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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連亞麗 本想轉身離開的,不過於馥蘋的眼睛卻突然瞪大,接著她反射性的躲進一旁的樹叢裡,只希望能藏住自己。 其實她根本不需要躲藏的,但是以前薛海實租的是小套房,出入是搭捷運,現在的他不但開了輛嶄新的車,而且還有一個女的要上他的車……這場面簡直把她嚇壞了,所以於馥蘋下意識的就只想躲。 藏好了自己,她仔細的看著那頭的車子,要坐進薛海實車裡的女孩看起來文文弱弱的,穿著也很樸實,看起來就是乖巧聽話型的,這不正好是他喜歡的那種類型嗎?薛海實老是要求她安分守己,偏偏她就是沒辦法做到,人家現在陞官發達了,要什麼樣的女友都有,果然給他找到了乖順的好女孩。 於馥蘋眼看著那輛車開走,發現眼淚也跟著掉了下來,她想起了兩人以前過得有多麼開心,她每天就只想著薛海實的一切,曾幾何時,她竟然開始想跟朋友們在一起?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了,只是以為跟朋友們在一起會讓她開心,她喜歡跟一群朋友一起去唱歌,薛海實一開始也會陪著她去,但沒多久他就開始煩了,他不喜歡那種場合,加上他的工作越來越繁重,他開始沒有時間陪她跟朋友交際,他有一次還問她:「你真的覺得跟這些人唱歌是件很重要的事嗎?」而她想都沒想,就點頭說非常重要。 其實她才不是這麼想,只是想讓他覺得自己也有比他還重要的事,而不是好像真將重心擺在他身上,再說,跟朋友在一起真的很好玩,大家有共同的話題,她總不能跟薛海實討論某個女藝人好像去隆乳吧! 和他在一起,她總覺得自己像個傻瓜,薛海實的年紀比她大,他什麼都懂,總是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說得頭頭是道,相對之下,她就像個白癡,她也希望自己能表現得聰明一點,或者是有主見一點,而不是一個永遠都只會聽男友的話的小笨妹,哪知道自己只是把情況越搞越糟。 有時候吵架,她也只是單純想跟他鬧著玩,因為薛海實總是會讓她,可是久了他的反應也跟著不同,他變得不喜歡隨她起舞,知道她只是在鬧著玩,他甚至開始不理會她的無理取鬧,偏偏她不容許被忽略,變本加厲的希望他可以多一些反應,有幾次在冷戰的時候她明明在家裡,也故意要騙他,說她和朋友在一起,還不就是希望他能生自己的氣,用氣憤來證明他有多在乎自己。 後來薛海實根本就不打電話追蹤她的去向了,兩人在一起的最後那個月幾乎都是她主動打給他,薛海實想要放棄這段感情其實早已經有了預兆,只是她笨得以為自己永遠都是他的最愛,完全不知道還有其他的可能性。 現在她已經一無所有了,才明白過去的自己有多幸福,如果這就是年輕所要付出的代價,那她並不想用原本擁有的一切美好去換取這種經驗啊! 以前薛海實跟她說過,有些道理是不需要親身經歷就可以知道的,她卻嘴硬的說道理是死的,只有經驗才是換不到的,他不能因為他經歷過就剝奪她也想體驗的想法,這下好了吧,她總算體驗到了,現在一切都得靠她自己了,她該瞭解,從今以後再也不會出現第二個薛海實來幫她了。 ☆ ☆ ☆ ☆ ☆ ☆ ☆ ☆ ☆ ☆ ☆ ☆ ☆ ☆ 於馥蘋終究還是進了那家她以為再也不可能走進去的公司,因為這是唯一一家願意錄用她的公司,她沒有挑選別人的權利,如果她再不開始工作,可能連信用卡的最低應繳金額都繳不出來,最後又得再去預借現金,繼續惡性循環而已。 她開始害怕自己的負債只會越來越多,以她的薪水算來,扣掉房租和其他生活所需,光是要繳每個月的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都很勉強,虧她還自信滿滿的以為只要開始工作就能把錢繳清,對照現在動不動就是上百萬負債的卡奴,她還以為十幾萬很少,真要還錢,才發現十幾萬的欠債她都應付不了。 過去的天真和愚蠢害她落難至此,她還以為人生就應該要嘗試各種不同的經驗,但最後把自己搞成這個地步,還不都是年輕闖的禍?! 於馥蘋不知道以前薛海實怎麼有錢負擔自己的一切,他一個人住在台北,食衣住行都要錢,而且他和自己在一起的時候,領的也只是一般上班族的薪資,每個月除了他自己的開銷外,還要負擔她吃喝玩樂的費用,而她花用他的錢卻一點也不知感恩,還沒事就故意找他麻煩,想證明他在乎自己,當他努力的在公司加班,賺敢那一點加班費,搞不好也是為了能給她過好一點的生活,結果她一點也不體諒薛海實,每次在外頭玩得太晚還要他接送自己,最後連自己的朋友喝醉了也要他一起帶到他家去,把他那兒當作免費的收容所,也難怪薛海實後來會想甩了自己。 不過現在懊悔也沒有用了,老爸、老媽說得沒錯,現在開始還錢還來得及,如果她真的繼續放著不管,等到債務越積越多,她根本負擔不了的時候,豈不是要連累家人!還好薛海實早一步甩了自己,否則他可能還得幫忙還債。 拿起計算機,於馥蘋算了再算,肯定自己的薪水是不夠應付一切的,如果住在家裡的話可能還過得去,現在她每個月都得付房租,甚至連枕頭都買不起,看來她還得再去找一份兼差的工作才行,否則別說是睡覺沒有枕頭可以,她恐怕連沖馬桶的水費都繳不起。 拿起了筆,她在每張紙上都寫了一樣的字:努力賺錢!然後把紙張貼滿了整個房間。 從現在開始她一定要改頭換面,讓大家知道她已經不再是過去的於馥蘋,她有心改變,而這次她決心要徹底的擺脫心裡那個讓大家討厭的於馥蘋,她總會找出屬於她的人生出路。 或許……或許等她改變了自己之後,才有機會回到心愛的人身邊。 第五章 「經理,你今天也要加班啊?」 「沒辦法,這份文件明天趕著要。」薛海實揉了揉眼睛,只想趕快完成眼前的工作,然後回家睡個好覺。 「要不要我幫你買個便當?」 「不用了,這個做完我就要走了。」 「要趕著去陪女朋友吃情人節大餐嗎?」 薛海實愣住了,然後問道:「今天是情人節嗎?」 「是啊,今天是二月十四日。」 「哦……我忙得連時間都忘了。」 「你要是忘了幫女朋友買禮物的話,等下加完班再去買應該還來得及。」女同事好意的提醒。 「不用了,我等下只想要直接回家,好好睡個覺。」 ☆ ☆ ☆ ☆ ☆ ☆ ☆ ☆ ☆ ☆ ☆ ☆ ☆ ☆ 結束工作後,薛海實開著車,在回家的路上想起了上一個七夕情人節和於馥蘋之間所發生的事。 在情人節之前,於馥蘋天天都提醒著他情人節快到了,當時他們才剛開始交往,每一天感情都在增溫當中,每一次見面都是那樣的美好甜蜜,交往的前三個月他們從來沒有吵過架,有時下了班,於馥蘋都還會先幫他買好吃的,然後到他家像個等著丈夫回來的小妻子似的等他回家。 情人節那天,他們不能免俗的去吃了頓情人節大餐,雖然這實在是老套,不過在她那樣的女孩心裡,這似乎已經成了某種固定的型式,好像非得在餐廳裡卡位吃一頓情人節大餐,這一天才算過得有意義,而薛海實雖然不認同,但是為了讓她開心一點,他還是像個傻瓜似的預訂了餐廳,下班後趕著去接她,吃了頓大餐,不過這所有的辛勞都有了甜美的收穫。 那一晚於馥蘋留在他的住處過夜,她把自己也交給了他,那時候他們是那麼的幸福,感覺就像是認定了彼此,深信對方將會是與自己攜手共度一生的對象,有時回想起來,他都不明白他們之前是那麼的親近,怎麼幸福轉眼就消失了? 於馥蘋第一次跟朋友去唱歌唱到了三更半夜,那天她甚至忘了打電話給自己,還是他打電話給她時才發現她身處於喧鬧的KTV包廂裡,她當時的語氣就像是喝過了酒,明顯的興奮過頭,那晚她甚至過了午夜還待在那裡,薛海實第一次跟她吵架就是為了這件事。 那次他們冷戰了好一陣子,於馥蘋從來不認為她有錯,還責怪他一直打電話去壞了他們的玩興,害她在朋友面前很沒面子,還說她已經滿十八歲了,警察都不抓她半夜跟朋友去唱歌,他憑什麼說得好像她犯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