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張小嫻 > 那年的夢想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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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頁 張小嫻 「嗯,這個決定不簡單。」她接著說。 「難得的是,我們都認為不搞更好。」 「是的。」她微笑著說。 「十年後,如果我們再一次重逢,你猜會是甚麼光景?」她問。 「十年後,我們都快四十歲了。」 「你會變成怎樣呢?而我又會變成怎樣呢?」 「我們還會搞嗎?」 「四十歲,是lastorder了。如果我還沒有找到好男人,你要照顧我。」 「謝謝你把lastorder留給我。」邱清智說。 陽光普照的一天,范玫因站在人行道上,仰頭望著那個巨型的斐濟群島廣告,那年的夢想,到底是遙遠的。她在舊相簿裡,看到了一幀她和邱清智一起時拍的照片,那天是他的生日,日期是十月十九日。啊,原來她記錯了他的生日,她還以為自己是不會忘記的。 邱清智為甚麼不去更正呢?是不想她尷尬,還是認為已經無所謂了?我們曾經那樣愛著一個人,後來竟然忘記了他的生日。愛是長存的嗎?她轉過頭去,發現她旁邊也站著一個男人,出神地看著那個廣告招牌,是她不認識的。 第十一章 徐啟津從外面回來。他脫掉外衣,鑽到床上,把臉深深的埋在李思洛的頭髮裡。 「回來啦?」李思洛迷迷糊糊的轉過身來摟著他。 徐啟津的臉愈埋愈深,彷彿要鑽到她的頭髮底下。 「怎麼啦?」她睜開惺忪的睡眼問他。 「思洛,我們結婚吧。」 「嗯。」她輕輕的應了一聲。 第二天醒來,她記不起昨夜聽到的是自己的夢囈還是徐啟津真的向她求婚。無數次,當她和他的身體糾纏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會激動地問她: 「你會不會嫁給我?」 男人對女人的身體有著激情的依戀時,總會許下很多承諾。她從來都沒當是真的。可這一次,他是認真的。 房子是徐啟津去年買的,她每個星期總有幾天在這裡過夜。要結婚的話,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過來就行了。 這天,她和徐啟津去百貨公司購買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東西,她也看她的。 當兩個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時候,李思洛發覺徐啟津買了以下這些東西: 兩個枕頭套,兩條床單、一部新款的萬能攪拌機和一部蛋奶餅烘爐。他近來愛上在早餐時吃蛋奶餅。另外,還有一套音響,是放在書房的。他手上還拿著一雙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裝內衣褲。 她自己買的,是一台天文望遠鏡和一袋牛角包。 「你買望遠鏡幹甚麼?」徐啟津問她。 「用來看天空。」她答得很理所當然。 剛才看到這台望遠鏡的時候,她就這麼想。 「你會看天文嗎?」他問。 「還不會。」她微笑著說。 「這個呢?」他指著她抱在懷裡的牛角麵包。 「因為我想吃。」 他看著她,有些奇怪。她看看自己,也覺得有些奇怪。 她買的兩樣東西,跟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沒有了天文裡遠鏡和牛角包,她的新生活還是要開始的。 徐啟津送她回家的時候,她問他: 「你為甚麼要結婚?」 「我想要一個老婆。」徐啟津拿著那袋內衣褲說。 那—刻,她滿懷失落。她想聽到的是: 「思洛,我想與你共度餘生。」 夜裡,她在自己的房間收拾要搬過去新居的東西。因為常常在徐啟津家裡過夜,她早已經把大部分東西放在他家裡。只有一個小小的鐵罐子,她一直沒有帶過去。 她小心翼翼的打開這個本來用來放巧克力的小小的圓罐子,把潛水表拿出來。潛水表老早已經壞了,時間停留在十一點三十七分。這個白色塑膠潛水表,在水底會發光。手錶是她十五歲那一年,姜言中送給她的。他把一個月的零用錢省下來,送她這個潛水表,鼓勵她學游泳。那年暑假,姜言中差不多天天帶她去海灘。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常常想起他。 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東西,還是在收拾一些回憶。 這天晚上,她約了羅曼麗在酒吧見面。 「能夠在三十歲之前出嫁,太令人羨慕了。」羅曼麗取笑她。 「你有沒有姜言中的消息?」 「都快要結婚了,為甚麼還想起初戀情人來?」 「只是想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又怎會知道?」 「你不是有一個舊同事跟他哥哥是好朋友的嗎?」 「那個舊同事幾年前已經移民了,我們早就沒聯絡。你不是有姜言中以前的地址和電話的嗎?」 「很久以前打過電話去,說是沒有這個人。也許他已經搬了,電話號碼也改了。」 「你為甚麼要找他?」 李思洛托著頭,微笑著問: 「如果我們還在—起,你猜我的故事會不會不同?」 「這是永遠不會有答案的。你不愛徐啟津嗎?」 「我愛他,他對我很好。但是,思念,有時候是另一回事,我很想再見姜言中一次。」 「你到底是懷念初戀還是懷念初戀情人?」 「也許兩樣都懷念吧,都十五年了,無論現在生活得多麼快樂,總是放不下他。」 「部分開這麼久了。萬一給你找到他,他卻已經忘記了你,你怎麼辦?」 「他忘了我也好,那麼,我也可以忘記他。」 徐啟津到加拿大溫哥華開會。他要在那邊逗留五天。他回來的第二天,就是他們註冊結婚的日子,那天是週末。 李思洛送走了徐啟津,一個人來到姜言中以前住的房子。她想,也許只是電話號碼改了,他還住在這�堙C她戰戰兢兢的按下四樓B座的門鈐。不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屋�堥S有人。她站在門外,捨不得走。 她怕走了之後,沒有勇氣再來。她就這樣從早上等到黃昏。這個時候,一個女人回來了。 「你要找誰?」女人一邊掏出鑰匙開門一邊問她。 「請問這裡是不是姓姜的?」 「這裡沒有姓姜的。」女人把腳上的鞋子脫下來,放在門外。 「你知不知道他們搬到哪裡去了?」 「沒聽過這�埵釧m姜的住客。」女人搔搔頭,好奇地問:「你要找的是甚麼人?」 「一個舊朋友。」 「嗯,我能理解。我也有找一個很舊的朋友的經驗。」女人一隻手撐著門說。 「是嗎?」李思洛在門外站了一整天,雙腿也麻了,用一隻手撐著牆。 「我比你幸運。我終於找到他。」 「真的?」 「可是他不記得我是誰。」女人把手上的皮包拋到屋裡去。 「哦。」李思洛忽然覺得很沮喪。雖然這不是她的故事,但她害怕自己的故事也是這樣結局。 「謝謝你。」李思洛轉身離開。 「等—下——」 李思洛回頭,女人問她: 「你有沒有電話號碼可以留下?我替你向業主打聽一下,這裡有些老街坊,也許可以向他們打聽。你朋友叫甚麼名字?」 「姜言中。」李思洛把電話號碼寫在一張白紙上交給女人。 「小姐,你貴姓?」李思洛問。 「我姓夏。」女人說。 已經第三天了,一點消息也沒有。她想,她的故事也許就要這樣結局。見不到也是好的。見不到,她永遠不會知道姜言中有沒有忘記她。見不到的話,姜言中在她的回憶裹,依然是美好的。都十五年了,也許,有一天,當她在路上跟他擦肩而過,她也認不出他來。 她和姜言中一起的日子還不到一年。那時候,他們幾乎每次見面都吵架。明明是很愛對方,卻總是互不相讓。分手的時候,她躲起來哭了很多天,她以為自己會把眼睛哭盲呢。她知道他也在哭。後來長大了,她終於明白,她和姜言中都是很貪婪的人,都想佔有對方,卻又不能忍受被對方佔有,這兩個人,是不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分開之後,她常常想,假如她和姜言中上過床,故事會不會不一樣?他們會不會留戀對方多一點? 第四天的早上,她接到徐啟津從溫哥華打來的電話。 「我明天就回來。」徐敢津在電話那一頭說。 「明天見。」她說。 明天到了,她不會再去尋找她的舊夢。 電話鈴聲響起,是—個年輕女人的,動聽的聲音。 「是李小姐嗎?我姓夏的,住在你舊朋友的房子裡——」 「我記得。」 「你朋友是不是跟爸爸媽媽和哥哥一起住的?」 「對。」 「有一位老街坊最近碰到他媽媽,所以有他的消息。」 「真的?」 「我把地址讀給你聽——」 「你會去找他嗎?」姓夏的女人在電話那一頭問。 「我會的。」 「那麼,祝你幸運。」 她以為要絕望了,他卻忽然出現。她很想立刻就去見他,卻又怕見到他。姜言中現在變成甚麼樣子了,,她在他心中又變成甚麼樣子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