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五月詩 > 愛別藏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 第2頁 五月詩 灌了一大口的啤酒,山姆皺眉盯著地日漸清瘦的背影,「小雨,不是我說你,怎麼愈來愈瘦了?你是不是為了漂亮餓肚子啊?告訴你,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女孩子還是要長些肉才好看,你別學那些乾巴巴的模特兒,她們只有在雜誌上好看,男人在床上還是喜歡軟軟的胸部和肥嫩的屁股,你——」 「我本來就瘦,你想多了。」她打斷他的話。 山姆的善意總是藏在粗魯背後。 她雖然不太習慣接受別人的關心,但山姆不以為意的態度總讓她感到溫暖。 臉上的彩妝卸盡,白皙的臉蛋上濃密略粗的眉毛配上漆黑的大眼,容易讓人印象深刻;其實,她的臉上什麼表情也沒有。卸完妝,她拿起木梳,將一頭長髮束成清爽的馬尾,舞台上的明媚風情此刻全收攏成未施脂粉的清麗冷凝,這才是她。 「你啊,凡事都看得太認真了,這樣不好,該放開的時候就要放開。」山姆突然開口,「別整天唱那些傷心的歌,像你這樣的小女生不應該整天愁眉苦臉的浪費生命。」 「情歌如果不哀傷淒美,哪裡會動人呢?」她故意把話題扯開。 「誰說只有那種歌好聽?以後多唱點快樂的歌給我聽。」山姆拿出老闆的氣魄命令她,「還有,看看你四周的男人,去談場戀愛!女孩只要談戀愛就漂漂亮亮,什麼煩心屁事都沒了。」 山姆總認為愛情是年輕女孩的生命泉源,可是她都已經二十七歲了,山姆還把她當成小女孩!雖然這麼想,她心頭還是因為山姆的叮嚀湧起一股暖意。 「何必費事?找人談戀愛,過不了多久就要傷腦筋怎麼談分手,浪費精神。」她語調淡漠的說。 「誰說的?」山姆滿臉不以為然,「談戀愛就是要享受它的每一個過程,那可不只是約會、做愛而已,談戀愛就是要學會吵架、妥協,甚至學會怎麼分手。」 學會怎麼分手……薇寧在心裡疼痛地重複這句話。 「既然注定要分手,一開始何必談戀愛?」她忍不住質疑。 「每分手一次,你就愈能瞭解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伴侶,愈清楚什麼樣的人才適合自己。要知道,Mr.Right不會突然出現在你眼前,除非你勇敢嘗試去瞭解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人,不然你永遠找不到他。」山姆拿著啤酒滔滔不絕地說,完全是過來人的口吻。 「所以在MrRight出現之前,我可以盡情的交男朋友,只要感覺不對就把他甩掉?」她順著他的語意提出疑惑。 「或者被他甩掉。」山姆開玩笑。 「一個接一個,養成習慣之後,搞不好連Mr�PRight都會被我當成垃圾一樣丟掉。」她嘲諷地下結論。 山姆搖頭,「不,我不是指這種速食愛情。速食品,營養不足,偶爾吃一下還可以啦!」他笑了,「女孩,我說的是那種用心的戀愛。」 不,她不自覺地握緊拳頭,指甲深陷在掌心中,她就是太用心了。 山姆望著她,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以難得的溫柔語調說道:「寶貝,你要給自己機會。」 「我給過了。」她低語。 如果談戀愛是要學會怎麼分手,那她拒絕再學。 曾經,她以為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雙,離開他,幾乎讓她以為自己痛苦得快要死去,這種痛,一次就夠了。 看著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山姆忍不住上前笨拙地摟住她隨後放開。小雨在他的店裡唱了兩年的歌,剛開始他因為她的歌聲而留下她,可是這些日子的相處讓他真心喜歡上這個會唱歌的姑娘,她雖然個性安靜封閉,但她的歌聲卻完全相反。 他之所以開這家店,就是因為許多年前,他也曾經和一個歌聲美妙的女孩深深相愛過,小雨像她,唱的歌都發自心底。 只是,他發現她的歌聲愈來愈深沉寂寞,雖然他不知道她從前的故事,可是他實在不忍心看她這樣下去。 「女孩,等你到了我這個年紀,你就會知道分手的刻骨銘心是年輕人的專利,從前的痛苦都會成為日後你珍惜萬分的美麗記憶。」他誠心地安慰著。 「你怎麼知道?」她微微哽咽。 「相信我,我知道的。」山姆的目光落在薇寧身後,嘴角揚起了薇寧不曾見過的溫柔笑意。 「知道什麼?」彈鋼琴的泰倫推門走進來就接口問道。 「沒什麼。」她收回剛剛忍不住的真情流露,「我要回去了。」低低說了一聲,她避開泰倫有意無意的探詢目光。 泰倫是美國華裔,五官雖然仍是東方人的模樣,但是吃漢堡長大的他卻是個徹頭徹尾的美國人,他不懂得國語或普通話,更別說看得懂中國字。 他對她很好,鋼琴也彈得不錯,只是……她不喜歡那雙試探似的眼睛,不想牽扯上其中曖昧的期待。 「外頭下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泰倫問道。 又是試探。 「不了,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她很快拿起手提包,不等他們的反應逕自由後門離開酒吧。 習慣這樣不近人情。 走在下過雨的街道,四周仍然充滿雨的氣味。 大概是雨的緣故,她有些恍惚,彷彿腳下踝的不是舊金山的石板路,而是海水那一邊的台北柏油路。可是轉頭一看,身旁並沒有她熟悉的身影,只有自己孤零零的影子。 那灰黑的影子在路燈下顯得淒涼,提醒地那個為她撐傘、讓她開心大笑的男孩再也不會回來了。 腳下踩著的是舊金山,她曾經以為,重裡是自己永遠飛不到的世界盡頭。 一隻野貓從腳邊竄過,打斷了她的思緒,她突然想起家裡的貓罐頭已經沒有存貨,要去附近的便利商店買幾罐才行,不然阿丁會不高興的。 阿丁,陪她在舊金山生活快兩年的老貓,習慣吃消夜。 回到外表老舊卻有種古樸氣派的公寓,爬上四樓的階梯後,推開門就聽到貓向她低沉的打招呼,它輕巧地走到她身邊,長長的尾巴輕捲著她的褲管,這是它表示親熱的方式。 「等消夜嗎,阿丁?」她帶著罐頭走到廚房,一邊用國語對著貓說話,它大概是舊金山裡唯一一隻老了還要學中文的貓。 阿丁輕輕哼了一聲,跳上流理台,優雅地等在一邊望著她為自己準備消夜。 「喏!」她把碗放在貓的飲水碗旁邊。 阿丁低頭吃了幾口,才突然想起似的抬頭對她「喵」了一聲,大概在跟她說消夜還不錯吧? 薇寧淡淡笑了。 醫生說阿丁是只年紀不小的老土貓。兩年前她剛來到舊金山不久,某天在公寓門口發現渾身濕淋淋的它,原本只打算收留它一晚;沒想到它竟然自願留下來,她也不勉強它離開。 本來只喊它啖咽,不打算為它取名字。可是某一晚,她在看見它狼吞虎嚥吃掉她準備的沙丁魚罐頭時,順口為它取了名宇,叫作阿丁。雖然是臨時起意,但有了名字,就表示她和阿丁之間有了聯繫。 就好像小王子擁有他的玫瑰一樣。 它總會在她心情不好時,輕輕走過來陪著她一同望著窗外的天空;她也從不打擾它偶爾寧可躲在沙發底下也不願她陪伴的時刻,這是人與貓之間的默契。 漸漸地,她發現自己喜愛回到住處,因為知道阿丁在等她回家。 「我們聽Lan.G.的音樂好嗎?」她低頭問貓。 她最近養成聽一段Lan.G.的鋼琴音樂才入睡的習慣。 吃完消夜的阿丁忙著用爪子洗臉,沒理會她。 發現Lan.G.的音樂也是件巧合。去年冬天吧,她在街角那家書店裡看書,看著看著心思反倒為店裡播放的音樂奪去。那是純鋼琴的演奏,沒有華麗的彈奏技巧,簡單的音符組合彷彿作曲者不耐煩精緻的編曲,只肯以簡約示人。她對古典音樂沒什麼認識,只知道這樣的音樂在她迂迴的心谷裡潺潺慢流,心裡面沉積長久的鬱結奇妙地隨著清脆的琴聲流走。 當下,她就把書店裡Lan.G.的兩張鋼琴專輯買回家,日夜聆聽。 窗外吹來夜雨的氣息,她在輕柔的樂聲中沉沉睡去,貓在她的腳邊守護著。 ??? 三個月後 西雅圖冬日的黃昏。 藍谷找到讓他姐姐心碎的傢伙,狠狠將對方打得鼻青臉腫,算是替自己出了口怨氣。 「你如果愛她,就去找她,照顧她一輩子。」藍谷困難地吐出這些話,也是一臉狼狽。 「不必你來勸我,我會找到她,跟她重新開始。」梁喬恩惡狠狠地向他吼道。 梁喬恩那張讓媒體記者愛煞的英俊臉孔此刻與他一樣糟糕,但那雙原本黯然無神的湛藍眼眸此刻卻閃著不尋常的光亮。 「最好是這樣,你知道嗎?我姐姐愛你愛了十年,從來沒有停止過。」他說完話,故意忽視渾身的疼痛,挺直脊樑走出梁喬恩的視線。 | |||||||||