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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決明    


  「我也想不透。在我昏睡前的最後一眼,清楚看見古初歲抱著妅意,他的表情並無異狀。」他甚至很清楚,妅意在古初歲懷裡定能毫髮無傷,他才敢放任迷魂香操控神智,陷入熟睡中。可見問題是發生在眾人昏迷期間,唯一熟知內情的人,只有歐陽妅意,偏偏她也是唯一最不適合被逼問的人。

  「我非得把他找出來不可!」尉遲義握緊拳,手背青筋盡進。

  「這一點,我同意你的做法。」人,是一定要找出來,不為什麼,也得為了妅意。這是妅意生平第一次愛上一個男人,即便要分離,至少兩人要分得沒有怨懟,不能教妅意心裡留下傷、留下陰霾。

  「古初歲的底細是什麼?我若要找人,從哪個方向去找來得快速?」尉遲義對古初歲一無所知,古初歲是個謎樣男人,只有收下他典當請求的公孫謙會明白他這號傢伙有幾斤幾兩重。

  「……」公孫謙沉吟,歉然歎口氣,一笑:「說實話,我對他也沒多熟。」

  尉遲義瞪大眼:「那你敢放任他靠近妅意?!」他以為幾個兄弟全與他抱持著同等心思,保護妹妹為己任,不容亂七八糟的男人近她身旁半步!

  「妅意若不喜愛他,他也不可能靠得近她。」妅意又不是單純天真的傻姑娘,她會分辨善惡,會慎選好壞。

  「妅意會被拐呀!不然你說說,古初歲為什麼拋下妅意跑了?!」

  「拋下嗎?」那兩字,有待商榷。

  那個橫抱起妅意,垂首覷她時,眼神中充滿憐愛的古初歲,拋下了妅意?

  說不過去。

  尉遲義或許最近留在珠寶鋪的時間比當鋪都要更長,所以他沒能看見古初歲與歐陽妅意的相處身影,但公孫謙將那些都瞧進眼裡,古初歲是以一種無比珍惜的目光在追隨歐陽妅意。

  既然會珍惜,又怎捨得拋下?

  「古初歲那邊我是毫無頭緒,不過留在鋪裡左後方彎廊上的幾具黑衣屍水,我倒是找到一些端倪。」既然無法從古初歲方向下手,就逐步逐步來抽絲剝繭。

  幾具黑衣屍水是死於劇毒,不會有人閒閒跑到當鋪裡來飲藥自殺,那麼便是想在當鋪裡幹些壞勾當,反倒在彎廊上慘遭殲滅,當時鋪裡醒著的人,只有古初歲,想必與他脫不了干係。

  「屍水攤裡沒被融盡的衣裳暗袋藏有銅牌,他們是太傅府裡的人,不過我們與高老太傅向來友好,沒道理他會派入夜闖當鋪。為財?老太傅的家財更勝當鋪千萬倍,這可能性微乎其微。既非為財,以迷魂香撂倒眾人,又無傷及他人性命的打算,足見不是來尋仇,如此大費周章,便是為人了。」公孫謙慢慢分析。

  提及「人」,便直覺猜到太傅府裡那位性好漁色的金孫公子哥,他強擄民女的傳言時有耳聞,早就不是新鮮事了。

  「畜生!」聽明白公孫謙分析的尉遲義啐聲,行動派的他,帶著一身殺氣往太傅府去,擺明忘了他是要去找古初歲還是要去打金孫公子哥。

  「太傅府找不到與古初歲有關的蛛絲馬跡,就麻煩了……他這個世上僅存的藥人及蠱族遺孤,無家可歸、無親可依,他若離開,天涯海角能往哪裡再找一個古初歲給妅意?」

  古初歲,你千萬別就這樣人間蒸發吶。

  ☆ ☆ ☆ ☆ ☆ ☆ ☆ ☆ ☆ ☆ ☆ ☆ ☆ ☆

  房裡,只有一盞油燈,豆大燭火,吃力對抗滿屋闃暗。

  壁上投射一道孤影,隨著唯一一處小暗窗偶爾透入的風,影子搖曳,彷彿影子主人正縮肩低低啜泣。

  實際上不然,影子的主人只是靜靜落坐,目光淺遠,人雖在原地,思緒落在千里之外——身軀能囚禁起來,心卻不行。

  他浸淫在美夢一般的那幾天。

  在那場夢裡,他遇見一個美好的女孩,她給了他歡愉的回憶,惹他笑、逗他開心,她陪他做了許多許多向來只能孤單去做的事,或許那對她而言不過是舉手之勞的小事,對他卻是以為這輩子都無法嘗到的滋味。

  在那場夢裡,他被寵著,被憐著,第一次,有人為他大聲哭泣,哭得那般純粹、那般聲嘶力竭、那般毫不保留。

  即便最後,他不得不從美夢中醒來,亦無損夢里餘韻殘存的喜樂。

  古初歲憶著那些,臉龐有笑,溫溫柔柔的,被囚於暗室的恐懼,完全不存在於眉宇之間。

  「沒想到,你竟然逃得掉。」閂上鋼鎖的牢捨鐵門沉沉被推開,金袍男人緩緩步入,宛如正吟念優美詩詞般的嗓,陰柔且充滿諷笑,卻也沒能讓古初歲的視線由燭火上收回。他來到古初歲身旁,落坐,雙腿交疊,不在意古初歲對他的視若無睹,續道:「逃到外頭溜躂幾日,樂不思蜀,真以為自己能過起尋常人的生活?嗯?」唇邊冷笑始終沒卸下。

  古初歲靜默,長睫微斂,雙眸細細瞇起,他的反應,讓金袍男人笑出聲,似乎以古初歲的不悅為樂。

  「要不是我去找我表哥喝酒,也不會那麼湊巧聽見他派往當鋪搶女人的護衛驚慌逃回來,凌亂陳述在當鋪中看見的可怕景象。若非他尿急,恐怕他也會喪命……我派人四處去找你,一直沒能如願,正煩著這幾年來的努力將化為烏有,沒料到竟還能尋回際,看來,連老天都認為我想做的事,是正確無比。L

  無巧不成書,才惱怒古初歲下落不明,處罰完一干子看守古初歲的下人,並派出人馬追捕古初歲,十幾日來沒消沒息,他心情惡劣,於是找上表哥一塊兒飲酒澆愁,卻在表哥府邸喝酒時遇上落荒逃回的護衛,聽其提及當鋪裡,有個嗓音破碎的纖瘦男人,被削斷臂膀,還能詭異地憑空接回,而從他傷處濺開的血霧,帶著灰色氤氳,把自己的同伴們包圍起來,下一瞬,同伴接連倒地打滾,最駭人的是,他們開始融化,從腳趾處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連瑤華,聽罷護衛的血腥描述,不驚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臠,原來是藏到了嚴家當鋪,日前嚴家當鋪裡傳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這消息,赫連瑤華自然沒有漏聞,沒能立即將神人之血與古初歲加以聯想,是他主觀認定古初歲的血無法救人——那僅有資格稱為毒血,又何來神人之說?

  於是,赫連瑤華當下拜辭風流表哥,前往嚴家當鋪,果真在當鋪裡看見古初歲。

  突然,赫連瑤華一把揪扯古初歲的墨色長髮,使勁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對我有多重要嗎?竟然妄想要逃!你以為我非你不可,不敢傷你,於是開始肆無忌憚?」赫連瑤華嗓輕,手勁卻重:「看來,你仍是沒有學乖。我確實不能傷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萬種,你想每一種都試試?」

  「說穿了,你要的,不就是養在我身體裡的金絲蠱罷了。」古初歲凜眸回視他。

  赫連瑤華低聲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該企圖帶著它逃跑。」

  「沒有用,金絲蠱只要一離開我的身體,它便會死亡,你無法拿走它。」

  金絲蠱是他們族內靈蠱,傳言是位仙人所賜予他們的神物,蠱族人在孩子出世後一個月,會以蠱卵餵食,讓蠱卵在孩子體內孵化,金絲蠱是種溫和的蠱蟲,它們並不會對宿主健康造成傷害,雖然啜飲宿主之血為生,取用的量卻僅僅只有人體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會察覺到任何不適。

  它潛藏在宿主的心臟,平時幾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覺到宿主身體遭受傷害,它們便會醒來,沿著血脈竄往傷處,吐出特殊絲線,將宿主身體所有損傷治好。它是一種稀罕珍貴的藥蠱,一離人體便會枯萎死去。

  古初歲之所以能成為藥人,飲毒無數,卻沒有像一般培育的藥人腐蝕身亡,泰半原因正是體內護主的金絲蠱,它為他把破蝕的內臟腸胃修補完整,為他延續生命。

  金絲蠱是蠱族人的聖物,它給予他們不易受傷死亡的身體,他們最終卻也是為它而盡數慘遭滅族。

  越是珍稀之物,越是容易遭人覬覦,金絲蠱的事被傳出族外、被渲染、被誇大、被加油添醋。

  外族人以為蠱族人擁有金剛不死之身,實際上,蠱族人只是血肉之軀,他們以務農為生,隱居於山野間,不爭權、不奪利,樂天知命,深信金絲蠱是上天賞賜的寶物,他們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將它置於孩子體內,祈求聖物保佑孩子好養好帶好好長大,他們不求其他,不貪婪,不用金絲蠱為惡,世世代代守著家園,過著平靜無爭的人生。

  金絲蠱的傳言,引來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門的,據說是名皇家將領,他帶領一批兵馬,闖進族裡,不分男女老幼,見人便捉,手無寸鐵的蠱族人,哪是帶刀士兵對手?短短半個時辰,全族近乎全數被逮,囚進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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