅,但她卻敬謝不敏,打死都不跟進,而且她真的受夠了! 「高山青!」 她突如其來的大吼,守在病房外待命的人,快速的破門而入。 「怎麼了?我還沒說完……」夏淮瑾一頭霧水。 「你,滾出去!」她板著臉,怒指著病房門口。「我不是你老婆,我不想再聽你們夫妻間做了什麼……愛做的事!」 「那,我可以說別的……」 「不需要!」 夏淮瑾還想力爭第二回「敗部復活」賽,但女主角拒絕再給他一次機會,不但小高趕他,連吳大咖都勸他-- 「總經理,我們回去吧……」 第2章(2) 夏氏金控集團的總經理辦公室裡,半個月來,籠罩著一股低氣壓,原本談笑風生、帥氣逼人的總經理,歷經愛妻失蹤,好不容易找到妻子,她卻失憶不認得他,甚至拒絕見他,還認別的男人當老公等一連串打擊後,整天鬱鬱寡歡。 啊,他活二十六歲,還沒有人拒絕見他,他這俊帥模樣,打從一出生就是人見人愛,親過他的人多到可以迭成一棟一O一,一,可是最愛他的老婆居然不願再見他,這對他的打擊真的非常大。 「總經理,後天下午一點,浩大建設的董事長想過來拜訪你,你……」 特助吳大咖當面向他請示,話還未完,就被否決。 「我拒絕見他!」終於找到一吐悶氣的機會。不是他耍性子,而是這人來對公司沒任何好處,壞處倒是不少,不見為妙。 心一突。難道他之於薔薇……現在失憶中的薔薇,也是屬於「壞處多」的那種人? 噢,心痛! 「是。」見上司陷入沉思,吳奇識趣的想退出辦公室,畢竟「不小心」娶到別人的老婆,任誰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和打擊。 「吳大咖。」 「是,總經理,你有什麼吩咐?」他退到一半,聞聲馬上定格。 夏淮瑾斜睨他,平日銳利的眼神透著一絲無奈,「你也認為薔薇和何秀珍是同一個人?」 話說半個月前,他被薔薇趕出病房後,也許是他的誠意感動了高山青,不顧大丈夫的顏面,和他大致說了一個「可能性」-- 他的老婆何秀珍在一個多月前離家北上,也許當時她和他巧遇,兩人一見鍾情決定互許終身,意思就是,薔薇隱瞞她是有夫之婦的身份,再以「朵薔薇」的假身份和他共結連理? 種種跡象顯示,似乎就是這樣。 他承認,他和薔薇是一見鍾情,他對薔薇的認識的確不夠深,但有一點他可以確定,薔薇在酒店駐唱超過兩個月,這點,吳大咖可以證明,因為當初就是他帶他去聽薔薇唱歌的,他一看見薔薇驚為天人,當下有股強烈的衝動要娶她為妻,所以才會在認識短短七天內,就和薔薇結婚。 沒錯,他和薔薇只認識了七天,送了她七天的紅玫瑰,兩人便決定互許終身,當時,吳大咖嚇得驚慌失措,因為他是促使這段閃婚的「原罪」,萬一董事長追究起來,他就算從台灣跪著搭機到美國請罪,Scarlett也不會原諒他。 欸,他這個上司是業界少見的仁心仁德,自始至終,都未將他這個「媒人」供出,否則以Scarlett堅決反對的態度,吳大咖肯定是被拖出去斬的第一人。 他慈眉善目的對吳某某,但吳某某卻不知感恩,還扯他後腿-- 「高山青不是說他的老婆常常不在家,也許她就是跑到酒店駐唱。」 這個吳某人自以為是柯南小弟懂得推理,其實大腦有一半呈現退化狀態。 依酒店老闆提供的數據,薔薇在酒店駐唱的時間,正確來說,應該是兩年,兩年前何秀珍和高山青尚未結婚,他們結婚才一年,何秀珍就已經「常常不在家」,代表她不喜歡這個男人,既然這樣,她幹麼還嫁給他,況且上酒店捧場的客人不管外貌或財力比小高強上一百倍的男人比比皆是,若她早就北上駐唱,幹麼還要屈就嫁給小高? 「也許是父母之命難違,再說,上酒店的男人大都是逢場作戲……」 後面那一句夏淮瑾極不認同,他對薔薇是真心的,不過前面那一句他心有慼慼焉,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他這麼有魄力,敢違背父母之意,不娶「三歲小胖妹」,從美國逃到台灣,另娶她人,先斬後奏。 「總經理……」吳奇滿心愧疚和無奈。當初若不是自己帶總經理去聽歌,今天總經理也不會遇到這種難堪事。「你,就當沒發生過這些事,不,就當離婚了。」 慶幸的是,他們只有登記沒宴客,況且也沒人知道總經理夫人是「有夫之婦」,他懂分寸,這事他死也不會說出去。 夏淮瑾斜睨著他。掏心掏肺去愛薔薇的人不是他,他才能說得這麼輕鬆。 是,他在國外長大,作風很洋派沒錯,可不代表他不專情,也不代表他會淡看愛情,說放就能放。 「畢竟,連DNA都驗了……」吳奇再補一槍。 這話,把夏淮瑾心中微弱的希望徹底毀滅。 他是個愛上就不輕言放棄的人,始終認定薔薇和何秀珍絕對不是同一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認定無誤,謹慎的他,要求「何秀珍」和她母親驗DNA。 「何秀珍」大概是為了不想再聽他和薔薇愛得過火事件,爽快答應,高山青也不反對,但他有個條件,希望不要讓他岳母知道驗DNA一事,說來這個小高還真難得,老婆離家出走,怕岳母傷心自責,他還瞞著此事,只說秀珍去幫嫁到北部的同學坐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