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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寄秋    


  「嗄?!」她風中石化了。

  「從你進王府的第一天起,我就命人盯著你的一舉一動,不論你做了什麼我都瞭若指掌。」他不可能對北國送來的女人毫無防備,即使已有肌膚之親,一旦發現有不利南國人的舉動,他也一樣格殺勿論,絕不留情。

  「……那你知道我……呃,不小心翻了你的東西?」她不說偷,只言「翻」,那不是什麼大罪吧!

  「你都放回去了,不是嗎?」因為她沒拿,所以她還活到現在。

  南懷齊含笑的唇畔一凝,微露驚色,幸好她志在兵符,否則……他胸口微微發顫,不願去想他若錯手殺了她,此生此世又有誰能讓他識得情愛,傾心相許?

  思此及,他大手用力一握,不讓小手的主人有離去的一日,他會緊緊地捉住她。

  「是……是呀,我什麼都……都沒取……」

  咦!她怎麼心虛起來了,說起話來結結巴巴。

  她似乎……好像……有那麼一點印象,好像有拿了什麼?

  「不過……」

  她的心往上一吊,「不過什麼?」

  「我母妃留給我的一塊黃玉不見了。」那是他父皇和母妃的定情物,以示此情不渝。

  只可惜玉在人不在,當年母妃的死因父皇連查都不敢查,一國之君竟懾於皇后母族勢力。

  於芊芊的心沉沉往下掉,咚了一聲,「那塊玉對你來說很重要嗎?有沒有一定要找回來?」

  看了她一眼,他似笑非笑的勾唇,「很重要,黃璧古玉是信物,它在誰的手中,誰就是我的妻子。」

  「若是拿的是男子呢!你也當女人娶進門?」她不由得脫口而出,未去細察他面上神情。

  「四、五百年來,真正擁有它的主人全是女子,它是會認主的,而男子則是代為保管,緣定之日再交給命定女子,以此締結良緣。」他沒提的是當初他母妃交予他這件東西時,要他親手送給意中人,有永結白首之意。

  黃璧古玉乃外祖家的傳家寶玉,曾促成外祖與外祖母令人稱羨的姻緣,直至今日,二老依然情意彌堅,外祖此生只得妻一人,未納妾室和通房,所有子女皆為嫡出。

  外祖母將古玉贈與長女為嫁妝,本以為能讓女兒也和她一般擁有相伴到老的夫婿,但是嫁予帝王夫,兩情繾綣又豈能期待,終究是負了多情負了伊,母妃最後仍是香消玉須。

  皇帝與蘭妃確實相愛過,也曾是當時一段佳話,只是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在後宮之中最容不下的便是獨寵,佳麗三千哪能容許一人獨佔帝寵,這樣的結果幾乎是可以預見的。

  「啊!那我把它還給你……呃,不是,我是說,既然是長者所賜,就該好好珍惜,有朝一日它會物歸原主的。」於芊芊小心翼翼地看著他的表情變化,心想她怎麼就手癢了,偷了不該偷的傳家寶,其貴重叫人承受不起。

  「不用,你留著吧!當是我送你的。」他疲累的闔上眼,與她相握的手不肯放開,感受軟綿綿的手溫。

  你留著吧!你留著,你……你?!他……他知道是她拿的?霍地,於芊芊雪顏紅似火,更勝胭脂。

  「你……你確定要給我?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也許………你錯了,覆水難收。」她的意思是給出去就收不回來了,不要給錯了人再來後悔,高高在上的王爺當配門當戶對世家女。

  「我心意已決。」除了她,再無他人能入他的心。

  「王爺……」

  噙著笑,他眼未睜,卻暖了笑意。

  「不要哭鼻子了,上來陪我,一個人的床太冷。」

  「你受傷了……」照顧了他三天兩夜,於芊芊有點撐不住了,瞌睡蟲頻頻上身,她的確很需要好好睡一覺。

  「一時半刻死不了,我還沒讓你在我身下輾轉承歡呢!聽你欲死欲生,忘我的嬌吟聲……」不忍她小心翼翼委屈自己,他故意調笑道。

  「南懷齊,你不要臉,誰要跟你欲死欲生了,你才……哼!就不要傷重不舉……」她還記得他有傷在身,原本要捶向他胸口的小拳頭改捏他腰肉,但肉太硬了捏不下去,又看見他下shen搭起的小山丘,頓時又羞又氣地赧紅雙頰。

  「不舉?」他將握著的手拉向那硬挺物嚇她。

  「芊芊,它等著你,不會很久的,等我的傷一好……」

  她再也說不出話來,只顧著臉紅,紅腫的眼眶殘留璧瑩淚光,她看了看他青松未刮的俊容,心下一酸地將頭枕在他臂膀,輕輕地吸了吸鼻,悄然滑落的淚水濕了頰畔。

  當溫半城等人端著煮得糜爛的紅棗百合粥進入賬中時,看到是相偎同眠的交頸鴛鴦,儷影雙雙的溫馨情景,王爺的面容上帶著淺淺笑靨,兩人孩子般無憂的親密相擁,彷彿這世間再無人能將他們分開,此時帳中一片寧謐,歲月靜好。

  「要不要叫醒他們,粥要涼了……」不用人囑咐,玉林很機伶地放低聲音,怕驚擾了酣睡中的人。

  「噓!小聲點,由他們睡吧,兩人都太累了,讓王爺安心養傷。」下雪了,應該暫時不會有戰事。

  「嗯,我們出去吧。這見鬼的天氣呀,真叫人不舒服……」揉了揉眼睛,粗壯的溫半城眼中淚水滿溢。

  是不舒服,兩眼都發澀了,看到王爺與心上人情意纏綿,他不免想起遠在京城的家小,他們如今可安好?

  第10章(2)

  年關近了,戰事還是持續。

  回不了家團聚,這個年過得好淒楚。

  「捉到細作了?」

  「是的。」

  「秦王的人?」

  「八九不離十,他寧死不吐實,咬碎口中的毒自盡而亡,不過在他身上搜出秦王府的令牌,另有一封密函也被他吞下肚了。」臨死前還來玩這一手,叫人又氣又恨,想將人碎屍萬段。

  「取出密函了嗎?」說話的人語氣冷酷,似乎將人當砧板上的肉宰割實屬平常,臉上並無多餘神情。

  「取出了,是給北邊的狼族,告知我方糧草的存放處,落款處已糊掉了,沒法當成證物。」把人開膛剖腹只需一刀,掏出腸呀胃的,死人很安靜,不會掙扎。

  這場戰役中,最重要的是糧食,兵士們若挨了餓又怎麼打仗,只有等死,任人宰割的分,未戰已先敗。

  狼族與犬部、夷狄、科爾沁等均屬北疆七小柄,但狼族的土地更貧瘠,民風更栗悍,男女皆能拉弓射鵰,因國中草原稀少多是山巖,光靠放牧、打獵是養不活一族人的。

  因此年年他們在秋收的季節四處行搶打劫,趕在冬季來臨前備妥過冬的御寒衣物和足夠的食物,掠奪成了他們唯一的謀生手段,狼族不擅耕種,血液裡的民族天性是殺戮,以殺來獲取所需的一切,包括女人。

  但是在南懷齊來到北疆後,狼族不再那麼順利搶得油、鹽、米、布疋、茶葉等物,所以他們改搶其他國,自家門口窩裡反,讓南懷齊帶領的軍隊能安心的抵禦北國大軍。

  不過一說到糧食,狼族的人就有如雪地裡的灰狼一般兩眼發亮,餓了許久的他們根本不會放過,貪婪地瞪著大眼盯得死緊,不管刀劍、盾牌阻攔,殺紅了眼也要悉數搶回。

  所以南人營區內的軍糧絕對是一塊肥肉,一旦讓他們得知正確的位置,肯定是傾巢而出,到時,又會是腥風血雨的廝殺,死傷無數。

  秦王好謀算,利用偏遠小柄的凶狠欲置南懷齊於死地,不給他任何喘息的機會,不能為他所用的人便是敵人,絕對不留活口,也絕不養大一頭虎視眈眈的猛虎。

  「無妨,知道是何人下的暗手也好提防,光憑一封書信和一名死士是取信不了人的,證據太過薄弱,一動不如一靜,讓對方先沉不住氣。」誰先動誰就落了下風,用兵戒躁。

  躁者,兵家大忌。

  「難道我們就任憑皇后、秦王一派把權弄政,排除異己而無反擊餘地?」坐著挨打的滋味真他馬的憋屈,明知敵人是誰,卻得吞下暗虧,什麼都不能做。

  陣前先鋒秦五是軍旅世家出身,從他太爺爺那代就是守邊城的名將,一門十將抵禦外侮,到他這一代他是混得最沒出息的,才只是從五品千夫長,正盼著累積戰功陞官封爵。

  偏偏前方打得歡,連連告捷,把蠻夷狗崽子們打得呼爹喊娘,兩眼淚汪汪,後頭的皇子龍孫卻只顧著扯自己人的後腿,讓有功將士們成了爭權奪利的工具,用他們的血來造就個人私慾。

  自家爭得你死我活也就罷了,還與外邦連成一氣,藉由外人來挖自家牆角,簡直比偷雞的黃鼠狼還可惡。

  「老秦,別太激動,王爺的意思是以靜制動,他們不動咱們怎麼見縫插針?做得越多就越容易出錯,咱們等的是一舉成擒的機會。」撒網捕大魚,一條也不能放過。

  「再靜就沒命了,瞧瞧王爺這次中埋伏,若非搶救得快,老大夫拿出祖傳丹藥及時解毒,王爺這條命就交代了,哪能在這裡和京城那群人耗。」有命在才等得起,一命嗚呼了,跟著王爺出生入死的眾將士也命不長了,只能等著被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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