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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簡瓔 直到用完餐,在喝咖啡的時候,他開口了。「妳昨晚住哪裡?」 荳蓮吸了好幾口冰紅茶才說道:「我住在張媽媽的堂弟家裡,張媽媽也是我的鄰居啦,她知道我要來台北找未婚夫,就替我安排了住的地方,昨天是張大叔的兒子到火車站接我,今天也是他熱心送我來這裡的。」 聽到「未婚夫」三個字,辜至酷那種不舒服的感覺又回來了。 這麼說,她已經到處宣傳聯通環球集團的辜家長子是她的未婚夫嘍?她還告訴了什麼人?要用輿論壓力把事情變成事實嗎? 他知道,如果不是有他親筆寫的那張「保證書」,她根本見不到他本人。 她能通過層層關卡見到他,全有賴他的「保證書」,也虧得莫氏夫婦十年來把那張保證書保存得那麼好。 然而現在── 辜至酷眼裡閃過一道利光。 「妳打算什麼時候回去?」 荳蓮聳了聳肩。「我不知道。」 說完,她又用坦率的眸子看著他了。「我爸媽臨終前說,你一定會好好照顧我,叫我什麼都不用擔心,只要來找你就對了。」 辜至酷雖然沉默的聽著,但心頭有如被刺了一箭。 他不想承認自己言而無信,可是事實就是如此。 他想推翻自己十年前的承諾,他知道這很卑鄙,但他的人生一向在他的規劃裡,他怎麼可以娶莫荳蓮這個陌生的少女,斷送往後的人生? 「就算我現在回去,也沒有住的地方,我告訴過你,我家已經倒了,我不知道要去哪裡。」荳蓮超無奈的說。 她一點也不喜歡裝可憐,但事實就是這個樣子。 辜至酷點起一根煙。 「所以我說,我可以替妳重建家園,在這段時間裡,我可以安排妳住在飯店裡,也可以派人陪妳,或者妳有什麼要求,說說看,我盡可以滿足妳。」 荳蓮沉默了好久好久,一反先前有什麼就說什麼的坦率態度。 她垂著眼眸,眸光定在紅茶杯上。 辜至酷抽完整整一根煙,把煙捻熄在煙灰缸裡時,她似乎有了決定。 「我知道了。」她抬起頭,眸子裡有著毅然決然。「你可以不必娶我,也不必替我安排往後的生活,不過你要寫張『悔約書』給我,讓我燒給在陰間的父母,這樣他們就會知道,不是我不遵守答應他們的事,是你不守諾言。」 這樣應該是最好的辦法,畢竟父母要她嫁給一個陌生人,她也很無奈好不好,不理父母的遺言,就怕他們在天之靈無法心安。 辜至酷兩道劍眉一擰。 悔約書? 對!他可以寫給她,這很簡單,只要一張紙、一枝筆,然後他就可以打發她了,他甚至連一塊錢都不必付,因為她說的,他不必替她安排往後的生活。 但是──燒給她在陰間的父母? 這感覺差勁透頂! 他一點都不想這麼做,這會讓他一輩子活在內疚裡,他辜負了一對曾冒險救他性命的夫妻的臨終所托,他有違自己的原則,他說話不算話,他忘恩負義、他過河拆橋、他不講義氣,他、不、是、人! 「你有紙筆嗎?」荳蓮很平靜的說:「可不可以現在就寫悔約書給我?電話也順便借我打一下,我想請張大哥來接我,他說的沒錯,我會碰壁,他說如果你根本不承認有這回事,我就打給他,他會另外替我想辦法。」 辜至酷深吸一口氣,莫名對她口中的男人產生敵意。 「什麼張大哥?幾歲?跟妳很熟嗎?」 荳蓮沒被他有點粗暴的語氣嚇到,她平順地說:「我剛不是說過了,是張媽媽的堂弟張大叔的兒子,你都沒注意在聽耶,這樣很沒禮貌哦,張大哥是研究生,剛退伍,而且已經考進台寶集團的營發部了,張大叔說他前途無量,我也這麼覺得,我知道台寶集團,很有名……」 「妳到底知不知道妳在跟誰講話?」他驀地打斷她的落落長。 真是有夠刺耳的,一直誇台寶集團,他承認台寶集團是可敬的對手,但聯通環球在他的領導之下更是一日千里,難道她不知道他的能力超卓嗎? 她微微一愣。「我知道啊,你,我在跟你講話。」 辜至酷微揚剛毅的下顎。「我是誰?」 荳蓮又是一愣。「你是辜至酷……」 「我的背景?」 「聯通環球集團的代理總裁,百年辜家的一分子,辜政允先生的長子。」荳蓮背書一樣的念出來,這些都是張大哥昨晚上網替她查的。 就因為這樣,所以張大哥才會篤定的說她不可能見到他,他還說,普通老百姓想見辜至酷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要她別作夢了。 「我跟妳的關係?」他冷冷的牽動一下嘴角。 「呃……陌生人……」 「錯!」他揚起眉毛。「我是妳丈夫!」 第三章 辜宅的客廳挑高五十公尺,約莫是五、六層樓的高度,展現無比恢弘的氣勢,從步入中庭開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進口的大理石。 客廳總共有三道迴旋梯通往二樓,連樓梯扶手上也鑲嵌著上千顆熠熠生輝的寶石,室內鋪著紐西蘭進口的高級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緻細密的金色圖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線以手工綴織而成的。 「哈哈哈……」 美輪美奐的辜家豪宅客廳裡,很不給面子的綿長笑聲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臉上還帶著一股淡淡的慵懶,深藍色睡袍只在腰間打了個結,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麥色結實胸肌,以及一雙修長有力的雙腿。 他當然也難逃父親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聯通環球集團擔任副總裁,看一些他了無興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國是知名的羅曼史作家,筆名艾蒙雷歐,出道五年,第一本書就令他紅到發紫,隨後維持每三個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積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兩國的版稅就抽到手軟。 寫羅曼史完全是他的興趣,他也比較幸運,沒有因為被召回台灣而中止了興趣。 現在他一樣可以寫,只不過出書的速度因為要去集團上班的關係變得比較慢,這點出版社表現得非常體諒他的身不由己,他們只求他不要封筆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財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們好怕他回到台灣後就不寫了。 所以嘍,他現在仍受到廣大讀者粉絲們的愛戴,他也用持續不斷的創作來回報她們。 但他說什麼也不願曝光就是了,被他父親知道還得了,他父親一定會提早跟上帝報到。 只不過,長得一副比羅曼史男主角還男主角的他,走到哪裡都有女人對他流口水,應該是風流韻事很多吧? 如果這麼以為,那就大錯特錯了。 他因為常被女人癡迷的眼光嚇到,加上長期編織羅曼史,現在變得對女人不太感興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為他感冒,不但鼻塞,還有嚴重的發燒,所以待在家裡沒去上班,也正因為如此,他第一個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確定她有十八歲?」他狂笑之後問道。 那個叫莫荳蓮的少女跟著管家香姨上樓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撲克臉,加上這種劇情他寫過,他大概猜得出來,這樁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確定。」辜至酷懶洋洋的在沙發坐下,交迭起雙腿,點起一根煙。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一時衝動把她給帶回來? 到底是什麼刺激了他? 那見鬼的「張大哥」嗎? 這很奇怪,他跟莫荳蓮之間又沒有感情,他為什麼會對她崇拜那個張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優秀嗎?所以當她一直稱讚姓張的,又對聯通環球的對手台寶集團一臉傾慕,他就受不了了。 總之,他已經把莫荳蓮帶回來了,他也告訴她,他永遠不可能簽那張悔約書,因為他不想一輩子活在內疚裡。 既然不想簽悔約書,那麼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證書」。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這個世界上有種關係叫離婚。 沒有人規定他不能跟莫荳蓮離婚。 他認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既可以給莫氏夫婦一個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順的照顧莫荳蓮的生活,因為離婚後,他打算給她一大筆贍養費?!至少兩億起跳,他認為這是她應得的。 「那你們什麼時候結婚?」辜至俊在酒櫃前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發燒,剛剛還服過藥,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會大驚小怪很久。 但管他的,家裡要有喜事了,這件事雖然透著古怪,但值得喝酒慶祝一下不是嗎? 哈,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會自己走進禮堂,而且對像還是個……呃,恕他直言,對像還是個小美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