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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路可可 突然間,許恩恩的眼尾餘光注視到一旁的費廷不對勁的地方。 「廷廷自己走了五步!」 兩個男人全都跳了起來,衝到費廷旁邊,一時之間,歡呼鼓掌之聲不斷。 費廷則是露出可愛笑容,又賣力走了幾步,以感謝大家的欣賞。 「了不起、好樣的,給他一杯汽水,咱們好好慶祝一番。」許精進大呼小叫地說道。 費廷喝了一口汽水,整張小臉卻皺成一團,圓圓小嘴嘟了半天,才嚥下了那口汽水。 「哈,他沒喝過碳酸飲料……」費傑沒同情心地大笑出聲。 「可他很有嘗試精神,又喝第二口了……」許精進大聲叫好。 許恩恩看著那三個男人,突然間又想要掉眼淚了,一定是討厭的荷爾蒙引起的問題。 「你會更幸福的。」她摟著他的頸子,在他唇間笑著說道。 「因為你今晚決定讓我為所欲為了嗎?」費傑雙眼發亮,直接把她摟近自己,直到兩人曲線完全相貼為止。 「你你你……你哪一次不是為所欲為!」她用力推他的肩膀,拚命揮手招著計程車,怕他雙說出一些讓她從頭紅到腳底的話。 費傑哈哈大笑地攬住她的肩膀,大掌一高舉,很快地就攔到了一輛計程車。 他打開車門,與她一同坐進後座。 向計程車司機說了去處之後,他僂過她身子,在她耳邊說道:「謝謝你。」 「謝什麼?」她揚眸看他。 他雙眼晶亮、唇線圓弧一樣地上揚,正是最讓她心動的美男笑容。 「謝謝你愛我。」他說。 「那我也謝謝你逼我嫁給你。」她嫣然一笑,更加偎近他的懷裡。 費傑摟緊她,將下顎置於她的柔髮之間。如果再幸福一點,他的人生可能會就此爆炸。 但是,爆炸沒關係,反正他親愛的老婆會把他一片片拾回,再一片片拼湊回來的。因為—— 她愛他啊! ——全書完 後記 有時候,人會喜歡上什麼樣的人真的很難控制。就像是明知很多食物對健康沒幫助,但有時就是會想來份炸物或燒烤。如同寫稿的最後一天,正是颱風最大的一日,南部淹大水,我坐在電腦前卻拚命地想吃泰國料理一樣,充滿罪惡感但沒法子阻止。 我想,如果許恩恩有選擇,一定不會找上費傑這麼難搞的人物。(不過,迷上了就沒法子逃脫啊。哈∼∼)因為嘴巴不好、個性又有某種程度憤世嫉俗的費傑,一開始鐵定不會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幸好許恩恩是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她會秀自然地包容身邊的一切,把身邊需要照顧的人一併納入羽翼裡。 當然,我也很喜歡費傑那種不服輸,一定要闖出一番名號,會為了所愛而不顧一切努力的拚勁。(有沒有人發現,我寫作時其實也在對男主角發花癡啊,哈!事實上,我肚子餓的時候,更想有費傑在身邊。)我喜歡這樣的故事,喜歡費傑和許恩恩守護彼此的感覺,也喜歡一歲小天使費廷。 我覺得一歲正是孩子們很可愛的一個時期。這個時候的娃娃們,懂得什麼叫玩耍了,可還在牙牙學語地探索這世界,傻憨憨的模樣,誰看了都愛。更遑論現在的孩子跟以前比起來,模樣其實愈來愈可愛了。媽啊,我的口氣好像老人喔。 寫完故事之後,我一直以為它只有十萬字,因為我寫得挺順暢,也不覺得字數很多,直到完稿的那一刻才發現—— 什麼,又十一萬字了。 字數從來不是故事好看的關鍵,但可以寫到欲罷不能,還滿痛快的。可以來個讓自己都覺得甜蜜的結局,也讓人像吃了開心果巧克力慕斯軟糕一樣的幸福! 其實,有時我還持續寫作的原因之一,鐵定是因為這份工作可以接觸一些許多平時不會碰觸到資料與書籍。因為寫作時,除了相關背景資料要閱讀之外,我會去找和主角相同行業的人物專訪或者是相關的傳記或書籍來閱讀。這樣通常會讓我比較容易掌握主角的生活環境,模擬出背景,進而建立他的個性。如果有興趣朝寫作發展的朋友們,不妨參考一下嘍。 最後,我要幫我自己拍拍手!因為我之前只要寫到認識多年的男女主角時,要不就是忍不住囉嗦地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落筆,要不就是先來採用一段「現在」當楔子,然後再倒述回過去的寫法。天知道,我一直想從相識多年後的「當下」開始寫起,而這本《美男逼我嫁》讓我挑戰成功,耶! 希望你們喜歡這個我也喜歡的故事。如果沒突發狀況的話,咱們下回應該很快就能再見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