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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唐浣紗    


  叭叭叭——叭叭叭——

  已經衝到馬路中央的朝露這時才赫然發現,有一輛車速極快的小貨車對著她直接衝過來,駕駛拚命按喇叭,眼看就要撞上她了!她知道自己應該馬上跳開,可嚇壞了的她,腦中一片空白,僅能傻傻地瞪著越來越逼近的小貨車,全身無法動彈。

  完蛋了!她知道自己死定了。

  「朝露!」

  千鈞一髮之際,她感覺到有一股力量撲向自己,有個人衝向她,以肉身保護著她,把她推到對街。

  「砰——」范波濤緊緊護著朝露,兩人一起摔在紅磚道上。只差那麼一點點,他們就要被貨車狠狠撞上了!

  一臭女人!過馬路不長眼睛,找死啊!我咧XXXXXX……」小貨車駕駛搖下車窗,罵出一連串的髒話後,加速離去。

  「呼呼……」朝露嚇到面無血色,雙手和雙腳都在發抖。她知道自己剛剛和死神擦身而過,只差那麼一點點,她就要成為輪下亡魂了。

  「朝露,你沒受傷吧?有沒有哪裡痛?要不要上醫院?」為了保護她,倒地時,范波濤以雙手緊緊抱住她的身體,他的手肘因此而磨破皮,微微滲出血來,可他看也不看自己的傷勢一眼,焦急地檢視朝露全身上下,確定她有無受到任何傷空口。

  「朝露,回答我啊!你怎麼不說話?是不是受傷了?」他好擔憂。

  朝露還是臉色慘白,驚魂未定地偎在他懷中,顫抖的唇無法說出任何一句話,小手緊抓住他胸前的衣料,任那粗獷而乾爽的男性氣息包圍自己。

  這是一股極為清爽宜人的味道,混合了淡淡的菸草和陽光味。嗅著他的氣息,感覺著他溫熱的體溫,她驚慌失措的靈魂才慢慢安定了下來,漂浮在半空中的心也安然落地。可是,另一股更尖銳的疼痛感卻無預警地鑽了出來,狠狠咬噬她的心。

  她鼻頭發酸,眼眶湧滿熱淚。這縷粗獷的氣味、這堵溫暖而結實的胸膛、這雙發燙的男性大手……七年了,她懷念這個擁抱、懷念這個男人,居然已經過了整整七年了。

  這七年來,她拚命地唸書、工作,她告訴自己  沒有關係的,失去范波濤沒什麼大不了的,又不是世界末日。沒有他,你一樣可以活得很好,你會活得更精彩、更自在。從此以後你不會再為他流淚,也不會再患得患失了。

  是,她一直以為自己很灑脫、很堅強,可以徹底忘記這個男人,可以把他由記憶中徹底剷除,可以迎接新的戀情。

  可,一直到此時此刻,一直到依偎在他懷中,盡情嗅著屬於他的男性氣息,朝露整個胸膛突然發痛,眼淚也不受控制地奪眶而出。

  她無法否認……老天,她無法否認她好想他、好思念他!她想念他結實的大手、想念他溫熱的胸膛、想念他低沈醇厚的嗓音、想念他的一切一切!

  他的懷抱對她而言,有股難以抗拒的神秘吸引力。她無法忽略這個男人,無法假裝不在意,她好想就這麼永遠棲息在他的懷抱中,永不分離。

  范波濤的心底也承受著強烈的撞擊。緊抱住最心愛的女人,他渾身的血液都沸騰燃燒了起來,原本死寂的情愫也再度甦醒,他幾乎以為此刻是置身在夢中。

  七年了,他們居然已經整整分手了七年,兩千多個日子!太久太久了,久到他幾乎要絕望,也幾乎快忘記自己竟會如此瘋狂地愛戀著一個女人,會被她的一顰一笑牽動情緒。她一微笑,他的世界就明媚燦爛;她一哭泣,他的眉頭就深深緊蹙。

  他從來沒想過,自己還能擁抱她,還可以把她摟入懷裡,可以汲取她髮梢的幽香,可以讓她把小小的臉蛋貼在他的胸膛上。

  無視於來來往往的路人眼光,兩人跌坐在路邊,緊緊地相擁。他的手緊緊扣住她的後背,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嵌入自己體內似的,而朝露的小手也緊環住他的腰,兩具身軀緊緊貼合,讓兩顆孤單寂寞的心互相撫慰,一起瘋狂地跳動。

  朝露的肩膀猛烈地起伏著,淚水像是斷了線的珍珠般滾滾而下。他炙熱的體溫包圍了她,讓她想起以前的點點滴滴。

  他們曾經是一對人人稱羨的戀人,他們擁有好多美麗的回憶,他們曾經一起大笑、一起在陽光下揮灑青春、一起到平溪放天燈,一起到墾丁看流星,許下永不分離的心願。

  他們還在過年時,一起到台南鹽水看蜂炮,兩人頭戴安全帽,身穿雨衣和雨鞋,全副武裝地觀賞聲勢驚人的蜂炮,甚至還假裝被蜂炮打到,耍寶地倒地哀哀亂叫。

  那時的他們好天真,笑容也好燦爛。可是……為什麼相愛的代價這麼痛苦、這麼艱澀?

  他們愛得瘋狂,吵起架來也非常瘋狂。他們深愛對方,卻又毫不留情地傷害對方,這段感情將兩人都折磨到形鎖骨毀。

  胸前的衣服被她哭濕了一大片,范波濤心痛地輕撫她的背脊,啞聲道:「對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錯。別哭了,你別哭了……」他等了七年,好不容易才見到她,天知道他有多思念她。他不要再讓她哭,他不想再害她掉一滴眼淚了。

  憐惜地捧起她淚漣漣的小臉,范波濤漆黑的眼眸燃起火焰,他溫柔地以拇指拭去她的淚珠,英俊的臉龐緩緩逼近她。

  他想吻她。珠淚盈盈的她看起來楚楚可憐,微濕的紅唇散發著巨大的蠱惑力。他知道這裡是大馬路旁邊,人來人往的,但他管不了那麼多。

  朝露仰頭承受他滾燙的視線,就在他的唇即將壓下來之際,最後一絲理智跳出來阻止了她。

  不行!

  「你別碰我!」朝露慌張地推開他,匆匆抓起包包,以最快的速度往旁邊沖,攔住一輛停在路邊的計程車,跳進去後連忙吩咐司機立刻開車,動作之快,像是背後有惡鬼在追她似的。

  「朝露!」范波濤追上前,卻只來得及眼睜睜地看著計程車揚長而去,他的表情很懊惱。該死!這是他們分手後第一次見面,他卻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過,他不急。意味深長的笑容緩緩揚起,銳眸也閃著志在必得的決心。他是個意志力堅強的男人,一旦認定了一個女人,就不會輕易放棄,而余朝露就是他認定的那個女人。

  凝視著計程車內那道漸行遠去的身影,他低語:「等著瞧吧!」

  這一回,他一定要徹底征服她的心。未來的歲月,他都要她陪伴他,不允許她再度缺席——

  第三章

  一個月後,百貨公司。

  「這個包包好漂亮啊!」蘭皓雪拿著Allison  Burns的皮包,愛不釋手地讚歎著。「皮革又輕又軟,外型雖然輕巧,但容量卻很大,可以裝入好多東西,真是太實用了!難怪那些好萊塢巨星,像是卡麥蓉狄亞,還有凱特布蘭琪,都喜歡背著它逛街!好可愛、好實用喔!不買真是太可惜了!」

  一旁的朝露沒好氣地說道:「你又要買包包啊?大小姐,你的包包也太多了點吧?前幾天跟你逛街時,你不是才買了一個FENDI的包包嗎?還有啊,上次你不是才在TOD'S買了兩個包包嗎?都沒看你在用,這會兒又要狂買?你呀,真是敗家!」

  「這個不一樣啊!」蘭皓雪拿著銀色包包照鏡子,笑逐顏開地說:「FENDI那款包包是貴婦型的,感覺太正式了,不適合逛街用。TOD'S的包包則是小巧的晚宴包,裝不了什麼東西。我啊,現在最需要這款又輕巧、容量又大的好包包。而且銀色的包包很特別呢,不但可以配正式禮服,搭配牛仔褲也很好看,實在是太適合我了!」

  邊說著,皓雪已經邊把信用卡掏出來,交給售貨小姐。

  「真是敗給你了!」朝露搖頭。「你呀,真是好命的少奶奶!你老公寵你寵得不像話,就算你把整間百貨公司都買回去了,他也不會有意見,只會心疼你是不是逛街逛累了,搞不好還會親自幫你按摩雙腿呢!」

  一想到帥氣的老公,皓雪的笑容更加燦爛。「他當然要疼我啊,我可是他最心愛的老婆呢!而且啊,我已經懷孕四個多月了,趁現在肚子還不是很大的時候,當然要多多逛街,買一些喜歡的東西來取悅自己呀!醫生也說了,准媽咪一定要保持好心情,媽咪的心情若好,胎兒的狀況也會更好喔!」

  朝露搖頭笑道:「你的購物癖跟懷孕沒有關係,你啊,本來就是花錢不手軟的超級敗家女!對了,你已經逛了一個下午,身體沒問題吧?要不要找間咖啡店讓你休息一  下?」好友懷孕了,朝露也跟著緊張起來,逛街時都小心翼翼地護著皓雪,深怕她出什麼狀況。

  皓雪嫣然一笑,輕拍著依舊平坦的腹部。「安啦,我好得很!醫生說孕婦可以適度的運動,多逛街,還可以增進心肺功能呢!我愛死肚子裡的小寶寶了,才不會讓自已累著呢!對了,我老公待會兒要來接我去吃晚餐,你也一起來嘛,澤爵說好久沒跟你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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