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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頁     沙沙    


  看這笨蛋雙腿小抖,忽然覺得自己雖然變身,好像還沒有「修身」成功,不然下屬也不會仍這麼怕他,姑且饒過這笨蛋。「你應該是誰?」

  「什、什麼意思?」

  「今天幾號?」

  「一、一號——」立即出現恍然大悟的表情。

  「回去給我變身再回來,遲到的時間照算!」

  「是!」連滾帶爬走了。

  房凌光帶著笑容進辦公室,一手拍著圓滾滾的假肚子。

  不知道小不點今天會不會來?他歎息。來了一定是讓人根本認不出本尊的裝扮,他常常只能用身高來猜,而且她即使又接NOW!的案子,仍舊喜歡搞她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心中總有一點擰痛,說不出來是為什麼。

  手機響了,他沒看就接起來。

  「……」心思還沒回來。

  「房大主編,你還沒醒?」

  這個美聲,天天在電視上吵人還不夠。「優大主播,你又有事?」

  清脆如鈴的笑聲,他古怪地拿開手機瞪視一秒。

  「今天什麼日子,貴社想必又門庭若市,牧大總編的『變身日』是我節目吹紅到全國的,沒錯吧?」

  「你邀功邀到我頭上幹嘛?」

  「你閒,找你比較好找啊。」

  房凌光有摔手機的衝動,跟姓優的講不到兩句就會發生的狀況。「有屁快放!」

  她甜甜地問:「既然是功,總該有賞吧?我想請吃一頓夠了。」

  房凌光咬牙,這女人,臉皮是有多厚?

  想想又覺好笑,人家臉皮是薄到吹彈得破吧?美女紆尊降貴,他還沒有笨到看不出來。其實這女人說壞也沒那麼壞……「那下班見吧!」他拿出慷慨赴義的精神。

  切斷手機才赫然想起,該死!他早上黏了半天的胖臉胖肚,哪有可能說卸就卸?難不成……要挺著大肚去見人?

  立刻打回去,人家不接了。

  天——殺——的!

  【全書完】

  後序

  說到「變臉」、「變身」這回事,沙沙不算陌生,因為搞過舞台劇(多半幕後);而戲劇這種東西,就是要想辦法唬過觀眾的眼睛,明明演的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的人生,還是要演什麼像什麼。

  真實,竟然能從虛幻而來,這是什麼道理?因為投入的感情是真的。

  但舞台上求真,我們在現實中卻非常諷剌地反其道而行,我們想要「裝」,幾乎是愈重要的時候就愈得裝。

  要去約會,當然要打扮成更漂亮的我、表現出最迷人的我。

  要結婚了,當然要上天下海、古今戲服,拍出跟明星撞臉、連親媽也認不出的婚紗照。

  要找工作,履歷表上我無所不能,簡直讓人懷疑為什麼前老闆竟會放人。

  許多愛情長跑的戀人,一結婚反而「幻滅」,是否就是真相大白、有如卸妝後判若兩人,被嚇醒的?

  有朋友說:「結婚以後才敢大膽放屁、臭到老公的女人,是失策啊!有什麼屁婚前趕快放!」

  交過多少前男友、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只要是曝光後會讓你難以自圓其說的,統統都要先自首。第一當作他到底愛不愛你的試煉,第二當作一了百了的保險。

  我們想要掩藏的,能藏多久?一輩子嗎?

  寫這個故事,以幾個朋友作為綜合原型,再加上自己的心得。

  襄知,是一個好像敢讓人看到她「異類」的一面,但又讓人覺得怎麼也看不透的人。到底是男?是女?為什麼有話不說?既然開口了,又為什麼專說些讓人聽不懂的話?

  這應該是襄知自己的事,誰也管不著,但我們就硬是要管,人家既沒殺人也沒放火,我們還是要管,不一定是真正的關心,只是為了讓自己舒服,不請自來地就想「判斷」別人究竟是怎樣的人。

  「做自己」,應該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為什麼會難到讓人覺得簡直不可能?

  別人會怎麼看自己,變成我們最大的顧慮。

  舉一個例子,沙沙曾旅居過紐約、巴黎、倫敦,發現國際大都會最愛的顏色清一色是:黑!

  尤其冰雪寒冬,巳經是灰暗慘白,明明現代時裝什麼顏色都買得到,大家仍舊不願穿得讓人眼睛一亮。有位朋友很搞笑(其實很普遍),頭上戴的是黑色線帽,頸上繞著黑圍巾,全身黑大衣、黑衫黑褲加黑長靴好不帥氣,如果脫下長靴,裡頭的襪子仍是黑的!

  於是放眼地鐵站人海一片黑,彷彿警察國度強制規定,為什麼會這樣?說是只有黑色才時尚未免說不過去,真相很簡單-即使是最開放的國際都會,仍沒幾個人想過分招搖、惹人注目,因為接下來就是被品頭論足:

  「小女生才幾歲,沒事幹嘛染頭髮?」

  「大紅大綠的,鄉下來的嗎?」

  「快看!那男的穿粉紅長褲!」

  就因為這個小小觀察,自此沙沙拒穿黑色,髮色由紅到紫不等,就為了給自己不時提醒打氣:「不要怕,人言不可畏。」

  這樣的抗議,也寫到了襄知身上。

  襄知當然不是聖人,也不是革命份子。她找出自己最自在的辦法,做自己。

  眾人看到的她,有時虛虛實實、面紗半掩;有時堅守自我、不惜衡突,端看她的拿捏。這也是一種活法,襄知獨有的活法。

  (就連整個故事的寫法,也是沙沙的新嘗試。沒有襄知的觀點,而是從別人的角度看「襄知那個人」,注意到了嗎?尤其是優年所代表的世俗批判和私人恩怨,更讓沙沙想多著墨。)

  而牧洛亭呢?他的工作與人生,正是在看人、探索人、展現人。他做的是要讓人曝光的一門學問,因為讀者是人,只要是人,就會對別人感興趣。

  在某種行業裡看人看多了,還會再驚艷嗎?還能再心動嗎?想來只有當他遇到那個對他而言獨一無二的人,他才會覺得真正看到了,其他人再不能入眼。他的心想佔有,但更想保護那份獨一無二,無論世人如何看,因為珍惜她。就這樣,兩個人心動了。但這只是最初與開端。愛情還要努力相知,相知了互相包容疼惜、保護相持,這樣才能走得下去。

  我們渴望被愛,但最想要的,應該是一個知我、解我、還會愛我的人吧。

  對,紫色的頭髮也好,滿臉的痘痘也行,身高體重呢,健康就好。脾氣重要、人品要看、對你要真心。這樣,我們就能走成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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