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林以綠 > 擒服獅子王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第15頁 林以綠 「我要是真的跑了,你臉可就丟大了。你弄了這麼大的陣仗,明天一定會上報紙的,這事要是傳回國內,你可是從國外丟臉丟回家去了。」 「那不重要。」 聽到他的回答,她訝異得說不出話。 如果他搞出這麼大的排場,還不夠讓她吃驚的話,他現在說的話絕對已經達到效果了。 「不重要?你是不是哪裡不舒服?」意識到有這個可能,她急忙走上前,伸手貼著他的額頭,喃喃自語:「怪了,沒發燒啊。」 她這舉動讓歐陽定邦忍俊不禁。 「你笑什麼?」 「香甯,剛才那首歌,你聽清楚了嗎?」 「我當然知道,那首歌叫如果我沒有你。」 「那你知道我選那首歌的意思嗎?」 她的心糾結在一起,差點停止跳動。 他說的話,是她想的意思嗎? 這時,她聽到他用五音不全的聲音唱了起來—— 「有些人什麼都要,但是,如果不是你,如果我得不到你,我什麼都不要。有些人要鑽石戒指,有些人什麼都要,但是,如果我沒有你,什麼事都不重要。」 如果她單聽他唱歌,一定會笑出來。 可是,為什麼現在她一點想笑的感覺都沒有? 為什麼她感動得眼淚流個不停,怎麼擦也擦不完? 「這些日子以來,我明白一件事,如果沒有你,如果我得不到你的心,那麼這世上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老天!為什麼之前她聽到這首歌時,一點感動都沒有?為什麼他才念了幾句、拿來用了幾句,她卻感動得想撲進他懷裡? 他打開紙盒,取出裡頭璀璨耀眼的戒指,放在手心。 「我不會說情話,因為我從來不需要說;我也不會說甜言蜜語來討你歡心,因為我知道你要的不是這個。但是,我能給你一顆代表永恆的戒指,它代表我的心意,永遠不變。」 方香甯不認為自己往後的日子裡,能聽到比現在更令她感動的愛的表白了。 以前她總認為鑽石廣告都是在對女人洗腦,認為用鑽石來形容愛情是再蠢不過了。 可是當他用鑽石來證明自己的心意時,她的心彷彿被融化了,那原本只是冷冰冰的礦石,在他用愛情包裹下,竟然是如此的燦爛、耀眼,美得讓她完全無法言語。 「我已經認定我的未來一定要有你的參與,現在,你願意答應我的求婚,嫁給我,成為歐陽太太嗎?」 此時此刻,方香甯怎麼會有拒絕他的能力呢? 終於,她頷首同意。 第九章 在方香甯同意了歐陽定邦的求婚後,他立即辦了退房手續,搭上他能訂得到的最近一班飛往拉斯維加斯的機票,帶著她直奔賭城。 在飛機上,她問:「你幹嘛這麼急著結婚?」 「我怕你回到台灣後不認帳,當然得造成既定事實,在台灣我們雖然還不是夫妻,但是在美國我們兩人的婚姻絕對是合法的。」 「我看起來像是會反悔的人嗎?」 「是不像,只是我會擔心。」 自從歐陽定邦選擇誠實面對自己的感覺後,他不再逞強,不再堅持面子與尊嚴的問題,也不再在她面前隱藏自己脆弱的一面,以及對她患得患失的心態。 當他們抵達拉斯維加斯,便決定舉行一場傳統婚禮。 有樂隊、花童,還有牧師證婚。 方香甯頭戴花圈,手裡捧著一束新娘捧花,與穿著筆挺西裝的歐陽定邦站在神壇前,在不曉得是真的還是假的牧師面前,許下互愛、互信、互敬的誓言後,各自在結婚證書上簽下名字。 春風得意的歐陽定邦忍不住要將新婚的喜悅傳達給全世界知道,這時候,他選擇打電話通知殷日向。 電話接通後,傳來的是殷日向連聲的詛咒。 「是哪個白癡,三更半夜打電話來擾人清夢!」 歐陽定邦一點都不在意,畢竟他現在心情很好。 「日向,是我。」 「定邦?你不是到美國出差嗎?已經回來了?」 「不,我在拉斯維加斯。」 「你沒事跑到那裡去幹什麼?」 「我來這裡當然有事,而且是我的終身大事。」 「終身大事?!」 就算原本還有幾隻瞌睡蟲在作祟,殷日向也馬上就清醒過來。 「定邦,你到底在說些什麼?給我好好的解釋一下。」 「我和香甯結婚了。」 「什麼?你和香甯……你們兩個……」 「對,我們兩個結婚了。」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就在剛才。」 殷日向自床上一躍而起,抓著話筒,在房間裡來回踱步。 「我說,定邦,你幹嘛跑到拉斯維加斯結婚呢?要結就回台灣來!你爸媽要是知道,你這麼草率的在美國結了婚,到時你可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放心吧,我回台灣還會再辦一場婚禮的。」 「這才像話!」 殷日向已經開始在腦海描繪一場世紀婚禮的情境,當然,得由殷氏出版集團旗下的雜誌來負責忠實記錄這場婚禮實況。 嗯,最好也叫他們拍幾組唯美的婚紗照,他好放在新娘雜誌上…… 歐陽定邦結婚,這可是年度商界最大盛事啊! 一定得要好好的宣傳才行。 ☆ ☆ ☆ ☆ ☆ ☆ ☆ ☆ ☆ ☆ ☆ ☆ ☆ ☆ 出國前,方香甯還是個單身女郎。 沒想到一個禮拜後,再回到台灣,她已經成了已婚婦女。 而她結婚這件事,居然沒有半個親朋好友得知,這事要讓她爸媽知道,她沒經過他們的同意就擅自把自己嫁掉的話,他們一定會氣得和她斷絕親子關係。 走向海關時,她對歐陽定邦說:「定邦,我想,我們回國以後,先不要急著辦婚禮。」 「為什麼?」 「我爸媽還不曉得我有男朋友,如果我突然帶你回家,說我要和你結婚,他們一定不會答應的。」 歐陽定邦想了想,覺得她說的話不無道理。 「那你說該怎麼做?」他開始學著以她的意見為意見。 「我想,這個週末我先帶你回家見我爸媽,以男朋友的身份。」 不知怎地,一想到要將他正式介紹給自己的爸媽認識,她還是覺得好緊張。 「嗯,可以,不過,我要當多久的男朋友,才能變成你的老公?」 方香甯想了想,「半年吧。」 「半年?」他的眉頭皺了起來。「太久了!」 「太久?」她可不覺得。「一般情侶至少交往一年到一年半才結婚,我們才交往半年就結婚,已經算很快了。」 「可是別人不像我們已經認識兩年多了。」 「那兩年我們只是上司和屬下的關係。」她的記憶力是很好的。「更別提這兩年多來,你不曉得換過多少女朋友,我媽超愛看電視和八卦雜誌,她更清楚你是我的老闆,又和女明星鬧過緋聞,你的緋聞她看過之後還特地記下來,然後打電話說給我聽。」 歐陽定邦暗暗叫苦。 「那些緋聞不是每一件都是真的,我頂多和她們吃吃飯,就這樣而已。」 「是嗎?那你幹嘛叫我訂花、買禮物送給她們?說到禮物,好像除了你那顆鑽戒之外,我沒收過別的。」 「那不一樣。」 歐陽定邦真有一種悔不當初的感覺,如果早知道他與香甯最後會走在一塊,他說什麼都不會叫她做這些事,現在好了,這些事全成了她手上的把柄。 「怎麼不一樣?」她看著手指上的戒指,「我對這些珠寶首飾是不太懂啦,可是我記得有一回你不曉得送給某個模特兒什麼東西,被報紙刊登出來,還說是全球限量幾十套……我手上的這枚戒指,應該和限量沒什麼關係吧?」 「雖然不是限量,但是你和我的關係不同,我的就是你的,只要你想要的東西,我馬上可以帶你去買。」 「為什麼要你帶我去?意思是,我得帶你去,你同意之後,我才能買那樣東西囉?老天!這樣叫什麼你的就是我的?自從我開始賺錢之後,買東西從來不需要別人的同意,沒想到當你的老婆,花你的錢還得問過你的意見,我幹嘛特地結婚當個二等公民啊!」 歐陽定邦一直都知道他的老婆思路清楚、聰穎過人,可是當她利用她的聰穎對付他時,他卻希望她不要那麼聰明,偶爾可以笨一點,就算是裝笨,他也會很感激的。 「這樣吧,我幫你在銀行開個戶頭,存入一千萬現金,我會交代銀行,一直保持這個金額,只要是從戶頭裡支出的項目,我絕對不過問。」 方香甯沒想到他對她居然這麼慷慨。 一千萬耶! 她花多少,他就補多少! 是人都想得寸進尺,於是她試探性的問:「如果我想買的東西超過一千萬呢?」 「如果超過一千萬,你帶我去,我幫你付錢。」 她一直知道歐陽定邦身價非凡,可是當他的錢不是她能動用的時候,她一點感覺也沒有。 直到現在,她才體會到,那些女人為什麼拚死拚活的都要巴住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