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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連亞麗 「你說什麼?!」友晶簡直氣炸了,雖然她不可能比那個吉他手高大,但是她可不想就這麼認輸,更何況這傢伙還把她說成老姑婆。「你以為你是算命的啊!隨便說說別人就要照著你的話活嗎?」 「我說妳會那樣就是會那樣,妳這個性擺明了就頑固不冥,妳就是我所說的那種人,頑固而且不肯接受現實,退縮而不肯面對進步,我現在才不想浪費時間向妳多做解釋,反正妳什麼也聽不進去。等妳老了,妳就知道我說的話有多切實,當妳後悔自己蹉跎掉青春時,就會發現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因為妳已經變成另一個孫小姐了。」 「你這個白癡,你這只蠢豬,你……」 友晶只想撲過去扁人,但後頭小安和其他一起學琴的國中生們紛紛上前制止她。 「雷達,別跟那種無聊的小孩子吵,該我們上台去了。」 他們的團長說了話,一群人拿起了各自的樂器,挺起了胸膛向舞台走去。 後台裡,友晶這群人只聽見外頭爆出了今晚從沒出現過的熱烈掌聲,接著搖滾的樂聲頓時轟動整個會場,而在後台的他們只能遠遠的看著燈光照在別人身上。懷著怨憤,友晶決定一定要活出自我,讓那個叫雷達的王八蛋看看他錯得有多離譜! ☆ ☆ ☆ ☆ ☆ ☆ ☆ ☆ ☆ ☆ ☆ ☆ ☆ ☆ 多年後 「我跟阿漢分手了!」 趙友晶一走進咖啡廳,只見兩位死黨早已經在老地方等著她了,走到位置前還沒坐下,她就先宣佈。 「咦?」寶玉和怡怡兩人都嚇了一跳。「為什麼?你們不是已經決定年底要結婚了嗎?為什麼這麼突然就分手了?」 「因為我再也受不了他那個奇爛無比的品味了!」友晶惡狠狠的說道。「跟一個品味那麼差的男人在一起,豈不是表示我也是他爛品味當中的一項戰利品嗎?而我一直以為他缺的只是一個可以幫他打理的女人,後來發現他根本不缺女人,他只要照著他媽的旨意走就好了。」 一聽到那種以母為天的男人,其他兩人臉上都露出了厭惡的表情,外加一聲噁心的「惡……」,反感的表現充分展露出能夠瞭解友晶的感受,她們可以想見老人家的品味會是如何,那絕不是友晶想改變就可以改變的。 「我想我不會忍受永遠只當媽媽兒子的男人。」寶玉開口說道。 「我覺得我比較不能忍受品味太差的男人,如果他只聽他媽的話,那只表示他是個沒有主見的人。」怡怡跟著說,「我寧願我的男友跟我說他是個同性戀,也好過他跟我說他只想當媽咪的乖寶寶,至少同志還比較會打扮自己。」 尤其是風靡都會女性的美國電視節目,專由五個同性戀男子幫忙異性戀男子改頭換面,經由同性戀男子獨特的眼光去打造一個能上得了檯面的男子漢,看過那節目的女人無不哀怨為什麼一樣都是男人,同性戀男子就是比一般異性戀的男人還懂得經營自己?! 「可是就這樣分手,妳不覺得可惜嗎?至少阿漢他也算是個人……」寶玉懷疑的說道。 「但他不算是個男人啊!」友晶失望的回話,「我一直希望可以改變他,他如果真的在意我的感受,就會願意為我而改變,但是我發現跟他媽比起來,我根本微不足道。他媽不喜歡我情人節的時候送他的那件襯衫,她說那衣服阿漢根本沒有場合可以穿,而阿漢竟然當著我的面要求我把發票給他媽,讓他媽去那家店裡換其他的衣服回來。」 「啊?妳給了嗎?」 「給了啊!我還順便告訴他們,我沒辦法再跟他們這家人耗下去,要不然我會發瘋,然後我就走了。」友晶吐出了一口大氣,「那真是我這半年來最爽的一天!我把那話說完之後,才瞭解我忍了多久,我一直都在等待那一刻,當我說出來之後,簡直爽翻了!可以為自己而活、能夠坦白的說出自己的感受,這樣的人生才有意義啊!」 寶玉和怡怡也聽得頻頻點頭。 「他媽還叫阿漢來跟我要什麼他們家上次不要的衣櫃,上次他媽換了一個衣櫃,硬是說丟掉可惜,逼著阿漢把那破櫃子運到我那兒強迫我收下。她把那破東西當禮物一樣送給我,只差沒要我跪下來謝謝她,分手以後我還愁著要找人來搬去丟掉呢!還好他今天就來運走了。」 「什麼?!連那種破東西她也要討回去?」 「是啊,她媽還要阿漢把我送的衣服也拿來還我呢!」友晶簡直氣壞了,「他媽還說當初願意讓阿漢跟我在一起,完全是看在我是個音樂老師的份上,以為我應該乖順聽話又懂事,因為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老師好像就是那個樣兒。後來她發現錯看我,認為我不適合當他們家的媳婦,還高興著還好我跟阿漢分手了,講得好像我真的有多不堪似的。」 「那妳怎麼說?」 「我直接要阿漢把那些衣服全扔掉啊,難不成還真的收下當紀念嗎?阿漢還一副為難的站在我家前面十幾分鐘,才扛著那個破衣櫃跟那些衣服滾蛋。」友晶說得咬牙切齒。 要不是她一時糊塗,以為女人真的要在年華還沒老去前,就找個穩定的依靠為結婚做準備,現在也不會落得這種下場。浪費了半年時間跟一個有戀母情結的男人在一起,氣得自己都快生理機能失調,談戀愛比沒談戀愛還辛苦,把自己搞成這樣又是何苦? 「往好的方面想,妳現在又恢復單身了,以後總可以放心的跟我們一起在酒吧裡混久一點了!」寶玉倒是已經先想到好的方面去。 「對啊!打從妳跟那個阿漢在一起以後,我們姊妹就疏遠了許多,分手也算好事一樁。」怡怡也很贊同。 「看來我真的比較適合單身吧,與其勉強和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還是擁有自我會快樂一些。」 事到如今,友晶只能揮去心頭的失落,和阿漢分手最讓她失望的是她本以為自己可以在三十歲以前結婚生子,現在好像沒辦法了,因為光是要重新打造出一段可以禁得超考驗的戀情,就不是幾個月可以辦得到;再加上結婚不是短時間就可以決定,更別提生小孩還要兩夫妻有了經濟基礎才可以考慮…… 現在想這麼多都沒用了,她趕不上自己的人生計畫,而她也沒有心情再去為自己做其他的規畫了。 反正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還是讓一切順其自然好了! 只是她不甘心啊……難道她這輩子真的要如同那個多年前所遇見的男孩所說的那樣,最後只能成為另一個孤寂的孫小姐嗎? ☆ ☆ ☆ ☆ ☆ ☆ ☆ ☆ ☆ ☆ ☆ ☆ ☆ ☆ 在酒吧裡頭,一群孤男寡女眼露哀怨的齊坐在吧檯前,明明滿屋子的俊男美女,就是沒有半點男女私情存在;空氣裡氤氳著的氣息擺明帶著曖昧,卻沒有任何人敢輕舉妄動,只能趁對方不注意時偷偷瞄上一眼,希望自己的舉動不會被發現。 像這般小心翼翼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尊嚴,誰也不希望到了這把年紀再遇上情感挫折,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少男少女,更不是感情態度開放的七年級生。上前搭訕要是被打槍的話,自尊可是會受重傷的,成功把到的妹也不見得是什麼好貨色,搞不好還染得一身病回家,那可就不只是難堪而已。 而這樣保持著淡如水也不是全然的沒交集,只是偶爾點個頭,談些無關緊要、不涉及兒女私情的話題,打打屁、亂哈拉一氣都好,至少享受過放鬆氣氛後再回家睡個好覺,這都比一下班只能在家裡對著電視發呆要好得多。 「再說天氣這麼熱,留在家裡吹冷氣也很耗電費……」老王說明自己之所以出現在酒吧裡的理由。 「說得也是,這天氣熱得我都不想帶女人回家了。」陶胖邊喝了一口馬丁尼邊說道。 「少來了!」眾男子同時啐了他一口,所有人都清楚陶胖沒帶女人回家,絕對和天氣熱不熱無關。 「你們不覺得嗎?有個女的黏在旁邊,熱得要死又黏呼呼的感覺很不好,而她們連睡覺都要用你的手當枕頭,我最討厭這樣了,那很容易造成血液循環不佳,甚至有的男人會因此手臂肌肉受損,引發某種病症,我可不是亂說的喔!上次新聞裡真的有討論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