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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玄小佛    


  「女的。」

  「女的?」  金嫂不以為然的皺皺眉:「女的她找個男孩做什麼?怎麼不找個女孩呢?那個作家多大歲數了?」

  「差不多有三十歲吧。」

  「有幾個孩子啦?丈夫是幹什麼的。」  女人天性好管閒事的興趣開始推動金嫂了。

  「我看她還沒結婚。」  喝一口稀飯,程多倫真有點懶得回答。

  「還沒結婚?」金嫂大驚小怪的睜大了兩眼:「三十歲的女人還不結婚,她存著什麼心眼?」

  「老天!」  程多倫有點生氣的拍著額頭:「金嫂,你不要滑稽好不好?人家結不結婚,關你什麼事嘛!」

  「那倒不關我的事,我是要叫你注意點,這種女人呀,別讓她惑上了,你看她是不是不大對勁,什麼人不好找,偏偏找了個年輕的男孩。」

  「金嫂,你是怎麼想的?你簡直——。」

  金嫂嘮嘮叨叨的講到一半,程多倫已推開椅子,稀飯也不喝了,瞪了金嫂一眼,跑上樓去。心底對舒雲充滿歉意,要不是金嫂那麼大把年紀,剛才真想罵她一頓。女人真是莫名其妙,那頭腦袋閒下來,什麼滑稽荒謬的事情,都能叫她們想出來。

  第二章

  書房裡瀰漫了一屋子煙霧,現在,程多倫已經很能適應這種嗆喉嚨的味道了,舒雲帶著感情的聲音,念著女主角獨自離去時那種割裂、痛絕的心情。程多倫的情緒,隨著手底的筆,也墜入故事裡的感傷。

  正寫到高潮,電話鈴突然響了,舒雲帶著感情的聲音中斷,像被什麼驅使似的,從搖椅裡一躍而起,衝到客廳去接電話。

  一會兒,舒雲進來了,滿臉的笑意,甜蜜得像情竇初開的小女孩。

  「今天我們就寫到這,你可以早點回去。」

  「可是,時間還沒到?」

  「沒關係,明天再寫。」

  「可是——,我們正寫到最緊要的地方。」  程多倫極端敬業的,企圖改變舒雲突來的作法:「我想,我寫完了這段再走好嗎?」

  「明天再接,好不好?」舒雲那臉情竇初開的甜蜜,已經迫不及待要程多倫離去:「我馬上有朋友要來,我還要換換衣服什麼的,真的沒時間了。」

  「——好吧,那——,我明天早點來。」

  走出客廳的大門,舒雲叫住了程多倫。

  「我很高興我用了你,你是個好幫手。」

  柔柔的、輕輕的,那聲音是多麼親切、迷人。

  也許母親生前的聲音就是這樣的,為什麼金嫂一個勁的那麼主觀的批評,金嫂真是一千個不應該,舒雲是多麼好的一個女人,誰也沒有權利批評她。

  下了電梯,搭車回到家裡,金嫂滿臉興高采烈的,程多倫奇怪極了,今天是什麼日子,怎麼看到的女人,都那麼開心。

  「警察局來電話了,說偷我們家東西的小偷找到了,馬上就帶那幾個傢伙來做現場什麼的,我倒要看看這幾個貪吃的小偷長的什麼樣子。」

  「怎麼這麼快就找到了?是好幾個人幹的?」

  「聽說一男一女,年紀都輕輕的。」

  金嫂才說完,電鈴就響了,像趕著看熱鬧似的,金嫂兩條腿跑得比年輕人還帶勁。

  「請進,請進。」

  老遠就聽到金嫂愉快的領著人經過花園的聲音,程多倫坐在客廳,也有幾分好奇想看看金嫂口口聲聲形容的——貪吃的小偷。

  這是一個多麼不可解釋的世界,程多倫從沙發裡跳了起來,狠狠的眨了幾次眼皮。不可置信的眼珠,幾乎要從眼眶掉出來。

  那兩個由警員帶上手銬的人,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女的穿著一條牛仔褲、一件T恤,髒兮兮,那頭長髮像有好幾個禮拜沒找著梳子,亂雜雜的,這身打扮,程多倫是熟悉的——那個丟進酒缸泡上一夜也不會醉的女孩!

  他媽的!搞什麼,竟然是這小子家,老黑這王八,有錢的闊佬那麼多,那家不好挑,挑了這家,真他媽的混賬。羅小路一陣驚訝後,頭昂得高高的,滿臉的不在乎,看也不看程多倫一眼,就像從前沒見過程多倫這個人似的。

  「怎麼?你認識失主?」

  瞄警員一眼,羅小路依然把頭昂得高高地。

  「誰認識他!」

  「警察先生,那些東西都找回來了沒有?」金嫂迫不及待的問。

  「都追回來了,除了吃的。明天麻煩你們到局裡去領回來。

  另一名警員帶著兩個人由客廳往花園外的圍牆走了一圈,盤問了幾個職務上的問題,男孩畏畏縮縮,有問必答,一臉賊相。羅小路還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情,頭愈昂愈高,看也不看程多倫。

  「好了,打擾你們了,真抱歉,明天請到局裡來一趟把東西領走,順便辦點結案手續。」

  兩人在兩名警員的吆喝下上了車,程多倫一直望著警車消失,還站在大門口。

  金嫂笑嘻嘻的,一點也沒發現程多倫的不對勁。

  「進去吧,沒什麼好看的,車都開走了。」

  進到客廳,程多倫一言不發跑上樓,金嫂還嘀嘀咕咕講個沒完。

  「真是的,你看看那兩個人,還都是毛孩子,我說哪有小偷偷吃的,我就猜準了是他們這種人幹的——。」

  關上房門,也關住了金嫂的嗓門。程多倫一頭倒在床上,整個人陷進一種不可名狀的情緒中。

  為什麼這麼巧?為什麼是她?那天還聽她說看中了一棟豪華住宅,人口簡單,很好下手,而天底下竟有這麼奇怪的事,自己就是那人口簡單,很好下手的住宅主人的兒子。

  她會被法院判刑嗎?會判多久?半年?一年?兩年?或者更多?她才幾歲?絕對不會超過二十,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女孩,將被關在牢裡,而被判刑的理由是偷了東西。老天!早曉得該阻止金嫂報警的,被偷個電視什麼的,對家裡來說,真不算什麼,這個金嫂,她為什麼那麼急匆匆的就報了警?金嫂若沉得住氣,和爸爸商量,爸爸絕不會大驚小怪的去驚動警局。

  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女孩,天哪,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程多倫不再反感那吵架似的嗓門,不再反感那一句話一個他媽的,不再反感那凶厲巴氣的樣子,所有的情緒積結成一串數不盡的歉疚,敲在程多倫的胸口,使勁的敲,直到金嫂來喊吃晚飯,程多倫依然還無法從那串歉疚中走出來。

  ☆☆☆

  「警察先生,我能不能看看昨天那個女孩?」

  大清早,程多倫就到了警局,兩隻眼睛透著焦急與疲倦,昨晚一夜沒合過眼。

  「對不起,他們已經送到看守所去了。」

  「送到看守所?」  程多倫感覺眼前一陣難過:「這麼快就送走了?」

  「我們這裡只負責追案,其他的,就交給法院辦了。」  邊說,警員把一張印有鉛字的公文交放在程多倫面前:「程先生,麻煩你簽字。」

  「請問——,他們會被判得很重嗎?」

  「這我就不清楚了,要看法院的決定。」

  「她——,我是說那個女孩,她可能還未滿二十歲,法院是不是會從輕發落?」

  「哦,那女孩已經十九歲了,十九歲已經超過未成年的年齡了,不過她沒有前科,而且是從犯。

  所以可能判得輕一點。怎麼?你們認識?」

  程多倫不曉得該怎麼回答好,簽完了字,叫司機老張把電視機等搬上車,臨上車,又跑進去。

  「對不起,請問那女孩叫什麼名字?」

  警員有點莫名其妙的看了程多倫一眼,翻開資料簿。

  「姓羅,叫小路。程先生還有沒有什麼要問的?」

  「沒有了,沒有了,謝謝你。」

  走出警局,上了車,程多倫沒有考慮就叫老張開往看守所。

  一到看守所大門,程多倫焦慮的匆忙走進去,在法警室跟法警交涉了半天,法警始終搖頭不准接見。

  「無論如何讓我見見她,我絕對不多講話。」

  法警的臉像鐵造的,毫不通融的搖頭。

  「我真的沒辦法見她嗎?」

  「沒辦法,除非你是她的直系親屬。」

  「我只說一句話,可以嗎?」程多倫幾乎是在央求了。

  .「你明天到法院見她吧,她這個案子明天開庭。」

  「今天真的不能見她?」  法警鐵造的臉,堅決的一搖,搖掉了程多倫最後的要求。

  失望的走出看守所,穿過十字路口,程多倫忘了紅綠燈,忘了如織的車輛,幾個脾氣躁的司機,探出頭罵了句找死,程多倫像沒聽見,任車子在左右煞住。

  ☆☆☆

  「本庭宣判:主犯林正雄判有期徒刑兩年,從犯羅小路,念其初次犯錯,判有期徒刑一年。」

  一年!旁聽席的程多倫手心擰得緊緊地,汗水在手心裡冒,一年!

  她被判了一年!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女孩?冷漠而毫不在乎的神情,頭昂得高高地,程多倫一直望著羅小路,當法官宣判時,程多倫擔心羅小路會承受不住哭出來,然而,她的反應震驚了程多倫,她竟一言不發的昂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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