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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 玄小佛 程多倫背上旅行袋,一手拿起皮箱,頓了頓,大步走出房間,金嫂過來要攔,程子祥從樓梯口大聲喝止。 「不許有人拉他,要拉他的人,都給我走!」 眼看著兒子消失在客廳的大門,樓梯口的程子祥所有的暴怒,在眼眶裡化成一團模糊的霧,掩蓋了所有的視線。 ☆☆☆ 每天清晨五點不到,就趕著將八十份的報載上腳踏車,疲憊的把八十份報紙送完,馬上又趕回學校上課,第一堂沒課還好,否則,早餐往往就這麼省掉了。 下了課,胡亂的吃碗陽春麵,來不及的話,買幾個麵包,就跳上公共汽車去家教了。 總之,每天從睜開眼就開始忙碌,一直忙到晚上家教結束,回到伍百塊租的三個榻榻米大小的房間,人已經累的睜不開眼睛了。 羅小路的脫逃,在原判刑上加了四個月,現在,程多倫又恢復了探獄的生活。只是,從前的同情與道義,變成了迫不及待與渴望。 每到探獄時間,不管課有多重要,程多倫一定擠著公共汽車去。家教和報費,除了房租和最低的生活費,程多倫盡量的省下來,探獄時,仍然像從前一樣,大包小包,豐富極了,羅小路一點也猜想不到,程多倫在過一種什麼樣的生活,她享受著程多倫濃厚、專注的愛情,她;依然是她,沒有變得內向,更沒有變得不愛說話,見到程多倫,都是她一個人的話。 「大白癡,上次帶來炸雞腿好吃哦,今天你沒帶?」 「沒有,真糟糕,下次我一定帶。」 「多帶一點好不好?我要分給跳蚤,她也喜歡吃。」 一雙雞腿二十五塊,上次帶了四隻,一百塊,小路說下次多帶點,好吧,別的地方再省省。 「好,下次來我多帶點,你想吃什麼?」 「吃——,巧克力,像洗衣板一樣大塊的那種。」 上回帶了一塊,整整兩百元,程多倫摸摸口袋,點了點頭。「好,就買上次那種。」 「對,就是要上次那種。」 「沒有了。」 隔著玻璃,羅小路興奮的臉,突然暗下來:「白癡,怎麼搞的,我覺得你一次比一次瘦。」 羅小路把臉靠向玻璃,摸著隔著玻璃的一張臉。 「而且變黑了。」 「沒有呀?我怎麼不覺得?你太敏感了。」程多倫心一縮,努力的裝作沒事的樣子。 「不對,不是我敏感。」 羅小路把視線轉向程多倫的衣服:「而且好奇怪,你現在穿衣服都跟以前不一樣了。」 「有什麼不一樣?」程多倫又努力的一笑。 「差別太大了,從前你的衣服又挺又乾淨,可是,現在總是縐巴巴的,髒兮兮的。」 「是不是嫌我這樣很醜?」 「不是,不是,只是覺得好怪。」 「最近功課忙。我也就懶得換衣服。好了,別再胡亂想,今天回家,我叫——。」 程多倫乾澀的停了一下:「我叫金嫂給我洗,好不好?」 羅小路到底還單純,三哄兩騙,也就不亂想了,點點頭,滿足的對著玻璃外的程多倫笑笑。 「告訴你件事,我媽媽又開始生我的氣了。」 「因為你逃出去?」 「嗯,不過,我知道等她氣消了就沒事了,那天她來看我,生氣的說以後不再來了,哈,我知道她說謊,因為她走的時候說露嘴了,她說下次要帶我妹妹來,哈,你說絕了不絕?」 會客時間到了,那鈴聲刺的程多倫想一把把它抓下來。 「我走了,下次我會帶巧克力和很多雞腿來。」 羅小路帶著滿足的笑進去了。程多倫一出監獄,飛快跳上公共汽車,飯也沒吃,就趕去家教。 第十章 程子祥一個字也不提兒子,但金嫂看得出來,除了尊嚴作祟,他夠傷心,夠難過,也夠想兒子的了,常常,夜深了,還見他臥房的燈亮著。 別說一個做父親的會思念兒子,就是金嫂,也日夜盼著,盼著那個從小衣食有人照顧的孩子,突然提著箱子,坐到飯桌前,挑這挑那,扒兩口飯,擺下筷子。 程多倫從小就偏食,吃的份量比一個怕胖的女孩還少,現在一個人在外頭,又沒人催著,三餐飯,怕要忘掉兩餐。 金嫂不能想到這些,從出娘的第一秒,自己就抱住了這個孩子,二十二年了,多少的歲月,縱使是一隻花瓶,一個瓷器,一件衣服,這份感情,也深了,何況是個人,而且是個很不壞的男孩。 在這個家,金嫂扮演的,不止是一個管家,一個傭人的角色了。二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就在程家了,兒女全在大陸,跟著程家到了台灣,程家的信賴,使自己成了程家的一份子,程太太去世後,大小事情,更是自己一手拿主意。 要程子祥開口去找兒子,那是不可能的,這位早年喪妻的老主人的牌氣、個性,金嫂清楚透了。 沒有和程子祥商量,金嫂這個舊式女人,憑著老式道德觀,大聲大氣的跑到舒雲那裡,一點也沒想到,自己是在拜託別人幫忙,嗤之以鼻的,擺出正派人的姿態。 「我不是來求你,你要清楚,今天小倫所以會跟他爸爸鬧意見,一個人搬出去,你要負大半責任。」 舒雲這個寂寞、空虛而可憐的女人,到底是明理的,金嫂鄙視的目光,舒雲諒解的待以誠摯。 「多倫搬出去多久了?」 「一個多月了。」 金嫂看也不看舒雲。 「你要我做什麼?」 舒雲把一杯茶,恭敬的擺在金搜面前,坐了下來。 在這個女人面前,金嫂有高一等的自尊,這個沒念過書,卻有一腦子舊觀念的老太太,她實在覺得自己的人格,足以站在眼前這個作家上面。 「倒不是我要你做什麼,我剛才已經說過,今天小倫跟他父親鬧到這種田地,你是負大半責任的,打從小倫被你留在你這寫什麼小說開始,我們小倫就跟以前不一樣了,我想,小倫以前是個什麼樣的孩子,你大概也清楚,這是用不著我講明的。」 金嫂故意停了停,鄙視的看舒雲一眼。 「小倫這孩子,有時候是非都不懂得分辨,關心他的人哪,他聽不進他們的話,外人呢,他反而聽得進。」 金嫂蓄意的歎了口氣: 「也不曉得這個時代是怎麼變的,好了,別的話,我也不說了,前面我講了,外人的話,小倫有時候反倒聽得進,所以我就想到你,你去勸勸他,不要再跟他爸爸嘔氣,有什麼事,搬回來好商量。 那個孩子在家就不大吃東西,現在天也涼了,衣服他也沒帶多少,萬一出個什麼差錯……」 那份站得高人一等的人格與自尊,這時候也忘了保持,老淚一來,金嫂恢復了幾十年的樣子。 「他被照顧慣了,現在一個人在外面,要錢沒錢,要吃沒吃,也不曉得變成什麼樣子,都怪那個從監獄裡逃出來的女孩,談什麼戀愛,傷都沒好,就成天纏在一塊。」 這會兒,金嫂忘了開始是在怪罪舒雲,一股腦的把責任塞在羅小路身上。「這個戀愛一談,惹火了我們老爺,逼著小倫把那姓羅的女孩送走,否則他就報警,也不知小倫中了什麼邪,把姓羅的送進監獄回來,一句話不說,就整理皮箱,你看看,這是什麼話,簡直——簡直——」 金嫂傷心極了,掏出手帕,拭去老淚,縮縮鼻子,剛剛忘記保持的自尊與人格,又重新展露了,只是不再那麼嗤之以鼻。 「反正,這件事,你多少也應該負點責任,找到小倫,要他回家,不要再嘔那個孩子氣,叫大人難過。」 「多倫現在住哪你曉得嗎?」 「我怎麼曉得他住哪?」金嫂這會兒氣焰又升不上來了:「我一個老太婆,大字一個不識,學校那麼大,東南西北也分不清,怎麼找?」 舒雲點了根煙,深深吸進一口。 金嫂的自尊與人格,又隨著舊道德張開了,不順眼的把臉一撇。 「這樣吧,你先回去,找到多倫,我跟你聯絡。」 「你可要勸勸他呀,不光是找到就好了。」 「我知道。」舒雲又噴出一口煙,點點頭。 「那我走了,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送走金嫂,舒雲把身子埋進沙發,一根煙接著一根煙,煩惱程多倫,也煩惱被挨了揍就再沒到台灣來的陸浩天。 ☆☆☆ 找到了工商管理系的教室,一間間找,終於看到程多倫了,那張原本稚氣,營養而紅潤的臉,令舒雲吃驚的不敢相信,瘦干而黑,一條髒兮兮的牛仔褲上面,搭了件短袖襯衫,已經是秋末了,縱使是白天,也是涼涼的需要件長袖薄衫罩著。 這個小男孩,是金嫂說的,他被照顧慣了,沒人提醒,連季節變了都不曉得。 舒雲搖搖頭,心底一陣一陣的難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