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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西嶺雪    


  這是《詩經衛風》裡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當不起這樣的盛讚,趕緊說:「既然沒事了,我們接著開會吧。」同時心裡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裡見到的那個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這幾句話,用來形容他倒是不錯吧。

  討論進行到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階段。

  「模特兒公司請哪一家?頭牌是誰?」

  「劍舞表演是找武術隊還是找舞蹈隊?對場地有沒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樂採用何種風格?」

  「如何通知媒體?要不要和電視台合辦?」

  宋詞和元歌又爭吵起來,她們幾乎在每一個環節上都會有分歧,往往要我參予意見才能得出答案。

  開始我想不通她們如此不和,公司為什麼還敢派這樣兩個人來同時接待客戶。但是漸漸地,我猜出這其中的妙處來:因為兩人的意見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會贊成彼。而彼與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計劃可以說服客人與公司合作。這樣,無論兩人誰獲勝,公司都一樣受益。「王朝」的老總的確有統治一個王朝的心計。

  爭執間,宋詞一隻手忽然微微顫抖,不時去領口處拉扯。一枚玉璧從領口跳出來,我無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請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嗎?」

  「當然。」宋詞爽快地從脖子上取下玉墜。

  我立刻緊緊地攥在手裡,彷彿攥著自己的命,一顆心幾乎停止跳動。

  這是一枚極完美的龍紋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為表殼有瑩潤寶光,是埋於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後,以人氣貼身珍存,慢慢盤玉數十年成就的。通體翠綠,底端忽然轉為瑩白,隱隱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將翠的部分雕成龍,卻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紋路刻出絲絲縷縷的雲卷雲舒,刀工精美,細如髮絲,龍蟠雲上,巧奪天工。多年不見天日,並未有損它分毫銳氣,相反,更使它有種溫潤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發出最柔和的光。這是一塊不折不扣的寶玉。

  我抬起頭,額上沁出密密一層細汗:「你這塊玉,哪裡來的?」

  宋詞見我目不轉睛地看著玉璧,有些得意,語氣卻偏偏刻意平淡:「是別人求我爸辦事,當禮物送給我爸的。據說那人的祖上是個盜墓賊,有一次盜了個古墓,發現上百塊好玉,就此發達了,在琉璃廠開了鋪子,輝煌了幾代,可是後來不知怎地又弄窮了,只差沒有再去盜墓……我看這塊玉雕得可愛,就跟我爸要了來,到底也不知道是什麼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給估個價兒吧。」

  我把玩龍璧,只覺無限辛酸湧自心底,那種熟稔的親切感又浮了上來,我發誓,這玉璧我見過的,而且,圍繞它曾經發生過許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記了。我好像忘記了很多不該忘的事情,是什麼呢?

  宋詞輕輕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緩緩解釋:「這是一塊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難判斷真正年代,若是單憑雕琢工藝來看,倒像漢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會有色沁,很難除掉。有時費盡心力把皮殼剝掉了,玉也就毀了。唯一的辦法,是靠人氣來養它。就是把玉貼身帶著,有時間就用手慢慢摩挲,這樣過個三年五載,說不定會將表面的土氣去掉,現出臘肉凍的顏色來,過個三五十年,則可將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後,能重新養出寶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將光澤質地恢復得這樣好,不損玉氣的,就更加難得。那個盜墓賊既然能在一個墓中發現上百塊玉,說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傳統,商紂王在牧野與周武王決戰失敗,就曾把5000塊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與玉同殞。所以可以判斷,這塊玉的原主人應該是一位古代貴族。而這塊玉璧的價格,少說也在幾十萬之數……」

  「呵,那我不是發財了?」宋詞笑起來。

  元歌多少有點醋意,微覺不耐:「我們接著說場地的事兒吧……」

  「不用談了。」我交還玉璧,在這一瞬間已經做出了決定,「細節等明天簽約後再談不遲,我們先把合同簽了吧。」

  第三章

  童年的雪燈籠

  很難說清決定簽約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斷,也不是衝動,而是一種認命,一種面對命運衝擊時震撼的接受。只覺得有緣至此,夫復何言?

  中國人對於「一見如故」這種情況有許多形容,諸如「三生有幸」、「緣訂三生」、「一見傾心」、「傾蓋如故」、「似曾相識」……而最準確的一種,便是「緣份」。

  誰能說唐詩宋詞元歌沒有緣呢?

  與這樣的緣份相比,一紙合同幾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應把生意給我們做了?」元歌和宋詞一齊驚喜地叫出來。

  我點點頭,心頭那絲震撼依然動盪不絕。還有什麼可猶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詩遇到宋詞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詞佩戴著那樣一塊溫潤得直抵人心的寶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這是天意。

  我望著她們倆,自心底裡感到熟稔,一種刻骨銘心的親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這樣的安排,要暗示什麼呢?

  元歌仍在歡呼:「太好了,沒想到談判會這樣順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來,為了我們的合作成功,也為了有緣相見,不如我們出去慶祝一下。」

  「好,我請客。」宋詞附和。

  「那怎麼行?當然是我買單!」元歌對我眨眨眼,「其實誰買還不是一樣?都是公司報銷。不過那個掏錢結帳的過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來。這次她們兩個倒難得意見一致。我喜歡她們,她們是兩個真正的白領,而沒有通常白領那種世俗化的通病。

  來到餐廳,我本能地先讓宋詞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詞驚訝:「你怎麼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剛才開會時你寫字暴露的。」

  「可是剛才我根本沒有拿過筆。」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餡兒。」

  宋詞欽佩地看著我:「唐小姐,你真是細心,觀察入微。」

  我苦笑,心頭錯愕不已,不,不是剛才觀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詞這個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塊玉。可是,我為什麼知道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譜來,宋詞讓我點菜,我推辭:「我又不懂點北京菜,你是老主顧,還是你來吧,我什麼都吃得。」

  於是宋詞做主。我提點一句:「別忘了點甜品,元歌喜歡吃的。」

  「咦,你怎麼知道我喜歡甜品?」

  「你喜歡甜品嗎?」我怔忡,「我隨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讚歎,「唐詩,你要是個男人,我一定愛上你。又斯文,又細心,又會做生意,文武雙全。」

  我羞赫,這人拍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拋上天去,只不知跌下來時有沒有人接著。

  邊吃邊聊,我漸漸知道她們兩個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詞在蒙古出生,騎馬背,喝羊奶,直到小學畢業才闔家遷至北京,所以性格有點像男孩子,她的父親是政府官員,與「王朝」總經理有點交情,遂將女兒推薦至公司出任製作部經理,情況約等於李培亮之於「再生緣」;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師範學院畢業後不服從分配,一個人單槍匹馬來到京城打天下,從廣告業務員做起,兩年跳三級,升至創意部經理。

  我也將自己的經歷向她們合盤托出:小時候在農村,六歲去台灣。這次來北京,是我出去後第一次回內陸。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完全沒有陌生感,彷彿故地重來,連風的氣息都有一種熟悉的味道,在風中,時時聽到有聲音在輕輕呼喚我的名字,一個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兒時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聽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總有一種感覺,好像隨時轉過某個街口,就會迎面撞上一個熟人。我總覺得,生命中有什麼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記了,現在忽然想起來,可是又記不清楚。而當我遇到她們兩個時,這種感覺就更強烈了。

  「會不會是因為在電視或者雜誌上常常看到有關北京的消息,所以來到這裡才覺得似曾相識?」元歌幫我分析。

  我搖頭:「那種熟悉感,不是因為我看到什麼具體的建築或者景物,而是因為那種氣息。從在北京機場一下飛機開始,我就有種很強烈的感覺,好像有什麼重要的事情要發生了,關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這種感覺就更強烈一分。可是,我想像不出,會是什麼樣的事情。那種感覺,有些興奮,有些緊張,又有些擔心。我真不知道該怎樣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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