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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千尋 怎麼可能?那麼多年過去,他從來也沒記得過。 晨希抿唇,控制著不讓笑意染上唇角,只是巧合吧,可她仍然忍不住問:「為什麼今天非陪我不可?」 「你忘記?今天是你的生日,八年前,你用一個蛋糕勾引我,讓我乖乖跟你走。」 說得多曖昧,她又沒引誘他做什麼。 不過,他是記得的。 原來有人記得她的生日,心漲、滿滿,她握住胸前的銀戒指,那是王子最珍貴的禮物,從沒有過一刻,她讓它離開身前。 「說什麼勾引,那天,也沒少了你的好處。」 她努力壓抑了,姜非凡還是聽得見她的激動,漂亮的眉毛往上掀掀。 「對,那個晚上我很滿足。」 越說越曖昧,好像她用蛋糕拐騙未成年少年上床。 「喂。」她抗議。 「我說我吃得很飽、睡得很飽,五體滿足啊。」 他不誆她,那些年住在舅舅家裡,沒有好日子過,他們像養狗一樣養他,如果不是媽媽對自己的弟弟、弟媳婦認識太深,把一部份存款放在他的戶頭裡,他連學費都繳不出來。 那個下雨天,他淋得滿身濕透,一個好女人收留他。 離開後,他照常工作唸書,還是有一頓、沒一頓過日子,幸好死黨三不五時接濟他,偶爾他們一起打架、混英雄,英雄沒混成,常被修理得慘兮兮,她的家就成了他的避難所。 他很享受她為他上藥時,眼底那抹不捨。 但也是她的不捨,讓他慎重考慮,要不要把方剛血氣用在該用的地方。 「我快到了。」晨希說。 「我知道。」 他盯著牆上的掛鐘看,第一次他懂得,在這裡等她回來多難耐,以前她等他,也像他一樣,數著緩慢的指針耐心等? 不,她只會更慘,因為那個時候,她沒有一支可以隨時聽見對方聲音的手機。 「吃飯沒?要不要我帶東西回去?」 「不必,你趕快回來就好。」 五分鐘後,姜非凡打開門,晨希來不及把包包放下,就讓他一把抱住。 他吻她,吻得熱情澎湃、吻得淋漓盡致,他急切地脫下她的衣服,尋找她身上的敏感點。 這傢伙……她咯咯輕笑。 那天,他在公司說他憋到快爆表……不是假的。 五個鐘頭嗎或者更久? 不知道,她沒算時間,只曉得他的精力好像發洩不完。 她靠在他胸口,手指頭畫著他完美的腹肌,笑問:「這裡面裝幾顆勁力鹼性電池?」 他濃濃眉頭一挑,挑得晨希咯咯笑不停,他比較適合嚴肅,不適合輕鬆搞笑。 「不然,你怎麼都不累?」 「誰說我不累?我記得我常常跟你喊累。」 手臂一收,姜非凡把她密密實實壓到自己胸口,他愛極她的味道染了自己一身。 「剛剛可不像疲憊男人的表現。」 「所以,你很滿意?」 這句話,她才不回答。她可不想再來一回,因為到最後,累死的會是她自己,他有電池、她沒有。 「怎麼會想到去見你爺爺奶奶?」 「想說生日嘛,有親人在身邊,感覺比較好。」 「我不是你的親人?」他不爽。 「你很忙,而且……」 「而且過去幾年,我從來沒有在這一天出現?」他接口。「對不起,和我交往,讓你很寂寞。」 是他不對,他太急著往上爬,把所有的時間拿來應付、討好別人,卻忘記對她付出心力。 「沒有,誰說我寂寞。我的工作很忙,不知道嗎?我可是當紅的作詞作曲人,要不是強力推辭,說不定我早變成了不起的偶像歌手,今天飛上海、明天日本,後天拍電影,下個月接偶像劇,你想見我,還得拿號碼牌。」 她不愛他臉上的罪惡感,於是極力說服他,說她忙得天昏地暗。 「你好像真的很紅。」 「不是好像很紅,是超紅!有多少大牌想求我為他量身打造作曲子。」 「你接了嗎?」姜非凡握住她的手,貼在自己唇邊。 「當然接,大牌耶,給的價碼讓人眼紅。」 「你吃得不多,不想買新房子,對時尚名牌又不感興趣,賺那麼多錢要做什麼?」 「以前,存錢是為你。」 「為我?我看起來很像小白臉?」 她伸手,撫上他額頭那道舊疤。「我說過,哪一天,你開始在意外表,我會存錢給你整形。」 「一道傷口,花不了多少錢,還是你以為我被揍到全身上下都需要整?」 「有可能啊,而且那時候,你總是很餓、很累、很辛苦,我心想,如果哪一天你願意讓我養,我可以好好的、舒舒服服的把你養在家裡,當我的專用小狼狗。」 姜非凡應景地嚎叫兩聲,她笑得睫毛彎彎、眼睛眨眨,甜甜的心情化成鹹鹹的淚液。 他低身,吮去。 「現在呢,不必那麼辛苦了,幹麼還接那麼多工作?」 「知道嗎?當商人很可憐,不曉得哪天經濟不景氣,前幾年賺的錢就會全數賠回去,不像我的工作,哪天我不紅、沒人找我作曲子,戶頭裡面的錢全部都是我的,誰也偷不走。」 「你真是深謀遠慮。」 「對啊,遠慮。六十歲,當你不再忙、我也不紅,我們一起去環遊全世界,美國日本加拿大、雲南四川黑龍江、巴西肯亞、北極南極,如果那時候,地球還沒被破壞到找不到北極、南極的話。」 「很好,你計劃得很周詳,要不要聽聽我的計劃?」 「好啊。」 「給我兩年的時間,兩年之內,我會把公司帶領到一個局面,那個時候,大部份的制度都穩定下來,我可以放心把許多工作交代給下屬,我的時間會空出很多,到時候我們就結婚。我要生四個小孩,兩個男的、兩個女的,最好男生在前面,女生在後面。」 「四個啊,我的心臟會累死。」晨希脫口而出。 頓了下,閉上嘴,她瞄他一眼,幸好他說得太高興,沒察覺出不對勁。 「我們請保母幫忙帶小孩,每年我們帶他們出國兩次,我希望他們有世界觀,可以的話,等他們上國中之後就送出去唸書。」 「為什麼要在上國中之後送出國唸書?」 「那個時候他們的中文到一定程度,比較不會忘記,要知道世界上有十幾億人口在說中文。」 他說得認真,並非開玩笑,這些在他的人生計劃表裡,被確認過無數回。 「那就留在台灣念啊。」 「在美國唸書那幾年,是我真正大開眼界的時候,我在那裡學會分工合作而不是競爭,並且學會如何跟人家相處。」 「可是你的人際關係……」晨希做了一個不以為然的表情。 「我知道不夠好,但比超出國之前,一言不合就和人打架的情況,我認為我的溝通能力大有進步。」 「說得也是,我不喜歡你滿身傷。」 「我也不喜歡。」 不是怕痛,他的末梢神經差,兼皮厚肉粗,幾道傷痕算不了什麼,但那些傷會為難到她。「晨希。」 「怎樣?」 「你可以等我兩年嗎?」 她都等了八年,短短兩年對她而言只是小Case。 「我今年二十五歲。」 「我知道,我幫你買一個很大的慕斯蛋糕。」 「二十七歲是結婚的好年齡吧,OK,我等你兩年,如果兩年你還沒有本事搞定公司,對不起,我不等了。」 「你不等,難道想去嫁給別人?」 「不對,我要去當偶像歌手,忙到讓你領號碼牌才見得到我。」 姜非凡狂笑,很難想像晨希變成偶像歌手的模樣。 「走,去吃蛋糕。」 「好。」 他們一起下床,他幫她、她幫他,七手八腳幫對方把衣服穿好,出客廳,她才看見桌上一大東酒紅玫瑰。 「生日快樂!」他把玫瑰花親手交給她。 她激動得摟住他的脖子尖叫,她不能尖叫的,可是這回忍不住呀。 她知道,不管若干年過去,她都不會忘記自己十七歲和二十五歲的生日。 姜非凡抵住她的額頭,為她拭去感動的淚水,送花不是情人間常有的小情趣嗎?她怎麼會激動成這樣? 看來,他為她做的,真的太少。 打開蛋糕,蠟燭來不及插上,他的手機先響起來。 電話那頭說什麼,晨希沒聽到,但她看見他表情凝重,出事了嗎? 他掛上手機,她搶在前頭說話,「去吧,去處理掉讓你皺眉頭的事情。」 「對不起,我……」 「我能理解,收到蛋糕、玫瑰花和剛剛的熱情獻身禮,我已經很滿足。」她大方體諒。 於是,她送他出門,期待下次他再走入這扇門時,麻煩已經解決。 ☆ ☆ ☆ ☆ ☆ ☆ ☆ ☆ ☆ ☆ ☆ ☆ ☆ ☆ 二○○七年三月三日。 經過一夜急救,神情疲憊的章醫師從加護病房裡走出來,黎雨佩和姜非凡連忙迎上去。 「章伯伯,爸爸情況怎麼樣?」黎雨佩焦急問。 「暫時穩定了,不過你們最好有心理準備,他隨時會走。」 「沒辦法了嗎?開刀,再開一次刀呢?」她不死心,抓住章醫師的衣袖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