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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千尋 3018是單人病房。 象牙色的牆壁,牆壁上掛著一幅抽像畫,讓病房裡多了幾分鮮活。 靠牆處有一組白色的L型沙發,象牙色的櫃子裡面,除衣櫃外還有隱藏式的冰箱,窗簾是兩層式的,靠室內那層淺咖色的被拉開,雪白的窗紗正隨風飛揚。 因為病人不喜歡空調,她喜歡空氣自由流通,身體已經被禁錮,她希望所有人事物都能夠自由。 靠床的小桌子上,擺著一個可口可樂的瓶子,瓶子上印著女孩的英文名字——Emily,她喜歡玫瑰花,所以瓶子裡插著一朵粉紅玫瑰。 盤腿坐在病床上,手裡飛快敲著鍵盤,Emily是個時尚設計師,她的天分很早就被挖掘,她固定在某些雜誌發表專欄文章,她是個對生活品味要求很高的人,無論食衣住行,她都比一般人講究。 這麼龜毛的性格和她的原生家庭有很大關係。 因此她住的不是普通病房,住進來的時候,病房已經裝潢打掃過,床墊換成瑞士Hastens床墊,地板是綠能環保的茂系亞無毒竹地板,沙發是Poltrona Frau義大利經典品牌。 沒錯,她是這家醫院院長的千金。 她的心臟不大好用,從出生開始,她就為這顆心臟不斷進出醫院,這兩年,它罷工的次數越來越多。 心臟病患者的狀況是這樣的,平時看起來和正常人一樣,只是在發病時,會無預警昏倒,如果搶救不及,就會往鬼門關報到。 上個月,她在工作室裡昏倒,幾天後,她被強制押送到醫院,緊接著就是等待心臟捐贈的漫長光陰。 什麼時候可以脫離?那得看運氣。 病房門打開,韓璟睿走進來,他拿著一朵玫瑰,走到可樂瓶前,抽出瓶子裡面那朵,換上水、插進新玫瑰,前一朵開得太過,龜毛的Emily恐怕已經不順眼。 她抬起頭,露齒一笑。 她不算漂亮,但整張臉乾淨白皙,眉清目秀,讓人覺得舒服,因為心臟有病,情緒不能有太大起伏,所以她說話的口氣溫和,臉上時時帶著微笑,令人想跟她多親近。她沒有張揚的美麗,卻有恬淡如水的清新。 看見璟睿,她禁不住的笑,禁不住的心花怒放,禁不住的愛……從胸口爭先恐後地跑出來。 她經常懷疑,到底要累積多少的愛意,才會像她這樣,光是一眼就覺得被幸福環繞? 「哪裡來的帥哥?」她笑著闔上筆電,向男子伸開雙臂。 「不認識嗎?是信義金秀賢。」 璟睿走向她,往病床一坐,兩手圈住她的腰,讓她靠在自己懷裡。 他長得很高,將近一百九十公分,不是斯文纖細型,是那種長年在健身房裡練出來的體格。 子彈肌?有!二頭肌?有!胸肌?有!人魚線?有!在健美先生身上找得到的東西,他身上都有,只是沒有發達到那麼令人驚嚇。 照理說,醫生長年在空調環境中工作,應該皮膚白皙、嫩嫩肥肥,一副富家公子哥兒的模樣,可她家的哥哥與眾不同,有點黑、有點壯,不像醫生,更像風吹雨淋太陽曬出來的軍人。 自從「太陽的後裔」紅透半邊天後,Emily覺得,如果哥哥投筆從戎,絕對是個好選擇。 「唉,哥真帥。」Emily滿足地把頭往他胸口鑽兩下。 璟睿笑道:「果然是制服控,我一穿上制服,你就控制不住了。」 「對啊,怎麼辦才好,哥穿上制服,我就想把哥給吞了,要不是害怕被爸爸擺在手術台上卸成十八塊的話,哈哈哈,心動不如行動……」她抹抹嘴角、舔舔嘴唇,一臉飢渴模樣。 璟睿被逗笑了,親暱地抱過她,把下巴擱在她的頭頂上。 「不過哥穿軍服更帥。」想到他當兵時穿著軍服的英挺樣,厚,男人可以帥成這樣?太罪過! 他笑,果然是制服控。「早知道我應該去當兵。」 Emily大笑,從桌上拿起iPad,滑幾下,找出一張圖稿,那是璟睿穿著古裝盔甲的模樣。「哥看,帥不帥?」 「不會吧,還要當古代兵?你不覺得拿槍比刀帥?」 她皺皺鼻子,搖幾下頭。「拿刀更帥,咻咻咻,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欲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啵,一聲栗爆。「那是土匪的潛台詞,不是大將軍的。」 Emily咯咯笑地癱在他懷裡。 昨夜,她夢見哥了,哥穿著一身盔甲,盔甲上染滿褐色血漬,手裡拿著長弓,箭射出,破風疾飛,穿透敵人的眉心。 週遭一片吵雜的、喧嚷的、嘶殺的叫喊聲,她卻聽見勝利在對哥呼喚,哥笑得自信張揚。 在夢中,她哥是個英雄,在現實生活中,她哥也是英雄。 「如果有機會出院的話,我給哥弄一套穿穿?」她直覺的說。 出口的話讓璟睿胸口一窒,身形微僵,只是他很努力地不讓憂傷現形。 「當然有機會,你不知院長的女兒有特權嗎?你是移植名單上的第一名。」 他和她都知道,有多少病人等不到器官而死在病床上。 她知道,一句無心的自怨自歎,讓哥傷心了,帶著微微的歉意,她故意笑得誇張,咯咯地像只母雞,她用額頭輕輕磨蹭著哥哥的下巴。 他昨夜值班,胡碴沒刮,有一點微刺、一點微癢,她用力圈住哥哥的腰,滿足道:「能夠當爸的女兒和哥的妹妹,真好。」 他的回答是一聲歎息,因為他更想她當的,是妻子。 拉過哥的手、也圈住自己,她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們總是心意相通,不過……不能夠。 「哥,我很喜歡莫醫生,她很漂亮、很聰明、很能幹……」 重點,她是爸挑選的媳婦人選,莫霏爽朗大方、理智溫和,從小在備受寵愛的家庭長大,她心軟、體貼,最最重要的是,莫霏愛她的哥哥。 在這個愛資源缺乏的時代裡,能夠「被愛」,是天大地大的幸福。 「爸叫你來當說客?」璟睿問。 不,叫她當說客的是媽媽,她們母女都清楚,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必須得到幸福。 「我不想當說客,我比較想當伴娘。哥,我連伴娘禮服都設計好了,到時我一定是婚禮現場最受矚目的焦點。」 她說完,噗哧一聲,忍不住大笑。 她不漂亮,這輩子還沒當過焦點,會讓所有人把目光集合在自己身上的唯一機會,是在手術台上。 他沒有回答她,從口袋裡拿出一個信封遞給她。 她打開信封,裡面有十幾張5×7的照片。是莫霏用新相機拍的,她很迷戀攝影。 最上面那張是不經意間拍的,自己穿著白色洋裝坐在病床上,拿著手機靠在哥肩膀講電話,淡淡的微笑,讓她有一種不真實的美,哥也坐在病床上滑平板,那天她吊著點滴瓶,有一點小感冒。 「莫醫生的攝影技術真好。」她誇獎著。 「是嗎?可以考慮把她調到X光室支援。」 Emily失笑,翻看每張照片,直到第一張又疊回最上面。 她轉身跪在病床上,兩手搭著哥哥的肩膀,鄭重說:「哥,結婚吧,不管對象是不是莫醫生,你都有義務,讓愛你的人不擔心。」 兄妹對視,誰也不肯讓誰,他們都想從彼此眼底看出些許端倪。 是她在為他擔心吧,擔心他太寂寞,擔心他不快樂,她總是莫名其妙地擔著無謂的心,即使他早已經講過幾千次,只要能看著她,想著她,他便無條件地快樂著。 他不正面回答,捏捏她的鼻子,說:「你居然有臉講這種話,從小到大你最讓人擔心。」 「所以我很努力活著,努力和最厲害的心臟科醫生合作。那哥……也為我努力一次,好不好?」她不讓他迴避問題。 他蹙眉問:「那麼想要我結婚?」 最近她總是在做安排,安排員工接手工作室,見她的親生父親,抱了她打死不願意承認的繼母,催著爸媽去婦產科報到,看看做試管嬰兒成功的機率有多高,她甚至……背著人,偷偷錄著告別式上要對親朋好友說的話。 現在,又安排起他的婚姻? 想放棄了嗎?太累了嗎?對於存活下去這件事不再樂觀積極? 她用力點頭,篤定回答,「是,我想。」 答得篤定,但表情帶著謹慎、小心翼翼,又下意識地啃起指甲,真糟糕,一緊張就啃指甲的習慣,都這麼大了還改不來。 他苦笑地把她的手指從嘴邊拉下來。 幹麼這麼小心,他又不會真的對她生氣,即使她的「安排」確實讓他不開心,但……她很清楚的,他會答應所有她想要他做的事情,不是? 強顏歡笑,他摸摸她的頭,揉亂她及腰的長髮。 沒有人說她是美女,倒是許多人說她是仙女,因為她有各式各樣的白洋裝,以及一頭漂亮的長髮。 一句「我想」,璟睿點頭,拿出手機,撥出號碼,交給Em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