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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頁     羅莉塔·雀斯    


  「就是這樣,抱住我,」他說。「把我留在你身邊,黎柔。你是夜晚,我所有的夜晚,我所有的白天,和我所有的幸福。你知道這個事實。」他渴望而戀慕地撫過她絲般的肌膚。「我的愛。」他用法文說。

  「我知道。」她說。「可是我要你再說一次、又一次。」

  他用十二種語言說了一次又一次,還用手、用嘴說了無數次。因為他的心不再有負擔,如此的輕盈,讓他自由又快樂地一說再說。也因為他們之間不再有秘密,這一夜他可以全心全意的愛她,將自己完全奉獻給她。一如她也一樣。因此,在她歡迎他進入體內時,他發現這是前往天堂的道路。

  ☆☆☆

  稍後,當他們的心跳在滿足中逐漸緩和下來,亞穆將她擁在懷裡,向她訴說他心目中的天堂。「我愛我的故鄉,」他輕聲說。「每個男人都夢見天堂,而我夢見它。」

  「在巴黎的時候,我告訴菲娜,你像魔王路西弗。」她說。

  「從天堂被驅逐出去的魔王,你感覺到了。」

  「我當時並不知道,只感覺你是有著天使臉孔的魔王。可是,我的內心一向同情路西弗,總想再給他一次機會。我相信狀況必有情有可原之處。」

  「只有你會這麼有同情心,看到人們的不得已。」他微笑。「只有你看到我的真面目。我如果真是路西弗,你也會把我打昏,拖著我到處去做好事。然後,你會去敲天堂的門,要求再讓我進去。」

  「我會盡力。」她用手指梳著他的頭髮。「但我會跟你去。」

  「去天堂?」

  「去阿爾巴尼亞,跟你一起分享。」

  「也許有一天,但並非必要。我只是想跟你和自己解釋,這是我所理解的愛,我對故鄉的愛。我想那也是我這麼害怕愛的原因,我為我的失去哀傷了十年。」

  「我愛你,」她說。「我真希望可以把一切還給你。」

  「你已經給我了,」他說。「我想那是在你的靈魂裡面。也許是全能的主將它放在那裡面,讓你在我準備好之前替我保存。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就聽見、看見也聞到那一切:在榆樹間歌唱的風,奔騰的河流,那山、那海、那天上飛翔的鷹。我在你身上、你移動的方式、你的本性裡看見我的故鄉、我的同胞,同樣的驕傲、堅毅和勇敢。我覺得你有一世應該是阿爾巴尼亞人,我的靈魂在我們於巴黎遇見時感應到。我看入你燃燒的雙眼,我的靈魂便召喚你的。它用故鄉的語言呼喚著:我的靈。」

  「我的靈。」她照說一遍。

  他將她拉近。「你這麼容易就會說了,可見它是你靈魂的語言。」

  「一定是,再教我一些。」

  「在我們的語言裡——」

  「對,在我們的語言裡。」

  「這個字不是阿爾巴尼亞語,但是它用來說我、你未來的丈夫是shqiptar。」

  「那我,你未來的妻子要這麼說?」

  「你是夫人(Madame),」他說。「我的夫人,永遠都是。這是早就寫好的。」

  「命中注定。」她小聲耳語。

  「是的,命中注定。」他吻住她的唇。「我的夫人,我的黎柔,我美麗的命定。」

      ——全書完

  編輯台手記

  啊,美麗的艾司蒙是攝政時期的007詹姆斯龐德。原來,英國的秘密情報工作其實淵遠流長,後來又由她的殖民地發揚光大,君不見美國幾乎用ClA干預全世界的每個政府。

  這本書的特別,在其綿綿密密的描寫,作者力求在氣氛上仿古,例如:「啊,因為你同情我,所以……」現代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娘」,乍看會覺得拖慢節奏、有點不耐,可是後來會同意她的慢慢堆砌是形式上的完整,藉以表現時代的精神,攝政時期的一切就是這樣的壓抑和講求表面,一切力求proper(符合禮儀、中規中矩),可是夜裡、暗地裡則壞事、怪事做盡,連外語都有一套規矩,例如:女性貴族只要生下繼承人,即可有入幕之賓。還有整個寫作筆法,伏筆處處,大家肯定都會在看完書之後回頭再咀嚼每個時間點、每個人的對話,例如到很後面才知道蘭福特公爵出現在調查庭的原因。

  它的用詞、氣氛的營造到整本書的形式都與書名Captives  of  The  Night《夜的囚犯》相互呼應,夜是黑暗的,所以作者什麼都不點明,只是描寫、再描寫,讓讀者自行體會,給人被抓住captive的感覺,好像什麼都沒抓住卻又掙不脫,正符合了中文的剪不斷、理還亂的氛圍,但,那也正是「愛情」的解釋:漫無理性的黑暗中一抹不確定的光,唯有抓住它讓它引導人真正向上、走出困境。愛情是人唯一的救贖。

  當然人更不能沒有慾望,因為有慾望才有得到之後的快樂。作者在這方面的著墨之深,與用詞用字之美,讓人讚歎,例如:因羞愧而小小的死了十次,再因深沉的愉悅又死了另外的十次。其實以它的濃度,我真覺得這本書應該賣任何書的兩倍價錢(或許《惡棍》、《惹禍精》除外),原諒小編,反正我每做一本就瘋狂愛上它,甚至想要大叫:給我第十三章,其餘免談。想來艾司蒙名列「後宮寵男」首選,畢竟不是浪得虛名。

  它和克莉斯汀?菲翰的《雨林深處》有一個地方又相通:「感應」是動物之間很基本的覺知,用氣味感覺到另一半的存在。這是有生物上的科學根據的,國家地理雜誌的一個節目曾做實驗,讓一位男士聞嗅六個女生穿著睡了幾天的T恤,他選出來的是基因與他個人差異最大的一個,因為這樣他們的子女才有更強、更好的基因生存下去。接吻也是近距離用鼻子聞嗅對方是否是與自己的基因最搭配的人/動物。

  它也讓人想起阿嘉莎克莉絲蒂的《東方快車謀殺案》,死者壞事做盡,人人得而誅之。每個人都有理由害死畢樊世,也都各自伸出了一隻手把他朝死亡之路推去。最有趣的是,竟在「北美館」展出的「美好年代」畫作介紹中看到書中畢樊世對法國官方很少判女士重刑的佐證:

  十月三十日中國時報:奇斯林——沙發上的裸女,永恆的女性解放。「你們這些急於想成為男人的女人啊,你們是不滿意自己實際的命運嗎?你們還要什麼?你們左右我們的判斷力,立法者和行政官已臣服在你們腳下。你們的專橫是我們的力量唯一無法對抗的,因為那是愛的專橫,而且是本性的所為。為了那真正的本性,因此你們保留隨心所欲的本性。」這是一七九二年法國大革命期間,「巴黎公社」檢察長喬梅特面對一群解放後身穿男性服裝的婦女發出了半帶譴責、感歎、欣賞的溫情話語。舉世承認,法國人是最浪漫多情的民族,尤其男人格外風流,但如果沒有善解風情的法國女人,男人豈能孤掌自鳴?

  外曼開展視野,處處可以得到好作者考證精確的證據,有趣又過癮。

  此外,譯者翻譯期間曾一再與編編討論幾個重要名詞的譯名,例如出現在第三章的inquest,根據MSN  Encarta  Dictionary的解釋,inquest:formal  investigation:an  official  inquiry  in  front  of  a  magistrate,coroner,or  jury  into  thefacts  of  a  case  such  as  a  sudden  unexpected  death。那是一種「正式的調查」,現場會有治安官、檢察官/驗屍官(稍後解釋)或陪審團,藉以調查例如意外死亡之事件的真相。它類似現在的聽證會,但譯為聽證會似乎太現代,因為作者的確是用了較古典的詞,就是刻意要經營historical的感覺,所以考慮再三選用「調查庭」,也希望可以用法「庭」的感覺表達那種肅穆與嚴重性。

  而coroner這個字,現在是專指醫學檢驗屍體者,但在當時是「負責調查狀似非自然原因死亡之案件的政府官員」(official  who  investigates  suspicious  deaths:a  public  official  formerly  responsible  for  investigating  deaths  that  appear  not  to  have  natural  causes.  Coroners  are  now  largely  replaced  by  medical  examiners.)這只是我們討論的少數舉例,因為我們都想把它做最好的呈現。真想對雀斯說:You』ve  out  done  yourself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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