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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簡瓔    


  就算他永遠找不回過去的記憶也無所謂,他已經漸漸習慣現在的生活,習慣率直的苗家人,習慣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沒禮貌的衝進他房間,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習慣看到她那張活力充沛的笑臉,習慣她的笑聲在菜田里響起,像在播種一樣,感染了每個人……

  「幹麼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麼毛病,迷路會讓人產生短暫的失智情形嗎?

  他倏地臉紅,假咳一聲,分辯道:「我沒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爭,她牽來腳踏車,拍拍後座。「上來吧!我肚子真的快餓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載成何體統?我來騎,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騎吧,換我享享福。」

  把腳踏車交給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馬似的跳上車。

  「你不能側坐嗎?」辜至美很感冒的皺著眉頭。「女孩子這樣坐很難看。」

  她一個不以為然的揚眉。「神經哦!我又沒穿裙子,幹麼側坐?這裡大家都認識我,如果他們看到我側坐,準會以為我瘋了,會被笑死。」

  「但是你這樣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來,我載你,騎腳踏車總不會不雅了吧?換你坐後面,你側坐,不然會很不雅。」

  什麼話?辜至美蹙著眉,腦中卻不由得想像她所說的畫面——

  男人婆一個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氣昂昂的載著他,奮力踩著腳踏板,而他則側坐在後,雙手還羞答答的環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個品味出眾的男人是不能隨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終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聲迴盪在樹林裡,顯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驚訝不已,一雙靈動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聽你這樣笑耶!」

  真是世界奇觀,其他人應該看看才對,錯過太可惜了。

  被她這麼一說,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聲嚇到,他熊熊煞住笑聲,臉上浮現著複雜神色。

  好陌生的戚覺,難道過去的他,從不曾如此開懷大笑過嗎?

  他以前過的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生?

  他發現自己越來越不想找回過去的自己了,苗家讓他有一份家的感覺和安定感,他情願一直待在這裡,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麼?

  他倏然被腦中的想法嚇到了。

  為什麼他會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對他來說,她這個魯莽的、脾氣欠佳的女人該應舉無輕重才對,他怎麼會誰都不想,第一個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麼了?

  ☆ ☆ ☆ ☆ ☆ ☆ ☆ ☆ ☆ ☆ ☆ ☆ ☆ ☆

  隔天,火妮特別到鎮上買了支手機,吃過晚飯後,快九點時,她拿到某人房裡,輕描淡寫的丟給他。

  「給你的手機,裡面輸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機號碼,還有家裡的電話號碼,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丟了,不然我們還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機,眉毛揚了起來。

  一支普通到家、毫無特色的醜手機。

  真的是——很不怎麼樣。

  驀地,他的房門又被打開了,火妮出現在門口。

  「我就知道!」她對他掄著拳頭,表情很激昂。「你不滿意對不對?你嫌這支手機不夠漂亮對不對?」

  妄想他會對她貼心的舉動心存感激簡直就是癡人說夢話!他呀,他是一個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傢伙!

  「我喜歡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說道。

  同時,她的心驀然一動,原來他喜歡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髒啊!」火妮跟他辯,順便說服他接受這支手機。「還是黑色比較好,黑色比較耐用。」

  她也知道這支手機並不漂亮,可是她實在沒有多餘的預算啊,農莊的經濟很吃緊,她只買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聽,會髒到哪裡去?」他反駁,語氣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減用嘛!而且像你說的,只是接聽,用那麼好幹麼?」

  看到他還是不甚滿意的模樣,她索性從他手中把手機搶走。「不要拉倒!當我雞婆,這支手機給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機壞很久了,也該是買一支手機給他的時候了……」

  「我沒說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輕易就把手機搶回手中。

  火妮挑釁地抬高下巴嗆他,「你也沒說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說要耶!

  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她買的手機令她心花朵朵開,也鬆了口氣,至少最後他還是接受了,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帶上門準備離開。

  驀地,兩個字不甚清楚地傳入她耳中——

  「謝謝。」

  她一愣,動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緩緩轉動,「你說……謝謝我?」

  他的嘴角牽動了一下。「我說謝謝,沒說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沒轍地笑著搖頭。「你以前到底是怎麼生活的?我實在很懷疑耶……好了,你早點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這次她真的帶上門走了,房裡恢復了寂靜。

  辜至美拿起手機,不到一會兒,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對他而言,這太簡單了,連使用說明書都不必看。

  夜深了,當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當枕,一手按著手機裡的電話簿,看到火妮兩字時,有種奇異的感覺悄悄牽動著他。

  她是個奇怪的女孩,雙眸總是閃爍而明亮,看起來火爆,講話又衝又直接,但脾氣來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種生命力,那份活力總在不知不覺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剛剛一樣,兩個人明明劍拔弩張,她卻可以在瞬間笑出來,改變了所有氣氛,是他就萬萬無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邊隱隱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沒察覺的笑意。

  ☆ ☆ ☆ ☆ ☆ ☆ ☆ ☆ ☆ ☆ ☆ ☆ ☆ ☆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績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碩大,還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雖然沒有明講,但她實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沒有的細密思維。

  「小叔叔,你們在做什麼?」

  星期天傍晚,火妮閒來無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順和辜至美在角落裡焊接東西——不,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苗大順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邊監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順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做這個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問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麼?」

  她實在有看沒有懂耶,他們把老舊的腳踏車輪胎給拆了下來,把鐵條和輪框焊接起來,她目測大概是十公分一條,粗鐵條上的小鐵條也如法炮製。

  「沒什麼。」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揚起了眉毛。「怎麼可能沒什麼?」

  她才不信,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麼事都不肯先說,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說,做事有夠謹慎的。

  比如,她不是說菠菜不會發芽嗎?少爺他觀察了幾天,儘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結論告訴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跡詭異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樣的長寬,把整塊菠菜畦都圍起來,裡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後來他才告訴她,菠菜發不了芽是因為田里的紅螞蟻把種子搬走了,他試過在菜畦周邊撒苦茶粉,讓螞蟻不敢靠近,但螞蟻只絕跡了一天,隔天又來了。

  他繼續觀察了兩天才發現,原來聰明的螞蟻把土銜到苦茶粉上,先鋪成一條路,再爬進菜畦裡,又把種子搬走了,所以他才會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他實在相當聰明對吧?只是先告訴她又不會死,每次都讓她參不透他在做什麼,明白後才在那裡槌胸頓足的大罵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臉炫惑的表情看他,臉上明白口寫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來越好奇過去的他是個怎麼樣的人了耶,他的頭腦很聰明,還很沉得住氣,很像那種發生火災了,他還能把重要東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這點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說沒什麼就沒什麼,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順完全的給他護短。「你不要問那麼多,去買一手啤酒回來給我們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風耶,還喝啤酒,要是……」

  「嘖嘖嘖,你呀,年紀輕輕的,像個小老太婆,比你媽還會念,管得還真多。」苗大順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幾歲啦?不趁現在喝個夠,難道去跟閻羅王報到的時候跟他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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