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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於媜    


  跑——跑腿、打雜?

  金虔葆一下愣住了,隨即一張小臉漲得通紅,不知道是因為自己的誤解感到羞窘,還是因為這個存心欺負人的條件生氣。

  當雙腳掙扎著該不該轉身逃出這裡,從此離這個男人遠遠的時,她腦海中再度閃過金大叢失魂落魄的臉孔。

  人可以沒有錢,但絕不能沒有良心。好歹金大叢也收留了她、給她一份餬口的工作,即使薪水微薄,也算是一份恩惠啊!

  良心覺醒,她不得不「英雌氣短」的接受敵軍訂下的不平等條約。

  「可不可以減為十天?」談判是兩軍交戰的手段之一。

  「不、行!」

  「二十天?」她氣勢立刻減了一大半,可憐兮兮的伸出兩根手指頭商量道。

  任士熙不為所動的搖搖頭。「就是一個月——一天也不能少!」

  亮出招牌的燦爛笑容,他笑起來簡直像個魔鬼!

  ☆ ☆ ☆ ☆ ☆ ☆ ☆ ☆ ☆ ☆ ☆ ☆ ☆ ☆

  「混蛋、混蛋、混蛋!」金虔葆滿頭大汗的用力拍著沙發上的狗毛,忍無可忍的連聲咒罵著。

  七月的正午,屋子裡熱得活像個大蒸籠,她連電風扇都不敢開,就怕好不容易清理大半的狗毛文滿屋飛。

  她含恨的目光射向在客廳旁邊獨享一間房間,舒舒服服吹著冷氣的黃金獵犬,憤慨著人不如狗的悲慘命運。

  她以為自己只要忍辱負重,聽任士熙那個臭男人的命令就好,沒想到還得伺候一條好吃懶做,狗毛還老掉個不停的蠢狗。

  越想,金虔葆就越是後悔自己的心軟,金大叢跟她無親無故,雖然同姓卻毫無血緣關係,她何必當菩薩想救苦救難。

  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逼良為奴這種事發生?而她竟然因為自己的軟心腸:傻傻接受了這個不平等的條約。

  但她人都已經瞠進渾水裡了,哪脫得了身?

  汗如雨下的一根根捏起沙發上的狗毛,因為任士熙不許她拿吸塵器,說是會驚嚇到「美女」。

  對,那只吃得比她好、喝得比她好、住得比她更好,甚至還有冷之氣可吹的狗,名字就叫——美女!

  任士熙對一條狗比對她這個免費,丫環還要好十倍。

  他的狗不能餓著、熱著、嚇著,卻把她當成牛馬使喚,簡直是沒有半點人性。

  但抱怨只是消極的反抗,他手裡掌握著洗車中心的生殺大權,她還是只能乖乖聽任使喚。

  歷經整整兩天時間,她好不容易終於收拾好雜亂的客廳,清完沙發上的狗毛,她撐著快斷成兩截的腰,虛脫似的轉身走進任士熙的房間,已經夠洩氣的肩膀徹底垮了下來。

  這是什麼鬼地方?

  她驚魂甫定的嚥了口氣,不敢置信的四下張望,震撼的程度跟兩天前第一次踏進他的別墅不相上下。

  一件件頂級的名牌衣服丟了滿地,變成凌亂不堪的垃圾堆,幾瓶古龍水東倒西歪的橫陳在桌上,上等皮質的皮鞋、休閒鞋塞滿整個鞋櫃,當她不知情的一拉開,立刻被傾櫃而出的鞋海給淹沒,好半天動彈不得。

  她毫不懷疑,未來一個月的丫環生涯完全是一片黑暗!

  但再多的抱怨也只是跟自己過不去,她還是認分的當一個月的丫環,即使肉體受到苛刻的折磨,但只要可以讓她的良心好過一點,就算值得了。

  幸好從小自立自強的訓練,讓她培養出一身整理收納的本事,房間雖然亂得讓人東手無策,但不到一個鐘頭,洗衣籃裡已經堆滿了一大籃的衣服,四散的書、雜誌也都一一歸了位。

  房間裡呈現截然不同以往的整齊清爽,同時,瀕臨虛脫的金虔葆,體力終於不堪負荷的癱坐在沙發上。

  她發誓,這已經是她的極限了,今天她絕對不要再動任何一根手指頭了。

  至於谷室、廚房跟二樓這些地方她不敢、也不想再著了,一切都等到她好好睡個覺、休息一個晚上再說。

  那傢伙回來要是敢有一丁點不滿意,或者再使喚她,她絕對會不惜豁出小命跟他拚了——

  才說著,門外就傳來他保時捷跑車的引擎聲,不一會兒就聽到他吹著口哨打開大門走進來。

  一看到癱在沙發上,連眼皮都懶得抬一下的金虔葆,任士熙瞥了她一眼?就立刻轉身打量起眼前前所未有乾淨的客廳。

  打從一開始,他就打定主意要在雞蛋裡挑骨頭,可眼前整理得之乾乾淨淨一塵不染的客廳,可以看出她的認真與誠意,他實在說不出半句昧著良心的違心之論。

  「整理得很乾淨嘛!」他吹了聲口哨,臉上浮現讚賞的笑容。「真不敢相信,你是怎麼辦到的?」他像是參觀樣品屋的買座客,好奇的東張西望。

  「被逼出來的。」她咬著牙,一字一字吐出話。

  金虔葆看著他臉上的笑容,帶著幾分像是大男孩般的陽光帥氣,幾分的灑脫不羈,彷彿眼前不是一個三十幾歲的成功律師,而是一個單純開朗的大男孩——

  霎時,金虔葆心跳莫名加快,久久移不開視線。

  「你看起來怎麼奸像很累的樣子?」

  神智彷彿飄敞到千里之遙,直到突如其來的聲音將她自恍神中驚醒。

  一回神,才發現他正站在幾步之外,一臉狐疑的低頭審概她。

  頓時,她是好氣又好笑。

  「打掃了一整天的豬窩,能不累嗎?」她沒好氣的瞪他一眼,又逕自踱進他的房間去。

  「替我打掃的人請了一個月的假,沒人整理當然髒。」他理直氣壯的替自己辯白。

  他也不是個邋遢的人,只是最近負責清潔的阿姨添了孫子,說是要請一個月的假替媳婦坐月子,他也懶得為這一個月再去找人來打掃。

  一個禮拜沒有打掃,再加上他真的很忙,白天要上班,晚上還得約會、參加派對,才會讓原本乾淨整齊的別墅髒亂無比,也難怪她會整理到臉臭成這樣。

  「你有手有腳,沒人做總該自己動手吧?」她不敢置信地看著他。

  「生命就該浪費在更美好的事物上。」他咧笑,露出一口白牙。

  什麼跟什麼嘛?

  金虔葆聽不懂他的歪理,只知道——這男人除了一個響亮頭銜外,徹頭徹尾是條米蟲!

  第3章(1)

  任士熙七點準時出現在餐廳。

  渾身散發著一般自信與時尚兼具的魅力,他的出現自然引起滿座女客人的注目與熱烈討論。

  當他踩著從容的步伐來到金莎莎面前,把一束艷紅的玫瑰遞進她手裡時,眾多的注視目光裡又多了一份羨慕。

  「你還真懂得討好女人!」金莎莎嬌媚一笑,大方收下一大束鮮紅欲滴的玫瑰與眾人艷羨的目光。

  看著他高大修長的身軀在對面落坐,俊雅的臉上始終掛著抹迷人的笑意,舉手投足間充滿著瀟灑氣息與男人魅力,教金莎莎幾乎移不開目光。

  在她不露痕跡打量他的同時,任士熙也同樣用一雙饒富興味的目光審視著她,像是遇上了勢均力敵的對手。

  突然,他冒出一句:「莎莎,你有姊姊或是妹妹嗎?」不知怎麼的,他總覺得她的神韻有幾分眼熟,說不出來在哪見過,卻有種無法言喻的熟悉感。

  霎時,她的笑不見了,表情僵了僵,半晌才終於勉強吐出口:「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姊姊,不過那女人莫名其妙失蹤一陣子了。」不情願的語氣裡帶著輕蔑。

  「失蹤?」堂堂知名企業的千金還上演離家出走的悲情戲嗎?「為什麼?」他好奇的問。

  「誰知道!」金莎莎描繪著金色眼影的眼皮翻了翻。「那個女人本來就怪裡怪氣,走了最好,免得老礙我的眼。」

  「你們女人還真是小心眼。」任士熙忍不住笑了。

  「唉呀,別提她了,我們聊聊彼此的事嘛!」一藕臂有意無意的挨蹭到他身邊,一陣甜膩的香氣也撲鼻而來。

  憑著多年來的女人堆裡打滾的經驗,他立刻就聞出她身上搽的香水是來自法國的產LolitaLempickad——一種專門誘惑男人的香水!

  金莎莎長得很漂亮,身材好,懂得打扮,渾身上下都散發著股濃濃的女人味,是男人絕對難以抗拒的類型,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神散發出邀請的訊息。

  「要不要到我家去,我泡的咖啡還不錯!」他深揞打鐵趁熱的道理。

  「當然好啊!」她露出勾魂似的嫵媚笑容。

  ☆ ☆ ☆ ☆ ☆ ☆ ☆ ☆ ☆ ☆ ☆ ☆ ☆ ☆

  根據金虔葆淪為灰姑娘一個禮拜以來的經驗,不到午夜前任士熙絕不會回家。

  因此當她報復似的蹺著二郎腿坐在客廳裡看電視時,聽到外頭傳來熟悉的引擎聲,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直到大門傳來鑰匙碰撞與開門聲,她才匆匆忙忙關掉電視,跑到門口去一探究竟。

  「你今天怎麼回來得那麼——」一拉開門,任士熙那張春風滿面的臉率先躍入眼底,接著是他身後那張眼艷照人的臉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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