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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朱言    


  算了!駱同森個性執拗,勉強也沒用,於是駱強拉開櫥子,指著裡面幾件熨燙得筆挺的西裝、襯衫說:「這些要不要帶去?不然,連件像樣點的衣服都沒有。」

  「帶去幹嘛?」那些衣服駱同森平時很少穿,只有在喬裝辦案時,才派得上用場——幹這行就是這樣,扮貓得像貓,扮狗得像狗。

  未來一段時間,他不必再客串衣著光鮮、上門豪賭的公子哥,或是西裝革履、身懷巨款買毒的敗家子,甚至應召站裡急需女色的嫖客……離開這個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罪惡城市,未嘗不是好事呢!

  「對了,那個李小姐你覺得如何?」駱強忽然問。

  「哪個李小姐?」駱同森不解地問。

  「那個跑警政新聞的李小姐,哪個李小姐?」駱強沒好氣地提示。」我看她對你挺有意思的,我幫你和她聯絡好不好?」

  「道不同,不相為謀。」駱同森斷然應道。除了十四歲那年、情竇初開時,所傾慕的那個隔壁班女生之外,還沒女人能在他的心海裡激起浪花。

  「那女警隊那個呢?你們是志同道合……」

  「爸,拜託,我不是女人就好耶!」

  女警隊的「那個」是「哪個」,駱同森不知道,也不想問,只感覺養父像古時候的大腳媒婆——撮合一對,是一對!

  「真那麼喜歡當王老五,就讓你當一輩子的王老五。」駱強破口罵。「我告訴你,以後有人替我捧骨灰罈,你沒有!」

  「你知道我會替你捧骨灰罈?我計劃扔到橋下去的耶。」駱同森氣他說。

  「你他媽的!」駱強笑起來,揮過來一拳。

  駱同森敏捷地跳離一旁,抬出階級來玩。「駱先生,你涉嫌以下犯上,即日起停止所有職務,靜候司法判決。」

  「駱同森?」駱強咬牙喚道。

  「有!」駱同森裝乖巧。

  「我覺得該叫你『駱驢』才對!」駱強篤定說。

  「你不是說女人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動物,你還把你兒子往火坑裡推?」

  一個歡場女子造就駱強一段心酸戀情,也造就他王老五的生涯。駱同森懂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心情,三不五時也會陪他說說情緒話。

  現在,這件事拿來做借口,最恰當不過了。

  「你別拿蕃薯比雞腿!」駱強啐他說。

  「你說你是蕃薯?」駱同森裝蒜說。

  「你是蕃薯!」駱強沒好氣地戳著他的胸口。「有愛情,這裡才會有感覺,現在它只是在單純壓縮血液而已,你懂不懂?」

  「能壓縮血液就夠了,不然還想怎樣?」駱同森比著鼓動的胸膛。「難道你認為心臟應該附帶腎臟、肝臟的功能?」

  「你他媽的!」駱強火大地又揮過一拳,但駱同森利落地閃過,隔著幾步距離和他對望,擠眉弄眼的好不得意。

  忽地,客廳傳來陣陣報時的鐘聲,提醒父子倆該是道別的時候了。

  「爸,你要好好照顧自己。」駱同森提起行李,勉強擠出笑說:「有什麼事,我們電話聯絡,有空我會回來幫你整理房子。」

  這棟房子是父子倆的心血,油漆是他們一起刷的,圍牆是他們一起砌的,院子裡的一草一木也是他們栽種……「你放心,我會想辦法把你弄回來的。你別再惹事生非,也別再逞英雄,學著看看人家的頭臉,不要老是教不乖。」駱強亦步亦趨地叮嚀著。

  「去替人家找牛,是看牛的頭臉,不是看人的頭臉。」來到門口,駱同森拿出煙盒,彈了根煙給養父。兩人坐在門前矮階上,抽著悶煙,看著天上星光明滅。

  曾經,這樣的夜,他不眠不休地抽絲剝繭,理清案情。

  曾經,這樣的夜,他忍饑耐寒、通宵達旦地跟監、埋伏。

  曾經,這樣的夜,他跟凶暴歹徒力搏、槍戰,喋血街頭。

  如今努力成灰,幾年累積下來的人脈組織也付之流水……不!他不甘心,他一定要再回來,四海不平,他一天不會罷手。

  太陽初露曙光,米蕊綻站在門前迎著風、呼吸著新鮮的空氣。

  身後這棟木造房子,就是她家——她小時候的家。

  小學三年級時,從商的父親舉家遷居都市。但十四年來,這裡的一草一木常出現在她夢裡,很像人家說的:「魂牽夢縈憶故鄉」的感覺,一種濃濃的鄉愁。

  所以大學畢業後,米蕊綻第一個念頭就是重回小鎮……不!應該說是:「自我放逐」,遠離塵囂就是自我放逐的意思嘛!

  這年頭想要自我放逐,可沒那麼簡單的,第一,她必須找到謀生方法。

  人要吃、要喝,還要花錢……於是,她突發奇想地跑去考代課老師。

  她知道這裡地處偏遠,教員奇缺——她在這裡住那麼久,誰會比她更清楚呢!聰明如她,不但料準,也辦到了。

  「小姐,請問一下,分局怎麼走?」一輛黑色自用車停下來,伸出張酷酷的男人臉。

  「下坡、左轉。」米蕊綻指著前方岔路。

  「謝謝。」車子風馳電掣地走了。

  米蕊綻瞥了眼表,已經到了上班時間,她轉身進屋去,準備上課事宜。

  光影自老舊的窗欞射進,映照在舊式梳粕鏡前,她對鏡把自己的長髮扎綁成兩條辮子,還繫上緞帶,像童話裡的莎拉公主、小甜甜一樣。

  「老師,你的頭髮好漂亮,裙子好美……」每天,小朋友見到她,總是七嘴八舌地讚美、爭相恐後地摸著她的裙子、衣服。

  所以她就每天換髮型、穿漂亮衣服,招搖過街市,而且樂此不疲。

  春暖花開,風光明媚,今天自然課,她打算帶班上二十二個娃娃兵作戶外教學,讓他們實際認識一下野花野草,這裡住戶零星,綠野寬廣——得了吧!

  那是十年前。現在小鎮外來客一堆,長寬的馬路也開了六七條,青翠草地已經掩蓋在厚重的柏油路下,想尋一方教學淨土,就得到郊外牧場去。但帶一群十歲的孩子越過車陣、跋涉一公里,這是砸飯碗的做法。

  雖說物換星移,人事滄桑。可是,米蕊綻還是想不通,為何自己睽違已久的世外桃源會風雲變色,連曾經引以為豪的老屋都變得如此殘舊不堪?

  「放著鋼琴不教,跑去代什麼課?區區一個僱員,連退休金都沒得拿,你是讀書贊到頭殼壞了,還是吃錯藥了?」她那事業有成的老爸說。

  也許吧!放著漂亮的大宅院不住,跑回來住這清理了一個月還弄不乾淨的舊房子,除了頭殼壞了,還真找不到合理的解釋。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自己選擇的,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學校說遠不遠,下個坡、走過郵局、分局就到了,所以她都徒步過去——這裡唯一沒有改變的就是學校和家的距離。

  「老師!」走過郵局,一群小朋友漾著童稚的笑容跑過來。

  米蕊綻知道他們要說什麼,停下來等著小朋友的恭維。

  「老師,那邊有好多羊。」他們七嘴八舌地說,小手一致指著。

  米蕊綻朝前張望,看見分局門口有一群黑羊,而那些羊搶了她的風采,更奇的是,剛剛問路的男人正在門口點數羊只……他來找羊的嗎?還是偷羊?看男人昂首挺胸的樣子,不像宵小之輩,但也不像酪農……米蕊綻的疑問很快就獲得解答。

  「駱警官……」一個穿著制服的警察出來喚他。

  看到沒有,他是駱警官,不是酪農。

  分局兩旁有綠意盎然的草地,酢醬草、蒲公英開得繽紛、粲然,讓米蕊綻的心情愉悅起來,彷彿時光倒流十五年,回到有野花陪襯的歡樂童年。

  「鴨子草、鹹酸草……」小朋友爭相叫著。

  小時候總喚酢醬草為鹹酸草,因為酢醬草長莖酸鹹、餘味繞樑。而鴨子愛吃蒲公英,他們就稱蒲公英為鴨子草……可是,孩子們喚的是俗名,而不是正確學名,她該摘些花草上課堂去講解才對。

  男人精銳的眼神定格在羊群上,晨曦映在線條分明的臉龐上,仿如像削刻般,小麥色的肌膚透著光澤,像鋼鑄鐵煉一般……哎呀!簡單一句,就是一副不好商量的樣子啦!

  米蕊綻很清楚公然在警所前摘採花草,就像佛祖頭上打蒼蠅一樣,無法無天,但也是托執法單位的福,才保留了這片植物天堂,不是嗎?

  試試看吧!不試怎能輕易打退堂鼓呢!

  「對不起,警察先生,我可以在花園裡採些小草嗎?」米蕊綻大膽過去問。「我是老師,準備做教學用……」

  男子抬眼看她,像認出她似的,臉上的線條緩和許多,看起來挺和氣的。

  「可以,但你動作快點,這樣不好看。」他的眼梭巡了一下說。

  「謝謝。」如願所償,米蕊綻愉快跨過七里香圍籬到花園裡去。

  帶著露珠的小草拂過腳踝,感覺有些冰涼。她一眼看中一簇爭奇鬥艷的酢醬草,於是蹲下來開始摘采著。

  「你要採什麼,我幫你?」男子進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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