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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千尋    


  「不必賣掉,我會接手。」

  「可是爸爸說,你雖然很優秀,但現在接手太勉強了。」

  這話是爸爸在聖誕節清晨告訴她的。

  聖誕節清晨,南部的山區下雨,他們被浙瀝浙瀝的雨聲吵醒,兩父女坐在落地窗前,捧著熱呼呼的牛奶,一面賞雨、一面談心。

  爸爸問她,「雨佩,你喜歡非凡哥哥嗎?」

  「當然喜歡。」她抱著加菲貓,笑得好甜蜜。

  「有多喜歡。」

  「喜歡得不得了。」

  「有喜歡到願意嫁給他嗎?」

  爸爸問,她紅了臉,願意願意,她想當哥的妻子,想和他快快樂樂生活在一起,更想和他生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最好啊,女兒是小妹妹,有兩個哥哥寵著、疼著,那她就會像個真正的公主,快樂長大。

  「你不說話,是不想要嗎?」爸爸促狹的問。

  「才不是,我想要,想得不得了。」

  她大聲嚷嚷,下一秒,連忙抓起加菲貓搗住自己的嘴巴,眼睛迅速掃向樓梯,這些話要是讓哥聽見,她會害羞到不行。

  爸爸咧嘴笑開。「很好啊,喜歡就大聲說出來,這個世界和以前不一樣,想要什麼必須主動爭取。」

  「人家會不好意思咩。」

  爸爸揉揉她的頭髮,愛憐說:「非凡是我一手帶出來的,我很清楚,他是一個多麼負責任的男人,嫁給他,絕對不會委屈你。」

  「本來就不會委屈,非凡哥哥對我最好了,阿菲,你說對不對?」

  「可是我不知道他會不會愛上你。」他很清楚,非凡寵雨佩,是把她當成親妹妹在哄。

  「他會。」黎雨佩用力點頭,也把加菲貓的頭用力晃兩下。「你看,連阿菲都同意。」

  「這麼有把握?」

  「對。」

  「為什麼?」

  「我很可愛啊,我有自信,哥一定會愛上我,就像我愛他一樣。」

  她不知道,愛情不能和大部份事情相提並論,那不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可以簡單解釋的,往往是使出渾身解數,耗光心血、虛度青春,才恍然大悟,撞破頭、全身傷痕纍纍,換來的卻是心碎。

  姜非凡眼神堅決的望著她,「放心,我可以把公司撐起來。」

  再勉強他都會做出成績,這不光是為了雨佩和義父,更是為了他死去的母親,他的母親全心相信,有朝一日,他會成就非凡。

  「哥,我不要你太累,不要你像爸爸一樣生病,我不在乎公司,我只要你和爸爸平安健康。」

  「傻氣,你應該在乎的,那是義父一生的成就,也是你豐厚的嫁妝。」

  未來,只要有男人肯對雨佩好,寵她、哄她,比他更疼她,他很樂意養活妹婿和一大群外甥。

  你就是我最豐富的嫁妝了呀。她在心底暗道。

  「哥,你喜歡我嗎?」

  「喜歡。」這句話,姜非凡回答得毫不猶豫,沒有手足,雨佩彌補了他對親人的想望。

  「照顧我,會不會讓你覺得很累?」

  「不會。」

  他樂意擁有她這個甜蜜負擔,何況多年前,在他還沒有開始照顧她之前,她已經先一步照顧起他了。

  他現在做的只是回饋,回饋她對他的好。

  「跟我生活在一起,讓你覺得討厭嗎?」黎雨佩一句句試探,希望越試越深,試出他對她,有沒有百分之一的愛情?

  「你是個小麻煩嗎?」他沒回答,反問她。

  「當然不是。」她坐直,雙眼注視姜非凡。

  「你覺得自己很可愛、很漂亮、很體貼、很溫柔嗎?」

  「是。」

  「那麼,跟一個可愛漂亮、溫柔體貼,又不找麻煩的女生一起生活,我為什麼要覺得討厭?」

  他的回答是一百分,黎雨佩緊緊抱住他。

  夠了,光這些話,她就決定要對他投注所有的愛情,她的心要懸在他的身上,跟著他,一起歡喜、一起憂鬱。

  房的門打開,護士高喊,「黎意群的家屬……」

  姜非凡視線對上黎雨佩,在她臉上看見恐懼,他拍拍她的肩說:「我進去。」

  ☆ ☆ ☆ ☆ ☆ ☆ ☆ ☆ ☆ ☆ ☆ ☆ ☆ ☆

  二○○七年一月一日。

  他沒來,元旦的陽光升到屋頂上方,她再度失望。

  心在抽痛,她忍著,吞兩顆藥,假裝那是感冒造成的效果。

  她看書,書上說,人類是經驗的動物。因此,只要多失望幾次,她就能學會不期望,不期望……這樣很好。

  晨希把餐桌上冷掉的飯菜倒進回收桶。

  好可惜,這些菜花她很多心血,她第一次做局烤龍蝦,做得有模有樣;她用龍蝦頭、香菇整整熬五個鐘頭高湯,人家說,火鍋湯頭最重要,她用心費力,整治滿桌豐盛,可惜,不得青睞。

  姜非凡二度爽約,只不過這回,他連電話都沒打來,是不是解釋太費工夫?

  拿起抹布,她用力把桌子擦拭乾淨,像洩恨似的。

  恨……恨什麼呢?恨一個來無影去無蹤的男人?

  沒道理,他從來就不是她的誰。

  摸摸發熱的額頭,昨夜,她開窗等候,等待今年第一道曙光,他說要陪她看的,他不來,她仍然不想錯過。

  就這樣,守一夜、被冷風刮一夜,前兩天染上的小感冒變嚴重。

  晨希走進房間,拿出行李袋,收妥幾件衣服和盥洗用具,看一眼手錶,時間還早。

  她坐到沙發上,二○○七年的元旦,不意外,她仍然一個人度過。

  「晨希,告訴我,你想要什麼,我給你。」他曾經這樣問過她。

  可以說,想要他嗎?這話,她說不出來,就像她問不出口——「我們之間究竟是什麼」。

  他們之間是什麼?男女朋友、炮友?

  她沒和其他男人交往過,但幾次唱片公司的朋友想幫她介紹男朋友,推不掉、約個地方見面,對方通常會很客氣地說:「你好,我叫XXX,家住XX,我的工作是XXX,我的興趣是XXXX……」

  只不過第一次見面,她就知道對方所有基本資料,熱切一點的,她連對方的爸媽兄姊做什麼都能掌握。

  然而,她對他……一無所知。

  他從沒對她說過我愛你,她不知道他的身世、他有什麼家人,不知道他的工作、興趣,不知道除了范晨希,他有沒有其他女友,更不知道,他在下班之後,習慣做什麼休閒娛樂。

  她瞭解的部份,全是自己一點一滴摸索出來的。

  她知道他抽煙,但抽得不凶,因為他身上沒有什麼煙味,指間沒有淡淡黃漬,而牙齒潔白整齊。

  她知道他偏愛海鮮,對蔬菜水果不感興趣,但把它們切得碎碎的,碎到將它們撈到旁邊很麻煩,他也會乖乖把它們吞進去,因此她有一台很棒的食物料理機,可以把蔬菜切到讓他挑不出來。

  她知道他會作夢,一旦醒來就不容易再睡,前幾年,她對他的失眠毫無辦法,但最近幾年,她學會,再歡愛一回合,再用溫暖包裹他一次,他就會安心,再度沉沉入睡。

  這些「知道」,似乎表示他們很親密,可她卻覺得兩人遙遠。或許,他們的身體親近而心靈遙遠吧。

  若情況真是她分析的這樣,那麼他們不是男女朋友,而是炮友。

  炮友是一種維持不久的關係,於是她提醒自己,不可以放入太多感情,並且隨時隨地準備好分離。

  但是,她也瞭解,人生當中有很多困難,其中一種困難,就是明知道不可行,偏偏慾望催著人前進。

  於是,她提醒又提醒、準備又準備,仍然無法讓自己在分離之際……下傷心。

  這次,兩個人應該算分手了吧。

  他從不允諾下次約會的,卻允了兩次,然後失約兩次,這是不是男人要女人知難而退的最新招式?

  其實,不必搞得這麼複雜,他只要不來、不聯絡,三個月、五個月,她不是笨蛋,等得夠久,自然理解他的心思。

  她不勉強他,因為她很清楚,自己不適合愛情,所以從不向他要手機號碼,她知道他的部份是一個名字、一份長相,而他知道她的,多了一組家用電話號碼和住址。

  瞧,他們的聯繫很簡單,要斷,更簡單。

  有一天歡愛之後,他們在陽台上看月亮,他用床單裹起兩個人,摘下一大堆桂花灑在她發上,說:「你是我的桂冠公主。」

  她微笑反駁。「桂冠指的不是這個。」

  「難道不發生在羅密歐與茱莉葉身上的,就不叫做愛情?」他反問。

  「當然不是,但桂冠指的不是這個。」她堅持。

  「桂冠指的就是這個,公主、桂花香。」他指指她再指指桂花,毫無理由的堅持。

  她只好妥協。「當你的公主,很幸福嗎?」

  「應該還不壞。」

  姜非凡抓起她的手,把他的指環拿下來,替她戴上。「看,王子把最珍貴的禮物送給公主,她當然要幸福。」

  那是他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指環是銀製的,不值錢,說珍貴太過份,但他說是王子最珍貴的禮物,她便鄭重地取下項鏈,把他的銀戒串在爸爸的鑽石墜子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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