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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齊晏    


  人類都有求生的本能。

  逃命時,衣服是否又髒又破不重要,能御寒就好。

  睡破廟或孤墳旁也不要緊,有可以遮風的地方就好。

  但是,唯獨飢餓感是沒辦法忽視的。

  當面對可怕的飢餓感時,即使是再小的孩子,為了填飽肚子活下來,什麼都會去做。

  這天,顯歡已經餓壞了,他看見一戶人家蒸了饅頭當晚餐吃,這戶人家也是貧苦的,饅頭蒸得剛剛好,夫妻連同小孩四個人,只蒸了四個饅頭,一人一個,沒有多餘的可以搶。

  但是他已經太餓了,因此看中了最幼小的孩子,迅雷不及掩耳地衝過去,一把搶走那孩子手中的饅頭,得手後,立刻沒命地奔逃。

  「臭小子!敢偷我家的饅頭!臭小子──」

  身後是氣急敗壞的追罵聲,顯歡咬著饅頭,飛一般地逃跑。

  確定自己是安全的以後,他才倒坐在大樹旁,捧著搶來的饅頭,一口一口小心翼翼地品嚐著。

  當他吃完最後一口饅頭,心滿意足地抹了抹嘴,不經意地抬頭時,看見前方路旁不知何時站著一個少女,正怔然地呆望著他。

  「看什麼!」顯歡抬高了臉瞪過去,骨子裡仍有公子爺的傲氣。

  那少女恍恍然地朝他走來,慢慢地在他身前蹲下,淚水驀地浸濕了烏玉般的眼瞳。

  「妳想幹什麼?我身上可什麼都沒有喔!」顯歡以雙臂環抱住自己,戒備森嚴地看著她。

  少女白皙如玉的手朝他的右耳垂撫去。

  「妳幹什麼!」顯歡倏地拍開她的手。

  「是你,我找到你了。」少女凝視著他右耳垂上一顆血紅色的朱印,兩行眼淚唰地流了下來。

  「喂,妳幹什麼?妳莫名其妙哭什麼啊?」顯歡被她嚇得手足無措。

  「你不記得我了嗎?」她握住他的雙臂,淚水一行一行地滾落下來。

  「妳是誰?」顯歡困惑極了。

  「我是喜天呀!」她的聲音微微發顫。

  顯歡仔細地瞧她一眼,這少女既漂亮又靈氣逼人,如此特別的少女見一眼絕不會忘記,但他確實不記得曾經見過她。

  「不認識。」顯歡肯定地搖頭。

  「果然還是忘了……」喜天閉眸,眼淚無聲地滾落。

  顯歡不明白她說些什麼,但是她的眼淚卻震動了他年幼的心。

  「妳可能認錯人了,我的名字叫顯歡,不是妳要找的人。」他放低了聲音說,不再像刺蝟那樣充滿敵意。

  「我沒認錯人。」她伸出手,溫柔地輕輕撫摸他的右耳垂。「你的右耳上有我給你的印記。」

  顯歡這回沒有推開她,整個人被她溫柔動人的神情給迷惑住。

  「這是我生下來就有的胎記,難道妳在我小的時候見過我?」他呆呆地問。

  喜天只是淺淺地笑著,沒有回答。

  「姊姊,妳說妳的名字叫喜天?」顯歡挑著眉問,覺得這個姊姊怪得很。

  聽他喚她「姊姊」,喜天輕輕拭去淚水,笑得更加動人。

  「妳一個人嗎?」

  喜天點點頭。

  「嗯,我也是一個人。」他也笑了。

  「你怎麼穿得破破爛爛的呢?真是不會照顧自己。」她用自己的衣袖替他擦臉,忘了他只是個十歲的小男孩。

  顯歡在失去父母親人之後,第一次有人如此憐惜他,一點兒也不在乎他又髒又臭,一顆童椎的心頓時感動起來。

  「姊姊,妳待我真好。」他怔然凝視著她。

  喜天溫柔地一笑,將他的臉仔細地擦乾淨以後,露出來的是一張輪廓分明的俊俏臉龐。

  她動情地怔望著他,無限愛憐地梳理著他的一頭亂髮。

  「姊姊,妳是一個人,我也是一個人,不如我們一起做個伴吧?」他握住她的手,真心誠意地說道。

  「好啊。」喜天點頭,心中既甜蜜、又酸楚,淚珠不自禁地落下,唇角卻微微綻開一朵欣慰的笑。

  「妳怎麼老是又哭又笑的?」顯歡自然而然地伸手替她擦淚。

  「我只是很開心,真的很開心……」她咬著唇,欲哭欲笑。

  「我們可以做個伴,不過,我還只是個小孩,沒把握不讓妳餓肚子喔!」他揉了揉頭,有點羞澀。

  「沒關係,我會照顧你。」她的紅唇盈滿了笑意。

  「好哇!」顯歡大聲笑開來。「現在我小,由妳來照顧我,等我長大了,就換我來照顧妳!」

  孩子氣的承諾,讓喜天格格笑出聲來。

  「你肚子餓嗎?」她柔聲問。

  「有一點。」剛剛那一個饅頭沒能餵飽他。

  「那……我們去買東西吃吧。」

  「妳有錢嗎?」他挑眉。

  「有啊。」她笑著點頭。

  「好,我們走!」他跳起身,很自然地牽著喜天的手。

  夕陽西下了。

  紫橘色的天空底下,有一雙一大一小的人影,兩人就這樣一直牽著手,始終沒有分開過……

  【全書完】

  編註:

  (一)關於四大天王之西方廣目天王──弼爾雅&善月的愛情故事,請見花蝶894【叱吒風雲之一】《可喜娘》。

  (二)關於四大天王之北方多聞天王──弗靈武&觀娣的愛情故事,請見花蝶914【叱吒風雲之二】《丑奴兒》。

  (三)關於四大天王之東方持國天王──洛無天&無夢的愛情故事,請見花蝶931【叱吒風雲之三】《夢上天》。

  後記

  這本書交得很晚,寫這本書的過程當中,遇到了爺爺幾次病危,最後我的爺爺仍敵不過死神的召喚,溘然長逝了。

  為了能送到爺爺的最後一程,所以從爺爺入院到過世的兩個月間,我幾乎都陪伴在他身邊,因此寫稿不順,檔期一延再延,在這裡,向出版社和編編深深致歉。

  因為我的爺爺與我的關係十分親密,感情也是最深,爺爺是在我寫這本書時離開人世的,所以我想在這本書的後記中,表達我對爺爺的懷念。

  我爺爺的一生中有半生是過著吃苦認命的日子,爺爺的性格憨厚,性情溫和,是一個完全沒有脾氣的好好先生,生活雖然窮苦,可是卻很樂天知命,晚年不良於行時,他總會把我們晚輩給他的紅包放在口袋裡,不管洗澡、睡覺,就算換了衣服,他也要把紅包放在隨身的口袋裡。有天,我問奶奶,爺爺為什麼要這樣?奶奶說,爺爺苦日子過怕了,他希望走的時候身上帶著錢,來生說不定可以投生在有錢人家。這沒有根據的迷信,讓我為爺爺難受了好久好久。我總在心裡為爺爺祈禱,希望他來生真的能投生在有錢人家。

  在孫子輩當中,我是最長的,因為是爺爺奶奶的第一個孫子,也因此,我比弟弟妹妹們更得到爺爺奶奶的疼愛,這是我感到很幸運也很幸福的事。我比弟弟妹妹們待在爺爺奶奶身邊的時間長很多,小時候都跟在爺爺奶奶身邊長大。記得小學三年級暑假那一年,我回花蓮和爺爺過了一個暑假,那時候爺爺每天要去農場上班,那是培育豬只、黃牛、山羊的農場,他為了不把我一個人丟在家裡,於是每天用腳踏車載我到農場陪他一起上班。那個暑假我過得好快樂,每天和爺爺一起餵豬、一起幫豬洗澡,偶爾還會被黃牛追著跑。我爺爺和他的同事們最愛用秤豬的秤子來秤我的體重,我永遠記得那年暑假,我的體重是27公斤。

  和爺爺一起下班後,爺爺有時候會帶我到海邊等漁船回來,買活跳跳的魚煮給我吃,只要爺爺有時間,他就會用腳踏車帶著我到處去玩。

  記得有一次,爺爺帶我到他的一個朋友家吃飯,聊天聊到很晚才走,在回去的路上,一盞路燈都沒有,四周漆黑到我連爺爺的背都看不見,當時我怕得要命,死抱著爺爺不敢放手,爺爺一路一直笑我「惡人沒膽」。至今過了快三十年,那一個暑假和爺爺度過的許多畫面,都仍然清晰地留在我的腦海中。

  爺爺在我心中一直是力大無比、飯量驚人,還有只要我鬧一鬧就什麼都讓我的傻爺爺。每次看「櫻桃小丸子」的時候,我分明就覺得是我的爺爺在上面演,在面對爺爺的時候,我差不多像小丸子那樣任性,還會跟爺爺搶遙控器,是一直到爺爺生病以後,我才突然驚覺到爺爺已經老了,沒有力氣了,能陪伴的時日也不多了。

  在爺爺的最後這兩年,我總想著能為他做些什麼令他高興的事?當我知道爺爺一直有個心願,就是回花蓮看一看十多年不見的老朋友和老同事時,我就開始一直急著想做這件事。因為我父親突然在壯年時離開了我們,留給我們許許多多的後悔,所以在我父親走後,我就開始害怕再有任何的後悔發生。終於在去年,我召集了每一位姑姑,一起陪著爺爺奶奶回一道花蓮,完成了爺爺的心願。

  在這趟花蓮行之前,爺爺時常提起要回花蓮的事情,當我們真的陪他回過花蓮以後,我知道他很開心,之後就再也沒有聽他提起了。我很高興能讓爺爺沒有留下太多的遺憾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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