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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亦舒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過了,沒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過得這麼快。小明長得飛快,一下子褲子又要換松的,皮鞋不夠大了。沒有他,我還以為時光是停留不動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樣的工作。我奇怪的想:這就是做人吧?想到當初中學畢了業還巴巴的讀了三年大學,如今也不過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學裡的同學,雖然說大學間接也是婚姻介紹所,到底別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撈得風調雨順,最後總還可以嫁得個金龜婿。何必去讀大學!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歎了一口氣,腰實在有點酸,不想去接小明瞭。我打了電話給母親。 「媽媽,麻煩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兩個禮拜沒來了,你爸想他想得緊,我把他接了來,索性吃了晚飯,才把他送回來好不好?」 「有什麼不好的?如果他聽話,就玩久一點,你們吃不消,就把他轟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點沒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媽媽,別提了。」我說。 「啊,你算是中年,我們豈非成了老不死?」媽媽笑。 「媽媽,我三十歲了。」 「人生剛開始呢,好好的捱吧。」她還是笑。 「再見。」我說。 母親也掛上了電話。 我坐在客廳裡,動也不想動。 當年我可沒想到日子會演變成這樣:帶兒子,理家務,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輕的時候——我年輕的時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約會,吃喝玩樂,回了家就專聽電話,功課不行了,自有男同學搶著幫忙。 那幾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現在這樣,也是應該的。一個女人,結婚生子之後,也該完了,我還冀望些什麼?如果以這種日於終老,在別人眼中,也就是一個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麼? 我生活中還少了什麼?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發上看報紙,看完報紙吃飯,吃完飯看電視,看完電視與兒子玩一陣子,就該睡覺了。他很習慣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發脾氣,在別人的眼睛裡,他也就是一個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個不錯的人,不消說,我們的婚姻維持了這麼久,他沒有夜歸過一次。發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齊齊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爭氣的孩子,我與他們有說有笑,相處得極好。 但總少了一點點。 照說我應該滿足了。 當年那麼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這個下午真熱啊。 家明好雖好,卻永遠只像一盤溫吞水,沒有脾氣,沒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變了溫吞水,很糟是「不壞」,厭憎是「無所謂」,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沒有嫁他,以後的日子是怎麼樣的?說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維持著自己的生活,租一層公寓,獨自住著,約會著許多男朋友,過著風流放蕩浪漫的生活。應該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婦女不是這樣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個臉,恐怕也得洗一個澡,正用冷水潑著臉,就聽見門鈴響。 我放下毛巾——是什麼人? 我去開門。 門外站著個年輕人。一頭的卷髮,瘦長個子,肩膀很寬,一張臉曬得紅紅的,穿件芝士布的襯衫,被汗浸濕了,都貼在胸膛上,那種青春、朝氣,撲人而來。他有點喘氣,漂亮的眼睛看著我,帶點猶疑。 我也好奇的看著他,他一定是找錯門了。 「找誰?」我先問他。 我們這裡門戶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聽一個人。」他說:「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請進。」我說。 他進來,向我笑了一笑,坐下來,腳上穿著一雙球鞋,沒有襪子,深藍色的粗布褲已經洗得發白了,但在他身上,還是顯得那麼自然,調和,比起家明硬繃繃考究的西裝,巴利皮鞋,不曉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ど不公平!家明已經三十二了,這個男孩子最多不過二十歲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歲的女孩子,我的臉也就很黃。 我倒了一杯果汁給這個男孩子,他道了謝,一飲而盡。 「真熱。」他說。 「是的。」 「我姓孫,叫孫家明。」他報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說:「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說:「啊?真巧,不過這是一個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點,不過卻是個好名字——孫先生,請問有何貴幹?」 他為難的低下了頭,想了一想,然後從褲袋裡摸出一隻皮夾子,掏出了一張紙片,鄭重地遞給我。 他說:「請問王太太,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我接過了那張紙,卻是一張照片,我看了一眼,詫異的問:「咦,這張照片,你是從什麼地得來的?」 他興奮的問:「你見過?」 「自然。」 「她是誰?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聲音是快樂的,「你知道她在哪裡﹖」 我細細的看著他,「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找她?」 他坦白的說:「我喜歡她。」 「你見過她嗎?」我問。 「沒見。」 「既然沒有見過這個人,你怎麼可以說喜歡她?」 「呀,王太太,這說來就長篇了,我不介意再重複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聽。」他看著我。 「請說。」我倒想聽聽他的故事。 這麼熱的一個下午,除了午睡,還有什麼比聽故事更好? 「請先把照片還給我。」他說。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過去,拿在手中,細細的看著,當珍品似的。我真是驚奇莫名,看樣子這張照片他很寶貴的呢。怎麼一回事﹖ 他開始說:「我第一次看見這張照片,是在加州,美國加州柏薩典娜,一個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認識嗎﹖」 我搖搖頭,我不認得姓陶的人,在美國我們以前只有一家親戚,是我嫂子的弟弟兩夫妻,姓李的。這張照片怎麼會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沒關係,反正這是兩年前的事,我當時在加州理工學院念原子物理。」 哦,還是原子物理學家,真看不出來。 「偶然去陶家作客,沒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這一張照片。照片裡的女孩子神采是那麼好,馬上吸引了我,我便問陶家她是誰,陶家說不認得,這照片是無意中得來的,夾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當中,他們見照得很好,就順手夾在照片簿裡,沒丟掉。」 他歉意的笑,彷彿是怕我沒聽清楚。 他的長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著雙手,左手腕戴一隻極薄的白金錶,右手腕一條銀鏈子。他隔一些時候便伸手去撥他那一頭卷髮,這個男孩子,風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說:「我一直追問他們,他們說照片是夾在姓李朋友的信裡來的,他們大概認得她。」他歎一口氣,「不過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頓,在東部呢。」 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給朋友,一不小心,把沒相干的照片也夾進去寄出了。 「我打聽有什麼同學在哈佛讀書,可以請他去問,皇天不負有心人,」他笑了一笑,雪白的牙齒——「倒有一位同學的哥哥,他是哈佛研究院的,過來西部渡假,被我抓住了。」 我忍不住,「他未必認得李博士。」 「是呀,但是哈佛有多少中國人呢?想必有一線希望。」 「說下去。」 「同學的哥哥看了照片,說見過這個女孩子!他說有好幾年了,她是李博士的親戚,從英國去看他們,拍了好些照片,也一起吃過飯,那個女孩子很能說會道,相當傲氣。有人要替她介紹男朋友,她就笑說:『我是要嫁原子物理博士的。』你想想,王太太,我不是原子物理學生嗎?」他天真的說:「這些年來,我一直沒有女朋友,一直在找像她那種活潑可愛的女孩子,沒想到她也在等我這麼一個人,這麼湊巧。」 我不作聲。 他說下去,「於是我問起李博士,既然是他的親戚,他該知道她的地址。」 我抬起了眼,「李博士搬走了,他回了香港。」 「咦,你怎麼知道的?」他驚異的問。 我淡淡的答:「那是一定的,畢了業還留在外國作什麼?」 「是,」他低下頭,「我沒找到李博士。但是我要了這張照片。我只知道她在英國唸書,」他笑了一笑,「英國說大不大,但到哪兒去找這個中國女孩子?我很頭痛,我只曉得如果遲了,可能會失去機會。」 「也許……只是照片拍得好,也許她真人不過爾爾,你怎麼可以憑一張照片而——」我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