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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聽荷 她很快回過神,繼而是一陣惋惜和心痛。是的,她為那個認識不算很深、交情幾乎算無的褚雲衡感到心痛,她深切地理解母親為什麼會對一個年輕人這樣關心備至,那實在不是一個讓人可以冷漠對待的人。 她只是個俗人,無法忽略他的殘疾,但是,她由衷地希望這世上能有一個不俗的女子堪配這樣一個不俗的男子。 驀然間,她記起那個叫書俏的女子,心裡莫名地略感安慰,轉而對母親說:「媽妳也別替人家瞎操心,我今天還在褚雲衡那裡遇到一個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和他親密得很,說不定人家早就是情侶了呢。」 「哦?叫什麼名字?」 「我聽褚雲衡叫她書俏。」 賀蕊蘭面露瞭然,「原來妳說的是林醫生。他們倆雖然要好,但沒戲。」 朝露一邊接了用來煮麵條的水,放上瓦斯爐,一邊問:「妳怎麼這麼肯定?」 「他們認識好多年了,從小褚在德國那會兒就認識了,若要有發展的餘地,早就進入狀況了,還會等到今天?不是我說,林醫生對小褚也許有心,我在他家做了好幾年,一個月總能見她來個一兩回,囑咐這囑咐那的,廚房裡的事有時也會幫忙,說實話,一個女人做到這個地步,說她沒有心我是不信的。但小褚對林醫生好是好……卻總覺得少點火候。」 朝露失笑,「火候?這算什麼用詞。」 賀蕊蘭對女兒的嘲笑不以為然,「媽是不會那些高深的詞。我就說一個事實,任平時多麼文雅的一個男人,見到自己動心的女人眼睛裡能沒一點和平時不同的火花?小褚對林醫生就是少了那點火。」她垂下頭,忽然有些哽咽,「妳還別說,妳那個爸爸,有時候我還挺想他的,我們也有過好的時候……」 朝露從小和母親相依為命,深知母親骨子裡是個感性的人,她摟住母親,柔聲說:「我有時也會想爸爸呢。」 賀蕊蘭倒有些驚訝,「我以為妳會怪他害妳這輩子都得被人說閒話。」 朝露把頭抵在母親的肩頭,輕聲道:「外人不知道,總把坐牢的人想得十惡不赦,我們卻知道,爸爸也有許多好,如果沒有那次的衝動造成的意外,或許也不會……」 父親出事那會兒,她才小學四年級。在她依稀的記憶裡,父親和母親的感情一向很好,父親也不是什麼奸惡之徒,就是一個老老實實普普通通的化工廠工人,除了性子有些急躁,愛喝幾口酒,沒有什麼大毛病。 可是,或許就是那點急躁,才讓他在酒後與人口角,失手打死了人。 一開始,母親甚至沒有告訴她父親被抓進了拘留所,慢慢地,周圍開始有人對她指指點點,她才從那些人的隻字詞組和不善目光中獲知了父親不歸的真相。 她沒有找母親核實,母親也一直沒有正面告訴她父親的下落,但大概知道她已經輾轉得知父親坐牢的消息,大約在父親服刑兩個月後,她被母親帶去探監,那是她第一次見到穿著囚服的父親。 在那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到自己被打上了一塊洗不掉的烙印—殺人犯的女兒。 她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忘了拿起電話,流著淚對著隔板後的父親一遍又一遍地喊著,「爸爸!爸爸!爸爸!」 她說不出別的話來,她的呼喚裡有思念、有責備,更有對未來的迷惘和恐懼。 大概從那個時候起,她就意識到,自己的人生從此變得不同了。 還沒熬到出獄,父親就過世了,得了癌症,查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末期,最為遺憾的是,他走的時候,她和母親都沒趕上見最後一面。 追悼會辦得很簡陋,不只是因為經濟原因,也因為說不出體面的悼詞,熟悉的人誰不知道董嘉鳴坐牢的事?他這一生就是有這個污點,還有什麼可說的? 當年冬至,母親把父親的骨灰交到朝露手中,她把骨灰盒放入墓穴,隨後退到一邊,呆呆地看著工人一點一點地撒土封穴,她忘了自己哭了沒有,只記得那個早晨,天空飄起了小雪。 第3章(1) 禮拜一,朝露一走進辦公桌就看到桌上放著一大束滿天星,花束用淡綠色的緞帶包著,整個配色顯得素雅而清新,細小的白色花朵密密綴於綠色的花莖上,遠看像是掩映在草叢間的點點露珠。 朝露沒有去找送花人留下的卡片——這個世界上,知道她喜歡滿天星的人只有一個,會送她這樣一束沒有玫瑰沒有百合沒有任何大花朵點綴的人,也只有他而已。 她的桌子就在方蘊洲辦公室外,透過玻璃門,她看到裡面的燈光,於是放下包,敲了敲門。 在得到允許之後,她推門而入。 「需要花瓶嗎?」方蘊洲搶在她之前開了口,指了指窗台上的一個空花瓶。他的語氣淡然,就像是見到同窗忘了帶筆,而他剛好有多餘的,便好心而又隨意地問上一句。 朝露想了想,說:「謝謝,Tony,借你的花瓶一用。」 方蘊洲的眼神微微一暗,手指下意識地在黑色的簽字筆上來回摩挲,他抬起臉道:「你每次叫我Tony的時候,我就知道你又在刻意疏遠我。」 「不是疏遠,只是保持上下級的適當距離。」 方蘊洲苦笑了一下,「朝露,你應該念中文系,不是疏遠而是保持距離……看你說得多好!不知道是不是我在國外太久了,在文字上較真我還真不是你的敵手。」 「我的意思是,公事上,我不希望牽扯到太多私人感情;私底下,我從來不否認我們是舊識,甚至到今天仍然是朋友。」 「那麼,請不要對小小的一束花那麼敏感。」方蘊洲站起來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過來遞給她,「朋友之間,甚或是上司與下屬之間,在對方生日的時候送上一點心意,這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對不對?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樂。」 朝露這才記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母親忙忙碌碌,對這類日子也不大上心,偶爾記起就買個小蛋糕、煮碗麵當作慶賀,要是忘了也就忘了,她也不在意。 想想昨晚上吃的還是麵條,她和母親居然都沒想起來隔天便是她的生日,而方蘊洲卻還記得。 她的心如和風拂柳般柔軟下來,再也說不出任何冷硬的話來。 方蘊洲像是抓准了這個時機,問道:「晚上我請你吃個飯,算是小小慶祝一下。」 「你是不是又要說,無論作為朋友還是上司,請我吃頓飯不算什麼事?」 方蘊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當然要和家人一起慶祝。」朝露說了個謊。 方蘊洲沒在這個問題上較真,略作沉吟後道:「也對,那就中午一起去樓下吃個飯好了。」這棟辦公大樓的地下室有好幾家餐廳,供應簡易中西餐、商務套餐之類的,味道還不錯。 許是怕她拒絕,他又補了一句,「你要是還覺得有負擔,可以把它當作是出差。」 話說到這個分兒上,朝露再不點頭,未免太不近人情,於是她接受了。「好。」 朝露從方蘊洲的辦公室出來,習慣性地往自己的辦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來,手上還抱著個花瓶,便去洗手間接了水,拆掉包裝後把滿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簡樸的純白色瓷瓶,配上滿天星倒也素淨可愛。 一整個上午,朝露的視線偶爾會離開電腦和檔案夾,無意間落在桌角的那瓶小花上,不自覺地微微一笑。 曾有一個十七歲的男孩,某天路過花店時隨口問她喜歡什麼花,在一個月後她生日的當天,他帶著羞澀的笑容,眼神躲閃地看著她,慢慢從身後拿出一束滿天星,一句話也不說就塞到她手中。 那束花其實不大,可是在朝露的記憶裡,卻是沉甸甸的,直到現在,她似乎都能感覺到花束捧在手中的份量。那束花朝露養了好久都不捨得扔,直到完全乾枯,她才將它們處理掉,朝露記得,她最後還留了一朵,小心翼翼地製成了干花,如今大概還壓在某一本日記裡。 這輩子,她只收過兩次花,都是出自同一個人。 大學裡也有男生送她花,她猜這多半是因為她的容貌還算美麗,但她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一束花,不是不敢碰觸愛情,也不是因為家庭原因自卑,而是她真的從來沒有為那些男生動過心。 中午吃飯時,朝露連菜單也沒翻開,直接點了一份商務套餐,這裡的餐廳她差不多都光顧過,對菜式也很熟悉,多數時候為了實惠和省事,她都會點套餐,以至於這幾家店的商務套餐幾乎被她吃遍了。來這個公司三年了,倒也沒吃厭,反正在吃的方面她從來不講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