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千尋 > 御心先生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第13頁 千尋 「如果當時我操作電腦的能力有這麼強的話……很可惜,那是張真實的照片,有一天我留在辦公室裡加班,心念一動、偷偷打開她的電腦,在裡面找到的,那張照片將讓她在半個月以後升上組長。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她以為自己會做的事,別人也會做。」 「你的行為很差勁。」 向秧秧反駁,「她對我做的就不差勁嗎?那不是我的錯,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她別對我使壞,我也不會對她耍心機。」 「你可以換好一點的做法。」 「什麼做法?對她道德勸說?哼!」她不屑。 「多行不義必自斃,你根本不必插手。」 「你沒見過壞人飛黃騰達嗎?你還以為這是個好人有好報的世界?你知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穿金戴銀,鑽戒亮得可以拿來當探照燈,而我媽守住一個有名無實的婚姻,過得緊衣縮食? 白聿鑫,你是我難得碰到的好人,對人好、沒有目的,別人對你壞,你也不使壞心眼,和你這種人做朋友很安心,因為不必擔心哪天翻臉你會掀對方的底,但世界上像你這種人很少了,因為要活得好,就必須夠壞。」 「你說我的好話有沒有目的?」 「你說呢?」向秧秧笑了。她越來越愛和他說話,談談真心、無需防備的感覺真不壞! 「有,你想要我的茶葉。」白聿鑫也跟著笑開。原來和壞女人,他也可以相處得不賴。 「唉,你已經把我這只笑面虎摸透透了,我以後要怎麼在你面前做戲?」她故作哀怨的說。 「我很多年前就摸透你了。」 「我們有這麼長久的交情?」她訝異。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 「你……是我的同班同學?」她翻身坐起,看著他的五官回想當年,完全沒印象,她想他不是她的同學。 「我是卜學英的兒子。」 「卜老師!你是卜老師的兒子?怎麼可能!」她一驚,跪起來拉住他的手,忍不住滿肚子興奮。 她的手軟軟的,不粗,那不是一雙會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確很會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樣矛盾。他沒甩開她,就由著她握住。「為什麼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這種事,還能留那麼多天不說。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訴我,卜老師還好嗎?她是我最喜歡的老師,她常鼓勵我好好唸書、出國深造,是我所有老師當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歡你,她已經退休了,在醫院裡面當志工。」 「有機會,我要去拜訪卜老師。」 「我會告訴她。」 「你是從卜老師嘴裡認識我的嗎?」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見過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識動作,因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樂於分享溫暖的好傢伙。 「什麼時候?」 「你和一個有男朋友叫做強強的女生在吵架的時候。」 「那個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對,你很刻薄。」 「但我的話是對的。那個女生叫做李淓,後來強強離開她,她念完大學進入我們公司,成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創佳績,所以在我到這裡出差之前,把她踢到總務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為壞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問:「從那個時候起,你就不相信愛情?」 「對,是我父親教會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錢,它會因為你的努力越積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會幫你遮風擋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電影,因為你明白它是虛構的,頂多能影響你兩個小時的情緒,不會傷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輩子。只有愛情,不能信。」 「有這麼嚴重嗎?」 「我母親是音樂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隊可以繞校園好幾圈,但她相信愛情,放棄學業,結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緊,還利用她缺乏謀生能力,用經濟壓力逼她離婚。這是哪一國的愛情?想當年,他們可是親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聲。 「所以你不談戀愛、不結婚?」 「對,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說對的口氣那樣篤定,篤定得他一陣無緣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嗎?」 「只要我有夠多的錢,可以花錢買男人來填補時間空間。」 「一輩子很長,等你老到走不動,會後悔年輕時沒找個人來陪。」 「你怎敢確定夫妻能夠陪對方一輩子?總會有一個人先走、一個人留下,與其到時候再來習慣一個人的生活,倒不如從年輕就學著一個人生活。」 「你真的很沒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許吧。」 這個笑容裡面全是真心,沒有假意,於是他發現,她全真的笑容,很美麗。 他們繼續說話,這對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當不容易,他從不說廢話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讓他說過一句又一句,說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發現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裝可憐扮示弱嗎?這樣的女生只會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經熟睡了,卻還是會自動找到熱源,那是本能。 一點、一點,她偎近他身邊,臉靠上他的肩,雙手抱住他熱熱的手臂,把臉埋進他的枕頭裡,睡得很愜意。 若干年前,也有個女孩像她這樣,說沒有他的體溫就睡不著,每天晚上都抱著他睡,每個清晨,在伸懶腰之際,對他說:「阿聿,我前輩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麼能追到你?」 她說過幾百次愛他,但她完成夢想之後,突然發現,愛他是一種莫大負擔。 她要走、他便讓她走,沒有牽牽絆絆、拉拉扯扯,朋友說那是他愛她不夠,但他明白,這個說法是錯的。他愛她很深很深,只不過,有些愛情就是會結束,勉強下去,只會辛苦對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懟,卻無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盡力原諒對方,可是卻饒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無法改變。 這個晚上過後,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溝通,他們越來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識時的悶葫蘆,而她不再對他施放虛偽笑容,他們漸漸地,在心目中給對方留了一個名為「朋友」的位置。 第6章(1) 向秧秧的車子昨天就回來了。 新輪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車燈,只差沒有換一台新車給她,於是,她很清楚自己沒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場,給白聿鑫鹵了一大鍋滷味,讓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醃泡菜,讓他不至於過度虐待自己的腸胃,她還烤餅乾、做麵包、洗水果、剝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滿,還在曬衣場上風乾香腸,她怕他餓死,很怕。 忙過一天,晚飯時,沒忘記叮嚀他,她已經把炒飯分成三大包冷凍起來,想吃的時候送進微波熱一熱,而紅燒獅子頭也可以比照辦理…… 她一邊嘮叨,一邊想著還有什麼事沒交代時,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紙合約上,天吶!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葉!她高興地大叫大跳、繞著他轉圈圈,還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頰邊獻上熱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從自己身上拔下來。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邊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會甩掉你,我們當一輩子的朋友,你說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嚇,「向秧秧,你給我下來!」 她擠眉弄眼裝小丑,才從他身上慢慢下來。無所謂,她早就習慣用熱心貼他的冷臉。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單、洗枕頭套、洗廚房、洗客廳、洗衛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擲、非要打擾。 她要在離去之前,把屋裡能洗的東西通通弄乾淨,因為她心知肚明,他有嚴重的潔癖。 中午,她為他做一頓飯,香噴噴的麻油雞飯,他一樣吃了好幾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盤,他幫忙把行李送進車子,她沒坐進駕駛座,反而繞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捨不得在心裡發酵。 「這條森林步道我已經走得很好,不會摔跤、不會勾破絲襪,也不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著頭說。 「我知道。」她的不捨他知道,因為他胸口壓著掖著藏著的,也是和她一樣的不捨得。 「我不會在森林裡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鳥和烏秋的叫聲。」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適應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後面追幾遍,就追出一張森林GPS導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