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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孟軒 再次見面,大家好…… 大家可能還記得今年的511發生了什麼事,沒錯,就是非常值得慶幸的什麼事都沒發生! 我身邊的人應該都沒有相信那個預言,只戲稱當天為「是芥末日」,照樣過著平常的日子,頂多就應景的吃了點生魚片。 至於我,基本上是抱著「如果那天真的會發生這麼大的災難,那跑到哪裡都沒用,照吃照睡吧」的樂觀心情,持續著睡覺、修稿、吃飯、修稿、修稿、修稿……的勤奮生活,跟平常沒什麼兩樣。 因為以前有個民間故事,傳說年獸會在歲末時出來吃人,於是全家人就在除夕這天團聚起來,殺豬宰雞、大吃大喝,先快活一番來迎接死期;結果最後年獸被趕跑了,大家也就平安的活到了新的一年,可喜可賀。 但是我總忍不住想,除夕時抱著活不到明天的心情,把家裡的糧食都吃光了,那隔天要怎麼辦……所以不管明天有什麼災難,今天還是照常過就好了。 照理說這麼重大的事應該要放一下假才對(為什麼?),但是世界末日沒有來,交稿日就來了……加上我這只黑羊再度迷路,然後還掉下了懸崖,又勞累了牧羊人編輯(蹲回牆角)(看來我有專屬的牆角了) 這一次的故事要跟歌曲一起介紹。 大概在半年多前,好像是在寫《猛男吃到飽》的時候吧!一開始是看到朋友說她聽到一首誤以為是孫燕姿唱的新歌,查了之後才知道是香港女歌手謝安琪;我一時好奇就去找了她的幾首歌來聽,其中一首就是由林夕作詞的粵語歌「鍾無艷」。 當時聽了之後很喜歡,有點想寫這樣一個故事,但後面還有別的要寫,就一直擱著,直到這個故事才用上。 不過這首歌倒是從那時開始就一直聽到現在,聽了幾百遍下來,終於成為少數我會唱的廣東歌之一。 說回設定……所謂以友情來掩飾愛情的「好朋友」,一直以來都讓我有種很痛苦的感覺,雖然在身邊卻不能親近、親近了也不能露餡,最慘的是還有可能要看著對方跟另一個人在一起! 喜歡一個人卻搞得像黃金傳說的艱苦挑戰一樣,人生已經夠苦了,這麼無奈是為哪樁呢? 不過就像大家所說的,愛到卡慘死,感情沒有道理,喜歡上了有什麼辦法?而且世界上不會全是壞事,如果有讀者正在這麼苦的愛著一個人,那麼想必老天爺會在其他地方給你補償的,例如強壯的心志之類的……(這段話毫無根據,只是我自己這麼認為,希望老天爺給我點面子。) 最後,還是要謝謝幫助我完成這本書的所有人,祝大家都心想事成,身心健康快樂,我也會繼續加油。 楔子 你聽過惡魔的召喚嗎? 凌初月聽過,而且常常聽,甚至聽得有點膩。 「喂,寶貝,今晚有空嗎?一起吃飯。」溫醇而略含磁性的嗓音,慵懶中帶著誘惑的邀請,彷彿這句「一起吃飯」指的並不單純只有吃飯,而是一個神秘的暗號,代表著更多後續行程等著她去探索…… 氣氛優雅的法國餐廳裡——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雲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臉溫柔笑意的方雲朗身邊,凌初月朝著對面的長髮氣質美女自我介紹。 「未、未婚妻?」對方顯然沒有心理準備,有些手足無措,「我以為雲朗是單身……」而自己是他的新任女友。 凌初月一臉體諒,「我們之間比較低調,不愛對外張揚這種事。」 沒多久,望著長髮美女借口有事離開的淒涼背影,她歎了一口氣,連看都沒看身旁的男人一眼,「方雲朗,你別再欺騙良家婦女了好嗎?」 「我真的不知道她想跟我交往,如果知道的話,我是不會給她電話的。」裝無辜。「沒想到我怎麼勸她都不放棄,你說個三兩句就讓對方死心了,這種事果然還是要讓專業的來!」 方雲朗常常覺得凌初月是上天派給他的小精靈——他煩惱時給他意見,他沮喪時替他打氣,連這種他不擅長處理的分手問題,她也總是能替他找到最合適的方式來解決,省得他自己搞得更加糾纏不清。 更難得的是,他們之間雖然名為未婚夫妻,但是相處起來反而沒什麼火花,而是充滿了多年好友的默契。 大家都說知己比情人難尋,更何況是能為自己這麼勞心勞力的知己,他一定要好好抓住才行。 環境清幽的日式包廂內——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雲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臉溫柔笑意的方雲朗身邊,凌初月朝著對面的短髮利落美女自我介紹。 「啊?未婚妻?!」兩道含著殺氣的目光射到方雲朗臉上,「我們認識一個多月了,你怎麼沒說你有未婚妻?」 凌初月一臉遺憾,「我跟他認識二十年了,他也沒跟我說過有你這個人啊!」 沒多久,看著短髮美女氣沖沖離開,彷彿還冒著怒火的背影,她又歎了一口氣,「方雲朗,你是幫我買了很多保險,然後受益人都寫你的名字嗎?為何要這麼努力的讓我送死?」 她差點以為對方在盛怒之下會拿刀砍過來,腦中都開始播放人生的跑馬燈了。 被對方潑了一盤涼拌小菜洩恨的方雲朗,一邊從臉上拿下醋醃海帶,一邊送進笑出聲的嘴裡,「你真的好聰明,不愧是和我心靈相通的摯友!順便跟你說,畢竟我們是未婚夫妻,所以我的保險受益人也都是寫你的名字。怎樣?很公平吧!」 但她才捨不得他死呢!凌初月對他的好,方雲朗最清楚。 裝潢別緻的中式餐館中—— 「你好,我叫凌初月,是方雲朗的未婚妻。」坐在一臉溫柔笑意的方雲朗身邊,凌初月朝著對面的鬈發年輕美女自我介紹。 只見對方傻傻的愣著,轉頭求助似的看向方雲朗;而見他沒有開口否認的打算之後,一雙大眼中漸漸泛起水光,然後就抽抽噎噎的哭了起來。 「未……未婚妻?我、我以為你今天約我……是要向我求、求婚的說!嗚……」 凌初月聽得頭都痛了,原本早已為方雲朗收拾殘局到麻木的心情,終於忍不住稍微失控,「小姐,你年紀輕輕,別這麼想不開,我是上輩子可能殺了他家上下三十幾口人,這輩子才會這麼倒霉跟他在一起!聽姊姊的話,不要將寶貴的青春浪費在禽獸身上。」 好不容易勸得小美人依依不捨的離開,累得只剩半口氣的凌初月瞥向身旁的男人,心裡又氣又苦,終於忍不住往他的肩上拍下重重一掌,「方雲朗,你這畜生!當我死的嗎你!三天兩頭就要跑來幫你趕桃花,花開也還有個季節,你一年四季都在發春是怎麼回事?中邪嗎?!」 「好朋友有難,要兩肋插刀嘛!更何況我們關係匪淺,這種事不找你要找誰?難道你忍心見我被這些愛慕者追得團團轉,反而沒空跟你在一起嗎?」慵懶的單手支頰,方雲朗夾起桌上的菜餚遞到她的嘴邊,「來,你愛吃的龍井蝦仁。」 見凌初月氣呼呼的模樣,他只覺得有趣,同時也明白她對自己其實很沒轍,讓他偶爾就想逗著她玩,見她又惱又羞的可愛模樣,心中有種莫名的愉快。 凌初月瞪著他不說話,一會兒之後才張嘴咬下筷上的那尾蝦,清香鮮甜的滋味在她口中散開,心裡卻是化不開的酸澀。 她對他豈只兩肋插刀,根本都成人體劍山了!連她的心上都插了好幾把啊…… 第1章(1) 在女人的生活裡,購物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舉凡美麗的衣飾、璀璨的珠寶、神奇的彩妝品,或者新鮮的食材、別緻的小物、實用的家用品……不管是好看的或是好用的,對女性而言,「購物」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雖然傷害錢包,但是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再加上現代女性的經濟自主,比起男人更捨得掏錢為自己滿足這種購物本能,因此為了搶食這塊大餅,百貨業之間的競爭總是十分激烈。 在眾多老牌百貨公司的圍攻之下,「雲霓百貨」依然能在幾近飽和的市場佔得一席之地,靠的就是這一點——女人。 「我的百貨公司,就是為了女人而開的。」雲霓百貨的負責人方雲朗在接受訪問時,就這麼大方的直接承認,「不過呢!我要讓男人比女人更想來。」 車位眾多的停車場、隨處可見的休憩椅,甚至還有免費提供飲料的男性專用休息室——女人愛逛就去逛,買得開心了再回來找人,免得為了「逛夠了沒」、「什麼時候要回家」這種問題搞得不開心,逛街也逛得不盡興。 「畢竟我也是男人,總是要為男人多設想一點。」方雲朗微笑著這麼說。 他不只是個男人,而且是個事業有成的單身男子,更過分的是,他還長得很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