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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張小嫻    


  序

  在重重疊疊的時光裡

  我們一直以為,時間是自有永有的。我們在時間的長河裡經歷生老病死,歲月榮枯。然而,有科學家說,時間其實是彎彎曲曲的。

  因為彎曲,所以會有許多時空交疊。

  這部小說裡的人物都在某個時空交接,或擦肩而過,或相遇相愛,或是離別之後被思念折磨。我們所謂的過去與現在,也許是虛無的。

  那麼,所謂永遠,不過是人類主觀的願望,而不是一個客觀的實體。

  永遠,到底有多遠?

  我們追求永遠的愛,卻不知道甚麼是永遠,那是多麼的可笑?

  我們老是覺得思念的時光是漫長的,而回憶都是美好的。假使時間彎曲,也就無所謂「逝者如斯」了。

  我們渴望跟自己所愛的人有一個美好的將來。然而,在重重疊疊的光陰裡,並沒有所謂「將來」 。

  英國物理學家巴布雅在他的近作《時間的終結》一書裡說,時間不過是一種人為的測量方式,並非真實存在。日出月落,季節遷移,人的衰老,是物質生長的必然過程,時間和空間—樣,只是見證這—切。

  巴布雅認為,天下萬物,包括宇宙和人類,也無所謂過去與將來,只有現在。每—個「現在」都包含了從前與將來。

  流逝的光陰,不過是人類的幻覺。

  現在就是永遠,這是科學家說的。

  在相愛之前,也許我們曾經相遇。相聚的每一刻,就是將來。縱使有一天,我們分開了,天涯各處,我們仍然是在一起的。

  這樣相信的話,是不是比較幸福?

  在流淌的歲月裡,我們從未分開,而是重疊又重疊。唯一的真實,是肉體會敗亡。時光可以輪迴,人卻不能。相愛的時候,就要珍惜每一個現在。你是不會重來.

  張小嫻

  第一章

  半夜裡,范玫因被樓上的琴聲吵醒了。今天晚上,她喝光了十三瓶在便利商店裡買的嬰兒香檳才終於能夠睡著;現在,她真想把樓上那個女人幹掉。

  樓上住著一個二十來歲的女人。范玫因曾經在電梯裡碰見過這個蓄著一頭長髮的女人,當時,她懷裡抱著一大疊琴譜,口裡哼著調子,手指頭在琴譜上愉快地打著拍子。可是,她的琴技真是糟透。她白天在彈,傍晚也在彈,如果琴音可以用來殺人,她的琴音絕對可以稱霸武林,殺人於千里之外。

  然而,今天晚上,鬈發女人的琴音跟平日有點不同。她好像一夜之間進步了。從前是殺人的魔咒,今天卻是溫柔的撫慰。她彈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琴聲戛然停止了,范玫因拿起放在狀邊的長笛。從家裡的窗子望出去,是一盞昏黃的街燈,就跟她八年前在邵重俠的房間裡看出去的那盞街燈同樣的寂寞。

  她用長笛吹了一闕柴可夫斯基的《思念的旋律》。她吹得不好,她學長笛的日子太短了。當天忽然學起長笛來,也是為了邵重俠。那年夏天,她在同學會的聚餐會上遇到他。他就坐在她旁邊。

  「從前在大學裡好像沒有見過你。」邵重俠說。

  范玫因微笑點頭。邵重俠比她高班,而且是不同系的。他不是沒見過她,只是他忘記了吧。范玫因曾經跟他的室友邱清智走在一起。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她在邱清智的被窩裡。那天晚上,邱清智告訴她,他的室友應該不會回來。當他們在床上做愛的時候,邵重俠忽然喝得醉醺醺的跑回來,邱清智尷尬地把她藏在被窩裡。她在被窩的縫隙裡偷偷看到了邵重俠。

  邵重俠在邱清智的狀邊坐了下來,垂頭喪氣的說:「可以聊天嗎?」

  「我很累!明天吧!」邱清智打了幾個呵欠,假裝要睡。

  邵重俠只好站起來,回到自己的床上。

  待到半夜裡,邱清智竟然睡著了,范玫因怎麼推也推不醒他,只好悄悄的從被窩裡爬出來。她聽到邵重俠在漆黑中嗚咽。她躡手躡腳的想走出去,邵重俠忽然從被窩裡探出頭來,聲音沙啞的問:

  「誰?」

  「我!」她嚇了一跳。

  「你是誰?」

  「我是剛才躲在被窩裡的人。」

  「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們——」

  「沒關係。」她聳聳肩膀。

  房間的窗子外面,可以看到一盞黃澄澄的街燈。范玫因看到了邵重俠半張臉,邵重俠卻看不清楚她。

  「我聽到你在哭,是不是失戀?」她問。

  「只是想起舊情人。」邵重俠說。

  「你們分手多久了?」

  「很久了。」

  「為甚麼會分開?」

  「她愛上了別人。」

  「你仍然很愛她嗎?」

  「她是我的初戀。」

  「她不愛你了,你多麼愛她也是沒用的。」

  「你說得對。」悲傷的震顫,「謝謝你。」

  「不用客氣。」

  「我們還可以聊下去嗎?」

  「改天好嗎?我現在沒有穿衣服,我快要冷死了!」范玫因身上只有一條床單。

  「喔,對不起!」

  「我走了!在我離開之前,不要開燈。」

  「你可以答應我一件事嗎?」

  「甚麼事?」

  「不要告訴別人你看到我哭。」

  「好的。你也不要告訴別人你在這裡看見我。」

  「我根本看不見你的樣子。」

  「好極了,那我便用不著把你的雙眼挖出來!」

  「你是不是看武俠小說看得太多了?」

  「再見!」范玫因捲著床單揚長而去。

  「再見,女俠!」

  後來,范玫因跟邱清智分開了。每一次,當地在校園裡碰到邵重俠,也會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她從來沒有想到,許多年之後,機緣之鳥再一次降臨在他們的肩膀上。她看到邵重俠手指上並沒有戴著結婚戒指,她的心忽然篤定了。更幸運的,是邱清智並沒有來。她也向邵重俠打聽過了,畢業之後,他跟邱清智沒有再聯絡。

  那天晚上,范玫因和邵重俠交換了名片。回家之後,她等了很長的一段日子,邵重俠並沒有打電話給她。他並沒有愛上她吧?然而,思念卻折磨著她。

  一天下午,范玫因來到邵重俠的辦公室樓下。她想假裝偶遇他。可是,當她看到邵重俠從大廈裡走出來,她卻沒有勇氣跑上前。她只敢默默的跟蹤他。她跟蹤了他好幾天。他住在跑馬地景光街,樓下有一間樂器行。她突然想到一個比偶遇他更好的方法。

  她走進那間樂器行,負責人是個年輕的女人。

  「我想來學樂器。」菹玫因說。

  「你要學哪一種樂器?我們這裡有鋼琴、電子琴、小提琴、單簧管、長笛,還有古箏和琵琶。」

  「長笛。」范玫因說。她喜歡笛子。

  「你想上星期幾的課?」

  「每一天。」

  「長笛的課只有星期三和星期五。」

  「這兩天都學。」

  教長笛的老師放假,代課老師名叫翟成勳,年紀和她差不多。長笛班裡,總共有四個學生。一個十二歲,一個九歲,一個更小,只有七歲。當她第一次走進課室時,三個小孩子恭敬地叫她老師。直到真正的老師走進來,他們才知道她是班上最老的學生。

  她的苦心並沒有白費,終於有一天傍晚,她在樂器行裡看到邵重俠從外面回來。她匆匆背上背包走出去,在門口碰到了他。

  「咦,是你?」范玫因露出一副驚訝的神情,問他:「你為甚麼會在這裡?」

  「我住在樓上。」邵重俠說。

  「真巧!我在這間樂器行學樂器。」

  「你學甚麼樂器?」

  「長笛。」

  邵重俠瞄了瞄她,露出奇怪的表情。

  「你一定覺得我現在才學樂器太老了,是嗎?」

  「年紀老一點才學樂器,說不定領悟力也會高一點。」邵重俠笑了笑。

  「喔,謝謝你。」頓了頓,她問:「你知道這一帶有甚麼好吃的嗎?」

  「你還沒有吃飯嗎?」范玫因搖了搖頭。

  「有一家日本料理很不錯,我來做東吧,反正我還沒吃飯。」

  吃壽司的時候,范玫因的心跳得很快。從中學開始,她的追求者從未間斷,她也從來不需要暗戀別人。可是,她現在卻不明不白的暗戀著這個男人。回家的路上,她想,愛情來的時候,也許是一種報應吧。今天晚上,她要早一點睡覺,因為她答應了明天早上叫邵重俠起床。剛才吃飯的時候,他說明天大清早有個早餐會議,他怕自己起不了床,她立刻自告奮勇的說:

  「我打電話叫你起床吧。」

  「那怎麼好意思?」

  「沒關係,我一向很早起床的。」

  她哪裡是個早起的人?今天晚上,她不敢睡。她抱著鬧鐘看影碟,一直待到天亮。她怕自己睡過了頭,忘記了叫邵重俠起床。

  早上七點半鐘,她用愉悅的聲音在電話裡跟邵重俠說:

  「起床了!」

  邵重俠朦朦朧朧的說:「謝謝你!」

  後來,范玫因知道了邵重俠每天也沒法早起,於是,她說:「我每天起床的時候也叫你起床吧!」

  就是這樣,邵重俠每天早上聽到的第一把聲音是范玫因的聲音。范玫因每天臨睡前的願望,是明天能夠聽到邵重俠的聲音。她的每一個清晨,從此變得踏實了。這麼幽微的心事,難道邵重俠看不出來嗎?然而,他沒有任何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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