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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孟妮    


  序

  一開始著手寫這個故事時,就有人提醒我,失憶男人變癡傻的題材已經快要被寫爛了,很少人能寫出新意來。我的想法是,我想寫的題材是一時的衝動,那個劇情吸引我、感動我,所以我有衝動想寫,我沒刻意想過要寫出新意,老套的故事一樣能感動人,所以我還是寫了。

  原本,我想寫一個男人失憶後癡傻憨直的樣子,他緊緊的跟著女主角,然後,恢復記憶後,他又變了一個性情,和女主角重新相戀一次。但寫著寫著,好像跟原來的想像越離越遠,最後,變成了現在的樣子,而原來的一些設想,也礙於篇幅,沒有繼續發揮,不然我還想多著墨一下男主角恢復記憶後的情形。

  本來想寫兩個番外篇的,分別是男主角失憶前和失憶後的一天,但寫完一篇後,也沒有衝動想寫了。

  所以,關於第二篇的番外篇,就當我失憶了吧!

  最近一兩個月來,關於我上一本書《叛逆情婦》,從外界傳來的一些風風雨雨,讓我的心情dowm到了最谷底,很長一段時間都振作不起來,幾次有落淚的衝動,一度萌生想放棄寫作的念頭。但編編鼓勵我,寫作的人心臟要強壯,能接受得了讚美,也要能接受批評,在這種時候更要振作,更要寫出好的東西,來證明你的實力。或許,就因為有些不甘心吧!所以,我還繼續寫著。

  謝謝在這段時間內,支持我和肯定我的朋友,你們每句話語對我都是莫大的鼓勵,也向因為這件事帶來困擾的朋友們說聲抱歉,給你們添麻煩了,或許出於氣憤,或許因為失望,不管如何,我衷心致歉,也誠心、虛心的接受大家的批評及鼓勵,謝謝大家。

  第一章

  入秋了。

  當颼颼冷風從衣服的空隙鑽了進來時,鍾水芹才覺得秋天真的到了,白天還覺得炎熱,可一到夜晚就覺得涼意逼人,早晚溫差甚大。

  加班到晚上十點,下班後又和同事去吃消夜,回家時已是深夜時分,整個城市十分的安靜,而她也累得疲憊不堪。

  走在夜色中,四周都是住宅區,安靜得沒有人聲,她攏緊單薄的外套與寒風對抗。

  咻!

  從暗巷中竄出的東西嚇了她一跳,她渾身繃緊,凝神細聽,才發現是一隻黑貓。

  「嚇死我了,不知道我膽子小嗎?」她拍了拍胸口。

  她往暗巷看去,微弱的燈光下,只見地上有一個東西,她揉了揉眼睛,仔細瞧去,才發現是一個人躺臥著。

  小心翼翼的走過去,才確定真有一個男人側臥在冰冷的地上。

  昏暗燈光下,她湊近一看,總算勉強看清他的樣子。

  他身著一身的黑,身高至少有180公分,體型高大,他兩眼緊閉著,頭部顯然受到撞擊,流著一臉的血,依稀可以辨出是個五官端正的年輕男人。

  此時,一陣風捲起地上的紙屑,揚得老高,又慢慢的飄遠了。

  她倒退一步,喃喃自語,「沒看到沒看到,這都市有幾百萬人,總會有別人發現你的,反正不關我的事,不要怨我。」

  這年頭好人做不得,做了好人最後倒霉的多得是,對,沒錯,就是這樣,不要怪她狠心,要怪就怪這世界人心太險惡了。

  突然,那男人緊閉的眼睜開了,嚇得她幾乎尖叫。他一臉的血,那雙眼卻精光爍爍,一瞬也不瞬的盯著她,像是恨不得把她的臉牢牢記住似的。

  「啊!」她嚇得後退一步,可他已先一步捉住她的腳踝,使得她頓失平衡,慘叫一聲後,就重重的往後跌,跌得她屁股生痛、眼冒金星。

  他的雙手也滿是鮮血,抓得她粉色的褲子竟染上血跡。

  「不是我害你的,真的不是我,不要找我,哇∼∼」她連聲慘叫。

  廢話!

  他忍住翻白眼的衝動。

  他當然知道不是她害的,憑她這膽小如鼠的模樣,也能讓他身受重傷?拚著一口氣,他努力保持清醒,就怕還會有人追過來。

  「別、別吵……」僅剩三分力氣,他用了一分力氣去講這句廢話。

  她嚇得雙腳亂踹,恨不得踹開這團混亂,腳下的細跟高跟鞋,每一腳都踹在他的痛處。

  天殺的!這女人不知道他受傷嗎?害他又耗掉一分力氣去吐血。

  「咳咳……」胸腔裡的血都快嘔出來了。

  「放開我∼∼」她尖叫。

  好痛,她的腳踝被他緊緊攫住,痛得都快斷了,重傷的人怎麼還有這麼大的力氣……

  但是,他仍固執的握著,恍若那是他救命的浮木,而他的血也像是不要錢似的流了滿地。

  「送、送我去、去醫院。」說完這句他最不屑講,卻又不得不說的求救話語後,他最後的一分力氣也用盡了。

  「救命啊!」她好怕,他看來就像是從血泊裡爬出來的惡鬼,在臨死前要抓她當替死鬼。

  她再用力一踹,這一腳重重的踹到他的腦袋上,令他痛得悶哼一聲,再次昏迷過去。

  「啊∼∼」

  又尖叫一聲後,發現他真是一動也不動的,她才喘著氣,將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開。

  「拜託,你別死,我不應該加班的,不應該去吃消夜的,不應該走這條路,不應該雞婆……老天爺啊!我發誓下次絕不會做這種傻事,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她一邊哆嗦,一邊悔恨的喃喃自語,感覺他的身體越來越僵硬。

  「誰在那裡?!」

  從巷外傳來聲音,一回頭,就看到兩束強光打在她臉上,她瞇了瞇眼睛,什麼也看不清。

  兩名社區巡邏警衛跑了過來,在看到眼前的一幕時,驚得同時瞠大眼。「妳殺人了!」

  這句話像一記重槌,重重的敲進她的腦袋,終於,她認清了自己悲慘的處境。

  她倒坐在一片血泊中,渾身沾著血,而血泊裡的男人流著滿頭的血,看得出身受重傷,而他額上還留有她行兇的證據──一個清晰的高跟鞋鞋印,而她又剛好正奮力的掰開他的手指,看來就像殺人後企圖逃離現場!

  「我、我只是路過而已,不關我的事啊!」她抖著聲音說。

  「快去打110叫警察和救護車來!」其中一名警衛對同伴說道。

  「好。」另一名警衛立刻奔去求救。

  「我不認識他啊!」她的雙眼瞪大,急著撇清。

  「妳別跑,妳是重大嫌疑犯。」

  這句話聽起來好耳熟啊!根本就是警匪片裡的經典台詞。此刻她真想拿根繩子把自己吊死,並在遺書裡留下兩個字──悔恨!

  「冤枉啊……」

  原來,這就叫百口莫辯。

  ☆ ☆ ☆ ☆ ☆ ☆ ☆ ☆ ☆ ☆ ☆ ☆ ☆ ☆

  「真的不是我,不信你們問他。」

  她已數不清自己到底說了幾百遍,還請了她的好友兼鄰居蘇平妤過來,替她證明她人格的清白,最後總算洗刷了她的嫌疑,證明她真的只是一個善良的小老百姓。

  那男人仍在加護病房中,病房裡放眼望去都是白色的,而他的臉色也是一片慘白,即使在這麼脆弱危急的時候,他仍頑固的堅持著,不輕易放棄他的生命。

  他的情況很不樂觀,據醫生的說法,他現在還在鬼門關前觀光。

  她用棉花棒沾水,潤澤他乾裂的嘴唇。

  「拜託,你一定要快點好起來,你還那麼年輕,還有好多事要做。」她小聲的說著。「對不起,踢了你那麼多下,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誰教你當時那麼嚇人……」

  她自己知道,他頭部的傷,她也要負一部分的責任,就算她不是主要的兇手,但也構成幫兇了;所以,在良心的譴責下,她用心的照顧他,並成了他病歷表上唯一的聯絡人。

  他的衣袖捲了起來,古銅色的手臂上插著針管。

  這是一雙很大的手,修長而有力,修剪乾淨的指甲,看來是個注重儀容的男人。

  他不像是從事勞力工作的人,但手掌、指節間長有薄繭;他也不像是辦公的人,因為他身上有股精悍幹練的味道,從和他僅有的兩句對話來看,這人恐怕不太好相處。

  她忍不住伸指細細描繪他的掌紋,他的生命線有力而綿長,看來擁有很強的生命力;他的感情線沒有分岔,也沒有細紋,線條清晰,應是個感情專一的傢伙……而他的手好大,可以很輕鬆的包覆住她的小手。

  才這麼想,他的手指便動了動,吃力的握住了她的手。

  她大吃一驚,只見他一瞬也不瞬的瞅著她,她像被偷窺似的,飛快的想要抽回手,卻被他緊緊的握住。

  他的眼神乾淨清澈,像一池反射著暖暖陽光的湖,令他看來像個純真的孩子。

  「你醒了?」他的手好暖和,像個小暖爐似的,熱度沿著手心一直傳達到她的心口。

  他微微一笑,隨即又痛得蹙眉。

  「醫生說你還得住院一段時間,但你恢復得很好,就安心的養病,知道嗎?」

  他眨了眨眼,她決定就當作他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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