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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林如是 到現在,他還想騙她!一邊說他愛她、說她誤會了、說他跟於菁菁之間沒什麼;一邊卻又跟於菁菁一起出出入入、一起吃飯喝茶喝咖啡。 他打電話給她、傳簡訊給她、寄電子郵件給她。 她每每心軟,就要相信了,每每再看到那一幕又一幕,一次次明白自己垃圾又垃圾。 ☆ ☆ ☆ ☆ ☆ ☆ ☆ ☆ ☆ ☆ ☆ ☆ ☆ ☆ 「欸欸,明珠,快看,他們倆又在一起了。」姚莉用手肘碰碰江明珠,朝她擠擠眼,又朝門口方向挪挪下巴。小吃店外馬路邊,方立成與於菁菁正等著過馬路。 江明珠裝作沒注意。不想看、不想聽。 「他們倆怎麼老在一起?」維維喝口麵湯,抬頭瞄一眼。 「妳還不知道?他們兩個都走在一起了。」姚莉說。 「最近常看到他們在一起,我也想是不是,可沒想到是真的。同個辦公室,又同部門,要是分了,豈不是很麻煩,天天還要見。」 「人家不需咱們替他們操心。」姚莉怪腔怪調的,還故意用「咱們」,更怪聲怪氣。「那於菁菁也真厲害,進公司不到三個月,就擄獲了公司大有價值的單身漢、廣告界的明日之星、指日可待的青年才子。」一連用了幾個形容詞,帶點酸又小小誇張。 「那是人家的本事,要不,方立成怎就沒被妳姚大美人給迷去?」維維故意抬槓。 姚莉瞪她一眼。又怪聲怪氣說:「這年頭,難得有個年輕、長得還過得去、肚子又有點料的,不受歡迎才怪。」 江明珠不想聽,又不得不聽,悶悶地聽,悶聲地吃著,一口接一口,吃了一碗牛肉飯、一碗魯肉飯,又另外叫了一盤火腿蛋炒飯。 「明珠,妳吃這麼多,不怕胖死啊?」姚莉瞪大眼。 女孩子都是那樣,身上沒三斤肉也要節食忌口的。江明珠「噸位」雖不算重,可也不算輕,她們向來很自覺,不敢吃太多,口裡也嚷嚷著要「節食、節食」、「減肥、減肥」的。尤其江明珠,之前吃飯不過吃個小貓兩三口,頂多再加個小狗四五口,體重還是那樣,跟泰山壓頂一般——穩穩的,動也不動,一直比所謂標準體重還多個五六公斤,所以她也嚷嚷著要節食什麼的,嚷嚷得很起勁,今天卻轉性了,吃個不停。 「我肚子餓嘛。」江明珠扯扯嘴角,乾笑一聲。 「這樣海吃,小心妳身材膨脹,找不到男朋友。」 江明珠又扯扯嘴角,埋頭繼續猛吃。 姚莉警告過,盡到朋友義務,見她不聽勸,也不理她了。女人要對自己的身材負責,她好心相告,江明珠不知覺悟,她管那麼多閒事做什麼。 「明珠,妳還是少吃一點。」維維看不過去。同事一段時間,雖然交情其實也沒有多深,可見面三分情,那點同事間的「友愛心」還是有一點的。 「下次吧。明天我就開始減肥,今天可要好好吃一頓。」根本也沒那麼餓,也不覺得那麼香,可江明珠偏就是停不了,一口一口一直吃下去。 維維跟姚莉皺皺眉,但隨即拋到腦後,隨江明珠去了。 「不管妳了,我看妳是沒救了。難怪妳萬年找不到男朋友。瞧瞧人家於菁菁多厲害,進公司不到三個月,就抓住他們企畫部最有人氣、最有前途的才子。妳啊,好好學一學,別光只顧著吃。」 是,她也許該好好學一學。如何三個月——甚至不到三個月,就已經夠於菁菁跟方立成的關係建立、發展,然後白熱化,再兩位熔成一體。 諷刺的,她跟方立成之間,也只一個夏天,就夠他們之間的甜酸喜樂醞釀、發酵,然後醉入心。 至少,她的心。 「妳都不羨慕嫉護嗎?人家於菁菁。」姚莉又轉向她。問是問她,那口氣倒是羨慕嫉妒的是她自己。 除了覺得自己跟破布、垃圾一樣之外,她不知道還有些什麼感覺。 夏天之前遇到方立成時,他什麼都沒說。那時她才進入公司四個月,剛通過所謂的試用期,方立成剛由東南亞某辦事處回來,她不知道他也是在同家公司。然後,有一天在公司過道忽然遇到,她吃了一驚,他也有些音i外。 就變得那樣「偷偷摸摸」、那樣的說不出口。 他搞創意,拍片子,負責與客戶說明廣告案子,能文能導。她才知道,跟她這小小行政人員、無舉足輕重的小角色比起來,工作上,簡直是天與地的差。 工作上的差別,卻又會延伸到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的評價上。工作上成就代表一個人的成就。所以,她簡直一無是處。行政工作,什麼人都會做,連裁員都是第一個被開刀的對象。 可他們的相遇,純粹的男與女。 不帶頭銜、不表身份、不涉及地位。就只是一個男的,與一個女的,偶然在某個時候,相遇了。如此而已。 其實她並沒想刻意的迴避,甚至覺得公開也沒關係,在公司裡遇見了可以聊聊笑笑,午休時一起吃飯、一起上下班;日日聽聽他磁性低沉的聲音,看看他在工作時那不同的風貌。 但他不希望他們的關係曝光,被同事知曉;不想被人當閒話玩笑對象,什麼辦公室戀情不討好的。而且,公歸公、私歸私,他們的關係牽扯到工作上,那樣不夠專業。 他說的都有理,她全都聽他的。 那或許是她錯誤的開始吧。 她怎麼能不盡她每一分的力氣,爭取見他聽他、與他相處的每一分可能;宣佈他是她的所有,捍衛她的「戰利品」,阻止一切別有他意的女人接近? 總等到週末他到她的公寓,或她去他的地方,每次相約也都是約在公司外,也不對任何人提起。他與她,他們之間,便也就變得那樣說不出口、鬼鬼祟祟。 到最後,無疾而終—— 「無疾而終」——多諷刺! 看到那一幕,她連哭、連鬧,都不是。 到最後,到最後,也就只能像塊破布那樣——哦,更像垃圾——那樣的,被甩掉。 倒得乾乾淨淨。 「他們倆在交往了是不是?」維維閒閒問一句。 「要不,怎麼成天黏在一起?於菁菁也就罷了,宣示她的戰利品;可方立成怎麼想的?倒也真公開。」 「方立成不是有其他女朋友?有人看過他跟一個女的在一起。」 「真的?」姚莉感興趣起來。「誰看到的?在哪?」 「業務部那,貞怡說的。上次跟她一起吃飯時,她提起她跟她男朋友在X百貨公司吃飯時看到的。不過,只看到背影,不曉得那女的是誰。」 維維的話讓江明珠心悸一下。 但就那麼一下。不禁又自嘲可憐自己起來。都這樣了,都到這種地步了,驚惶什麼?可笑的自己。 方立成不願他們的關係被人知道,跟於菁菁卻同進同出,還時時一起吃午飯,那麼的公開——好像那種陳腔濫調的電影演的老套,一對男女交往,男的遲遲不結婚,總有許多的理由,比如事業未定不想太早結婚什麼的,女的失望歸失望,總替男的找理由,替男的解釋,他只是如同一般男人那般對婚姻有著本能逃避傾向的不成熟心態。可等啊等,青春快老,女的等不下去,或種種原因,終於分手,各走各的。然後,沒太久的時刻,某天某時突然接到男的的喜帖,他要結婚了!然後女的才恍然大悟,男的口口聲聲說不想太早結婚,不是不想結婚,而是不想跟她結婚! 明白這差別,江明珠更覺得自己像塊破布、垃圾,那樣那樣的不值。 可他還要打電話給她,留言、發簡訊、電子郵件——說她誤會了、說他愛她—— 他怎麼能那樣睜眼說瞎話…… 就因為她廉價、她好騙、好到手,可以留著當個備胎嗎?因為她不哭不鬧,乖乖摸著鼻子退開,他以為這樣哄兩句,她就會乖乖甘心情願當塊破布? 「那也有可能。以方立成的條件,交一兩個女朋友也不意外。我還奇怪他怎麼就跟於菁菁那樣定下了。是不是啊?明珠。」居然轉向她。 江明珠猛吞著炒飯,含糊咕噥一聲。 跟姚莉與維維上班時湊巧在電梯遇過幾回,幾回進進出出,不知怎地就有這樣一起吃飯閒嗑牙的交情。她們倆差不多同時進公司,都一兩年了,她還不到半年,其實也算新人吧,只不過不像於菁菁那麼新。奇怪姚莉與維維一回兩回跟她說瘦身減肥什麼的,竟有不少話題跟她聊。可她怎麼跟她們說,是的,方立成跟她在一起的,可她卻撞見於菁菁在他床上,他說她誤會了,口口聲聲說他愛她,卻又同時與於菁菁同出同入的……他覺得地白癡好騙吧。不到二個月,她跟於菁菁的關係就白熱化了,沸騰得讓她撞著於菁菁躺在他的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