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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銀心 「它是你的?」又摸摸小狗,他將它送回主人懷裡。 「多謝了!」男孩子沒好氣地接過狗兒,不情不願地潦草點了個頭。 張寂黯望著狗兒又看看男孩,如此討喜的小狗,卻有如此牙尖嘴利、囂張氣盛的小主人,看他的眼神還不友善…… 他不以為忤,反而莞爾微笑。「為什麼叫它小渾球呢?」 「你沒瞧他長得渾圓飽滿,像球一樣,自然是『小渾球』了!」男孩子瞪他瞪得眼睛發酸,眨了眨眼,秀氣白皙的臉龐隱隱透出一絲嬌氣。 他微微怔忡,頓了頓,又不禁搖頭,心道:這男孩長得未免太過秀美,許是稚氣未脫,猛地一瞧,竟有些雌雄真辨…… 安柔冷眼嗤了一聲。「怎麼說也是一個男孩子,別的正事不幹,竟像個小姑娘似的追普小狗兒團團轉,未免太不像樣。」 男孩聽了,卻低頭竊笑,反唇諷說:「怎麼說也是一個姑娘家,別的正事不幹,竟像個小花癡似的追著大男人轉,你才太不像樣!」 「你說什麼?」安柔臉色驟變,美眸燃起怒火,纖手揚起便要往男孩頰上扇去。 孰料緊要關頭,張寂黯卻擒住她的皓腕,厲聲斥道:「不准動手!」 「寂黯哥?」她難以置信盯著被他抓緊的皓腕,秀臉不禁紅赧。男女授受不親,雖然事出突然,但這樣抓著她的手,真是…… 發現她的異樣,他立刻縮手,轉頭看向男孩,略帶驚異,脫口問道:「小公子,你叫什麼名字?」 「哼!」男孩冷笑揚起一邊眉毛,不懷好意的看看他,又看看安柔,接著頭一甩,便帶著狗兒走出亭子,大步離開。 這男孩有些古怪。 蹙起眉峰,張寂黯目送著瘦小人兒越走越遠。 男孩臨去時,忽然露出一抹惡意的微笑,配襯那明淨無瑕的秀麗面容,簡直令人炫目。 他不禁蹙眉,那男孩似乎有些眼熟,是不是在什麼地方見過呢? ☆ ☆ ☆ ☆ ☆ ☆ ☆ ☆ ☆ ☆ ☆ ☆ ☆ ☆ 「哼,說的天花亂墜,都是騙人的!」 書季綾氣呼呼的抱著她的小渾球,沿著花園裡的碎石甬道一路疾走,嘴裡還不斷喃喃咒罵。「我還以為『鼎鼎大名』的張寂黯是多……麼、多……麼了不起的『絕世奇才』呢!」 她就知道,就知道爹爹哥哥們全都是哄騙她的!一心只想趕她出閣,根本不管她將來死活,說什麼才高八斗,什麼氣宇不凡,世上什麼最好的條件都集大成於他一身了,哼哼,原來只十過是個冷冰冰的窮酸秀才,考取功名前全靠她爹供養,身上最值錢的大概只有那枝簫,還是個定過親,被退婚的王八蛋! 他到底有什麼了不起?人家姑娘對他有情有義,這廝卻不過才考取功名,姿態就跩到天上去了,簡直是個無情無義的「陳世美」。 還有,那丫頭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家裡有幾個臭錢,用得著那麼猖狂嗎? 這兩人啊,一個是王八,一個是綠豆,恰恰配得剛剛好,她才懶得理會那兩個「金童玉女」、「天生一對」呢!書季綾越想越氣。 真是豈有此理,爹娘把她當成什麼了?想她堂堂書季綾,得靠那種傢伙「以身報恩」才嫁得出去?未免太瞧不起人了。哼! 「書季綾?是你嗎?」 背後忽然響起一道熟悉的男聲,她嚇了跳,忙不迭地飛轉過來,美眸圓睜,驚呼,「范哥哥?」 「真的是你?」 范含征笑吟吟的繞著她轉了一圈,忍不住搖頭晃腦的嘖嘖讚道:「久聞書四小姐惡名遠播,今日一見,果然明眸流轉,容光溢美……小丫頭,你越長越俏了,好個矜貴瀟灑的美少年啊!」乍然發現了她,他俊眸堆滿笑意。 書季綾咯咯咯地笑得前俯後仰,摸著手臂上的狗兒,直笑說:「范哥哥,你才越來越俊美呢!」 這范含征是她從小認識的大哥哥,與她二哥書仲綺十分交好。 從小到大,范含征身邊變化劇烈,如今渾號「范色鬼」,聽說是京城裡最最聲名狼藉的浪子之一。 平時爹娘和哥哥們總是刻意不讓他們走在一塊兒,范含征時時往來書家,卻偶爾才有機會同她一塊兒說話聊天——雖然見面機會不多,但他們一向挺投緣的,他待她有如親妹一般。 「你一個人在這兒做什麼?」拍著折扇,范含征俊眸透著好奇。 「哪有做什麼?還不就出來散散心,瞧瞧有什麼新鮮玩意兒嘍!」書季綾恍若無事的聳聳肩,美眸流轉,揚起盈盈笑臉,衝著他一笑。 她一笑起來,真是燦如春花,紅唇皓齒配襯桃花似的臉蛋,連范含征這樣「慣戰沙場」的風流哥兒也不禁為之失神。 「是嗎?」他不勝懷疑,卻也十點破,反倒優雅的含笑而問,「可有什麼書四小姐看得上眼的?」 忽然想起張寂黯,書季綾便忍不住皺起鼻子,嫌惡地回道:「無聊死了,沒什麼好玩的。你都逛完了嗎?」 「我對書畫交易興趣不大,只是應邀走走。」范含征對她笑笑。 紋蝶翩翩飛舞,文客往返穿梭,錦蝶園的主人安適之,其實是個道地的商人,哪兒有錢味兒,哪兒便有他的身影。 這園子裡經常往來名公貴族,都是專為書畫鑒藏及交易而來。 舉凡從事書畫交易者,主要分成兩種,一種稱為「好事者」,收藏書畫並非他們的嗜好,只憑著優渥財力附庸風雅,或藉此圖利;而另一種,則稱為「賞鑒家」,他們對文物的喜愛,鑒定的閱歷,及本身的才華,都遠遠超越「好事者」。 安適之憑藉著財力、實力斡旋其中,可說是兩種身份兼備。這幾天,聽說園裡網羅了幾件絕世珍品,依例請來許多名家共同賞鑒,大部份將要高價釋出,因此,錦蝶園聚集了比以往更多的人潮。 范含征已走遍蝶園,正要離開此地,忽然遇上書季綾,便有說有笑的欲一同離開,可既然是來應酬露臉,臨走總要句主人打聲招呼。 主廳門廊前,安適之正好在和張寂黯說話,范含征帶著書季綾信步走上前,正要告辭離去,張寂黯發現了書季綾,眸光閃爍,唇角不覺勾起笑意。 「小公子,又見面了。」 「哈!」書季綾譏諷似的乾笑一聲,應付的點頭,「是啊!是啊!」 個頭兒小小,姿態語氣卻有一股不小的辛辣之戚,如此不馴的姿態,就連安適之也不禁側目而視。 范含征站在一旁,俊眸流轉,跟著好奇起來。 小狗兒嗚咽地抬頭瞥了張寂黯一眼,似乎認出了他,張寂黯不禁微笑,寬容的迎上書季綾略嫌囂張的姿態。 「小公子,你是第一次到這種場合來吧?怎麼稱呼呢?」 唇角洩出一抹淡笑,她有恃無恐的揚起臉,朗聲道:「我名叫『書、季、綾』,書籍的書,季節的季,綾羅綢緞的綾。」 此話一出,張寂黯定定望著她,眉眼間笑意頓時斂去,深澈的雙眸宛如子夜投進井底的月光,幽寒冰冷,不見一絲溫暖。 現在,他知道她是誰了吧?書季綾似笑非笑的邪揚嘴角。 「這……」安適之震驚得說不出話,顯然也明白了她的身份,不禁側頭往好友瞧去。 下頷微揚,張寂黯深不見底的黑眸總算起了波瀾。 身為他的未婚妻,居然女扮男裝和京城裡最聲名狼藉的浪子相偕出遊,並且以此向他挑釁? 就算不願意委身於他,但如此無視自己身份,和那種無行浪子走在一塊兒,難道她完全不顧自身名節了? 范含征俊眉微蹙,終於意會到事情有點兒不尋常,但,為什麼不尋常呢? 說起自個兒的聲名狼藉,他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任何一個名字和他沾上邊的姑娘,幾乎就不可能是什麼清白女子,書季綾現在無端端露這一手,顯然就是故意要眼前的兩人誤會。 但,為什麼呢? 這時書季綾忽然親匿地攬住他的手臂,他並未掙扎,安適之在一旁看得心頭火起,忍不住厲聲斥責。 「范兄,你可知道這位書小姐乃張公子的未婚妻?」 「哦?」 范含征這才恍然,低頭看看身邊的小人兒,再看看張寂黯。嘖嘖,果然暗潮洶湧。他嗤地一笑,手上的折扇繞在指縫間裡轉來轉去,嘴裡喃喃念道:「是嗎?原來如此啊。」 書季綾卻是滿不在乎的低哼冷笑。「那又如何?」 是啊,又如何?他們只是走在一起,未必幹了什麼見不得人之事,雖說范含征品性不端,但無憑無據,她愛怎麼樣就怎麼樣,誰又能說她什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