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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頁 單飛雪 「怎麼辦?」崔蒂蒂放下酒杯,看著女兒。「你還有工作,辛苦念了設計,好好找一份跟設計相關的工作,反正你現在有設計學校發的證書,不一定非要待在聯想發展,怕什麼?」 「可是我很喜歡他。」小美啜泣,眼淚滴滴答答落下來。 豬牽到北京還是豬,崔蒂蒂扇扇臉,哀歎:「我女兒真是為愛瘋狂啊。」 ☆ ☆ ☆ ☆ ☆ ☆ ☆ ☆ ☆ ☆ ☆ ☆ ☆ ☆ 她變了? 季藏鋒焦躁地在客廳來回踱步。他真是自食惡果,好好的幹麼要浪漫,搞情趣要驚喜,這下好了吧?小美跑去跟莫名其妙的人約會,他呢?整個下午無心工作,胡思亂想。 她怎麼可以撇下他去約會?雖然他要忙,但是天殺的,當小美拿著獎品出去時,他乘機趕快打電話跟晶華柏麗廳訂位,打算帶她去吃一頓,讓巧克力噴泉好好取悅她,然後再……沒想到她手腳那麼快,他沒空,她馬上找別人吃飯。 傷心啊,可憐的季藏鋒自尊受損,疑心大起。終於在十點半時,渴望的門鈴響起。 打開門,看見他一張傷心的臉,久違的「手袋武器」重現江湖—— 她袋子一甩,打在他胸前。「你是不是變心了?我覺得你對我沒那麼熱情了。」 「你才變了!」季藏鋒拽住袋子,將她拉進屋內,踢上門。整個下午囤積的火氣,飆出來:「我說六點就有空,你馬上約別人吃飯!問你和誰吃,你也不說。」 「因為我看不出來你很高興我回來。」 「因為我還要跟客戶開會,我以為你二十九號才回來,工作全排在這幾天,你懂了嗎?」 她愣了幾秒,吼:「我是跟我媽吃飯,除了你,我還能跟誰去吃?而且我媽請我吃的法國料理難吃死了,因為我一直想著你的事,你害我心情壞透了。」 「你活該,我本來訂了柏麗廳,要帶你去吃的!」 兩人互相控訴完,很幼稚地咆過癮了,瞪著彼此,喘著氣,忽地一起爆笑出來。 「我對你不夠熱情?很好。」他將她拽入懷裡,吻住了。「可惡,讓你知道我的厲害!」 她臉紅,立刻感受到他的需要,正熱情地抵著她。 話講開來,大和好,小美高興地回吻他,兩人馬上從普遍級晉陞到限制級。 關燈,調情,他抱起她,迫不及待要跟她溫存,用無數的親吻和熱情的愛撫,讓這女人知道他有多需要她,多高興她回來…… 徹夜纏綿,直到清晨,他才饒過她,放她去睡。 他呢? 擁著小美,欣賞她酣睡的模樣,他還捨不得就這麼睡去。兩年了,他要好好看著她,她的頭髮更長了,大概是課業繁重,她瘦了些,小心移開放在胸前的手臂,再小心推開橫跨他腰上的腿。季藏鋒溜下床,摸黑走出房間。 咳,都是慾望害的,今日的待辦事件,最後一項,來不及完成啊! 季藏鋒準時起床,去上班。 不,不不不,當然不。「聯想」執業以來,季先生頭一回打電話跟員工說:「今天不進公司,大老闆要休假陪女友。」 打完電話,他爬回床上,吻吻熟睡的美芝,心滿意足地窩回被裡。 經過前一晚熱烈纏綿,美芝睡到中午,被窗台斜入的陽光喚醒。醒來,渾身酸疼,掙扎著,伸展四肢,愣住—— 一枚鑽戒,圈在左手無名指,陽光中,閃耀著。 她微笑了,明白了。 她親吻鑽戒,翻身,去摟背對著的男人。他睡著,下意識便將伸來的手握住,拽在胸前,繼續睡。而她貼在他頸後,鼻子蹭了蹭他,開心地笑進夢裡。 原來,季藏鋒存心要讓她驚喜。小美心悸,眼眶潮濕,小聲地在他耳邊低語: 「我愛你。」 尾聲 潮濕多雨的春日,漸漸離棄台北。初夏的腳步跟來,陽光嬌艷。 星期六早晨,南京東路沒什麼人,人們還在家裡賴床。 街道,空蕩蕩,空氣清冽,沿路杜鵑紅過白過粉紅過,一叢叢,在風中笑。季先生跟崔小姐,走過它們面前,他們也在笑,手牽手,要去郊遊。 去哪郊遊? 陽明山,烏來?淡水關渡? 不不不,不跑那麼遠,不去親近大自然,不去看樹看山看海。嘿,這兩位都市戀人週末喜歡在台北混。他們最愛假日起大早,捨棄開車出遊,搭捷運到南京東路,然後往全球影城方向,牽手散步去看電影。 沿路會經過台北小巨蛋,可以先喝杯星巴克咖啡;再往前走,趕上早場電影,在空蕩漆黑的電影院,一下拉手,一下他撥她頭髮,一下她偷親他,就是這麼趣致,肉麻當有趣。精神好就把兩場電影看完,回程走對面馬路,經過IKEA家飾店,甜甜蜜蜜地挑選家飾,討論居家佈置。腳酸了,在旁邊的牛排店享用大餐。天黑了,就來杯啤酒暢飲,跟星星乾杯。喝得微醺,季先生會攙扶因為快樂而喝多了的崔小姐,回到他們溫暖的家,再趁崔小姐神智不清時,做一些不可告人的壞事。 嗯,就這樣。 是,常常都是這樣的娛樂活動。 今晚亦是如此,整日的娛樂活動,在夜晚達到最高潮。 當季先生按住崔小姐肩膀,把熱情傾吐在她深處,崔小姐便發出貓似地尖呼,同時在那厚實的背上抓出一道紅痕。無名指上的鑽戒,在黑的房間,在月光裡,閃過一道驕傲的鋒芒,連窗外的明月,都要慚愧於它的耀眼。 愛情美好得令人嫉妒,再貧乏的,都因為擁有愛,得意洋洋。季先生今晚也好滿足,很幸福地摟著崔小姐睡去。他閉著眼,入夢前,還傻傻地微笑了。 季先生想著——愛情,真的,好殺。 殺遍天下無敵手,連他也躲不過。而中招的感覺,超美妙! 【全書完】 後記 追尋自己的達摩 單飛雪 忽然驚醒,是午夜時分,你在滿佈枕頭,堆著兩床被的單人床鋪醒來。床邊,窗開著,風進來,灰色月光,搖蕩窗簾。你恍惚,冷汗涔涔,凝視窗台月影中的小茉莉。 你用了很多咖啡粉,來種這一株小菜莉。它不死,也不開花,亙長地綠著。無妨,你也不希罕花香。 樓上,患耳疾的母親,睡去了。有時候,她失眠,會開著電視,響整晚。無法衡量電視的音量,很大聲也不好制止。希望她看得開心,勝過吵醒鄰居被批評的尷尬。從這點看,你確實是個自私的傢伙。 你忘了夢見什麼,將你驚醒。 你白晝時,出門會友,總是笑盈盈。 三十二歲的你,有了一些歷練,不會輕易在人前展露情緒。假如碰上讓你安心的人們,你覺得舒適,就放下防備,會想乾杯,大吃,暢飲,喝醉,任性地亂講話,再撒手倒下。 你喜歡喝醉,只有在那時,你會交出控制權,讓自己休息。 你有時不得不去面對不熟悉的人們,為了心中未完成的夢想,你必須剔除易害羞的個性,還有恐懼衝突的壞毛病,不得不板起面孔,好似不易親近。那其實是因為你軟弱,有著意志不堅的毛病。不保護自己,就會胡亂答應做不來的事。不戴好面具,就會輸掉立場,被別人的節奏拉入教你混亂的局面。 三十二歲,你才明白,你懂得的,只有創作。而除了創作,在很多方面,是失敗的。 你還知道了,你算術差,不可能成為商人,賺大錢。所以你總是想著,只要存款有兩百萬,你就好高興了,可以真正去玩耍,但即使沒兩百萬,還是挺開心的。因為不管工作多辛苦,那些都是你愛做的,你自己的選擇。 你還知道自己沒方向感,搭捷運,老是分不清左右方向。會乘上與目的地相反的列車,盲目地坐到最終站,納悶為何沒有將去的那一站。 於是你想起小時候,你方向感很差,總是分不出左右。 你是左撇子,愛用左手寫字。寫了三年,被棍子打回右手。也許心中始終不甘心,疑問著為何不可以用左手寫。打你的人說,因為大家都用右手,你不准跟別人不一樣。 你屈服在棍子的威力下,但心底沒有被棍子說服。到如今,你一直寫著醜醜的字,因為左手才是你最愛的媒介,右手寫不出自然。那些字總是歪歪地,看得出它們也被你寫得很彆扭。到如今,就算想用左手來寫,也寫不美麗。 三十二歲的你,越來越自我,反對傳統,憎惡教條,排斥規矩。你曾一次次面臨抉擇與難關,就算當下妥協了,但總會想盡辦法,脫離不認同的局面。你還是會義無反顧,執迷不悟地,走向你認同的道路去。不管別人怎麼勸說,誰拿眼淚來拜託,或要你付出多大代價,要捨棄什麼,都說服不了你。 因為三十二歲的你,漸漸知道你這個人,只能真實地活,你才活得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