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陳毓華 > 吉食郡主(上)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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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陳毓華 「這就要問我們掌廚的大師啦。」舒婆娑笑著把功勞歸給榮蕙。 的確如此,她只出一張嘴,那些刀工什麼的過程,可都是靠榮蕙一雙巧手達成。但凡她想得到又說得明白的,榮蕙大體都能做出來,非常有當廚師的資質。 榮蕙這一頓飯吃得兩頰紅撲撲的,心滿意足,即便吃完了也還舔著筷子捨不得放,聞言笑道:「這是秘密,姊姊說這道菜唯一的秘訣就是費工,哥哥自己想,魚頭裡有多少骨頭,要把骨頭拆掉有多麻煩,你瞧我的手指頭。」 她伸出俱是紅點的十指,那都是被魚骨扎到的痕跡,簡直是慘不忍睹。可她一點也沒有疼痛的表情,能煮這樣一道菜出來,她的成就感遠遠壓過十指的小傷。 榮戎嚇了一跳,「這會把手傷成這樣?我們下次不吃這個魚了。」魚頭再好吃也比不上妹妹的小手。 「哥,這是小事,過兩天就好了。」她趕緊把手藏起來,她要是喊疼,下回姊姊不教她做菜了怎麼辦? 舒婆娑笑看著他們兄妹情深,什麼也不說。 飯菜太好吃,兄妹倆得到空前的滿足,完全不想動。 肚子填飽後,舒婆娑的腦子也開始能順利地轉動,緩緩道:「隔壁送來的這些吃食,我估計應該可以吃上七、八天,米糧和麵粉可以撐久一點,但是吃完了以後呢?」 隔壁還會不會送過來是一回事,但是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連一口吃食都得握在他人手裡,生活得過得多憋悶啊? 這樣的日子她過不下去。 這桶冷水潑下來,本來笑嘻嘻的兄妹倆都沉寂了下來。 榮戎見妹妹低下頭鬱悶地盯著木桌上的紋路,心疼得不得了,想了想後道:「家裡的麥子還要一個半月才能收,等收了麥子,田里沒事了,我就去縣城找短工,碼頭和地主家都能找到活兒。」 「你也知道,你祖母家是指望不上的。」舒婆娑涼涼地捅了他一句。 「我知道,我還能上山去設陷阱抓獵物,就算不靠他們,憑我自己的力量也能養活妹妹。還有,我會聽妳的話,往後抓到的獵物留下一部分,不會再全給他們了。」現實又殘酷的生活擺在眼前,這些年他怎麼會蠢得以為祖母和祖父能看見他的孝心,多照拂一下他們? 舒婆娑指點著,「自己能獨立了,才有餘裕去幫助別人,這個道理對家人和外人都是通用的法則。」 如果是願意和你同甘共苦的家人,自然是有自己一口飯,也要給他們一碗湯喝,但是別人不這麼想,就不需要那麼一廂情願了。 「我明白。」他說得有點心酸。 她看了看他,說道:「不過,上山打獵太危險了。」他這細瘦的身板,不說野豬還是老虎那種猛獸,森林裡有太多難以預料的狀況,能不去最好是不要去。 她知道他是逼不得已,不然誰要隻身往山上去?廣闊幽深的森林可不是現代郊遊露營的地區,毒蛇、猛獸冷不防地出來招呼你,小命隨時都有掛點的可能。 榮蕙一個勁的點頭,像小雞啄米。 她也不贊成哥哥上山,但是為了活下去,又有什麼辦法? 舒婆娑看著兄妹倆都露出茫然的臉蛋,拍了下手,「別擔心太多,反正口糧還夠我們吃上好多天,船到橋頭自然直,咱們先過兩天吃穿不愁的日子。」 「嗯,可是姊姊,妳不想回家嗎?」榮蕙小心翼翼地問道:「要不要讓我哥去知會妳的家人,讓人來接妳?」 如果姊姊真的出身好人家,那她用不著留在這裡陪他們吃苦啊,她只要回家,就什麼都有了。 在榮蕙的認知裡,舒婆娑就是個出身富貴的小姐,但是具體富貴人家的小姐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她還太小,礙於見識有限,不太清楚,加上沒有養成三姑六婆愛打聽八卦的壞習慣,舒婆娑不說,她自然沒想過要去問。 「好問題,我晚上再想想。」 榮蕙不解,這是什麼意思?姊姊這話太深奧了,她有聽沒有懂,不過姊姊應該暫時不會回家吧? 姊姊一來,他們家就過上好日子了。一想到這裡,榮蕙還滿開心的。 第三章 貪心的老太太(1) 不想回家嗎? 想,很想,想得要命。 夜深,舒婆娑躺在連帳子都沒有的炕上,瞪著白天滿是灰塵、晚上卻因為沒有燭火而看不清形狀的梁木,心思電轉。 回想當初她被綁一事,其實她是想趁匪徒喝得酩酊大醉時逃走,卻被發現,慌不擇路的情況下摔進河裡,哪裡知道水流湍急,她被沖走,嗆了許多水,很快就失去意識,直到獲救才撿回一條小命。 一開始她無法接受這樣的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一個月過去了,她靜下心來想了很多,這才發現疑點重重。 匪徒為什麼抓她?為什麼針對她?長公主府的馬車不同於尋常人家,有著用以識別的標誌,在京裡走動的人,誰不知道? 京裡那些三教九流沒道理、也沒膽子衝她來,娘親是長公主,一向與世無爭,和那些政治權力的中心一點關係也沒有,綁了她又能做什麼?索討銀錢嗎?怕也是沒命花吧。 還有一點,身為東王世子的未婚妻,她身上可是披著老虎皮,綁了她就等於和東王府作對,風險增加數倍,只要是稍微有腦子的人都不會這麼做。 可她確定綁匪是衝著她來的,而且很清楚她坐在哪一輛馬車上。 綁匪很迅速且確實地劫持了車伕,並把她的四個玉字輩丫鬟全踢下車,其中一個綁匪摀了她的嘴,用手刀劈昏她,這些全發生在一瞬間。 等她清醒,已經身在一間烏漆抹黑的屋子裡,雙手被反綁,嘴裡塞了破布,除了有人定時從門口送飯,放她去小解外,從不跟她搭一句話,讓她無法從他們的口中探知自己被綁架的原因。 那些人不只口風緊,一發現她的企圖就立刻用抹布把她的嘴巴塞住,弄得她一點辦法也沒有,都要愁死了。 後來她的安分總算取得那些人的信任,他們放鬆警戒,開始飲酒作樂,這才給了她趁隙逃跑的機會。 可歎她沒有福爾摩斯、亞森羅蘋或柯南的推理能力,想破頭也想不出來是得罪了誰才招禍的。 值得慶幸的是歹人只劫了她一人,起碼妹妹是安好的,這樣爹娘就不會因為兩個女兒都失蹤而太難過。 要不要先讓人送信知會一下爹娘,她平安無事,請他們不要太擔心呢?於情於理是該這麼做。 至於她和東伏羲的親事,應該是告吹了。那人的脾氣急躁,又是上京的地頭蛇,也不知道會把京城鬧成什麼樣子。 說到底,婚沒結成,不知道為什麼,她心中鬆了口氣。 她和東伏羲是表兄妹,近親結婚,她其實是很排斥的,就算她在古代活了十幾年,骨子裡那些現代根深蒂固的觀念還是沒變,近親結婚生出來的孩子,在遺傳學上風險太大了。 她說不上來對他的感覺,表兄妹不就是門親戚,親上加親,在姻親的基礎上再多墊一塊基石,在她的認知裡這是亂倫。 她曾試著把想法告訴娘,但她那純粹古人思想的娘卻一直不能理解,因為娘和爹也是遠房表親,他們不就好好的生下兩女兩子,一個個健康聰慧嗎? 她無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後皇上也來插了一腳,東伏羲或許覺得這是給她榮耀,卻使她連說不的權力都喪失了。 她自我安慰地想著,議親、訂親、準備嫁妝、過禮,怎麼也得一、兩年,這一、兩年還不夠他改變心意嗎?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對感情能有多大的堅持? 沒想到他堅持了下來,不時在她耳邊叨念,喊她媳婦兒。 在她眼中,東伏羲就是個屁孩,聲譽爛到極點,功名利祿統統不在乎,不管東王爺如何打罵,對他來說都不痛不癢,他知道只要他沒有犯什麼十惡不赦的大罪,誰都拿他沒辦法。 他說他一眼看上她,她就該是他的,接著使出軟磨硬泡、死纏爛打的招數,對她的態度炙熱到令人頭皮發麻。 被一塊狗皮膏藥黏著,這樣就是喜歡嗎? 她覺得這應該是習慣,習慣一個人不時在妳身邊出入,習慣成自然後,不管是在旁人還是當事者的眼裡,都會變成理所當然。 而東伏羲也是,他自覺她是他的人,日夜催眠,當這種習慣養成,便成了信念,旁人說得再多也無法動搖他。 她還天真的想過,當他真的把她娶回家,過上幾年、幾個月,甚至是幾天後,外頭出現更鮮妍、更能吸引他的人,他就會改變心意了。到時候讓他寫個和離書什麼的,她就能得到想要的自由。 還沒結婚就想著和離,她真的喜歡這個少年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