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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夏洛蔓 「沒聽過女人不壞,男人不愛這句話嗎?」方韶茵問。 咦?段月菱頭上亮出三個問號,這句話是這樣說的嗎? 「跟在男人屁股後頭追的女人沒價值,要就讓男人握著怕捏碎,放開怕飛走,一顆心懸在你身上,明明就像要到手了,偏偏伸出手又什麼都撈不到,懂了嗎?」 段月菱擦乾臉上的淚痕,眼睛瞇成一條線,帶著崇拜的光芒望向方韶茵。「學姊……你那一個接著一個的男朋友都是這樣勾到手的嗎?」 「用辭不當。什麼勾到手?這叫『保持良好互動關係』。」她啐了一聲。「那些男人還不夠格讓我這麼勞心耗力,這是『常識』,OK?只要你在我老家待個一年半載,保證你無師自通。」 「喔……」段月菱終於理解。這不僅要天生擁有美麗的外貌,還需經過後天環境培養,難怪學姊總能在無形中散發出自信奪目的光采。 方家是台灣中部望族,從方韶茵的爺爺在日據時代擁有第一棟木造房舍開始,至今先後蓋起的日式建築就佔地數頃。擁有族人專屬的內外科醫生、禮儀指導教師、管理顧問團、律師團,整個家族包括住在一起的傭人,加起來就將近三百人。 男人娶妻納妾是家族常態,妻妾間的明爭暗鬥以及第三代的爭權奪利,更是每天上演的戲碼,也難怪方韶茵的「常識」比起一般人更加豐富。 她小時候就經常因為叛逆、背離家規而遭父親修理,大學畢業後躲到四姑姑方凌雲創辦的「當代女性雜誌社」工作,五年時間被壓搾逼迫,現在成為總編。 方凌雲是方老爺子膝下十八名子女中,唯一敢跟他嗆聲,誓死不結婚的堅強女性。在方家,男子成親可分得一份可觀的財產,女子無分家產與繼承的權利,但出嫁時仍有一份豐厚嫁妝,方凌雲硬是拗來原本屬於她的那份嫁妝辦了這本雜誌,現在業績穩定,生活寬裕。她還有句名言 不要跟豺狼客氣。 「學姊……沈博奕剛獲得今年度傑出建築師獎,你會去採訪他嗎?聽說他從不接受專訪耶!」段月菱期待的問。其實,和沈博奕認識兩個月,她真的一點也摸不透他,他對人很溫柔,卻從不主動約她,讓她不知該「從何下手」。現在只能期望手腕高明的學姊可以幫她探聽到一些作戰資訊。 方韶茵輕哼了聲。「我的字典裡,沒有『不接受』這三個字。不過……」她興趣缺缺地說:「會不會採訪要過幾天開會討論。」雜誌社是收到不少女性讀者來函,希望能看到他的專訪報導。 一個不到三十歲的毛頭小子,就算因為設計一棟文學館獲獎,對社會根本稱不上什麼特殊貢獻,得獎沒多久,八卦雜誌立刻爆出他一堆風流韻事,這樣的人,值得她去專訪 想到這,她不自覺擰起眉頭。而最令她捶心肝的是,讀者大人哪裡想看什麼偉大貢獻,說是「當代女性」,但是,真正讓她們眼睛發亮的,總歸一句,就是 「帥」。 唉!無論是舊時代還是當代,女人還真是沒什麼長進。 「求求您!」段月菱倏地起身鞠了一個九十度的躬。「一定要問到他喜歡什麼樣類型的女人、平常做什麼休閒活動、在哪裡出沒、愛吃什麼菜、打算幾歲結婚、以後想生幾個孩子……學姊,拜託您了!」 方韶茵聽了幾乎當場暈厥。「你還沒死心嗎?」 段月菱報以羞赧的笑容。 天吶!那……她到底為了什麼要在這間酒吧浪費三小時的時間 ☆ ☆ ☆ ☆ ☆ ☆ ☆ ☆ ☆ ☆ ☆ ☆ ☆ ☆ 雜誌社編輯會議上,編輯群正為下期雜誌的主題人物展開大戰。 方韶茵企圖想以總編的專業判斷壓倒全場。「沈博奕過去名不見經傳,不過得了個獎,知名度不高,而且,我們的讀者以女性佔絕大部分,這類建築方面的訊息恐怕引不起讀者興趣。」她才說完,幾本週刊立刻被送到她面前。 一名編輯表示意見。「總編,這是最近兩期的八卦雜誌,賣到缺貨,你說讀者有沒有興趣?」 「聽說已經有不少綜藝台打算邀請沈博奕上節目,但是,都被拒絕了。總編,我們相信你絕對可以辦到,我們要搶得頭香。」另一名編輯立刻向她灌迷湯。 「這兩箱都是讀者來函,想看到沈博奕的專訪。」最後一項有力證據被搬上會議桌。 方韶茵的臉部線條抽了抽,雖然很想堅持不讓當代女性雜誌淪為娛樂性刊物,希望現代女性多點理性判斷,但,終究敵不過讀者如雪片般飛來的信件,以及現場十幾個女人的口水。 最後,方韶茵以一票對十二票慘敗 沈博奕確定當選下期雜誌的主題人物。 ☆ ☆ ☆ ☆ ☆ ☆ ☆ ☆ ☆ ☆ ☆ ☆ ☆ ☆ 這一天,方韶茵身穿白色緊身套裝,裡頭搭件鮮紅色小背心,腳踩三吋白色麂皮高跟鞋,一頭及腰、浪漫迷人的波浪形長髮,姿態閑雅地從路邊停車格走向與今天採訪人物 沈博奕約定的地點。 一路上,不少經過的機車騎士紛紛回頭向她吹口哨,她則一律奉送白眼,只差沒破口大罵:「死小孩,沒見過女人啊!」 她知道自己生得美,卻十分厭惡聽見異性對她的稱讚,尤其是帶著色慾的打量。從念高中開始,那一堆莫名其妙想要包養她的男人,加上家中男尊女卑的扭曲觀念,讓她對男女情感少了幻想多了份惡意的嘲弄。 不過,她也不會白白浪費父母給她的美貌,尤其遇到那種將女人視為供男人養眼的花瓶的自大分子,當然,欣賞是必須付出代價的。 彎進一條巷子,方韶茵核對著經過的門牌號碼,走了約六、七分鐘後,她呆立在一片散亂著磚石泥包的半成品空屋前,一時之間,無法回神。 現在……是什麼狀況 編輯會議過後,整整十四天,包括周休二日,她打了一通又一通的電話,吃了一頓又一頓的晚飯,拜託許多有些交情的商場老闆,透過層層關係,始終約不到那個沈博奕。 還真被段月菱說中,這個男人堅持不接受專訪。 好不容易,她尋到「溫心基金會」董事長,也就是沈博奕的母親。在答應將當期雜誌收入的百分之五捐給基金會後,對方爽快地承諾。 「放心,我會用親情攻勢,再以他的弱點威脅,逼他就範,你就安心去採訪。」他母親這麼說。 在Lounge Bar聽段月菱哭訴而浪費的三個小時,加上這十幾天因為遲遲敲不到採訪時間,天天飽受雜誌社部屬「有異性沒人性的關愛眼神」。沈博奕這三個字,簡直是一道催命符,讓她日夜飽受煎熬。 這些帳,她都把它算到等等要見面的那個男人頭上。 這種濫情的男人就需要有人挫挫他自認所向披靡的男性雄風,而她這趟採訪的目的,正是要替那些單純無知的受害女性討回公道。 只是…… 一眼望去,猶如廢墟的空屋裡,除了打著赤膊塗牆施工的工人外,她見不到長得像今年「傑出建築師獎」得主的男人。 拐著彎,小心翼翼地繞過各種障礙物,木條劃過她的小腿肚,污水濺上她的高跟鞋,高低不平的地面差點讓她扭傷腳,她忍著不讓髒話脫口而出,隨便找了一個工人問話:「請問沈博奕先生……在這裡嗎?」 那工人一回頭見到她,立即吹出一個又響又高亢的哨音。「小姐,水喔!」 她的眼裡射出寒光,臉上肌肉一抽一顫,對方的讚美,她一點欣喜的感覺也沒有,心裡將沈博奕家裡的小強、小英、小明全問候一遍,是他害得她落魄到在這裡被人調戲。 「對不起,我找沈博奕先生。」她耐著性子再說一次。 「這樣喔,你等一下嘿!」那工人朝裡頭大喊了聲:「頭兒,辣妹找你哦!」 這一聲將現場工人的視線全都喊到她身上,淫言穢語一股腦兒傾巢而出 「真水∼∼」 「辣喔!身材一多贊!」 「娶轉來作某,不錯!」 「他」字開頭的三字經已經在方韶茵舌尖打轉了,腦中的怒火愈升愈高,為她原本艷麗的容貌更添上紅潤。 一名膚色如小麥般金黃勻稱、上半身赤裸的男人,從房子的隔間裡閃出,走向方韶茵。 他大踏步直朝她而來,絲毫沒有慢下來的跡象,那種來勢洶洶的氣勢,讓方韶茵感覺自己像只待宰的羔羊,明知道見到獅子要快逃,可偏偏兩腳不聽使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