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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琳達·霍華 他們叫我待在屋裡,當然沒問題;然後四個人一起走到又黑又下雨的外面,去問清楚妮可到底在搞什麼鬼。 我很聽話,也可見我有多驚慌,甚至當魏警員從外面進來,銳利地掃了我一眼的時候,我還站在原地沒有動。我有點嚇到了。這可不是眉來眼去的時候,懂吧? 「女士,」他很有禮貌地說。「可以請你坐下嗎?」 「沒問題。」我同樣彬彬有禮地回答,坐在訪客座椅上。我開始猜想,外面發生了什麼事,還要多久才能解決? 過了幾分鐘,外面又來了幾輛車,燈光閃個不停。我的停車場簡直像警察局了。老天啊,難道四個警察都搞不定妮可嗎?居然還要請求支援?她一定比我的想像更瘋狂,我聽說人抓狂的時候會有超人的力量。我腦中浮起她把警察甩向左右,一步步向我逼近的畫面,忍不住考慮是不是該把自己鎖在辦公室裡。 看來魏警員不會讓我把自己鎖起來,而且我開始覺得魏警員並不是在保護我,而是在「看守」我。像是要確定我不會做出……什麼事。 情況不妙。 我的腦中飛快閃過幾種可能。如果他是在這裡預防我做什麼,那會是什麼?尿尿?處理文件?我的確需要做這兩件事,所以它們才會最先出現在我的清單上,可是我很懷疑警方會對這兩件事有任何興趣。至少我希望魏警員不會有興趣,尤其是第一件。 我不願意往那方面多想,所以強迫自己的思緒回到正軌。 他們更不可能擔心我會突然發狂衝出去,使得他們來不及阻止我襲擊妮可。除非真的被惹火,我從不使用暴力;此外,要是他們有稍稍注意我一下,就會發現我剛修過指甲,而且指甲油還是我新寵的顏色:冰亮罌粟。我敢說我的手實在美呆了。妮可不值得我折斷指甲,所以不用他們真的擔心。 現在大家應該很清楚,當我不願意去想一件事情的時候,我的腦子會在天差地遠的話題上跳來跳去。 我實在不願意去想魏警員為什麼要站在這裡看守著我。我真的,真的不願想。 很不幸,有些事情實在大到讓人無法不想,真相一下子切進我舞步換來換去的思路中。那種震驚的感覺簡直像挨了一拳,我也真的在座位上跳了一下。 「噢,我的天。那顆子彈不是朝我射的,對不對?」我結巴著。「妮可──那個人開槍打她,是不是?他開槍打──」我正要說出「她」這個字,噁心的感覺又燙又急地湧上來,我很用力才吞回去。我開始耳鳴,而且意識到自己就要做出很不優美的事,例如從椅子上跌下來摔個狗吃屎之類,所以我連忙彎身,把頭埋在雙膝之間,不停地深呼吸。 「你沒事吧?」魏警員問,我耳鳴太大聲幾乎聽不見他的聲音。我揮了揮手讓他知道我沒昏倒,而且專心在呼吸。吸氣,吐氣。吸氣,吐氣。我假裝自己在上瑜伽課。 耳鳴漸漸消失了。我聽到大門打開,還有好幾個人的腳步聲。 「她還好吧?」有人問。 我又揮了揮手。「給我幾分鐘。」我努力說出口,雖然是對著地板說的。我繼續控制呼吸約三十秒,噁心的感覺降低,我小心地坐起來。 新來的人有兩個,身上穿著便服,正在脫塑膠手套。他們的衣服被雨打濕了,濕答答的鞋子在我閃亮的美麗地板上留下水漬。我瞄到其中一隻手套上有紅色的濕印,整個房間立刻旋轉了起來。我馬上又彎下腰。 好吧,我平常並不是溫室裡的柔弱小花,可是我午餐之後就什麼也沒下肚,現在時間一定超過十點了,可能還更晚,我的血糖可能降得太低了。 「你需要看醫生嗎?」一個男的問。 我搖頭。「我很快就會沒事,但要是有人願意幫我去後面房間從冰箱裡拿點喝的,我會非常感激。」我比了個大致的方向。「就在那裡,我辦公室過去一點。那兒應該有瓶汽水或是甜茶。」 魏警員往那裡走去,可是另外幾個人之一說:「等一下,我想先檢查那個出入口。」 他走過去,魏警員留在原地。另一個新來的人在我身邊坐下。我不喜歡他的鞋。我看得很清楚,因為我還彎著腰。那是雙黑色的翻領男鞋,這樣的鞋等於特多龍衣服。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高品質的黑色翻領男鞋,可是那種款式丑斃了。搞不懂男人怎會喜歡這種鞋。無論如何,那人的鞋是濕的,鞋面上還掛著水滴,褲腳也濕淋淋的。 「我是傅警官。」他開口。 我小心翼翼地稍微抬起頭,伸出右手。「我是莫百麗。」我差點脫口說出「很高興認識你」,當然我一點也不高興,至少不是在這種狀況下。 跟白警員一樣,他握著我的手輕輕搖了搖。我也許不喜歡他的鞋,可是他握手的感覺不錯,不太緊也不太鬆。從一個人握手的方式可以看出很多事。「女士,可以告訴我,今晚這裡出了什麼事嗎?」 他也很有禮貌。我慢慢坐直。沾到紅色痕跡的塑膠手套已經不見了,我如釋重負地歎了一口氣。我開始把已經跟白警員和施警員說過的話再說一次,另外一個人帶著一瓶甜茶回來,先幫我把蓋子打開才遞給我。我跟他道謝,喝了一大口冰涼的茶,才重新接著講。 我說完以後,傅警官介紹另一個人給我認識,馬警官,我們也照舊客套了一番。馬警官拉了張訪客座椅過來坐在我斜對面。他比傅警官年紀稍微大一點,身材也比較胖,頭髮有些花白,鬍渣很大一片。雖然矮矮胖胖的,但我感覺這個人其實很硬。 「你打開後門走到外面去的時候,那個跟顧小姐在一起的人怎會沒有看見你?」他問。 「我先關了走廊的燈才開門。」 「如果你把燈關了,怎麼看得見?」 「那應該是一種餘光吧,」我說。「我想有時我開門的時候燈還會亮著一下,有時不會。今天晚上,最後一位員工離開以後,我把門從裡面反鎖,因為我留得比較晚,不想讓人隨便進來。所以我右手拿著鑰匙,左手開門,同時用手掌關燈。」我用右手做了個向下的動作,讓他知道我是怎麼做的。手裡拿著東西的時候就會這麼做。每個人都這麼做。如果你有兩隻手,大家都有吧?有些人沒有,我想他們也只能將就一下了,可是我顯然有兩隻手──算了。我的腦子又開始亂跳了。我深呼吸,重新整理思緒。「這完全要看時間,奇怪的是,有一半的機會當我開門的時候是完全沒有光的。要我做給你看嗎?」 「晚一點吧,」馬警官說。「你開門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我走出去,把門鎖上,接著轉身。就在這時候我看到那輛野馬。」 「你之前沒看到?」 「沒有。我的車就停在門口,加上我一出門就轉身準備鎖門。」 他的問題一個接著一個,不停地反覆詢問細節,我耐著性子回答。我告訴他聽到槍聲的時候怎樣趴在地上,還給他看我衣服上的泥痕。這時候我才注意到左手掌擦破皮了。真希望有人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之前一直沒注意到的傷口,一旦注意到就馬上痛起來?「我得去洗個手。」我打斷他無止盡的問題。 兩位警官都用警察的眼神看著我。「等一下,」馬警官終於說。「我要把話先問完。」 好吧,沒問題。我瞭解。妮可死了,我們今天才剛有過爭執,而且這裡只有我一個人。他們得考量所有方向,從表面上看來,我就是第一個方向,所以他們得偵訊我。 我突然想起我的手機。「噢,我早該告訴你的;我聽到槍聲撲倒在地上前正打電話報警,我的手機掉了。我到處摸過都找不到。能不能派個人去我車子附近找找?一定就在那兒。」 馬警官對魏警員點點頭,他帶著手電筒出去了。過了幾分鐘,他帶著我的手機回來,把它交給馬警官。「它掉在車底。」他說。 警官看了看手機上的小螢幕。每次開機的時候螢幕上的光就會亮起,三十秒左右吧就會變暗──我隨便猜的,我雖曾計算警方抵達的時間,倒還沒無聊到計算手機螢幕亮著的時間,但只要有按下號碼就一定會留在螢幕上。坐在照明完備的接待區裡,上面的數字不用螢幕的光也看得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