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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頁 西嶺雪 「證據呢?」宋詞問,「這一切只是我們的推論,可是證據在哪裡?難道僅憑小妹流產這件事就可以構成證據來控告阿清殺人嗎?」 元歌歎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憐,剛擺脫一個強姦犯,又遇上一個殺人犯……」 「我覺得小妹值得。」宋詞忽然說,眼神閃亮,「那個男人阿清,雖然什麼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視她高於一切,可以為她出生入死……」 我們都沉默了。不錯,對於現世中的女子,這樣的愛近於失傳。如果能夠這樣徹底地得到一個男人的愛,哪怕是一個殺人犯的愛,那女人的一生也是豐盈而絢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許,正因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愛得這樣超脫而絕烈,讓愛凌駕於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難和殺戮。 而我和張楚,卻無法有這樣的堅決,我們的障礙,正是在於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許可以突然襲擊。」始終靜靜傾聽著的小李忽然插話進來,「就像蘇先生剛才說的那樣,如果有人猛地跑去問阿清:你為什麼要殺秦經理?他一個不留神也許就說了出來。」 蘇君笑起來:「哪有那麼容易?不過,這也是個辦法。就算他不承認,也總會有些馬腳露出來,我們可以帶上錄音機,一連串地發問,不給他思考的餘地。」 「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兇!」 「可是,讓誰來發問呢?」 「我。」我回答,「讓我來問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會對我動粗。」 討論了半晌,連每一個細節也考慮到,然後我們一大隊人才浩浩蕩蕩地開拔到醫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複雜,既希望我們的猜測完全正確,而突然襲擊也順利成功,那樣,整個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麼憨厚,對小妹又那麼癡情,他怎麼可能是一個殺人犯呢? 可是到了醫院才知道,小妹已經出院,護士小姐說,是一個黑黑壯壯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詞皺眉,「他們會去哪裡呢?」 「也許會回賓館。」我說。 於是一大群人又轉身趕往賓館。 前台小姐見到我,立刻迎上來:「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個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剛才來過一趟,又馬上走了。」 「走了?」我們一齊大驚,七嘴八舌地問:「什麼時候走的?有沒有拿走什麼東西?你怎麼可以讓她走呢?為什麼不通知我們?」 小姐被問得暈了,叫饒起來:「喂,你們這是在審犯人哪?唐小姐又沒有退房,又沒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們有什麼道理不讓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說那個男的是她的朋友,讓我們見了他不要再攔的。再說,房間我們已經檢查過,什麼設備也沒少,至於唐小姐自己的東西,又沒有托我們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請來的,我們又不能把她強攔下來不讓走。酒店可沒這個規定。」 「好了好了,我們才問了幾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這是怎麼跟客人說話的?告訴你,你放跑了一個殺人犯知道嗎?小心我告你一個干擾司法公正!」 「什麼什麼?殺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別嚇她了,我們快去房間看看少了什麼沒有。」 一句話提醒了大家,我們一行人忙擠進電梯,打開房門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見房間被收拾得整整齊齊,我所有的真絲衣裳都被取出來洗乾淨,濕淋淋地掛在衣架上。而桌子上,放著一隻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撲鼻的東北特味菜。 我們幾個對視一眼,走過去,打開那口袋,發現是一堆玉飾——正是「王朝」大廈失竊的那些。 玉飾的表面,放著一張字條,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連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第二十章 院子裡櫻花初開,風一過,落紅成陣。 爸爸坐在花樹下,對我喁喁地說著他年輕時「打眼」的經歷:「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廠看中一塊紅山玉龍璧,雕工、質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條,尾部斷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當時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斷定他是『真舊』,不是『新仿』,就買下了。賣家開價五萬,我覺得值,可是手頭沒那麼多現款,又怕回旅館拿錢來不及,就傾盡身上所有,外加一塊新買的『勞力士』鑽表,單論表價已經五萬了,賣家這才鬆口。我以為撿了寶,趕緊捧回台灣來給你爺爺看,結果你猜怎麼著?你爺爺把我臭罵了一頓,罰我兩頓沒吃飯。」 「為什麼?難道您打了眼,那塊璧是假的?」我問。 爸爸苦澀地笑了,憐愛地撫著我的頭髮:「別把老爸想得那麼差勁,連真假都分不清。那塊璧是真舊,可是,因為龍尾斷了一半,已經不值錢了。你爺爺說,咱中國人迷信龍,喜歡佩龍形璧,那是圖個吉利。可是龍尾巴斷了,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質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沒有意義了。起初我還不信,一連拿給幾個行家估價,結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搖搖頭走了。我這才信了爺爺的話。」 說到這裡,爸爸加重了語氣:「所以說,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學問大著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斷真偽,還要考慮它的文化涵義,古董價值,還有寓義和來歷。缺了一樣都會栽大跟頭,你啊,要做的學問還多著呢。」 我不服氣:「可是出道這麼久,我還從來沒有打過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別適合玉人這一行,做什麼都比別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賣會,賣得的玉價比我們預計的高出一倍來。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來。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頭:「你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這麼付魂不守舍的樣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經理那宗案子把你嚇壞了,連北京都討厭起來。」 我低下頭,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討厭,而恰恰相反,是我太愛北京了,愛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過去,可是,我從未忘記過北京,一分一秒也沒有忘記過。 記憶,是我最大的敵人,是痛苦的根。 離開北京前,我曾到圓明園再次召喚吳應熊的鬼魂相見,問他,回台灣後還可不可以再見到他。他說,幽明異路,常見面有悖天數,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還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捨。 他又說,雖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見張楚,可是,我和他之間,始終會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詩:身無綵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更加黯然,這樣子只會更慘。如果真能無知無覺,或許可以更快樂一點。 走的那天,宋詞元歌蘇君小李全體出動,浩浩蕩蕩到機場為我送行。 宋詞穿了件白底的繡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說不出地優雅端莊,簡直是風華絕代的,一個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爾套裝反而稀鬆平常,不過反正再艷麗誇張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無,永遠比不過她表情的生動靈活,千變萬化。 哦我真是不捨得她們。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詞卻只是鳳目含淚,中途她接了一個電話,忽然拉起我的手,說:「這裡來。」她將我帶至大堂中央,央求我:「笑一笑,好嗎?」 「你要拍照?」我莫名其妙地笑一笑,面孔是僵硬的。我把那只刻不離身的木燈籠從行李中取出來,交給宋詞,「如果張楚來找你,就替我還給他。」 已經是五月了,乍暖還寒的天氣,欲哭無淚的心。 我絕情地道別:「我不會再回北京來,也不會跟你們通信,你們,也請不要再找我了吧。」 宋詞默然,元歌怪叫起來:「憑什麼?為什麼?我們是朋友呀!」 我說:「我要把你們忘記。」回過頭,絕然地離開,忍住了不肯流淚。 整個旅途,都一直在聽WALKMAN,反反覆覆地放著一支老歌:給我一杯忘情水,讓我一生不流淚…… 我喜歡這支歌,喜歡它蒼白而元望的祈求,喜歡一遍遍重複地聽它,就像現在這樣。 給我一杯忘情水,讓我…… 老爸皺眉:「這是支什麼歌這麼怪?忘情水又是什麼東西?」 「啤酒加白酒加果酒。」我答,有種溫柔的酸楚流過心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