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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楚月 哼,還不是因為看見他才害她摔下床。 「喂!要換衣服應該出去換吧?」 原蘭桂轉身,露出健碩的好身材讓她大飽眼福。「是啊,不過美美,這裡是我的房間,請問誰該出去?」 呃……是她,好,她滾。 ☆ ☆ ☆ ☆ ☆ ☆ ☆ ☆ ☆ ☆ ☆ ☆ ☆ ☆ 「幼美,你已經大學畢業,為什麼不找份正當的工作做,寫小說根本不算是工作。」 二十六歲的葉幼美對母親每回見面必提的事情已經練就充耳不聞的功力,即使不小心聽見,也會左耳進右耳出。 「媽,我不偷不搶不拐不騙,也沒做傷天書理的事情。」她可從來沒有逼迫任何人必須看她的BL小說,她甚至還低調低調再低調了。「現在寫小說的滿街都是,我一個月也有幾萬元的收入,如果這樣還不算工作,那要怎樣才叫做工作?」她忍不住反駁。 因為母親,因為週遭的親朋好友統統是朝九晚五的「正常人」,有一段時間她真的很痛苦,難道寫小說就那麼奇怪嗎? 拜網路發達之賜,寫作不再是少數人的專利,只要肯寫,人人都能在網路上發表自己的作品,靠寫作為生的也不在少數,只有母親還是認定她不務正業。何況表姊以小說為生不也過得很幸福美滿,這例子很好用,但她不敢用,就怕到時候連表姊也會遭殃。 「成天關在家裡面對電腦,也不跟人親近,如果要隱居,乾脆上山不是更好?」不管如何,戴采玉依然認定寫作不正常。 她有跟人親近啊,只不過那些人不太能介紹給固執嚴肅又保守的母親認識就是了。 「媽,我每天固定運動,也會外出接觸人群。」其實是出去給人看,順便看看其他人,瞭解自己還是個人。「最近我也打算養只寵物。」 「小強嗎?」 頭頂上傳來的聲音說有多欠揍就有多欠揍。 「才不是!我要養一隻黃金獵犬。」 「美美,我都不知道原來你有被狗遛的嗜好。」 誰說她要被狗遛?她狠瞪他一眼。 「幼美,你年紀也不小了,如果有喜歡的人,要先看看對方家世人品如何,最好別相差太多,到時候記得帶回來給我看,讓媽幫你鑒定一下。」 又不是買珠寶,幹嘛還需要鑒定?「媽,我沒打算那麼早結婚。」一個人自由自在多愜意,再說她也不確定對方會接受她特別的興趣。 「都二十六歲了,也沒有一技之長,是想等過了三十歲後再讓人挑嗎?」 「沒關係,只要美美嫁給一個願意照顧她一輩子的丈夫就夠了。」原蘭桂幫她解圍,順手把吐司交給她。「奶油花生。」 看著手上兩片吐司,葉幼美認分地塗抹,一片花生,一片奶油,兩片合起來變成他最愛的奶油花生,噁心。 「拿去。」 「乖。」 兩人自然又有默契的舉動全落在戴采玉眼底。「蘭桂,你也三十二歲了,雖然你爸沒催,不過你也該認真想結婚的事情,別讓他擔心。」 「阿姨,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說完,原蘭桂咬了一口奶油花生,吃來吃去,還是美美最懂得拿捏該塗抹多少份量才最好吃。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原蘭桂漫不經心地提起,這份從容篤定卻嚇到了她們母女,尤其是葉幼美,一片草莓吐司放在嘴邊,嘴巴都張開了就是咬不下去,活像個蠟像。 他交女朋友了?! 「什麼時候交的?」 對對,她正想問這個問題。 「很久了,出國前就在一起了。」 什麼?有這麼久,為什麼她都不清楚?而且……既然他有女朋友,為什麼還要說喜歡她? 果然是想整她。 戴采玉含笑繼續問:「對方家世人品如何?」 「家世不錯,我還滿喜歡她的個性。」可愛得一再撩撥他的理智。 很好,他確實整到她了,讓她的心有點痛。看著最愛的草莓吐司,她突然有點吃不下去。 「找個時間把對方帶回來給我們看看吧。」 「再說吧,她到現在還沒接受我。」 「為什麼?」 對啊對啊,為什麼?她也想知道為什麼有人能無視他的魅力,令她甘拜下風。 「大概是因為我以前太愛欺負她。」自作孽不可活。 「這樣要更加把勁了。」戴采玉做總結。 「會的。」他已經在努力了。「不吃啊,那給我吃。」他自動自發拿走那片讓人冷落已久的草莓吐司,幾口便吞下肚後,他一臉嫌惡。「太甜了。」 葉幼美望著空無一物的雙手,小聲埋怨道:「又不是給你吃的。」 吃過早餐,葉幼美要回租屋處,原蘭桂開車送她回去,今天是假日,他所有的時間自然是奉獻給她。 「你都沒有事情要做嗎?」他很高很礙眼,哪邊涼快哪邊閃去,不,最好是離她愈遠愈好。「對了,剛剛不是說你女朋友到現在還不肯接受你,你還不快去努力追求。」 「美美,嫉妒了嗎?」 「我要嫉妒什麼?我是替我那個未來大嫂感到可憐,因為將來要跟你一輩子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她。」說到最後她忍不住冒出了一點火氣,鼓著腮瞪他,「你到底走不走?」 原蘭桂卻是愈看愈覺得她好可愛,不禁捧住她的臉,親吻額頭。 「美美,你真可愛。」 蜻蜓點水的一個吻,輕易奪走她的理智,讓她呆愣得如一塊石頭。 「趁著今天天氣不錯,我決定要幫你大掃除。」 ☆ ☆ ☆ ☆ ☆ ☆ ☆ ☆ ☆ ☆ ☆ ☆ ☆ ☆ 大掃除?! 掃什麼啊?除了亂一點之外,又沒有養其他寵物,她的房子根本不需要大掃除,卻被迫要大掃除。 本來應該要乖乖坐在電腦前寫一場暢快淋漓的精采床戲,哪知現在她是趴在地上活像個小媳婦一樣,一塊地磚一塊地磚地抹,連縫隙也不能放過,根據原蘭桂的說法這樣擦地會比較乾淨。 嗯,的確,在抹了三個小時後,地板變得相當乾淨,幾乎光可鑒人……可是有需要這麼乾淨嗎?又不是想爭取「家事達人」的頭銜,更無聊的是她竟然算過房子內的地磚一共有四百一十八塊。 應該沒人比她還厲害知道自家地板有幾塊地磚吧? 趴得腰酸背痛,葉幼美扶著腰緩緩站起來,轉身一看,頓時吃了一驚,客廳已經煥然一新,所有東西都擺放在原來的地方,地磚的顏色再度呈現在眼前,沙發也不用特別整理就能坐人。 好像也挺不錯的,至少就目前而言。 原蘭桂在哪裡?房間沒有,書房沒有,他還在浴室跟馬桶搏鬥。 突然間,她覺得有點對不起他,雖說是他起的頭,但房子是她的,他根本用不著如此費心。 為了報答他的好心,她現搾一杯消暑的果汁。 「請喝。」做人要懂得感恩,倘若沒有他,她的房子仍處於和垃圾堆相比也不遜色的混亂。 原蘭桂左右手各戴著紅白塑膠手套,要脫也不方便。「喂我喝。」 餵我——明明很正常的兩個字,但一經過她大腦記憶體轉換就會變得很挑逗。挺不錯的,決定待會兒就用在小說上。 「謝謝你幫我整理。」 「不客氣,我也不喜歡住在髒亂的地方。」 她也不喜歡住在髒亂的地方,誰教她習慣不好……等等,她是不是聽見什麼了? 「你說什麼?」不想問、不能問,明知答案恐怕會嚇死自己,還是要做最後一搏。 「你這裡離我公司很近,走路二十分鐘就到,住家裡往返公司至少要一個小時,我已經報備過要搬出來。」 「樓下還有空房等著出租。」 「兩人住比較省錢,你的書房很適合我,況且我也經常不在家,不用擔心我會打擾到你的靈感。」 「你說搬就搬啊?」她這個主人都還沒答應。 「你願意幫我搬是最好不過了。」他含笑感謝她的熱情幫助。 她一點都不願意。「那我的意見呢?」 「一個連房子都不會整理的人有麼資格發表意見。」 一切他說了算。 ☆ ☆ ☆ ☆ ☆ ☆ ☆ ☆ ☆ ☆ ☆ ☆ ☆ ☆ 不能有意見,葉幼美只能乖乖窩在書房打電腦。 下午,他們一塊去買了張單人床。 書房有點小,牆壁被書櫃佔據,再擺一張電腦桌跟單人床就沒剩多少空間,其實她可以把電腦桌搬到客廳,不過愈想愈氣憤,明明是她的房子,怎能任由一個外人鳩佔鵲巢,硬的不行,就施行長期抗戰。 Skype有人上線敲她,是莫少軍。 「對不起!學弟,星期六下午發生一點事情,所以我沒有等你的同事,他有沒有很生氣?你一定要幫我說好話,我會離開真的是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罪魁禍首就是那個正在下廚的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