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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馨昱    


  李凌啊李凌!看來你原本想要一輩子單身的念頭,已經被她給打破了;不過,你真的有要呵護她的意念嗎?李凌問著自己。之後,他給了自己一個滿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護她。保護她;甚至,還要擁有她!想罷,李凌拉著陳欣嵐,讓她能夠注視他。「欣嵐,看著我,不管以後想呵護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李凌溫柔地看著陳欣嵐,她在李凌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種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點也不瞭解李凌的心意,只當他是像哥哥般地疼愛自己,於是她說:「我沒有哥哥,你當我哥哥好不好?」

  李凌一聽差點吐血,心想:真是報應!我對蕙儀的態度,竟會變成欣嵐對我的心意。他衝口而出:「不!我不要當你哥!」

  陳欣嵐不明白地問道:「為什麼?是你不喜歡我,還是你不想有個這麼差勁的妹妹?」她愈說聲音愈小,頭也愈來愈低。

  「不,我很喜歡你,而且你一點也不差勁。至於我不想當你哥的原因,是我認為,我倆之間不應只有兄妹情誼。」

  陳欣嵐一臉不解的表情,李凌暗忖:「必須趕緊轉移話題,不然到最後,逼得我必須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時,只怕會把這丫頭給嚇跑了。於是他趕緊說:「好了,別再想了,只要你認為我是你的誰,那我就是誰;但前提是,我必須一直都是你的朋友。現在你能告訴我,你今天下午去約會的事嗎?」

  他果真轉移了陳欣嵐的注意力,陳欣嵐告訴李凌,林文彥是她的同學,還有她捉弄林文彥的種種,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彥與她的好朋友席夢竹的事。她說得很開心,李凌聽了,也很開心。陳欣嵐開心,是因為她認為她在撮合林文彥與席夢竹的這件事上,展現了她的智慧;而李凌高興的原因則是,他知道他沒有對手存在。

  「我說完了,那該換你說『魔神』的事了吧!」陳欣嵐在說完約會的這件事後,馬上要求李凌說。

  「在美國讀完大學後,我不想按照我乾爹的安排去攻讀碩士,但我乾爹軟硬兼施,逼得我只好一走了之……」

  陳欣嵐露出懷疑的表情,正要開口時,李凌卻比她早了一步開口。

  「別以為我狠心拋下我乾爹,而是我已經用盡所有的招數,仍然無法說服我乾爹。當時,如果我答應,只怕後果連你也無法想像;而所謂的後果就是——一個麻省理工學院的學生,轉入耶魯大學念商科……」

  陳欣嵐的眼中果然充滿驚訝,似乎在告訴李凌:「真是看不出來你會是麻省理工學院的學生。」

  李凌笑了笑,拉著陳欣嵐,在一塊較大的石頭上坐下來。李凌看著陳欣嵐,繼續說著:「當時的我,對自己很沒信心,我擔心我不能念完碩士,所以我決定逃避,從紐約逃到舊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學太久了,在舊金山,我變得孤僻,不喜歡和人打交道,但是我瞭解到我必須工作,我才會有錢與我乾爹玩捉迷藏;所以我開始早出晚歸,每天除了七小時的睡眠之外,其餘的時間,我都在拚命地工作。我曾同時擁有四份工作,有時是白天交替著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後,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看到了這部車,才第一眼,它就讓我下定決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積蓄,我也要買下它!果真,等我買了它之後,身邊只乘下一百塊美金;但我從沒有後悔過,它只是刺激我再度拚命地去賺錢。大約是一個月以後吧!我於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們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會那麼容易地再走進我乾爹為我所築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騎著「魔神」跑到了西雅圖,在那兒生活了三個月後,又再次被找到,於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乾爹的消息似乎愈來愈靈通,我僅僅在芝加哥才住了兩個月,就被他給找到;而這次,我連跑的機會都沒有,就被他給逮了回去。這部車跟著我跑遍了美國,連我來台灣,它也跟著來了,它是我寶貝!」

  在李凌說完後,她好奇地問:「為什麼你總是只談到你乾爹,那你父母呢?」

  聽至此話的李凌,低著頭,輕聲說道:「死了,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死了。我連他們的長相都不知道,而關於他們的事,乾爹只說了一些。」「對不起,我不該使你想起傷心的往事。」陳欣嵐道歉。

  李凌抬起頭來,笑著說道:「沒關係,我不會介意的。時候不早了,我們下山吧!山下還有大餐等著我們呢!」

  欣嵐高興地跑向「魔神」,身後滿臉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氣息,一下子彷彿也年輕了幾歲——雖然他才二十五歲,但他已經好久沒這樣出來散心了。每次出來,都只有孤獨的自己,現在多了陳欣嵐,李凌霎時覺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樂與希望。

  看來,他快無藥可救了。陳欣嵐!她真是個小精靈。不僅打破他單身的念頭,連「浪跡天涯」的夢想,也不是她的對手。李凌從不認為他有家,但為了陳欣嵐,台灣將成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載著陳欣嵐,他在路上告訴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認識真正的欣嵐的大好時機,一定要好好把握!

  ※  ※  ※  ※  ※

  當李凌告訴陳欣嵐要上餐廳去吃大餐時,她拒絕了,真讓李凌大感意外;再問她想去哪裡吃,她的回答竟是兩百元就可以吃飽的自助小餐館。

  李凌看著眼前狼吞虎嚥的陳欣嵐,擔心地說道:「慢點吃,沒人跟你搶,小心別噎著了。」

  他並適時地遞了杯飲料給她。

  滿嘴食物的陳欣嵐,含糊地對他說聲:「謝謝。」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開口問道:「你才幾個小時沒吃東西,就餓成這樣,那你在學校,是不是零食不離手,飲料不離口的?」

  陳欣嵐吞下她最後一口食物,喝完最後一滴飲料,擦了擦嘴角之後,說道:「學校裡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飲料的,頂多上福利社買個礦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著她。「那你就在週末一次吃夠本?」

  「老實說,這是我三年來最豐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開心的一次。」陳欣嵐望著已經驚訝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繼續說著:「其實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會吃到陳嫂燒的菜,上課的日子,我總是在外面解決三餐,所以我都隨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難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畫面出現,所以我也不見得會有好的胃口。」陳欣嵐淡淡地說。

  「既然如此,那你剛才為何要拒絕去大餐廳呢?那兒的菜比這兒好太多了。」

  「我不喜歡去有錢人去的地方;在那兒,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沒胃口。」

  李凌愈來愈糊塗了。「你是討厭那裡的氣氛,還是——」

  「我討厭有錢人!」不等李凌說完,她馬上搶著說。

  聽到這話的李凌,則是在心裡盤算自己有多少財產——二百萬存款,一輛摩托車,一輛以他為名卻從來沒碰過的跑車,每月十萬元的薪水——這樣,他不知會不會被陳欣嵐看做是有錢人?看來,他得弄個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馬上把法拉利跑車無條件讓給季郡邦,每個月的薪水也自動調整為五萬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麼叫做『有錢人』?」

  陳欣嵐看著李凌那張寫著「十萬個為什麼」的臉,心想:我乾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說出來,兔得他一直問「為什麼?」但,我有必要與這個才見二次面,彼此還算不上是熟的人說這麼多心事嗎?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稱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彥與夢竹而已。算了,把他當朋友吧!可是,這些心事連文彥和夢竹都不知道……考慮到最後,陳欣嵐還是決定說了;或許她真的想交李凌這個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錢人是,穿著筆挺西裝,卻是滿身銅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著,心想:該死!在離開公司時,真該脫掉西裝外套,或者到十二樓去換件休閒服;而現在的自己,若再加條領帶,就符合欣嵐的有錢人條件之一了;不過,我應該沒有銅臭味吧?!

  此時,陳欣嵐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裝;不過,她明白她並不討厭他,所以又進一步地解釋:「放心吧!我不會把每個穿西裝的人都認為是有錢人,而我,也不是討厭每個穿西裝的人。」

  李凌這才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並且要自己牢記,下次在陳欣嵐面前出現,盡量不要穿西裝。

  接著,陳欣嵐繼續說:「我認為有錢人全是拜金主義者,他們的眼中,只有權勢、名利;是那種可以犧牲家庭幸福,只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們的心中,甚至沒有『愛』這個字存在。『錢』是一種會讓人們心志墮落的東西,雖然我們不能完全沒有它,但一旦過多,就會讓人迷失自己——就像藥品一樣:適量,會讓我們脫離疾病,但過多,則會將我們推向鬼門關。所謂『富不過三代』就是有錢人最大的悲哀;『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是我討厭有錢人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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