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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裘琍    


  但是陳榆勇敢地抬起眼睛,有意向大偵探挑戰。

  「小梅死了。」

  和她同時收音是丁薔張成好大的嘴:啊……哈哈!謀殺案終於發生了。

  ※※※

  近郊有一棟「很」大的宅院,就像賺足了錢的老太爺隱居享福那一種。

  與「很」並存的,有很大的鐵門、很大的花園、很高的圍牆,還有很大、很凶、很飢餓的兩條狼犬。

  路上街燈暈黃,呼嘯而過的垃圾車,引起狼犬一陣張牙咧齒的狂嘯,樹後頭被月光照長的黑影,正忍不住一陣陣發抖。

  他以為他躲得很好,其實要不是鐵門攔住,那兩條狼狗早把他咬得支離破碎了。

  一個瘦瘦高高、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鬼鬼祟祟躲在樹後頭已經很久了。這位遠看起來眉清目秀、近看起來滿臉鬍渣污垢的年輕人,刻意穿上一身夜行裝。所謂夜行裝,當然就指從頭到尾都是黑色系列,黑色衣服、黑色長褲、黑色褲子等等,看得出質料很差,就像在地攤上買回來的那種--回家後才發現鈕扣少了兩個,洗一次就面目全非。還有他腳上的黑布鞋,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雙白布鞋,至於那雙黑襪子,就不必再多說。

  從地上零落的啤酒罐、幾根踩熄的香煙,滴落後風乾的汗水污漬,在在顯示他心情十分沉重且不安。見他遲疑探出頭,又碰到釘子似緊急縮回頭,如果職業是小偷的話,該是頭次出征的小笨賊。

  「要命,大神探應該坐在豪華大辦公室裡,喝喝咖啡、聽聽音樂、優閒自在思索破案癥結。絕不會躲在樹後面,面對兩隻凶神惡煞大狼犬,探頭探腦又縮頭縮腦的,真像個道地的大傻瓜。」他喃喃抱怨,又引起一陣發抖。

  又一個自命為偵探的狂人?

  這年頭招牌打下來,十個人可打中九個大偵探。

  不過此人更狂,他自封為「神」探,意味破案能力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事實上,曾曼--他的名字,(這個名字也取得真好,據說長期用頭腦工作的人四肢會跟著退化,所以除了遇到失火狀態,曾曼會拿出跑百米的成績之外,其它都慢得可以。)曾曼從事「人類精神心理異常導致犯罪動機行為」研究,在犯罪辨識資料中心擔任辨識研究工作。

  其實這份工作,就等於拿人民血汗稅金來喝茶看報的公務員,曾令曾曼唾棄不已,他認為犯罪數據庫內埋沒了曠世大神探。由於世風日下,社會型態日新月異,罪犯動機越來越簡單勇敢,犯罪行為越來越高超絕頂,所以要得到數據後,再緊迫罪犯腦細胞,實在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幸好研究單位上司要求不高--也是等拿退休金的死公務員,要熬出頭很難,要摸魚打混也不是難事。

  當然,曾曼絕不是怠惰偷懶的年輕人,他是個血氣方剛、正直不阿、有理想和遠大抱負的年輕人,當他發現研究室裡除了等便當來到之後便無事可做(也夠慢的,過了三年才有警覺),因此開始籌劃副業大計--神探社。

  他之所以自封「神探社」而非「偵探社」,他認為「偵探」--其實就是小說裡捏造出的騙人伎倆,總可以飛天遁地無所不能,與現實狀況根本不符,根本就是荒誕不稽的捏造術。

  歷史上,曾曼只承認諸葛孔明勉強可稱得上「偵探」,至於後來自己叫自己為大偵探的人,他都覺得想吐。

  居然還有一種人�2o相信福爾摩斯乃世界上最偉大之偵探,難怪後來想成為偵探的人全改行去寫小說了。

  言歸正傳,曾曼現在正站在樹後頭髮抖,自然也是任重道遠之偉大副業所使然。

  看樣子,曾曼大神探副業幹得不算頂好,見他雙頰凹陷,炯炯有神的雙眼經過兩夜未眠正暴出可怕血絲,而灰黃微黑的膚色顯示長期食用方便面的結果,其兩條瘦腿迎風擺動,唯有他註冊商標般潔白牙齒表明未缺乏鈣質之外,其餘只能稱作--貧病交迫。

  唉!為什麼成為「神」探之前,必要接受「人」身體髮膚之摧殘?從他接手這宗案件以來,可能有好幾餐忘了吃,現在胃壁空磨得發疼,眼皮也困得直想閉起來。

  不行!他努力睜開眼皮,終於等到難得機會,他怎麼可能想到吃喝拉撒睡之俗事?他一定要振作起來,好不容易等到傭人放假,她出門了,最後園丁室燈熄了,只剩下這兩條至少不會喊救命(可能會咬死人)大狼犬的大好機會,他怎可以放棄?

  他必須制服它們……

  別傻了,每天一餐飯只吃兩包方便麵的人,怎麼可能單手搏倒惡犬?他自然有準備而來,袋子裡有幾粒被下了迷魂藥的可口狗食,只不過他連丟給它們的勇氣都沒有。

  不能再等下去,他望望手腕--居然忘了戴表,說不定主人已購完物準備回家,他得盡快行動才行。

  於是曾曼拿出遇到失火時的功力,一鼓作氣將狗食扔了過去!

  哈!感謝高中時勤練投籃技術,當狼犬發現曾曼忽然躍出來而打算大吠特吠

  之時,那狗食竟然正中其中一隻的嘴裡,另一隻聞到可口味道立刻撲上去啃咬。

  也感謝輕鬆的研究工作讓他有時間研究狼犬的美食,所以不到一會兒工夫,兩隻青面獠牙可怕非常的惡犬,都像病貓倒下來。

  如果偵探的話,可能街上去與之決一死戰,這就是神采與偵探不同之處。

  他還準備了解藥,等他搜集完有關證據後,再喚起這兩隻大笨狗(剛才他還叫它們惡犬,現在叫它們笨狗,未免太現實了。)但不是由於他悲天憫狗之心大起,而是不能讓主人回來後發現狗兒被動了手腳。

  有時候一股作氣比枯坐冥想具有成效,事實有時並無想像來得可怕,沒想到一個動作下去就輕易制服它們,真浪費了躲在樹後發抖的兩小時光陰。好了,可能致命的威脅物一旦破除後,剩下的對曾曼而言都是輕而易舉的小事。

  他用鐵絲輕鬆打開鐵欄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鎖,輕悄悄穿過花園羊腸小道來到門口。過程還把走過的土質弄松,避免留下痕跡。

  他估計必須在一個小時內完成工作,而一小時能做什麼事呢?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動作能做什麼事?其實他只想在她臥房裡裝個攝影機而已。

  大神探認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證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動必須有所收穫。像一般笨偵探只會盲目行動,所以經常徒勞無功還不打緊,往往又事跡敗露惹出軒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簡翠,反而越弄越不可開交。

  這也是為什麼偵探小說可以一寫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簡單的事件,可以經偵探複雜頭腦加入後,導致案情越描越黑。

  他認為,嫌犯是個女人,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臥房裡,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麼事,很容易知道她會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裡,即使不能,從她行為中也可從罪犯數據庫裡查出可能隱藏的地點,因為女人只有獨處時才會現出原形,這樣再次行動時就不會徒勞而返。

  這一想,讓曾曼呆在原地又過了半小時,他急忙回復過來,用電磁掃瞄儀先解除屋內警報,然後非常熟練地打開門鎖,迅速鑽人屋內。

  他沒有時間觀察房內佈置,只覺得地方相當寬敞,憑著大神探直覺地爬上二樓,曾開錯一間書房,然後順利進入主人臥房。

  滿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點打了個大噴嚏,他捏住鼻子,從袋子裡取出小型手電筒。主人臥房是典型貴族套房,一張圓形大床擺在正中,地上鋪著毛茸茸極為舒適的印花地毯,貼壁的古典大櫥看起來穩重端莊,白紗飄逸的繡花窗簾更添維多利亞時代古典浪漫氣氛,屬於非常女人化的房間。

  他很快巡視環境,決定用古老方法把隱藏攝影機嵌入琉璃吊燈內,於是他輕悄搬來一張骨董單椅,站上去把它裝好……

  就在這時候:他大功完成正準備下來之時,忽然響起可怕的尖叫聲,把曾曼嚇得連同椅子-起滾落在地毯亡。

  ◎◎◎

  丁薔猛然摀住陳榆的大嘴,露出奇大驚恐的眼睛。

  她們一起來到李芝梅的住宅,丁薔堅持的。她是個急性子,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現場,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而到了次日要看現場之時,就變成精神不振了。

  丁薔開著她的老爺破車,載著陳榆直接拜訪李家。沿路上陳榆沉默不語,丁薔只好單刀直入,和她做一問一答的偵探必要功課。

  「小梅怎麼死的?」

  「被毒死。」

  「死狀很慘吧?」

  「全身軟綿綿癱在地上,晚飯擱在桌上,只吃一口就死了。」

  「她在李家做什麼?」

  「閒逛吧!」

  閒逛?可是現代新興的行業?有錢人愛花錢的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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