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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張小嫻 幾天之後,范玫因約了方志安在網路公司附近的Starbucks見面。 「王佳佳寫了電郵多謝我們,她說已經跟你相認了。她找你到底是為了甚麼?」 方志安故意微笑不語。 「她現在是單身的嗎?」范玫因問。 「是的。」 「你也是單身的,那麼,你們會不會……」 「說不定呀!」 「但為甚麼會是你呢?」 「我有甚麼不好?」方志安有點不服氣。 「我是說,找一個小學同學太渺茫了。」 「現代人就是缺乏這種情懷。」 「對了,你哥哥好嗎?」 「為甚麼女孩子都愛問起他?」 「他長得比你帥嘛!」 「可惜,他—生只愛一個女人。」 「那個女作家?」 「嗯。」 「這樣深情的男人,不是很好嗎?我也希望舊情人沒法忘記我,像遊魂野鬼,永遠沒法輪迴!」 「好殘忍的女人!」 「可是,你看來並沒有思念我呀!你早就輪迴了。」范玫因呷了一口野莓味的Frappuccino,微笑說: 「有件事情要向你道歉。」 「甚麼事?」 「上次見面,我說我沒有嫌棄過你,是騙你的。」 「你嫌棄過我?」 「就是你買了一條燒肉回來的那一次。你說是要拿去拜神,我沒法接受一個會去拜神的男朋友。」 「所以,後來你走了。」方志安恍然大悟。 「可是——」范玫因說,「我現在倒覺得無所謂,每個人都有一種迷信,只是大家迷信的東西不一樣罷了。雖然,我還是不明白你為甚麼會去拜神。」 方志安笑了笑,沒有解釋。 那天晚上,方志安收到王佳佳的電郵,她打算來香港找他。他答應了。他不知道為甚麼會答應。他真的想見她嗎?還是,今天晚上他感到了一點屈辱? 在約定的日子,他到機場接王佳佳。她跟照片一樣,是個美人胚子。 「你住哪一家酒店?」方志安問。 「我沒有訂酒店,你家裡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我住?」 他沒有猜錯。王佳佳說不定是給一個德國男人拋棄了,便來找個香港男人報復。 報復,也是要落葉歸根,認祖歸宗的。 方志安家裡有兩個房間,他把王佳佳安頓在客房裡。 兩個人坐在陽台上喝咖啡的時候,他問王佳佳: 「你甚麼時候移民去德國的?」 「是五年級的時候。我的家人在那邊開餐館。我記得你也很喜歡吃東西。」 「是的。」 「你最喜歡吃香橙朱古力。」 「是嗎?」他有點愕然,他從小到大也不愛吃橙,他小時候愛吃的是朱古力豆。 「你還喜歡吃國貨公司的涼果。」 「涼果?是嗎?」方志安—點印象也沒有。 「你不記得運動會那天,我送了一包涼果給你嗎?那天,你拿下四百公尺接力賽跑第二名。」 怎麼他完全不記得這些事情?方志安一臉狐疑地裡著王佳佳,會不會是她記錯呢? 「不過,你最喜歡的還是雀鳥。那時,學校養了幾隻白鴿,你常常去餵它們。」王佳佳說。 這個他倒是記得的。 「沒想到你現在成了雀鳥專家。改天我可以去看看你工作的情況嗎?」 「當然可以。」 「我記得你很喜歡唱歌。」王佳佳說。 他喜歡的嗎?難道他年紀大了?往事真的太模糊了。 第二天清晨,方志安帶王佳佳到香港公園去,這是他辦公的地方。 一隻蒼鷺生病了,方志安要餵它吃藥。 「你跟這裡的雀鳥,感情都很好吧?」王佳佳問。 「我不能對他們太好的。」 「為甚麼?」 「假如我對它們太好,它們會忘了自己是鳥。」 「那它們以為自己是甚麼?」 「它會以為自己是人,可以跟人談戀愛,於是就不肯去跟異性的雀鳥交配,那便沒法繁殖下一代了。」 「那不是很可憐嗎?」 「它們到底不是人。」方志安搖搖頭。 「人類的歷史是由人寫的。」王佳佳說。 「那是甚麼意思?」 「如果是鳥寫的,它們可能會說,鳥對人太好,人會愛上鳥,忘記了自己是人。」王佳佳掃著那只蒼鷺身上的羽毛說。 「是的,人和人之間也有許多誤解,何況是人和鳥呢?我以前有一個女朋友,她因為我買了—條燒肉去拜神而跟我分手。」 王佳佳笑了:「你為甚麼會拜神呢?你不像一個會去拜神的人。」 「那陣子我常常賭馬,拜神是希望自己贏錢。」 「你是賭徒?」 「不,我只是想贏一筆錢,然後買一所房子跟她一起生活。」 「她說過要你買房子嗎?」 「沒有。」 「那就是呀!」 「因為很想和她有將來,所以,想買一所房子。可是,她不明白。我現在不賭馬了,也沒有房子。」 「我記得你喜歡砌積木的。你砌過一幢房子,還拿了獎呢!你曾經擁有過一幢房子的。」王佳佳說。 「我從來不砌積木的,我沒耐性。」 「喔,是嗎?」王佳佳怔忡了片刻,「也許我記錯了,畢竟是很遙遠的事。你還記得我們有個男同學名叫翁朝山的嗎?」 「對,我們常常一起玩的。」 王佳佳舒了一口氣,說:「幸好,這一次我沒記錯。你們還有聯絡嗎?」 「小學畢業之後,已經各散東西了。」 「你有沒有他的消息?」 方志安搖搖頭,說:「即使在街上碰到,也不一定認得出來。」 「對了,今天晚上,由我來下廚好嗎?」王佳佳說。 「你?」 「你忘了我家裡是開餐館的嗎?我去買菜,你下班回來就可以吃飯了。」王佳佳興致勃勃地說。 裡著王佳佳離去的背影,方志安有些茫然。人的記憶都是有選擇性的吧:大家記著的事情,是不一樣的。這個突然闖進他生命的女人,是來尋找哪一些記憶呢? 晚上,方志安回到家裡的時候,王佳佳已經做好了三個菜。她捧著第四個菜從廚房出來。 「這個你一定喜歡的。」王佳佳鬼馬地說。 「是甚麼?」 王佳佳掀開蓋子,說:「是黃芽白煮燒肉。是燒肉呢!」 方志安笑了:「你真是很會諷刺人!」 王佳佳做的菜很好吃,他想,一輩子和這個女人一起生活,也許是不錯的。雖然,他對她的瞭解還是太少了。 「如果能夠找到翁朝山便好了,我們三個人可以聚聚舊。」王佳佳說。 「對了,愛砌積木的,好像是他。」 「是嗎?我都把你們弄錯了。真的沒辦法找到他嗎?」 「重逢也是要緣分的。」 「他現在變成怎樣呢?會不會已經結婚了?」 「他也許已經忘記了我和你。」 「會嗎?」王佳佳臉上流露了惆悵。 「說笑罷了,你長得這麼漂亮,他怎會忘記呢?」 「有一次,我一個人躲在學校的小教堂裡哭,你來陪我玩搖搖,你記得嗎?」 「我不記得有這件事。」方志安茫然說。 「哦,也許我記錯了。」王佳佳低下頭吃飯。 是他記性太壞了,還是她的記性太壞?他望著王佳佳,她一直沉默著,那個神情,充滿了沮喪和失望,她要找的那一段記憶,是真實的嗎? 他們默默地吃完那頓飯。 「我來煮咖啡吧。」方志安說。 在陽台上喝咖啡的時候,王佳佳沒有再提起那些遙遠的往事了。她只是拿著他那本《鳥類圖監》 ,問他:「這是甚麼鳥?這個呢?你都見過嗎?」 他們因為往事而相聚;然而,這一刻,童年的記憶彷彿又變得陌生了。王佳佳的眼眸裡,已經失去了重逢的神采。他多麼願意自己是她回憶中的那個人。可惜,他的確不曾在教堂裡跟她玩搖搖。 夜裡,方志安努力去做一個夢,希望夢迴童年的日子;可是,他在床上翻來覆去,還是記不起王佳佳說的那些片段。 幾天之後,王佳佳向他辭行。 「我要回德國了。」她說。 「這麼快就走?」 「嗯,餐館需要我呢!」 「我送你去機場吧。」 「不用了。」 方志安替她拿下行李,說:「走吧,我送你。」 分手的時候,王佳佳抱了抱他,說: 「對不起,我可能找錯了人。」 方志安微笑著,從背包裡拿了一份禮物出來,說:「給你的。」 「是甚麼來的?」 「你拆開來看看。」 王佳佳把禮物紙拆開,是一盒香橙朱古力。 「本來想遲些才送給你,沒想到你那麼快要走。」方志安說。 「謝謝你。當我抬頭看到天上的鳥兒,我會想起你。」臨別的時候,王佳佳說。 方志安目送著王佳佳離去。他的確是方志安,可是,他知道她要找的是翁朝山。那些往事,是屬於翁朝山的。 回到辦公室,他打了—通電話給范玫因。 「出來喝咖啡好嗎?」他問。 在Starbucks。見面的時候,范玫因說: 「還以為安安和佳佳應該是一對的呢!海洋公園那對熊貓也是叫安安和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