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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湛露    


  「近日西南方向的暴雨天氣才是我的最大憂患,聽說那邊的城鎮已經淹了幾座,若是暴雨來到草原上,仙蘭人的房子不知道能不能禁得起狂風暴雨的侵襲,每年我們都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重新修繕破損倒塌的房屋,今年……只怕要早做準備了。」

  天色進入傍晚,正在門前院子曬羊毛的安必花大嬸忽然手搭涼棚,看到一人一騎從天邊而來。那人停在她的院子前,笑容像晚霞一樣炫目燦爛。

  「大嬸您好,我是從昊月來的,可是天色晚了,不知道該在哪裡留宿,請問你們仙蘭這裡有沒有客棧?」

  她見來者是個俊秀穩重的少年,便笑答道:「咱們仙蘭哪有什麼客棧,都是走到哪裡就住到哪裡的。我家側面還有間空房,就是屋頂有點漏雨得修一下才可以住。」

  少年跳下馬,將韁繩拴在大嬸家的院門口,信步走入,微笑道:「大嬸肯讓我借宿,我已經千恩萬謝了,怎麼還會嫌屋子不好?看這天氣,今晚肯定是不會下雨的,我只借宿這一晚,明早就走。」

  安必花大嬸忙說道:「好,那你等一等,我去給你抱床被子過來。」

  於是少年住進了安必花大嬸家的西邊小房,這間房子顯然平時是用來放雜物的,但是大嬸收拾得很乾淨。

  安大嬸是個熱情好客的人,她去廚房煮了碗麵給少年端過來,說道:「我這裡也沒有太多好吃的,不過羊肉面是仙蘭的特色,你不嫌棄的話就嘗嘗吧。」

  少年感謝的將飯碗接過來,放到桌上,一口一口小心翼翼地吃起來,偶爾會從袖中拿出一方帕子擦掉嘴角沾上的湯漬。

  大嬸在旁邊看著他笑道:「你在昊月也是體面人家出來的吧?看你吃飯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樣。」

  少年解釋道:「我家規矩多,吃飯時不許出聲說話,也不許將湯湯水水灑到桌上。」

  大嬸點頭道:「昊月人的氣派就比我們仙蘭人大,連吃飯都這麼講究,只是這樣吃,得吃到什麼時候才能吃完?」大嬸笑了笑,轉身又去收拾院子。

  少年吃完麵,起身將碗筷送出門。

  大嬸見了,說道:「將碗放到井台上就行了,一會兒我來洗。」

  少年說道:「這點小事我也能做的,已經很叨擾大嬸了,哪裡還能讓您再給我洗碗呢?」說著,就伸手要去井台裡打水。

  安必花大嬸急忙跑過來攔住他道:「孩子,這可不行!若是讓你洗了碗,我是要遭天打五雷轟的!」

  少年不解地問:「怎麼會呢?大嬸您說的實在太嚴重了。」

  她一邊用吊桶打水,一邊解釋道:「咱們仙蘭一向都是男主外女主內的,這一點和你們昊月人一樣,不過仙蘭人對妻子的要求很多,規矩和忌諱也很多。比如這飯碗,一定要女人使用,飯前飯後,只有女人可以摸,男人們只在吃飯的時候會碰它,放下筷子後就一下都不會碰了。

  「如果讓男人在吃飯以外的時候碰了飯碗,就說明男人在外面沒有工作可以做,只能在家中做個煮飯的笨蛋,這個家會被天神怪罪,最厲害的天懲就是天打五雷轟了。」

  少年聽得目瞪口呆,沒想到洗個碗還有這樣的典故。

  但他很不以為然地道:「我們昊月國男人吃完飯其實也是不動飯碗的,但是並沒有這麼厲害的毒咒,聽著倒好像女人的家務不僅卑賤還愚蠢。仙蘭人的性格如此豪放剽悍,怎麼會如此輕視自己的妻子?」

  安必花大嬸卻笑道:「女人就該是這樣的啊,女人若是太聰明,那要男人做什麼?」

  少年皺緊眉頭,沉默了片刻問道:「大嬸,您家還有別人嗎?」

  「我丈夫去草原上打獵了,這個季節正是狐群狼群出沒的時候,一張狐皮和狼皮可以賣得很高的價格,他一走就要十天半個月,今天肯定是回不來了。」大嬸又抱起一捆柴火,笑道:「我去把屋子裡的地火燒得旺一些,你那間屋子就會暖和一些了。」

  「多謝大嬸。」少年好奇地跟了過去,想看她如何燒「地火」。

  原來是幾間屋子的地面都是相通的,大嬸在正房添柴生火,燒出的熱氣經過一個巨大、像鐵爐的東西傳送到每個房間。房與房之間負責傳送熱氣的鐵管子都安裝在牆壁上,還有閥門,貌似是可以調控熱氣的輸出和關閉。

  少年人不禁讚歎道:「仙蘭人真是聰明!這種取暖的方法,昊月人可不知道。」

  安必花大嬸得意地笑道:「這方法是咱們哈格桑想出來的。過去仙蘭人也用不上這樣的熱爐子,所以真的要感謝天神把哈格桑送給了我們仙蘭人啊!」

  少年又笑了,大概是因為這一路上,聽到關於這位「哈格桑」的溢美之詞實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不想再聽了,正想回房休息,那位大嬸卻來了興致,和他介紹說:「咱們這位哈格桑是仙蘭人的傳奇。」

  「我知道,他率兵八千退敵十萬。」

  「不僅如此,哈格桑據說是天神的兒子。當年他的母親是咱們仙蘭族的聖女,被一道閃電劈中,然後生下了他。」

  少年瞪大眼睛,想笑又忍住了,「被閃電劈中?」

  真是聞所未聞,除非是親眼所見,否則他才不信這荒誕的說法。但是看大嬸的表情這樣認真嚴肅,一臉的嚮往崇拜,就知道她對這「傳奇」是深信不疑的,他再多加反駁也沒有意義。

  於是他妥協地點頭附和:「的確是天神的兒子呢。」

  他趕了數日的路,又困又乏,和大嬸再寒暄了幾句,就回房去睡了。

  房門一關上,果然很暖和。少年躺在屋內唯一的一張床上,身下有點扎扎的感覺,因為身下所謂的墊子,不過是草編的草墊,毛毛扎扎並不平滑,對於素來養尊處優的他來說,環境實在是不夠舒服。

  他悄悄褪下褲子,看著一雙雪白大腿內側已經磨破的皮肉,不禁苦笑一聲,「真是自討苦吃。」

  平時在家騎馬,最多騎不過兩、三盞茶的工夫,就會被跟隨自己的管家三催四請地叫下馬背,即使長輩再疼他,也只能一個月騎上兩、三回。他自詡天資聰穎,騎馬習武都學得很快,只是被家人過分疼寵著,苦頭吃得也少。結果這一回自己雄心勃勃地決定騎馬來仙蘭,卻沒想到過於顛簸的馬上生活,讓他的雙腿飽受折磨。

  還好隨身帶了家中最好的金創藥,每天用藥抹一抹,綁上白布,就可以再堅持一段時間。而且,都已經來到蚩南,南圓羽香近在咫尺,他怎麼可能在這個時候放棄,只是他還沒有想好要怎麼接近那位被無數人讚頌的「哈格桑」,今晚再想一夜吧。

  沒多久,困意上襲,即使睡不慣草床,終於還是迷迷糊糊地睡著了,睡到半夜,突然感覺有人用力推他,還聽到那位大嬸拔高聲調的聲音在他耳邊喊:「快起來!狼群來了!」

  他猛地一驚,本以為是作了惡夢,但睜開眼的那一瞬間,大嬸已經衝了出去。

  他趕忙胡亂地把衣服穿上,緊跟著跑了出去。

  第2章(2)

  大嬸對於對付狼群應該很有經驗了,只見家門口的籬笆上已經插上了數支火把,火光熊熊燃燒起來,將眼前照得通明,而少年站在籬笆之後放眼看去,不禁渾身打了個冷顫,在十幾丈外的地方,有無數綠螢螢的光點正在閃閃爍爍。

  那就是狼群?他自小生活在京城之中的大戶之家,對於這種可怕的群居動物一向只是耳聞,不曾親睹。此時遠遠看到狼眼幽寒,縱使他平日鎮靜大膽,現在也嚇得渾身微顫,一瞬間,小時候讀過所有關於狼的故事全都湧上心頭。

  他記得書上說狼是怕火的動物,所以他站到一株火把後方,好不容易稍微心安了一點。回過頭去,發現大嬸手中也已攥著一支火把,戰戰兢兢地守在家門口。

  「大嬸,這裡經常有狼群出沒?」他小聲問道。

  大嬸直勾勾地看著狼群,「草原上狼本來就多,否則我男人怎麼會靠獵殺它們養家餬口。可是這些年住在這裡的人越來越多,狼群也不太靠近了,沒想到今天狼群會突然出現。」

  「有沒有向其他族人示警的方法?」

  她登時一震,叫道:「對了!我都忘了這件事!」她連忙將火把往少年手中一塞,返身跑回屋去。

  不一會兒,大嬸拿著一支牛角做的號角跑出來,放在嘴邊用力地吹起來。號聲低沉,聲音卻隨著草原的風傳得很遠,聲音飄出的剎那,少年立刻察覺到狼群變得躁動,那些閃爍的綠光不僅沒有後退,反而有逼近的跡象。

  他心中驚駭,難道這些狼群是被那些捕狼人驅趕之後,胡亂逃竄到這裡的?若真是如此,這樣的求助號聲它們應該也早已熟悉,會不會反而激怒狼的血性,引起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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