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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亦舒    


  「不見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釋。」他說:「我原諒你。」

  我是這樣認識班的。他是雲南人,會講國語,知道「周瑜打黃蓋」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繽紛,沒有一點點灰色。

  他會對我說:「不不,我沒有你想像中的年齡,我已經虛度了廿六個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麼了?」我笑問。

  他調皮的擠擠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沒有虛度。」

  我老覺得他並沒有比我的兒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饗可以吃三碟子,永遠在說在笑在動。

  他拾到我漏在車行裡的皮夾子,給我送了回來。我請他喫茶謝他。

  他說:「皮夾子裡有好多現款,真欣羨你這種人,可以把大量的現鈔擱在皮夾裡,然後漫不經心的把它丟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閃光的笑。

  我說:「連我兒子都說我魂不守舍。」

  「是嗎?」他說:「我不覺得。」

  在我們能夠挽救之前,我們已經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帶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問。我沒正式跳舞已經不曉得多久,多數是跟世傑到那種大型舞會,穿著新款晚禮服擺個姿勢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後回家睡覺,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們到最流行的小型夜總會去跳最新的舞步,熱鬧三四小時,然後在碼頭旁散步,我不會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認識班。

  班會笑說:「你腕上戴的是金勞力士?啐啐啐,太花費,」又是一連串的可愛小動作,「你不怕壞人搶?治安這麼壞,一半是你這種人——」

  他有一個好職業,他在理工學院任助教,開一部小小的福士,橫衝直撞。

  與他在一起跟世傑完全不同。世傑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還是中年,太多的經驗與刻意,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會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瞭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曬黑皮膚,冬天穿歐洲帶回來的皮夾克,手上的戒指永遠配他的腕表,卡片上印著歷年得到的榮譽……一切一切都是經營做作的,這是王世傑。

  或許班到了世傑他那個年齡,班也如此,班也許一輩子也到不了世傑的地位,但那又有什麼關係?我的丈夫是世傑,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飯,班的將來與我有什麼關係?

  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

  我只知道與班在一起很快樂,而這種快樂是世傑不能也未曾給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陽光下笑出我的皺紋,因為我已經有一個世人公認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

  班陪我去看武俠片與畫展,陪我說一整個下午的「花生漫畫」——

  「嘿!」我會指出,「那個戴眼鏡,一直叫薄荷柏蒂為『先生』的女孩子叫『瑪西』,那個與莎莉去露營的叫『愛多拉』,兩個不同的角色,你別搞混了。」

  班會笑,眼睛裡全是不服氣,但是嘴巴卻靜默了。

  他的話多。

  我常教訓他:「班,嘴巴有時候也要用來吃吃東西,不然你不會長高。」

  呵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書房,用晨褸緊緊的裹著自己,我會跟自己說話:你想怎麼樣﹖你究竟想怎麼樣?

  走出王世傑的家,不不,不可能,這種傻事只有小說中的女主角才會做,我活在現實的世界裡。

  班可以給我什麼?他連自己都養不活。我又不能單單活在他美麗的笑容裡。

  但是這樣子繼續下去,世傑遲早會看出端倪。世傑已經問過一次:「那個男孩子是誰?笑容那麼好。」

  我答:「陶瓷班裡的同學。」

  世傑詫異問:「你什麼時候開始學的陶瓷?」

  「我什麼時候在做什麼,你幾時知道過?」我反問。

  「好,又是我說錯了,對不起了太太,對不起。」

  我們的對話因此停止。

  我們很久很久沒有好好的說話,根本沒有話題。叫世傑看「花生漫晝」?簡直說笑話,他當然也閱讀:時代週刊、讀老文摘、一份英文報、一份中文報,就那麼多。

  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並不十全十美,否則世傑身上不會帶著別人的香水回來。只是女人做那種事就十惡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後居然思起淫慾來,真是千刀萬剮。我不是不知道我一隻腳踏在火中。

  這是報復世傑?不不,這不是。一切後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過想得到一點點的陽光、而班那裡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裡還穿短袖子襯衫。整個人似在新鮮牌牛奶缸裡撈出來似的稚氣天真。

  而世傑,他穿著「維孔那」羊毛衫,跟我說:「聖誕新年假期我們帶孩子到佛羅烈達的迪斯尼樂園去。」

  「我不去。」我說。

  「為什麼不去﹖」

  「我獨自在香港軋姘頭。」

  「軋姘頭?」世傑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問。

  「你?你連與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傑說。

  「別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歲的人了,你不會變這些花樣,要變早就變了。」世傑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臨老變?」我抬起頭。

  「我對你有無限的信心。」他說:「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帶孩子們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數只花瓶。」世傑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氣。我已經三十四歲,但鏡子裡淡妝的三十四歲尚年輕,尚可以與男朋友在淺水灣散步。

  我與班到淺水灣酒店,坐在他們著名的吊扇下,喝檸檬茶。

  我說:「你看這吊扇,像「『卡薩白蘭卡』。」

  班凝視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還有你這麼多幻想。」

  「這不是讚美吧?」我有點慚愧。

  「我不是損你,但一個人過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後,逸樂之餘,很少想東想西。」

  我仰仰頭,無可奈何的笑。

  我說:「在我小的時候,我從未曾遇見你這樣的男孩子。」心中牽動地惋惜。

  「現在遇見有什麼不好?」他詫異的問。

  我坦然的答:「現在我老了。」

  「你老?」他輕輕扯扯我的頭髮,「我尚沒有看見白頭髮——讓我們這麼說:你不再年輕,但你也還沒老。」

  「我沒有前膽。」我的牢騷終於開始。

  「但是我們都沒有前膽,」他跟我說:「我們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們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們要快樂。」他又老規矩皺皺鼻子。

  「如何快樂﹖」我問。

  「自得其樂,苦中作樂。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樂在其中,及時行樂……」

  「這個貧嘴的!」我終於笑。

  「看,你終於笑了。」他說:「我喜歡看你笑,你的笑容蓋過你手上鑽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歲,尚沒有鑽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說。

  「這便是你的煩惱。」班又凝視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是個現實的世界,你不能擁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嗎?他想說什麼,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經遠比一般人為多,」班輕輕的說:「想想你所擁有的,別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尋藍鳥吧?」他問我。

  「不。」我看著遠處的沙灘。浪碧碧藍地一個個打上來,捲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國語片﹖」班問:「要不要脫掉鞋子走走沙灘?」他笑得一臉太陽。

  我搖搖頭。我已經滿足,看著他是多麼高興——至少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恥的,有人健康可愛。

  我用手掩住臉,深深歎一口氣。

  「假期到什麼地方去?」他問我,「有什麼大型舞會?」

  「你又知道了。」我說:「哪兒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們在佛羅烈達。」  我說:「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說:「佛羅烈達很美,你真應該放寬點,別老鑽牛角尖,為什麼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轉過頭來。「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飯嗎?」

  「當然。」他天真的攤開手。

  我笑一笑。我們兩個人去燭光法國餐廳吃晚飯。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撐著頭,心頭很踏實,難怪自古那麼多女人偷情,原來有這樣的樂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個罪惡的女人。)

  班喝著啤酒,他的酒渦深深地現在臉頰上。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經說過:「我留長髮的時候,比花拉科茜好看。」這個人的一張嘴。

  世傑說話也厲害,但是世傑的笑話只說與旁的女人聽,他的正式妻子沒份兒。

  「有錢的太大都像你這樣吧?」班微笑。「歎寂寞,其實你可以出來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來供眾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沒有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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