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金萱 > 總裁很愛我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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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金萱 「謝謝。」他竟然還也咧嘴微笑。 她大步走進電梯裡,氣不過的用力踩了他一腳。只聽他低咒一聲,眉頭緊皺的看向她。這回,咧嘴微笑的人變成了她。活該! ☆ ☆ ☆ ☆ ☆ ☆ ☆ ☆ ☆ ☆ ☆ ☆ ☆ ☆ 第二次走進他家比第一次來時還要緊張。安名莉小心翼翼的不顯露出緊張來,找了張單人沙發坐下後,雙手環胸的蹺起二郎腿,以副不耐煩的語氣開口道:「要說什麼?說吧!」 「想喝什麼嗎?」他問她。 「不要,只要你快點把話說完,我明天還要上班,要早點回家休息、睡覺。」 好吧。「你有懷孕嗎?」怎麼都沒想到他一開口就這麼辛辣的問題,讓她差點沒被自己的口水嗆死。「沒有!」她尖聲回答。 「你有到醫院檢查過嗎?」 「沒有!」她的聲音依然尖銳。 「那你怎麼能肯定說沒有?」 「因為我那個來過了。」她咬牙切齒的瞪著他說。 「是嗎?真可惜。」 他眼底似乎閃過一抹失望,而她則覺得一定是看錯了,他現在應該是如釋重負才對。想到她覺得如釋重負,她心理莫名其妙的生起一把火。 「可惜什麼?沒讓你有機會花錢消災?如果你錢太多,我不介意你捐一點給我花。」她輕諷道。 「如果有了,我們就可以直接結婚了。」費巳垠看了她一眼,歎息的說。 「什麼?」她呆愣了一下。「我說,如果你有了,那我們就可以直接結婚了,真是可惜。」他再說一次。安名莉瞠目結舌的瞪著他,只覺得他瘋了,或者瘋的人是她?要不然怎麼會幻聽到這種程度?他剛才真的有說「結婚」這兩個字嗎? 「我們交往吧,安名莉。」 太好了,現在她確定自己沒瘋了,瘋的人是他! 「你瘋了是不是?」她一本正經的問他。 費巳垠低笑一聲。「沒有。」 「沒有才怪!」她哼聲道:「沒有你會說出結婚和交往這種匪夷所思的話?」 她一臉的不信。 「這有什麼好匪夷所思的?我還滿喜歡你的,在床上我們倆也很契合,光這兩個條件其實就足夠成結婚的條件了,更別提是交往了。?不信失笑的搖頭,就事論事的說。 「所以,你是用下半思考一就對了?」她瞇眼道。 他倏然放聲大笑,笑不可抑。安名莉生氣的瞪著他,一想到他想和她結婚的原因竟然是為了性,她就一肚子火,她又不是充氣娃娃。可惡的混蛋! 「我剛才有說我喜歡你。」他勉強停住笑聲東,開口道。 「喔,是嗎?我不喜歡你。」她冷聲道。敢當她是充氣娃娃,混蛋傢伙! 怎麼都沒想到她會不喜歡自己,費巳垠有些傻眼,再也笑不出來了。 過去的經驗讓他一直以為自己對女人是無往不利的,因為不管老的、小的、已婚的、未婚的,沒有一個女的抵抗得了他的魅力,更別提是當面對他說出不喜歡他這句話了。 她真的是殺人不用刀啊。 「拜託,別擔心你會傷了我的感情。」他說。 「我一點也不擔心。」 真狠,又刺了他一刀。 「她吧,告訴我你不喜歡我哪一點?只要你說得出來,我都可以改。」他一臉認真的說。安名莉沉默的看著他,根本就搞不懂他到底是認真的,還是在開玩笑?如果他只是想找床伴的話,她相信以他的條件,別的不說,光是凌宇的總裁這一點,就會有一大票女人排隊等著讓他挑選,他根本這一點,就會有一大票女人排隊等著讓他挑選,他根本用不著纏她,還說出願意為她而改的話。 可是如果說他是認真的,她卻又找不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相信的理由,除了—— 「如果你想為那天晚上的事負責的話,大可免了,因為那天晚上主動的人是我,如果那件事該有個人來負責的話,該負責的人也是我。」她對他說。 「好吧。」費巳垠點頭同意道:「那你負責和我交往好了。」 「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她猛然吐了一口大氣。「費巳垠,你的腦袋到底有什麼毛病?以你的條件,多少名門閨秀等你青瞇,你何苦硬要和我扯上關係?那天你不是也看見我的『家人』了嗎?那群自私自利、冷漠無情的安家人。和我扯上關係,你絕對會後悔的。」她豁出去的說。 「我不會。「他斬釘截鐵的保證。 「你現在說不會,以後就會了。」費巳垠不想跟她爭論說他絕對不會,因為他會用時間來證明他的話。「所以」他以莫測高深的表情看著她,「這才是你不肯答應和我交往的原因,並不是你不喜歡我,對不對?」 安名莉倏然僵住,想對他說不對,卻在他胸有成竹的目光下,開不了口。 「你也喜歡我,對不對?」他已經開始咧嘴笑了。 「不對。」她終於開口說,聲音卻氣弱的連一點說服力都沒有。然後,她看著他走到她面前,伸手將她從沙發上拉起來。 「如果你擔心的是你那票血親的話,我們的效可以不公開。」他低下頭,溫柔的凝望著她。 「不公開?」 「對。」他點頭。「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我們誰也不知道。也許我們會在交往一個月後,就因為個性不合而分手,或者交往半年或一年後,因感情變淡而分手。未來既然不可預測,我們何不享受單純兩個人交往的快樂,什麼都別去想,也別被影響?」 「不公開?」安名莉沉默的思索了一會兒。 「只要你想公開,隨時都可以公開。決定權在你手上。」他認真的說。 「決定權在我手上……」她喃喃地重複。 他點頭,沒有催她,讓她慢慢決定。 他既然這樣提議,代表他是真心的吧?她不能否認對他的動心,如果,掌控權在她手上的話,那或許真的可以試試…… 她終於作了決定的對他點頭,「好,我們交往,但不公開。」 費巳垠揚起嘴角,面帶微笑的同意道:「好。」接著低頭吻住她。 ☆ ☆ ☆ ☆ ☆ ☆ ☆ ☆ ☆ ☆ ☆ ☆ ☆ ☆ 不應該租下那間房子,因為一整個月下來,自己住在那裡的時間不超過十天!剛搬過去的前三天,和答應與費巳垠交往最初那一個星期,然後,她就一直住在他家了。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呢?他們當初說的應該是交往,而不是同居吧?為什麼後來卻變成了同居?他說,因為我們交往不公開的關係,即使在公司擦肩而過也不能多說一句話,根本就沒有談戀愛的時間。 他說,我工作忙,有時候連假日都得應酬,卻不能公開帶女朋友一起去,根本連約會的時間都沒有。 他說,雖然我知道設計跟靈感有關,靈感來的時候可以六親不認,但是我是你的男朋友,還不屬於六親中的一個,所以,約會的時候不要恍神不理我好嗎? 然後他說,這樣不行,根本沒時間相處,你來住我這兒,或是我去住你那兒,你自己選一個。 安名莉根本就沒得選,因為她雖然搬了新住處,但只是從五坪變八坪的套房,這麼小地方要怎麼多塞一個身高超過一八0的他,和他所需要用到的東西啊?所以,只好由她搬到他家了。 住在一起之後,他們相處的時間果然如願增加了。她因為他的關係,學會了一堆關於紅酒的知識,還愛上了紅酒,每天睡前都會喝一杯,因為他說這樣可以改善她手腳冰冷的毛病。而他則因為她的關係,找到了新的興趣,那就是看小說。 她看的是浪漫愛情小說,他則迷上玄幻系列,並且像是這輩子從業不知道有小說這種東西似的如獲至寶,一天之內就買了一整櫃的書。她稍微算了一下,至少有一百本跑不掉。他最喜歡的看書姿勢和時間,就是當她窩在沙發上或床上看連續劇時,枕在她大腿上或靠在她身邊看書。 他閃交往還不滿一個月,住在一起也才半個多月而已,相處起來卻自然得像是住在一起一輩子一樣,沒有任何適應不良的問題,感覺還真是有點兒奇怪。 他說,沒什麼好奇怪的,因為我們注定是天生一對。 真是肉麻當有趣,可是她的心卻為此甜了好幾天。 唉,真的好想他喔。幹麼突然跑去香港出差嘛! 平常和他在一起,從來不覺得這個房子大,現在一個人在家,才知道這個房子真的是很大,也安靜得很可怕,即使她都把電視打開了也一樣。打電話給他,叫他陪她聊天好了。可是她十分鐘前才剛把電話掛掉而已,馬上又打給他,他一定會擔心的。不行。 唉,如果她現在有勇氣打電話給南慧就好了,可是她還是提不起勇氣來,也沒有那個臉,尤其如果南慧過得並不好的話,那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