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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千尋 「你不結婚卻要談戀愛,所以分手是早晚的事?」 「對。」她靠直覺回答。 「哈哈哈,被我套出來了吧!分手後,你不在乎不能和我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卻擔心不能和夏雨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你不擔心傷害我,卻怕傷害他。你還敢講你不是愛他勝過我!」 他得意地翹翹屁股,彎下腰,捏捏弄弄的臉頰,笑容可掬道:「去吧,去和你的Hero談場戀愛,不要再和我苦苦糾纏了。」 說著,他很瀟灑地一擺手,開心終於解決了一件痛苦事,上樓。 夏雨看向發傻的弄弄,苦笑。 她回頭,望著夏雨,皺起眉說:「我被海齊弄亂了。」 「亂了就別多想。」 「不想嗎?可是頭好痛。」她嘟起嘴。 現在的弄弄有一點點小女人、一點點的小柔弱,不是大姊頭模樣。 他伸出手,她跪上沙發,爬呀爬的爬到他的大腿上,坐定,勾住他的脖子,將臉埋進教她感到最安全的區域。 夏雨沒多話,只是抱著她、拍著她,用讓她最舒服的方式輕輕搖晃著她,她在他懷裡,一點一點舒緩了眉心。 過了好久,久到人在二樓、得意驕傲的蕭海齊停下殺人歌聲,夏雨才問:「你好一點沒有?」 「好很多點了。」她實話實說。 「那我們動作快一點,把院子弄乾淨,不然閃閃回來,肯定會發瘋。」 弄弄當下笑開。對,閃閃一發瘋,她就要變身灰姑娘,從樓上掃到地下室,閃閃只差沒把紅豆綠豆混在一起讓她揀了。 她跳下他的腿,牽起他的手,這個晚上她什麼都不要想,只要想著,有Hero在身旁真好…… *** 弄弄探進頭來,好看的大眼睛皺成兩個歪圈圈,夏雨轉頭發現,問:「怎麼了?有事嗎?」 「你很忙嗎?」她猶豫的問。 再忙,他也會把她的事情擺在第一位。 他沒有回答,但移動滑鼠關掉電腦,這個動作讓弄弄明白,他要把時間留給她。 她走進他房間,「你可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 「好。」他起身走到衣櫃旁,挑了件衣服換上。 弄弄沒將視線轉開,看他的裸體早就看得很習慣了。 夏雨身上的疤痕消失了大部份,但有些傷就是褪不去,不過現在的他把身材練得很好,強健的六塊肌,是會讓女生流口水的那一型。 如果不是堅持不結婚、不談戀愛,他應該是那種桃花朵朵開的男生吧! 現代的人們不再像以前,會受別人的言論影響,愛結婚便結婚、愛生小孩便生小孩,不想循規蹈矩的人,可以走自己的路、過自己的人生,不會礙了誰、犯了人。 他們都是對婚姻有意見的男女,沒有人比他們更瞭解婚姻的陰暗面,於是他們選擇由自己掌控人生,而不是被人生或另一個人掌控。 截至目前為止,她覺得這樣很好,沒有改變的必要。只是…… 第5章(2) 夏雨不曉得站在弄弄面前多久了,她傻傻地看著床邊那幅畫著豐收季節的葡萄園,畫裡的女人、小孩和小黑狗,無憂地快樂著。 很多年了,他沒想過要換下那幅畫,因為不只畫裡滿滿的幸福氛圍吸引著他,還因為他知道,那幅是弄弄的作品。 弄弄很會畫圖,閃閃說的。 閃閃說,在育幼院裡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能被滿足的慾望,於是閃閃拚命賺錢,彷彿有了錢就擁有全世界,而弄弄選擇畫圖,把她想要卻得不到的,一一在畫裡面呈現。 長大後,弄弄很少畫圖,她現在畫的是設計稿。她曾經發下豪語,要蓋一間全世界最溫暖的屋子。 就是這句話讓夏雨積極賺錢,否則其實一開始他投資股票的原因,只是為了獨立。 弄弄說:「我們都喜歡蓋房子、賣房子,知道為什麼嗎?」 夏雨不懂,他是建築方面的門外漢。 她回答,「一個房子是一個家,每個家庭都有屬於自己的幸福故事,我們不能創造家庭,卻可以給每個家庭一個溫馨的背景,你說,這樣是不是很好?」 是,這樣很好……他在心底同意她。 夏雨的手在她額頭敲兩下,喚回神遊的她。「宋弄弄、宋弄弄,你在嗎?」 她抬起眼,撞見他溫暖的笑顏。 她握住他的手,勉強擠出笑容,因為接下來的話……真的很難啟口。 「走吧,我們出去。」他說。 夏雨帶著她離開房間、離開屋子、離開他們的背景,他們一路走進捷運、搭車,來到台北東區,他們在人群很多的路上,一圈圈走著、逛著,看著身邊的人走來走去。 然後走啊走,他們走到下一個捷運站,搭車,在關渡站下車,他們繼續走,在沒有人的地方走來走去。 弄弄始終不發一語,他也認份地當個陪伴者,沉默,安靜。 弄弄很會走,她那兩條強健的大腿,帶著兩人走了將近五個小時,天色漸黑,還沒有考慮要止步。 在他正想著要不要問問她肚子餓不餓時,她終於開口了。 「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散步?」 這樣算散步嗎?不,依她的速度和腳程,比較像長途健行。 但他沒有反駁,順著她的話問:「為什麼?」 「因為我需要思考一些事。」 「你在思考什麼?」 「海齊。」 「海齊怎麼了?」 「我反覆想前幾天他對我說的那些話。」 「嗯,然後……」 「我在想,海齊說那些話的原因,是因為他交了女朋友,不肯再讓我佔著茅坑不拉屎,還是因為……」話在這裡打住,然後又是三分鐘的沉默。 「因為什麼?」夏雨忍不住,所以他問出口。 「因為我愛你勝過愛他,我們才是應該好起來的兩個人?」 「不是說想了會頭痛,為什麼還想?」他不希望造成她的困擾,他寧願她無憂無慮生活。 「不想,喉嚨會像卡了塊雞骨頭,不上不下,連呼吸都感到阻礙。」 「那麼,你想出結果了嗎?」 「沒有結果。」 已經走了五個小時還想不出結果,那麼是不是還要陪她再走上五小時?他該不該先為自己的腳祈禱一番? 「不過,我分析出一些脈絡。」 「什麼脈絡?」 「第一,海齊沒說錯,我只擔心分手後你會搬離那個家,卻不擔心海齊會不會在分手後被迫離開。第二,我開心、傷心的時候,第一個想找的人是你不是他。 「第三,我不敢想像,有一天你不在我身邊……因為光是想像,我的心就會一陣陣抽痛,痛到我的胃也被牽連影響,吃飯皇帝大,你知道我和孬孬是屬於同一國的,什麼事都可以不做,就是不能不吃飽。」 他同意,很早以前她就說過,說她可以不賺錢,但不能不把胃填飽飽,飢餓的滋味在她心底留下深刻的記憶,她發過誓,再不讓自己感覺餓。 最諷刺的是,大叔給了她不再飢餓的環境,她卻像永遠都吃不飽似的猛把食物塞進肚子裡,卻仍然瘦出兩排排骨,豐腴不出女人該有的驕傲酥胸。 「所以呢?」 「如果扣除掉那些亂七八糟的原因,如果我不怕老爸老年失妻、不怕分手後你要離開家裡、不要在乎愛情的一開始需要妾身未明,也許、或者……」 她歎口氣,不說話了,很隨興地就在馬路邊坐下來。 夏雨學她,在路邊坐下,舒緩一下可憐的雙腿。 「怎樣?」 「也許你是我比較好的戀愛對象。」 真要妾身未明,Hero這個身份就夠妾身未明瞭。在這四個英文字母背後,她抱他、摟他,直接跨坐他腿上,她躺上他的床,幻想著圈圈叉叉,她老是握住他的手,尤其在他女同學面前……這樣的互動,夠不夠瞹昧? 弄弄的回答嚇了他一大跳。說老實話,他不是沒幻想過,但……如果結局是受傷,他絕對捨不得受傷的人是她。 「那當中有些原因的確亂七八糟,但也有些原因是避免不掉的。」他艱難啟口。 「沒錯,即使分手我也要天天看見你、天天碰得到你,你還是必須成為我的Hero。」 「所以……」他雖不願意,但還是得勸她打消和自己談戀愛的念頭。 可是弄弄先一步開口。「只要我們擬好分手協議就行。」 「分手協議?」 「我們先打好契約再談戀愛。」 「契約?」 「契約裡面寫著:夏雨可以和弄弄分手,但必須是平和的、微笑的分手。」 「有這種分手方式?」他不信。 「別人做不到的,我們就不能做?如果愛迪生像你這種想法,我們現在還是得點蠟燭過日子。」 她只用兩句話便打死他的疑惑。 「我們要在契約裡註明——戀愛期間,如果忍受不了彼此,可以吵架,但不能生對方的氣超過三十分鐘,如果彼此有更好的人選,我們有權利試著向外發展,但必須先向對方坦白;我們甚至可以定下分手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