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典心 > 志明與春嬌(上)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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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典心 如果,「Sweet Love」能在宋家的店面上架,絕對是一項大新聞,不但能夠提升品牌知名度,也等於是給其他有機農戶打了一劑強心針。 「是是是……」陳志明笑意不減,只是舉起手做投降狀。「那我去撇個條,立刻就回來?OK?」 說完,他就轉過身,那高大的身軀就像只吃飽閒閒、在大草原上漫步的獅子,晃進向家農場的辦公室裡。 春嬌瞪大了眼睛。 他剛剛說了什麼? 撇條? 她好半天都說不出話來,只能瞪著他的背影,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辦公室的門後。 喔,老天,她簡直不敢相信! 這男人實在太低級了! ☆ ☆ ☆ ☆ ☆ ☆ ☆ ☆ ☆ ☆ ☆ ☆ ☆ ☆ 宋敏妮的腦袋,在離開向家後,再度陷入過熱狀態。 一上車,她又搶先上了前座,吃飯的時候,她更是從頭到尾都黏在陳志明的身邊,只差沒撲進他的懷裡,像貓咪一樣摩擦撒嬌。 「警長,你還沒結婚嗎?」 「那,你有沒有女朋友?」 「上次那件綁架案,真是好驚險哪,你受的傷好了嗎?」 「有沒有留下疤?還會不會痛?」 「我媽跟我,都好崇拜你喔!」 崇拜? 一個會在女人面前半點禮儀也不顧,大刺刺的說要去「撇條」的男人,有什麼好崇拜的? 從上車到吃飯,春嬌在兩人的談笑聲中,竭力忍了又忍,努力維持著臉上的笑容。 有那麼幾秒,她真想戳破他表面英勇、實際上無禮粗魯的假象,但是一想到宋敏妮即將帶來的商機,她只能用力咬住舌頭,硬是把那些話吞回肚子裡。 哼哼,兩個小時之前,這傢伙還死不肯來呢! 沒想到,才短短兩個小時過去,他倒是態度丕變,還願意延長「服務」時間,陪宋敏妮到餐廳吃飯。 瞧著眼前的陳志明,滿臉笑意,體貼的微微低頭,一一回答宋敏妮的問題,春嬌的眼角就忍不住隱隱抽動。 這不要臉的色胚! 出發之前,他還抗議她的「使用」方法有誤,懷疑自己被當成舞男。結果呢,宋敏妮才吹捧他幾句,他就爽得任人勾手摸腿,不但沒顯示出半點不悅,還滿臉是笑,彷彿享受極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傢伙的外表的確不差。 他高大健壯,膚色黝黑,方正的下巴與深刻的五宮,渾身上下都充滿著讓女人手腳發軟的男子氣概。他的手臂肌肉鼓起,結實而有力,手掌寬厚,骨節分明,說話的時候,喉結上下起伏著—— 事實上,他性感得要命,雄性費洛蒙多到像是要溢出來。 也難怪宋敏妮會對陳志明這麼的迷戀。這不就是她堅持要他「作陪」的原因嗎? 但。為什麼當計劃成功,她親眼目睹貴客被他哄得心花怒放時,她心裡竟然會有一滴滴的不舒服呢? 好不容易,等到用餐完畢,一行人離開了餐廳。宋敏妮在下車之前,才再度把視線調回春嬌臉上。 「鎮長,我對你們的有機保養品印象非常深刻,希望有機會我們能夠合作。」 「謝謝。」春嬌壓住滿心的喜悅,一路送她走到寄住的親戚豪宅前,然後遞上一本整理好的文件夾。「這些是鎮上所有有機產品的目錄,裡面有我的名片,宋小姐要是對其他的東西還有興趣,隨時都可以聯絡我。」 「好。」宋敏妮笑了笑,看著陳志明時,表情又轉為嬌羞。「那麼,陳警長,你要是有空來洛杉磯,記得要Call我喔!」 「一定。」他笑著,露出潔白的牙。 宋敏妮紅著臉,對他傾盡魅力的一笑,然後才轉身進門。 直到大門關上後,春嬌才鬆了一口氣。 她快步走回車上,躲避午間毒辣的陽光。而陳志明則是不改慵懶,步履徐緩,悠閒得像是在散步似的,在她就定位快三分鐘後,才坐上駕駛座。 他的慢條斯理,被她嚴重懷疑為依依不捨,忍不住開口,酸了他一句。 「怎麼?捨不得啊?」 陳志明瞥她一眼,嘴角微揚。 「怎麼?你嫉妒啊?」 她倒抽口氣,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你說誰嫉妒?」 「你啊。」他笑意盎然的調侃,朝她湊近幾寸。「如果不是嫉妒,怎麼聽起來酸溜溜的?」 「嫉妒?那得要先喜歡,才會有嫉妒。」她扣上安全帶,靠在椅背上冷笑,故意上下打量他。「很抱歉,你去騙騙年輕妹妹還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 他聳聳肩,一點兒也不介意她的話,只是噙著深深的笑意,一邊發動車子。然後,開口問出,打從他第一天見到她,就重複在問的問題。 「下班後,和我吃頓飯吧?」 她的回答, 一如往昔。 「我沒空。」 ☆ ☆ ☆ ☆ ☆ ☆ ☆ ☆ ☆ ☆ ☆ ☆ ☆ ☆ 她真的不知道,這個男人的臉皮到底有多厚。 這三個月來,陳志明每天都問同樣的問題,有時候一天還會問上三、四次。事實上,他幾乎只要遇見她,就會開口約她。 這個無賴,似乎完全聽不懂她的拒絕。 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鍥而不捨的開口詢問,每次她拒絕,他也沒有進一步的說服或是強逼,只是會在下一次遇到她時,重複他的邀請。 他每天都問,而她每天給的答案也都相同。 她總是毫不客氣的拒絕,而他也總是滿不在乎的聳肩一笑。 有時候,春嬌會覺得,這個男人根本也不是想追求她,而是把這種邀請,當成一種類似早安你好的問候語。 但是,如果不是想追求她,他又何必在她加班時,都為她送上熱騰騰的宵夜? 起先,她把他送來的食物都交給雙胞胎解決。但是,時間一久,她又開始覺得,自己何必跟食物過不去?既然拒絕不了他的好意,那麼她也只好恭敬不如從命。 然後,在她即將下班時,他又會突然出現。 為了繁雜的鎮務,以及即將到來的花卉博覽會,她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工作到十二點已經是家常便飯。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陳志明會在她下班時,出現在鎮公所,敲著她辦公室的門,重複另一段相同的對話。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看著那懶洋洋的倚在門上的男人,春嬌將桌上的文件放進包包裡,再抓起車鑰匙,起身回答相同的答案。 「我自己有車。」 他揚了揚嘴角,沒多說什麼,卻也沒讓開。 這個男人幾乎佔據了整扇門。 他的笑容裡,有著期待。 春嬌瞇了瞇眼,也露出微笑,然後踩著三吋高的高跟鞋,喀啦喀啦的朝著他筆直走過去。 她在心底盤算的高跟鞋攻擊,被他野性的本能察覺。就在兩人接近,她即將一腳踩上他的舊布鞋時,高大的身影一閃,成功的避開攻擊,也讓出了去路。 哼,算他識相! 春嬌仰起下巴,擠過他的身邊,克制著不要去感覺他的胸膛有多麼結實、溫度有多麼暖燙。她維持完美的鎮定,走出鎮公所,一路來到停車場。 一路上,她雖然沒有回頭,卻仍可以聽見他穩健的腳步聲,亦步亦趨的跟隨而來。 春嬌坐進心愛的跑車,在濃濃的夜色中,穿越入夜的小鎮。黑夜中的鎮上,車寂人杳。 鎮外的菊花田里,無數的燈火照亮夜空。而陳志明的黑色悍馬,始終保持穩定的速度跟距離跟在她的後頭,直到她的車子駛入自家庭院。 雖然不願意承認,但自從他每天晚上都開車護送她回家後,在內心深處,她的確安心不少。 這個小鎮雖然不像城市那麼繁華,但壞人可不是只在城市裡出沒的。 讓一個破案無數、驍勇過人的警長來做她的夜間保鏢,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其實,在她心裡,始終都知道,她使喚陳志明的次數跟方式,都是讓他屈就了。 這些日子以來,他並非閒閒無事。 短短三個月內,他調派鄰近幾個分局的人手,共同破獲了一個走私案,查獲的海洛因磚價值超過兩千萬。不只如此,他還加強了鄰近幾個鎮的警力互助網,降低了犯罪率,鎮上的治安,因為他的到任變得更安定。他甚至跟那些逞兇鬥勇的年輕人輕易打成一片,遇到有事發生的時候,還會請他去調解,血氣方剛的械鬥次數,因此大為降低。 所有人都喜歡他。 不知從何時開始,大家都稱他為「警長」。 他陪著老人家下棋,逗老人家開心,幫助受傷的孕婦,還逮著肇事逃逸的無良駕駛。他找回每一個失蹤的小孩跟小孩的球、狗,還有鞋子。有一次她親眼看見,他領著一群國小學生到分局裡做教學參觀,幽默的言詞,逗得學生們笑聲不停,爭著舉手發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