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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於媜 她愛他,她要一輩子都在他身邊! 溫柔迫不及待地朝他跑過去,跳起來往他寬闊安全的懷抱飛撲而去,一雙朝她展開的有力雙臂,牢牢的接住她,然後把她緊緊攬進懷裡。 大庭廣眾之下,兩人旁若無人的搜尋彼此的雙唇,像想尋求對方存在的保證,在唇舌的交纏中誰也離不開誰。 「我愛你。」依依不捨鬆開唇,費加洛為這句遲來的表白差點付出慘痛代價。 他就是太篤定,以為循序漸進才能把固執倔強的溫柔一舉成擒,卻沒想到這是反效果,讓他差點失去她。 幸好,他未來的岳母大人及時向他通風報信,這個恩情,他一定會好好記在心上,來日要加倍報答。 「你——」溫柔的眼眶裡迅速盈滿淚水,她幾乎以為自己這輩子永遠也等不到他這句話。 「我也愛你。」出乎意料的,這句話並不如她想像中的困難。 「我要你對自己誠實,可沒要你背著我偷偷溜走,這筆帳,看我以後要怎麼跟你算。」費加洛深情的撂下威脅。 「人家甘願受罰。」溫柔羞答答的窩在他胸口,低聲咕噥道。 抱著失而復得的寶貝,費加洛第一次嘗到愛情的酸甜滋味。 但,他卻一點也不覺得厭膩,只覺得幸福而滿足,一個只屬於他、將被他牢牢擱在心底一輩子的真愛。 兩人相視一眼,眼底有著訴不盡的濃情蜜意。 手牽手一轉身,溫柔她一臉錯愕的看著郝世加以及一名年輕女子,兩人十指交扣——這是怎麼一回事? 「讓釋迦自己跟你說吧!」費加洛表情平靜,顯然早就知道了這件事。 「抱歉,溫柔,我一直想告訴你,卻不知從何說起,而且,我實在不想失去你這麼好的朋友。」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要答應我的要求?」溫柔完全想不通。 「我跟你一樣,因為自己居無定所,又肩負球隊輸贏責任,不敢給任何女人承諾。這回回台灣,就是為了她,在臨走那一刻,我才終於領悟,沒有她,我就不會完整。」 一旁的女子緊緊握住他的手臂,像是堅定了想跟隨他一生的決心。 「謝謝你,你讓我想通了很多事。」郝世加微微一笑。 原來,連郝世加也看得出她心裡有著別人,難怪他會那麼爽快的答應,原來是希望能藉由彼此遺忘心上的身影。 看著兩人相互依偎走遠的身影,溫柔心中一陣悸動。 轉頭望著費加洛,在他眼中,她看到了愛、希望,還有——未來! 「溫柔。」他深情地望著她。 「嗯?」 「我已經在媒體上公開宣佈,我要跟你結婚了。」費加洛深情款款說道。 公開宣佈他們要結婚?溫柔蹙起眉頭,火氣立刻發作起來。 「我又沒答應,你怎麼可以這麼做?」她氣急敗壞嚷道。 「反正報導上都說我們是一對,觀眾心裡都有底了。」 「有底個頭啦!」溫柔氣惱地丟下一句—— 「要是不來場正式的求婚,以及宣示忠誠文,讓你那些紅粉知己知道你以後只屬於我溫柔一個人,休想我嫁給你!」 費加洛無奈望著氣沖沖而去的身影,臉上卻是甜蜜的笑。 看來,以後的日子會很熱鬧。 【全書完】 ◎編註:敬請期待於媜最新力作。 後記 小媜子閒嗑牙 ◎於媜 嗯,連續十幾天趕稿,現在媜子腦袋裡一片空白,就好像被人給挖空一樣,很難擠出一點什麼感想。 不過,在我腳邊跑來跑去的小狗,提醒已呈現半失憶狀態的媜子,一個多月前我買了一條狗。 話說,以前媜子曾經養了一條馬爾濟斯,是撿來的流浪狗,我們替它取名叫「尾巴」,其實這種狗很聰明,很懂得察言觀色,你臭著一張臉,它會很識相地躲得遠遠的不敢招惹你。 養了尾巴十幾年,它曾經是我們家的開心果,後來媜子結了婚,就把它一起帶過來了。可是媜子ㄤ討厭狗,這一點讓媜子很傷腦筋,不過,礙於老婆威勢,媜子ㄤ是敢怒而不敢言。 後來我家小犬出生,視狗為仇人的媜子ㄤ,立刻要媜子把狗送走,說狗毛會害小孩過敏︵後來事實證明,就算沒有狗,小犬一樣過敏︶。 當然媜子ㄤ真的很搶不得,可是也怕將來萬一孩子真的過敏,尾巴會背黑鍋,下場可能會更可憐;於是乎,媜子便商請美麗、溫柔、善良、又可愛的安琪幫忙照顧尾巴。 安琪這個人什麼沒有,就是對動物跟小孩特別有愛心。每次媜子忙著趕稿的時候她就去替媜子溜小孩,現在狗也一一話不說的替我接手去養,讓媜子真是感動萬分。 只是,跟我們感情一直很好、也很乖的尾巴,前陣子染上狗瘟過世了,當時安琪哭得稀里嘩啦,媜子當時正在花蓮玩,也是哭了一個晚上,但是幸好我不在家,不然見景傷情肯定服安琪抱頭痛哭個沒完沒了。 尾巴過世了一個多月,媜子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突然有種想再養一條狗的衝動,向來是行動派的媜子立刻請安琪載著我們大街小巷去看狗狗。 其實,我最鍾情的還是馬爾濟斯,它們優雅高貴、潔白可愛,只是白色的毛真的不大好整理,也容易發黃,幾經考慮之下,還是決定要買一隻現在很流行的紅貴賓。但別把媜子看得那麼膚淺,媜子喜歡它的原因不是因為它很紅,而是因為它蠢蠢呆呆的樣子很可愛。 跑了幾家寵物店,不是狗大醜、就是太大只,要不然就是太責,直到進進某家寵物店,店家很大方的讓我試抱狗狗,當下媜子就立刻認定了要買它。 因為被我抱在懷裡,狗狗好乖好溫馴喔,還睜著一雙骨碌碌的無辜大眼睛看我,讓媜子深深為它著迷不可自拔。 但事實證明,買狗跟談戀愛一樣,第一眼的印象絕對是錯誤的,當我把那只號稱天下無敵霹靂超級乖的紅貴賓帶回家後,我才知道,這種狗其實不應該叫紅貴賓,應該叫「紅魔鬼」。 把紅魔鬼帶回家後,我替它取名「布瓜」(突然發現我們家淨取怪名字),相處了三天以後才知道這種狗的恐怖。 首先,它的活動力驚人,每天在家裡橫衝直撞,活像發瘋一樣到處跑,好幾次我家小犬都差點被它撞倒。但狗愛跑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它超愛咬人。 布瓜的牙齒還是乳齒,小小顆的,看似可愛,但咬起人來包準你哭爹喊娘。而且布瓜咬人是那種挑一塊皮肉咬,會讓你身上多一塊淤青的那種,有時候則是咬我們的手腳。至於行走中的雙腿更是它的最愛,每走一步它就跟在旁邊追著你的腳咬。 最討厭的是,它很愛在家裡大小便,不管地毯、地墊還是地板,只要它老大高興就蹲下來拉一坨、撒一泡,才沒來一個月,我家已經儼然變成狗窩了。 但是,狗狗真的很可愛,尤其是當你抱著它,它乖巧的蜷縮在你懷裡,仰頭用那雙無辜眼睛看著你時,真是會愛死它。 不過,我家的狗規矩差,恐怕還要很長一段時間教育才能晉陞有教養的家犬之列,希望有朝一日能替我們銜拖鞋、叼報紙啦……咦?我會不會想大多了? 呵呵,媜子搾完最後一滴腦漿,要昏迷去,希望新系列的開始,舊雨新知繼續支持鼓勵喔! 媜子閒嗑牙,我們下回再見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