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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仲曉文    


  「要拍去找你心愛的女人拍,我不配。」詩爰覺得自己好委屈,就像一雙鞋子讓人說丟就丟。而且重要的是這雙鞋,他連穿都還沒穿就否定她了。

  撫著她的髮絲,看著她生氣的模樣,李淵辰忍不住笑了出來。

  「喂,你笑什麼?」她心情已經夠糟了,這男人還樣嘲笑她。

  「我心愛的女人就是你呀,你不跟我拍,誰跟我拍?」決定不逗她了,他正式向她表白道。

  「誰是你心愛的女人?少亂講。」

  「是呀,我是說真的,原本我只想請你幫忙充當我的假新娘,不過,我卻發現自己愛上你了,所以,我不要假新娘了,我要你真的成為我的新娘。」執起她的手,透視她的眼,李淵辰半跪在她腳下說著。

  「你亂說什麼呀?」詩爰覺得臉紅尷尬的別開她的視線及抽出她的手。

  但他卻沒讓她的手給溜走,「我說真的,你願不願意?」

  「哪……哪……哪有人這樣的?」怎麼搞的,這男人哪條筋有問題?說話顛三倒四的,一下說不娶她,一下又要娶她,她暗罵道。

  「你不願意?」

  五味雜陳的翻騰讓詩爰一下不知是甜是酸,心想,太快了,這一切都太快了,而且他是說真的嗎?不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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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紗店的攝影棚中,看著他專注炙熱的眼神,詩爰仍覺得這一切都太詭異了。

  她平淡無味的活了二十四歲,可是這男人卻在短短的幾天裡,顛覆她的生活。

  八天前,他在街上向她求婚,兩天後她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搬進他的家,今天他又說他愛她,這種種的一切都發生的這麼快,要她如何招架呢?

  不可否認的,他真的帶給她快樂,這是唯一可證而不可抹滅的事實,因為男人的呵護真的是沒人可取代的,這也許就是愛情的美好吧!當他對她噓寒問暖時,就有陣陣暖流滑過她的心窩,從未有的幸福感包圍著她,如果,愛情就是如此,那麼她歡迎愛情的到來。

  定定的對上李淵辰灼灼的黑眸注視,詩爰覺得克制不住自己渴望他的唇及他堅挺的胸膛的慾望。可以嗎?這真的是屬於她的?

  覺得自己就要失控的她,希望這一切趕快結束,但如果可以,她又希望時間永遠停在這一刻。

  他的鼻息牽引著她的心跳頻率,他們太近了,近得都感覺到彼此的呼吸,詩爰設法控制自己的思想亂飛,也無法讓紅潮不襲上她的全身。哦,怎麼辦?她的糗態,他一定發現了吧?

  眉黛朱唇,眼眸若翦水流光迷離又動人,李淵辰覺得自己總會輕易陷在這水漾晶燦的溫柔裡,不過,他甘心,甘心陷入這種幸福的陷阱。

  沒想過,從來沒想過,自己有幸能得此美眷,是老天厚待他吧,才讓他能得到她這朵淑氣迎人的嫩蕊,為了這個可愛的小東西,要他做多久的傀儡、擺什麼姿勢都無所謂,只要她開心。

  「好了,卡!」

  攝影師破壞氣氛的「卡!」一聲,把兩人從醉人的浪漫裡拉出來。

  詩爰總算如釋重負的吐了口大氣,終於得以離開李淵辰炙熱炯亮的眼眸,她垂下身子大口大口的拚命呼吸似要把才纔不敢呼吸的空氣給吸回來般,想快離開這令人窒息的男性軀體。

  但李淵辰沒讓她得逞,仍攬著她的纖腰不肯放開她。

  「好了,辛苦兩位了,兩位表現得很好,相信拍攝出來的作品也是可期待的,勞煩兩位後天來挑毛片。」長髮及肩的攝影師客氣的說著。

  「好的,謝謝,麻煩你了。」

  拍完照,已經晚上了,折騰了一天,兩人褪去正式的裝扮,換回便服。而後李淵辰為她披上外套,走出婚紗店,「晚上想吃什麼?」

  「我想回去休息了。」她這時才知道拍結婚照真不是件輕鬆事,一整天的任人擺佈,好累。

  「好,那我們買姜母鴨回去吃好不好?」細心的撥開她眼前的髮絲,他用寵溺的口吻說著。

  「好啊,天氣冷了,吃姜母鴨正好。」來回搓著發冷的小手,詩爰巴不得立刻回到家,窩在沙發上吃著冒煙的姜母鴨。

  見狀,立刻將她發冷的手放在他的掌心,李淵辰牽著她回家,回到他們倆的家。

  這……就算是了吧,算是答應當他的新娘了。詩爰低著頭,任由他的手牽著她。

  早上,她沒給他正確的答案,便跟他來拍結婚照,原以為自己會有猶豫的,但沒有,今天拍結婚照的過程,自己跟他就像交往已久的情侶檔,一切都是那樣的自然。

  她在八天內就決定了自己的一生,會不會太唐突、他卒或隨便?她不斷的問自己,不,不會的。不論問幾次,她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自從認識他之後,生活充實多了,她不願再回到以前如牢獄般的金色生活,她喜歡現在這樣,這是可以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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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桶!怎麼會那麼大一個人,都找不出她的下落?我不管你們用什麼方法,反正我要毫髮無傷的女兒回來!」怒氣沖沖的掛上電話,章易淳氣得全身發顫。

  「董事長,別氣了,小姐只是出去散散心而已,不會有事的。」王成小心的安撫著他,不敢說詩爰有打電話回來報平安過了。

  「散什麼心?現在社會治安這麼糟,有什麼心好散的。外面的花花世界全是野蠻的人吃人,詩爰不可能在外面平安過日子的。」

  「董事長,小姐很聰明,而且吉人自有天相,她不會有事的。」

  「不行,我要報警,我不能再等了。」

  「董事長,可是你要報警的話,這一傳揚出去讓有心人給聽到了,豈不是更不利于小姐?」

  「可總不能就這樣……慢著!你知道什麼對不對?」章易淳終於察覺到王成的不對勁,心想,阿成一向疼詩爰不下於他,如今,她離家出走,阿成怎會這麼冷靜而不慌,這一定有鬼。

  「沒有,我什麼都不知道。」王成忙著搖頭否認,他答應過詩爰不透露半字的。

  「還不說!難道你真的要我報警把事情宣揚出去?」

  「不是呀,我是真的……」看到他急迫的眼神,王成心想,算了,天下父母心,不該讓董事長這麼操心的。「小姐她前天有打電話回來報平安,她說她現在人很好,在一個朋友家。」

  朋友?不就是小攸嗎?詩爰也只有這一位朋友而已,一堆飯桶,教他們去盯小攸,居然都七天了,還沒查出詩爰的下落,飯桶!」章易淳怒問:「她有沒有說什麼時候回來?」

  「沒有。」王成垂下頭,事實上,詩爰有說除非章易淳改變對她的管教方式,否則她是不會回家的,但這種話,他不敢跟章易淳明說。

  「混帳,你明天跟我下高雄,我自己去找她。」

  「是!」看來,事長是不會改變對小姐的管教了,除非她嫁人而離開這個家,不過,如果真有這麼一天的話,董事長會答應小姐的婚事嗎?王成暗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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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她最近會這麼倒楣?為了區區一點生活費去陌生的高雄唱歌便遇上不良分子?

  唉,真不知道那些痞子是怎麼想的?光看她一個人背著吉他穿梭餐廳裡想,想也知道自己不過是窮小子一個,像她這種人有什麼錢可供他們搶呢?

  再說她姿色平平,沒豐胸翹臀、沒傾國之姿,更無勾人媚色,這樣平庸的她怎麼會讓不肖人等給盯上呢?

  在台北街頭,抱著把殘破吉他的小攸欲哭無淚的哀歎自己的不幸,因她在今天失去了兩個好朋友,一是吉他、一是詩爰。

  這把吉他已陪她六個年頭了,沒想到,今天會犧牲掉這把「好朋友」,先不論它的價值不說,這把吉他跟自己的感情已深厚到無法形容的地步。

  小攸看著手上冰冷的吉他殘屍百般的後悔,後悔自己在上飛機前那臨危的一刻竟會用它來保身。

  混帳!那群混帳,最好今生今世都不要再讓她看到,否則,她一定會谷她的吉他報仇的。

  唉,她的好朋友。咳聲歎氣的悼念完她的吉他後,小攸又開始臭罵她另一個好明友。

  詩爰這死丫頭,蹺家到哪去了?要蹺家也不通知一聲,害自己花了五百多元的計程車費,到她家卻撲了個空,可惡的傢伙,跑哪去了?

  想到房子貸款及得再添置一把吉他,小攸決定步行回家,雖然要走上一個多鐘頭也沒法子了。哦!她怎麼這麼苦命吶。一邊走一邊埋怨,小攸希望老天爺能聽到她的聲音,賜下一輛免車錢的司機給她,在辛苦的走了二十多分鐘後,她的願望實現了。

  「小攸。」

  聞言,小攸陡然一愣,是惜覺吧,她怎麼好像聽到詩爰的聲音?

  「小攸。」一輛看來名貴的轎車裡,玻璃車窗下露出一張熟悉的笑顏。

  「詩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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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我們才幾天沒見,竟然發生這麼多事情,你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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