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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樓雨晴 「妳知道,妳在說什麼嗎?」聲音又低又啞,好似承載著某種沈得無法負荷的濃烈情緒。 「我知道,也很確定。對不起,韓,我不該為難你,如果你的愛已經不純粹了,那麼我最後能為你做的,至少要成全你的快樂。我很感謝你曾經那樣深愛我,所以,我希望你過得好,這樣的心情不會隨著你愛或不愛而有所改變,這是你教我的,給不起幸福了,就該放手。我可以放手,也願意放手,去成全你的幸福,至少我還能確定你在世界的某個角落,依然好好的。」 「笨蛋,妳果然……是笨蛋!」俯下頭,韓子霽狠狠地吻住她。 「韓……」她微訝,喘息低呼。 不理會她小小的掙扎,他激越地、狂熱地探索嬌軀,等不及回床上,等不及她準備好、甚至等不及剝除兩人身上的衣物,便粗蠻地進入她。 她倒吸了口氣。在兩性親密上,他一直都是體貼且溫柔,極少見他有這野性狂肆的一面,她微痛,幾乎有些承受不住,痛楚中夾雜著有別於以往的顛狂快感,來得又快又急,她呻吟、嬌喘。 「晚晚、晚晚……」他低吼,瘋狂地佔有她、深入她,激狂纏綿。 窗外,狂風暴雨;窗內,激情如火…… 事後,他們只是互擁著,沒分開,亦不言語,在彼此懷中調整呼吸。 不知過了多久,他抱起她進浴室,放熱水、倒精油,掌心輕揉嫩膚,有韻律地為她按摩。 她舒服地歎息。 其實,這樣就夠了,他仍是愛她的,她還有什麼好求呢?相愛一場,沒有緣分白頭到老,至少還能好聚好散。 陪著她泡了一會兒澡,他取來架上的大浴巾,拭乾她的身體,圈裹住抱回床上,依偎著。 靜默了一會兒才開口:「我沒想過要離開妳,晚晚。與她重逢是意外,心情仍受衝擊,若要欺騙自己那不是愛,連妳都說服不了。但是,我很堅定知道自己真正要相守一生的人是誰。我承認,我迷失過,抗拒不了那段因為遺憾而始終唯美的愛情,但是熱情會慢慢沈澱,十年一同走來,那樣累積的情感太深、太牢,在生命中盤根錯節,就算是死,也無法抽離,妳明白嗎?妳要給我一點時間,將當年來不及收回的感情,一點一點去稀釋。」 意外他會這麼說,她抬眸凝視。「你不是──去找她?」 「我是要去找她,把話說清楚,完整結束,所以才要妳等我。但是我想了想,怕妳一個人在家鑽牛角尖,想打電話跟妳說一聲,妳又怎麼也不接,我怕妳做出什麼衝動的事來讓我悔恨莫及,半路心急地趕回來……」他歎了一口氣。「神前跪下起重誓,誰先變心誰先埋。晚晚,我沒忘,也沒後悔過自己許下的誓言。」 她,懂了。 他或許一時對「初戀」還難以忘情,但是他想生死相許的人,是她。 伸手,雙掌停在他頰側,定定凝視著他。「明年情人節,再去一次那間情人廟。」 「好,但是能不能告訴我,妳想做什麼?」 「我要你收回那句誓言,就算哪天不愛了,我也不要你死,我希望你平平安安、長命百歲,這樣,就夠了。」 他動容,啞聲道:「傻瓜,發過的誓怎麼可能說收回就收回?」 「可以的!我們另立誓言,就算分手,也要祝福對方一切安好,真正的愛情,不應該是詛咒,神明會明白的。」 他笑了。「我啊,怎麼會愛上妳這傻瓜。」傻得……讓他好心疼。 憐惜撫著她的發,輕聲道:「我答應妳。快睡吧,明天睜開眼,又是全新的一天。」 不約而同,他說出熟悉又陌生的那句話。 明天睜開眼,又是全新的一天。 是巧合嗎?又或者,這只是另一場夢境,下一回睜開眼,發現自己還在醫院,仍是孤單單一人? 她沈下眼皮,在他懷中找到最舒適的角落,安睡。 無所謂,她已經不在乎了,不介意哪段是真實、哪段是虛幻,何時又會醒來,她只想活在當下,在還能愛時真心地愛,分開時衷心祝福…… 醒來時,才能了無遺憾。 【全書完】 後記 我想,你們會打死我。 我懂的,我相當有自知之明。 為什麼會想寫這個看起來明明就是皮癢欠人打的故事? 故事來源,應該是這樣的。 「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為胡蝶也。自喻適至與,不知周也。俄而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 典故出自《莊子·齊物論》,它的意思是這樣的── 「從前有一個很神經質又幻想力過盛的人,名字叫莊周,有一天他夢見自己變成蝴蝶,而且是一隻栩栩如生的蝴蝶,貨真價實的蝴蝶,美麗又騷包的蝴蝶,還以為自己本來就是蝴蝶,忘記自己是一個叫莊周的人類,每天揮動鮮艷的翅膀騷包到不能再騷包,還騷包得理所當然。 不久之後,莊周醒過來,發現自己又變回人類,沒有斑斕鮮艷的翅膀可以騷包,有手有腳,全身沒有一處不是那個叫莊周的呆瓜。於是他就想,不知道是我莊周作夢變成蝴蝶呢?還是蝴蝶作夢變成莊周呢?或者兩個都不是,他只是個患有幻想症的精神病患者,只可惜古代沒有精神科可掛,無從求證。」 翻譯完了。 接下來你一定會問:真的假的? ……當然是來亂的! 請抽掉耍白爛的形容句,打個五折看看就好。 這也是莊周教我的,人生如夢,夢如人生,何必太執著?說不定明天我一覺醒來,發現我只是在作夢,根本沒有寫這本書,那認認真真開場文學大會考不是費時費力又費心?而你們,也可以省下想拿書砸死我的衝動,也許這本書從來就不曾存在過,砸人豈不是費時費力又費心? 編編,也請妳省下哀怨、吼人或者退稿等種種可能的動作,就直接讓它出版,別抗拒了吧!來,跟著我念一遍,這一切都是幻覺,掙扎何苦來哉?費時費力又費心…… 原來我也是個想像力過盛又神經質的人。 關於這個故事,何為真?何為幻?也許前者為真,後者為幻;也許後者為真,前者為幻;也或者兩者皆真,更或者兩者皆幻,誰知道呢?誰不是一直在作夢,不知何時會醒,目前擁有的何時會失去…… 重要的是,在擁有的當下認真活過一遍,它就是真。 料想得到,看完這本書,少不得要有批鬥男主角的聲浪出現,但其實,忘記在哪裡看過的一篇文章,說明全天下有超過百分之九十的男性,都曾經出軌,也許是心靈上的,也許是肉體上,只是大部分的男人能以理智掌控,沒真的將心動付諸行動。 聽完之後,是不是很心驚?心寒? 我剛開始是的,後來細想,這世上有太多誘惑,要說男人能從一而終,心念不動,除非他無慾無求,四大皆空了,那麼如此期許他們,也實在是苛求了,重要的是,他們記得妳們是另一半。 而,本書的男主角只是比較誠實,面對了自己的感覺而已。 要我說,我認為他是個相當任性、自我的男人,不愛時,他可以冷漠得很絕對,不將誰放在眼裡,一旦讓他愛上了,他卻可以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為妳付出。 他是自私的,也或許說,他只是忠於自己的感覺。 一如最初對向晚的無情。 也一如動心之後,他調整步調,將距離當成考驗,在他與向晚之間找出最和諧的共鳴。 在這一點上,他做得很徹底。十年下來,他的付出絕不少於向晚,也或者說,在愛情的付出中,沒有一把天平,能夠正確衡量或計較誰付出得多,誰付出得少,如果沒有對等的平衡,單靠一方又怎麼能長期維持? 就像是玩兩人三腳的遊戲,當他踩出左腳時,妳得踩出右腳,若無法同步,除非另一個人改變步調才能繼續走下去,否則就得一再忍受跌倒的痛,直到傷痕纍纍,再也無法同路。 誰不是如此呢?在愛情中,有幾個人還能保有完整的自我?一旦付出了,勢必要有所讓步、遷就以及改變,包括脾氣、包括習性、包括生活中許多造成磨擦的大小事件。 這樣聽下來,兩個不同成長環境、不同脾性的人,要牽手走一輩子,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所以,即使最終無法同路,又為什麼要有怨呢? 相當喜歡書中的一句話:給不起幸福了,就該放手。 當兩人在一起時,能給對方滿滿的幸福,那是最美好的事情,如果這樣的感覺已然不再,又為何不能坦然放手? 看了太多的例子,曾經耳鬢廝磨,海誓山盟的愛侶,分手後怨聲載道,相互指責、叫囂,把對方批鬥得體無完膚,更甚者硫酸、西瓜刀都出來了,不鬧上社會版一夕成名不罷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