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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金萱    


  「蕭茲哥--」小傑猶豫的看著他,雙手緊抓著搶來的皮包,倔強的不肯還。

  「我不是跟你說過不能再偷東西了嗎?你不也答應過我了嗎?為什麼還要這麼做?」

  「我……」

  「快把皮包還給這位小姐。」

  小傑倔強的抿緊嘴巴搖頭。

  「小傑,你不聽蕭茲哥的話了嗎?」

  「我……」小傑用力的搖頭,眼淚從他眼睛中淌了下來。「媽媽生病了,沒有錢看醫生,我需要錢……」他哽咽的低著頭,再也說不下去。

  男人怔了怔,在小傑面前蹲下身來。

  「你媽媽生病了?為什麼不來找我?」他一邊替他拭去臉上的淚水,一邊開口問道,溫柔的模樣與剛剛的嚴厲判若兩人。

  「媽媽說不能一直麻煩你,我沒有辦法才又去偷,我沒有不聽你的話,你不要生氣。」小傑吸著鼻子,以微帶哽咽的嗓音說。

  「你都叫我什麼?」

  「蕭茲哥。」

  「既然你叫我哥哥,我就是你的哥哥,哪有哥哥不管弟弟的事的,以後有什麼煩惱一定要告訴蕭茲哥,知道嗎?」

  小傑吸著鼻子點了點頭。

  「好了,把皮包還給人家;帶哥去你媽媽那裡,我們必須送她到醫院去。」

  小傑再度點點頭,這才伸手將一直緊抱在懷裡的粉紅色背包遞了出來。

  男人伸手揉了揉他的頭,接過他手上的粉紅色背包,轉身面向曲蒨。

  「對不起,我代替他向妳道歉。妳先看看背包裡的東西是不是都還在,如果掉了什麼的話,我願意替他賠償。」他將背包遞還給她,態度誠懇的對她鞠躬道歉。

  曲蒨愣愣的看著他,既沒有開口說話,也沒有伸手去接他手上的背包。她在想,這個男人和小偷之間是什麼關係?他們倆應該沒有什麼實質上的關係才對,可是他卻為了小男孩向她鞠躬道歉,而且還要去幫助小男孩生病的母親,她被他善良而熱心的舉動迷惑住了。

  「小姐,妳聽得懂英文嗎?」見她一動也不動的,蕭茲·林賽微微的蹙起眉頭,再次開口問道。

  「懂。」她點頭,伸手接過背包,

  「妳看看有沒有少什麼?」他說,

  曲蒨依著他的話低頭打開手中的背包,迅速看了一下裡頭的重要證件,確定護照、機票都還在之後,她稍微猶豫了一下,隨即從背包裡拿出皮夾,從裡頭抽出一百英鎊遞給眼前的男人。

  「這是什麼意思?」他沉聲問道,臉上有著明顯的不悅。

  她猜想,他大概誤以為這些錢是犒賞他捉到小偷的酬勞吧?

  「那孩子的媽媽看病需要錢吧?這是給那孩子的,不是給你。」她平靜的解釋。

  蕭茲愕然的看著她,一時間呆住了。

  這個女人的腦袋應該沒有問題吧?她剛剛才被小傑搶了皮包,不僅沒有生氣,反而還拿錢出來幫助小傑?

  她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女人?

  「妳應該不是英國人吧?」他問。

  「不,我是台灣人。」

  「來讀書的嗎?」

  「不,來自助旅行的。」

  「照理說,妳的皮包被搶應該會很生氣才對,因為裡面一定都是必須隨身攜帶的重要物品和證件不是嗎?為什麼妳不生氣,反而還拿錢出來幫助搶劫妳的小偷?」他目不轉睛的盯著她問道,美麗的藍色眼珠中沒有懷疑,只有濃濃的不解。

  曲蒨眨了眨眼,被他這麼一問,自己也呆愣了起來。

  對呀,她為什麼會這麼做呢?

  可憐小傑的處境嗎?不對,她和小傑素不相識,而且他剛剛還搶了她的皮包,差點把她嚇個半死,她可憐自己都來不及了,沒道理去可憐他。

  那麼她到底是發什麼神經,居然拿錢出來想幫助他們?

  他們?不是小傑,而是他們?

  曲蒨看著眼前這個高大帥氣的男人,突然瞭解到自己想幫助的是他們兩人,而不單單小傑一人,因為眼前的男人雖然善良、熱心,但卻不像是個有錢人。

  他的衣著看起來有些破舊,頭髮因過長而隨便在腦後紮了個馬尾,腳下穿著的布鞋更是佈滿了歲月的痕跡,她想他應該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幫助小傑,所以才會毫不猶豫的拿錢出來幫助他們。

  她想完成他的善心,幫助小傑母親順利就醫。這就是問題的答案,只是她可以老實的對他說嗎?這樣會不會太突兀又太傷人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覺得既然知道了這件事,就應該做些什麼才對。」她語帶保留的說,接著凝視著他問道:「我做錯了嗎?」

  她的眼睛是黑色的,卻擁有他前所未見的奪目光彩,美麗得讓蕭茲·林賽幾乎無法直視。

  這個女生乍看之下並不出色,因為他認識太多比她更漂亮的女生,可是他卻從沒見過像她一樣擁有一對如此明亮、直率,又充滿靈性雙眼的女人。

  好漂亮,她真的好漂亮。

  「怎麼了?」曲蒨被他專注且不知為何愈來愈灼熱的眼神,看得有些手足無措,尷尬的伸手順了順自己的頭髮,

  蕭茲微笑的搖頭。「要不要一起來?」

  「嗄?」她聞言呆了一下。

  「既然想幫忙就一起來吧!」他對她咧嘴一笑,說完隨即握住她的手,拉著她和小傑一起朝小傑指示的方向跑步前進。

  風聲再度在曲蒨耳邊呼嘯起來,但說也奇怪,這樣被一個陌生男人拉著跑的她,竟然沒有一絲一毫害怕、擔心,或是茫然的感覺,有的只是一種莫名的信任感。

  不知為何,她突然有種很強烈的預感,她的人生將會因他而有所改變。

  ☆ ☆ ☆ ☆ ☆ ☆ ☆ ☆ ☆ ☆ ☆ ☆ ☆ ☆

  他的名字叫蕭茲·林賽,大她整整五歲,但是不管從外表、談吐,或者行為上卻都完全看不出來。

  曲蒨一開始以為他跟自己年紀差不多,甚至有可能比她還小,因為他充滿陽光又愛笑的臉,感覺起來就像是個大學生,再加上他愛玩的個性,和談論夢想時流露出來的憧憬模樣,更讓他像個孩子,所以當他告訴她年紀時,她還真被嚇了一跳。

  在她的生活中,只認識一個年近三十歲的男人,那就是與她訂婚兩年的未婚夫張書行,當年她認識他的時候,他也差不多是這個年齡。

  但是該怎麼說呢?他們倆的個性根本就南轅北轍,是完完全全不同類型的兩個人。

  因為張書行的關係,她一直以為三十而立的男人都應該像他這樣穩健,事事按部就班的照著計劃表做,不會浪費時間做一些對自己前途或是改善生活無關的事,簡直毫無情趣可言。

  可是一個與她刻板印象完全不同的蕭茲·林賽,卻突然出現在她的生命裡。

  他是一個年近三十,卻充滿陽光與浪漫思維的大男孩。

  他是一個地下樂團的鼓手,平常除了靠表演賺錢外,還靠寫曲,寫詞貼補家用。他的收入並不是很穩定,但是開朗的性格和臉上的笑容卻從沒有因此而改變。

  他做事從不設定計劃,老是隨遇而安、隨心所欲、隨機應變,但卻活得比任何人都快樂。

  他是一個很不可思議的男人。聽小傑說了之後,她才知道原來他也曾經是小傑第三隻手下的受害者,結果他卻以德報怨,從此挑起照顧他們母子倆的擔子,就像他對待自己一樣。

  搶劫她的人是小傑,結果他卻一手攬下所有責任,甚至為了補償她的精神損失,自願當她的導遊,帶她遊遍倫敦境內,吃遍所有美食小吃。

  一路上他的見多識廣與博學多聞更是讓她大開眼界。

  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她無時無刻不在想這個問題,總覺得像他這樣的人才,不應該只是一個沒沒無聞的地下樂團鼓手,他應該要更顯著、更出人頭地才對,至少他若去當導遊,絕對會是箇中的佼佼者。她也親眼看過他在台上表演時的魅力,就像個天生的巨星一樣,他讓人完全無法轉移目光,就這麼不由自主的被他的表演深深迷惑住。

  這樣的他照理說早該被星探挖掘才對,但結果卻非如此。

  總而言之,他應該算是一個懷才不遇的奇男子。曲蒨微笑的思索著。

  拿著從M.J.  Bradleys買來的美味三明治走向坐在廣場台階上的她,蕭茲被她臉上美麗的微笑給迷住了,不由得站在原地看了她半響,才回過神來出聲打斷她的沉思。

  「妳在想什麼?」

  聽見他的聲音,曲蒨立刻抬起頭來,對他漾出一個比先前更加美麗迷人一百倍的微笑。

  怦怦、怦怦……

  心跳在瞬間大聲的鼓噪了起來。

  完了!

  他似乎聽見這麼一個聲音從他心底響了起來。

  他完了!

  那聲音變得更加清晰了起來,還伴隨著幾乎可以嚇到人的心跳聲。

  怦怦、怦怦……

  完了,他真的完了,雖然他一直告誡自己不能喜歡上她,因為她在不久之後就會離開英國,回到原本屬於她的國家去,可是他為她心動的感覺卻一點也不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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